完结 女杀手穿越成后-第12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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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来也奇怪。
这个老汉那种性格,是让人不知不觉就能体会得到信任的感觉。
他,太老实了,太热心了,无论在二十一世纪,或者是现在这个时候,这种人都是稀有物。
陌桑因为病了,所以脸白得出奇,衬着两只大眼睛更黑得发亮,她人也瘦了很多,下巴越发尖了起来。
吐蕃人又长得粗,所以老汉直觉她很小,更回可怜她了。
喝着热热的奶茶,面对着雄雄的炉火,陌桑冰冷的身体开始回温。
经过刚才那一阵惊心和与狼群的对战,陌桑出了一声汗,高烧竟然退了下来。
可能是因为出汗,也可能是陌桑刚才连吃了两次药,总之病被压下去了不少。
披着厚厚的羊皮袄,陌桑打量着老汉。
这个世界上,还是有好心人的。
只不过这种人太少了,更多的是利**熏心之徒。
吐蕃3
只在老汉家休息了一天,第二天中午吃完饭,陌桑就要走了。 。
在她身上,值钱的东西不多,当硬把一块玉佩塞进老汉手中后,坚决的摇头,拒绝他的挽留。
看着她苍白的小脸,老汉无奈的摇摇头。
虽然她没有办法开口说话,但是从她的动作中,别人就能感觉到她的坚决。
陌桑病根本没好。
病来如山倒,病去如抽丝,哪可能好得这么快。
现在对她来说,没有什么比亲手杀掉赤松德赞来得更痛快!
牵着马,陌桑大步走出栅栏,她的眼睛酸酸的,不能回头,如果她再看到老汉眼里真诚的担忧和关切,她就会哭出来的。
这个冷冰冰的世界里,竟然有一个陌生老人对自已那么好,如果他知道她是汉人,他一定会拿刀杀了她。
三年前那一战,无论是吐蕃还是大唐,都伤亡无数。
老汉所有的儿子都在军中,很久没有回家了,是生是死还是未知数。
这一切,都是出于掌权者野心和不足,战争是君主挑起来的,而老百姓不能埋怨他们,只能把心里的仇恨加载到对立的国家身上。
陌桑之所以急着走,正是因为这个原因。
其实,她完全可以再休息一天。
但是她不愿意让老汉发现她的身份,更不想看到他眼中的真诚变成痛恨。
汉人何尝不痛恨吐蕃人呢?
这本来就是不可改变的事情。
看看茫茫白雪覆盖的世界,陌桑眯了眯眼睛。
她必须快点赶到目的地。
老是在这种雪地里长期活动,很容易雪盲的,到时候看都看不见了,就算赤松德赞站在面前都不知道。
陌桑坐在马背上,目光坚定的看着前方。
在前方,有一个她痛恨的人。
在前方,有一个她杀之而后快的人。
这一次行动,就当是她最后一次任务吧。
也算是她给自已一个交待,给这段没有结果的感情画上句号。
吐蕃4
马车!
李豫简直不敢相信自已的眼睛。 。
那个马车如此熟悉,他曾经赶着它,把陌桑还回大唐。
而今天,就是现在,它竟然停在不远处!
是陌桑!肯定是陌桑!
李豫心跳如擂鼓。
怔怔的,他停下脚步,看着静止的马车。
没过多久,他突然惊醒过来,猛的向前冲。
不对,地上一片狼藉,有一只冰冻了的死狼,还有被狼牙撕碎的衣料。
地上的篝火残柴已被大雪覆盖了一大半,只有少许黑炭似的枯枝露在外面,而马车上空空如也,连一丝热气都没有。
冷汗从背上冒了出来,李豫明白过来,陌桑恐怕是遇上狼群了!
一个壮汉,要是孤身一人遇到狼群也只有死路一条,陌桑一个纤弱的女子,她会怎么样呢?
仔细来的检查了好几次,李豫最终确定陌桑是弃车离开了。
她和马全走了,却把所有东西都丢在了马车上。
跳上马车,李豫拿了些钱和药品,身上没有这些东西,接下来会很麻烦的,特别是钱。
钱,不是万能,没有钱却万万不能。
这一点,正是李豫现在的写照。
他身无长物,就连衣服也破破烂烂,有了银子,他可以买马,可以买衣服,打扮得象一个吐蕃人,正常在吐蕃国中活动。
一跑狂奔,李豫的鞋早烂了,冰雪直接踏在脚下,冷得钻心。
幸好这三年他在崖壁上每天不间断的修习内力和开凿山壁,他的身体状况和内力达到了巅峰状态,所以就算如此的冷,他也挺得住。
急于找到陌桑的心情在他体内澎湃不已,他越跑越热。
想着她就在前方,他的心早到了春天。
一个围栏挡住的帐篷出现在眼前,看着他破烂的衣服和健壮的身材,帐篷的主人怔了。
“请问有没有见到了个姑娘?”
姑娘?
老汉怔了怔,警惕的看着李豫。
吐蕃5
李豫的吐蕃话是说得很好的。 。
所以老汉才会误以为他是本国人。
但是李豫的样子太夸张了,还好因为他的衣服已经烂到看不出本来的样子,所以老汉看不出他是汉人,却以为他是流民。
“你是什么人?”
“我是侍卫,”李豫随口道:“在下保护着我家夫人和小姐路过此地,谁知道遇上了狼群,所以走散了,老人家,你见过我家小姐吗?”
老汉是实在人,看着李豫说话好象有根有据的样子,而且陌桑身上的衣服确实有被狼撕咬过的痕迹,他就相信了。
而且那个小男孩太瘦弱了,确实不象个男的,她的脸也白白嫩嫩的,眼睛也不象个男孩,难道真的是个姑娘?
停了停,老汉还有些不放心的问:“你家小姐长什么样子?”
“很纤弱,脸很小,眼睛又大又黑……”
李豫还没有说完,老汉就叫起了来:“真的是她,唉,原来是个姑娘,难怪这么瘦小,比一般的女子矮多了。”
那是当然,陌桑本来就纤瘦,和吐蕃女人一比,自然矮小多了。
李豫眼睛一亮,犹豫了一下,问:“她是骑着黑马吗?”
“嗯。”
老汉点点头:“这么可怜的小姑娘,竟然是个哑巴,难为她却爬上比自已还要高的马去。”
哑巴?
如果他是她,自然也不开口说话,免得被人认出身份,来吐蕃,自然会骑那匹叫老黑的马,吐蕃的马,才适应吐蕃的环境。
想到这里,李豫定下心来。
他确定,老汉说的女人就是陌桑。
除了那个傻丫头,有谁还敢一个人跑那么远?!
别说女人,说是男人也不会出来冒这种险。
急急的,李豫在老汉家梳洗了一番,换了一身衣服,塞给老汉一大錠银子后,他骑着一匹黄骠马向前追赶。
听说陌桑还在病中,那傻丫头走的正是去吐蕃的首都拉萨的路线。
吐蕃6
听说陌桑还在病中,那傻丫头走的正是去吐蕃的首都拉萨的路线。 。
李豫又气又爱,心里忿忿然。
都打听到这个地步了,他还不知道吗?
陌桑既然一个人到这咱荒凉的地方来,肯定是为了去找赤松德赞的晦气。
她肯定等他都等到绝望了!
李豫心里热热的,也很冒火,这件事李倓竟然不管吗?竟然让她一个人到这种地方来。
如果她出了什么事,那可怎么办!!!
拚命催着座下马儿快跑,李豫手心全是汗。
如果那傻丫头不顾一切的冲进皇家,不是送死吗?
虽然李豫明白,陌桑肯定是有计划的,但是他还是很担心,很头痛。
等他把她带回去以后,他一定要把她关起来,再好好打一顿屁股,看她以后还敢乱出门冒险。
一路上,李豫基本上没有停留,每到一个地方,他只会做一件事,那就是换马和打听。
陌桑对吐蕃人来说非常有特别。
她很瘦小,很漂亮,很淡漠,眼睛大得出奇,这样的一个小公子,差不多见过她的人对她的印象都很深。
李豫得知,她也没有停留,也一直往拉萨走。
虽然她会停下来休息一小会,吃点东西,但是她的马太快,李豫一时赶不上。
他只能连夜赶路,希望在她到达拉萨前赶到,能够及时阻止她。
象她这样深入敌腹来行刺,以她的能力,很可能会成功,却绝对不可能活着回来。
李豫这样想,完全符合逻辑。
可是他没有想到的是,陌桑本就是个杀手,而且是价码最高的杀手,只要她愿意,她完全可以在没有人发现的情况下出手,然后全身而退。
只不过陌桑咳嗽得越来越利害了,她怕自已会越病越重,所以心很急。
能不能活着回去的事,陌桑也想都没有想过。
死在这里,跟跳下龙虎口区别不大。
就算她人死在这里,如果真的有灵魂,她的魂也会在地府里找他的。
吐蕃7
陌桑终于抗不住了。 。
虽然吃了药,由于她不肯休息,所以病情反反复复。
现在,她觉得全身越来越冷。
不行,再这样下去,连赤松德赞的边还没摸着,她就要先挂了。
叹了一声,陌桑跳下马来,走向一家客栈。
从前,她总以为吐蕃就是帐篷之类的房子,现在她才现在她错了,这里也有泥砖房和木头房子。
因为对当地来说造价高了些,所以这些建筑就少一些。
当看文成公主到吐蕃和亲,还来了桑蚕技术和一批织工和木工,所以吐蕃现在的样子已跟当年有所不同。
眼前这个大客栈,就是一个例子,虽然价钱贵些,却是实实在在的木房。
听店里的人说,这里已是拉萨地界,所以建筑也好得多。
陌桑要了一桶热水和两斤熟肉就回到房中休息。
关好房间,她直接跳进浴桶中,热热的水泡在身上暖烘烘的,疲倦也随之而来。
终于到了,虽然离皇宫还有很长一段距离,但是也算是到达目的地了。
陌桑很累,却没有忽略楼下掌柜的表情。
在拉萨,大多数人都不怎么洗澡,因为这里缺水。
虽然现在是冬天,拉萨有了雪水,由于习惯性,他们也不一定会趁机洗澡。
洗澡,是一件非常奢侈的事,一桶水是价格是常人无法想象的。
所以陌桑要热水,所有人都感到奇怪。
看样子,今天不能留在这里。
陌桑非常机警的从水中跳出来,努力支撑着发软的身体,把那些并不可口的熟内塞进口中。
她得吃饱肚子,再换身衣服,老汉给她的衣服都太大了,她穿着几乎拖地。
离开这里才安全,想必汉人要混到吐蕃来不容易,首先得忍住一件事,那就是洗澡。
想到这里,陌桑终于有了一丝笑意。
说真的,如果要她十天不洗澡,她就难受死了,别提象他们一样,长年累月的不去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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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豫又扑了个空!
他满脸换望的看着这个客栈,真希望陌桑突然出现在眼前,笑着对他说:“我一直都在等你。 。”
她,是在等他吗?
李豫曾一直以为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