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季如歌-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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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部分,然后换回张楚的,虽然我知道我已经根本不会回头,我还是换了,决定行走的人永远不会嫌自己的勇气太大,就像有钱人永远不会觉得自己的钱过多。
“我坐在土地上 我看着老树上 树已经老得没有模样
我走在古道上 古道很凄凉 没有人来 也没有人往”
我找到了房子从阿土那搬了出去。阿土照她房间模式大体安排了我的屋子。她走后我还是添置了家具。
经过音像店听到十七岁女孩毁灭前征兆般的声音。
感觉房子缺少生气,我在菜市场看到只老龟就买来养在家里。每天看它爬来爬去,给它喂食。这是苯苯继后的第一个宠物,我是并不喜欢它的,想到养不好的时候就吃掉,可是现在,我和它相依为命。
我对它说:“我们相依为命了。”然后我对着它笑,它把头缩进肚子里。我管它叫“老爷”。
这段日子我的生活除了为自己和“老爷”的生计奔波就是出入音像店,买到几张盗版碟,想到中学时曾一度树立理想,开个盗版音像店什么的。
和同事熟悉后隔着柜台聊天。常常看到一些学生,结伴而来,稚嫩而厚实的幸福。我现在也是幸福的,简单纯粹,所以幸福,也明白阿土为什么甘于这样的日子,乐不知疲。不想太多时总能得到的,可人总不能安于本分。但不久以后我又明白,“安于本分”
原来也是一种天才,不是每个人都能当这个天才的,我短暂的安静不过仿佛激烈比赛的中场休息。
我想到自己的不孝顺,像大多数人一样,当我安静时我会想到家。
母亲问我号码怎么不对。我说我在邗城。她就说我能折腾,事实上她所有知道的就只是我能折腾,事实上我也的确只是在折腾。
“我现在在这边好好工作就行了啊,”我重拾那种心情,这个女子,只有在电话里才能给我这种感受,更加贴切的亲密的感受:“我想吃你做的汤包了。”
“我过两天回去一趟啊。”
“恩,回来白开水烫青菜给你吃。”
“你舍不得的。”
“舍不得,你回来看我做不做。”
只做女儿的女子是幸福的,可没人能一辈子只做女儿,或者只做女儿又是有缺憾的,所以幸福是短暂的,必须亲手丢掉。现在我只尽情快乐而干脆地做着女儿。我把“老爷”托付给杨叶,回去收拾东西,想来想去都觉得没什么可带的,于是干脆夹了个小包袱便爬上了车。
跳下车,我直奔站外,他们已经在门外等我,我跳过去,给了他们一个结结实实的拥抱。
“快下来,这么大人了。”
“饭好了没,我都饿了。”
“好了,好了,就等你了。”母亲微笑,这种场景很久不见了。大学时期回家的情景历历在目,只是我从来不去想,这种快乐,只要我想,他们就给,可是温暖明明触手可及,我们却偏偏总习惯走在寒冷。上了车很快就到家,母亲端来热气腾腾的饭菜,摆了满满一桌。每一次总是那么隆重。
“饭少吃点,多吃菜。”
“还是先喝点汤,”父亲用小碗给我盛了汤:“先暖暖胃。”
饭菜的水蒸气太大了,弄得人的眼角都湿湿的,我清楚地记得这是我用了十几年的小玉碗,本来有一对,被我摔坏了一只,只剩下一个了。我想临走的时候我要把这个小碗带走,到哪都跟在家一样。
“妈,你们以后不用这样。我又不是什么客人。”
“现在工作怎么样?”
“还可以。已经稳定了。”
“也不要太拼命了,身体要紧。”
“你女儿是那种拼命的人啊?”
“我说的话,你自己在外面要保重身体。”
“恩,知道了,我身体好着哪。你们就放心吧。”
“你这么大了,什么时候找个对象也带回家给我和你爸爸看看。”
“这个你们就别操心了啊。”我突然想起我竟很久没有想到余晖了。
“你也不小了……”
“吃饭吃饭,别说了。”父亲打断母亲的话。
我躺在自己的小床上,被子上还有阳光的味道。房里的摆设还像以前一样。心里一阵难过,世界上有一个角落为我准备,可我却无论如何不能完全跨进去。我看得到这个地方是不管我在快乐富足还是失落贫穷,都有充足的阳光,它熟悉我却从来不对我抱有成见。我得志时它不指望获取好处,我失意时它不施与冷漠,它以最纯洁的方式爱我,给我,在那我可以固执地按自己的实施自己的理想,可是,我眼看着这些,我向往的,我却跨不进去,我看到门口有一道坎,我跨不过去。我和阿土,因为是同一种人,因为各自不同的缺失,无法回归正轨,无法回报温暖,所以宁愿浸泡在陌生的空气,偏爱拒绝。我们无法正视自己的想法与愿望,我们的挫败来的太早,太始料不及,它积攒的灰尘太厚,骨子里的自卑使我们无力站起来迎接光华的照耀,可我们的理想太强烈,太倔强,又使我们无法安息。所以我们做的最多的事是踟躇和停滞。我们不停地前行,我们一直在停滞。所以我们能做的事就是不停地怀念,然后再次离开,不停地离开。如若不逃离,期待就会被期待缉拿,我们不停地熟悉陌生的东西,然后再被它们追捕。对一切无力与温暖礼尚往来的人而言,期待,是禁忌。因为我们并不是要疏离于人情,我们是要疏离的是我们的天性。
睡在母亲的怀里是香甜的,没有更安全的地方可以有之比拟。可是这个地方,却因为一种叫做血缘的东西而被隔阻,也许如果我当时再小些并不会这样,可我宁愿相信仅仅因为血管里这些液体的缘故。血缘是上天赐予的关系,永远是最牢靠的,纵使我们憎恨,并不想要,可它就是永久跟随的,直到每一个人死亡,它是最权威的,最盛大的。除了它,所有关系都不能像我们期待中的一样走向完全肯定的永恒,不管这个结局是坏还是好。就像我和陆离只能走向朋友,我和余晖注定道别。我们都要做一个好人,所以我们准备好分别后牵念。难养的风信子不能给已是繁忙的人带来幸福,幸福太短暂。我不舍得人们用短暂的幸福换走长期的快乐。丧失距离美感就会暗淡,风信子是自负的植物,不会给人厌倦的机会,在人们欣赏离开之前宁愿闭上眼睛,只听他悲伤的声音而不愿看他努力微笑的样子。
清晨的阳光照进房间,我看了一下闹钟,已经8点半。
“醒啦?”母亲听到声音进来:“起来吃早饭吧。”
“怎么这么迟啊。”
“你昨晚睡的迟,想让你多睡一会。”
“做了什么?”
“给你做了荷包蛋。”
“妈,我想吃面。”
“面?我给你做去。”
“妈,我想吃街上那家的。”
“那家早不开了。”
“不开了?”
“不开了,去年搞建设拆了。”母亲递给我一条新毛巾:“你老不回家也不晓得。快去洗脸。”
不禁有些失落,我自己不愿停留原地却暗自期待失落的免遭时光洗涤。想到了自己的确是自私的,两年除了每年过年回家住几天就不曾回来。父母只有我这么一个女儿,骂是舍不得骂,说是没有用,他们平时定是悔不当初的,不该认养我这么一个冷酷的人。
母亲端来我喜欢的糖心荷包蛋。
“我吃不了四个。”我要夹给母亲。
她用筷子挡了回来:“你在外面也没有人做给你吃,你自己一个人不要瞎糊,随便吃什么,三餐一定要吃。”
“我吃不下这么多啊。”
“吃不下几给我塞下去”母亲给我盛了碗银耳粥:“不着急,慢慢吃。”这个女子,如果可以仿佛要把两年的东西一下子都塞进我的胃里。
我咬了口鸡蛋,未熟透的蛋黄流到我的喉管,顺着它,一片湿润直到心口。
我翻开书橱,掏出以前爱看的书,随便抽了一本躺在床上,是艾米莉的《呼啸山庄》。这是我高中时最喜爱的一本书,为了防止它发黄还特地买了包书纸给它包了封面。
至今仍然十分喜爱着本书,尤其对其中一段印象深刻,因为读的遍数多了,甚至是将这一段背了下来:
“我不知道那条狭窄的走廊通到哪里,只好一动不动地站在那儿,就这样无意中亲眼看到我房东的一桩迷信行为,这和他显露出来的那种颇有见识的样子大相径庭。他登到床上,拧开窗扇,就在向外推的时候,他突然真情迸发哭了起来:“进来吧,进来吧!”他抽泣着:“凯茜,来吧。再来一回吧!啊!我的心肝宝贝呀,凯瑟琳——总得听我一回吧!”
几年之后,我能清楚地记得希思克厉的这段话。那少年时对爱情的憧憬与向往。也仿若昨天,激荡地,疯狂地,暗无天日地悲恸地欢乐着。回头想竟是笑不出来,现实中难能像小说中那样勇敢,不是没有那番大的胆量去承载悲伤,而是鉴于对这个世界的不信任,是没有胆量相信有人同样甘冒此险。那是少女时的一个梦,美丽的梦,华丽却不合逻辑,却像这个小城镇上空的彩虹,浅浅的一道弧线,Feed me again and again。
总是习惯地将身边经过的男子与希思克厉对比。第一个结识的已经忘记了他的模样,只记得是中学的同学,叫作阿末,有高高的个子,长得很不好看,但说起话来却余音袅袅,那是一个几乎相反与希思克厉的角色,在我的人生里。我们没有道别,只是很自觉地随着升学各奔前程,逐渐断了联系。这是我最完美的一次爱情,没有任何缺憾。想到陆离,不知他现在怎样,仿佛一切并未改变,很难想到他身边多了一个人,想来与他一起的日子虽然有些缺失但应该还是快乐的。即使像现在,我们也还做着朋友,和他在一起的感觉总是很自在很舒服的。他是适合做朋友的人,从来不会给人带来麻烦困扰。我想余晖也是应该能够重新过回他的生活的,虽然这可能需要一些时日来调整。并非为自己打扰别人的生活秩序开脱,而是我确实相信这只是一个时间问题。没有比时间更接近神灵的事物,时间可以让他顺利归位,他亦不可能成为我理想中的希思克厉。可我相信在某个角落的却是有这样一个人的,只是我不能遇到。让我在找不到中将他神化,这样很好,让我崇拜他,期待他,这样很好。
我去杨叶家把“老爷”接回家,才几天它就似乎不大认识我了,把头缩进肚子里怎么也不肯伸出来。
我去阿土那边送一些家里带来的特产给她,她还没有下班,我拿了原来的钥匙径自开门进去等她,天很冷,我就钻进被子睡了一觉。
门锁转动了一下,我听到阿土和一个男子的声音,本已坐起来又躺了下去。
“什么时候来的啊?”
“今早。”
男子看了我尴尬地笑了笑。
“这是我同事。尚铭。”
“你好。”
“你好。”我抬头打量他。
“我还有点事,就不打扰了。”不流利的普通话。
“你等一下,我把资料拿给你。”阿土拍了一下我的腿:“抬起来。”抽出了垫在下面的文件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