诡案组-第39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七十多岁的老头子还有力气把一名精力旺盛的少年弄得只剩下骨架。
喃呒志住在周屋村最西面,是一间位处偏僻又显得破旧的小平房。在前往他住所的路上,我顺便向村民打听了一下他的情况,得到以下几条信息:
一、他是附近一带唯一会取骨的忤作,但已收山多年。
二、他是个低保户,无妻无儿,生活艰苦,靠村里发放的微薄低保金度日。
三、他性情孤僻,不愿主动与村民接触。
四、二十多年前,还没强制实行火葬的时候,时值壮年的他突然收山,从此不再做任何与死人有关的工作。
五、他很喜欢喝酒,自从不再做忤作之后,就经常喝得烂醉如泥。
忤作是一种靠死人发财的行业,容易遭人厌恶,因此不愿主动与他人接触并不稀奇,无妻无儿也能理解。但既然明知自己晚年无人供养,为何不在壮年积谷防饥,而要早早收山让自己落得一个落魄的晚年呢?这个问题也许只能从他本人口中才能得到答案。
和蓁蓁来到喃呒志的房子前,我忽然觉得有种阴风阵阵的感觉,虽然是大白天,但这里地处偏僻,而且杂草丛生,仿佛随时都会有僵尸之类的怪物跳出来。而恐怖的僵尸或许就在这房子之内,据距离这里最近的那户人说,上一次看见喃呒志已经是两三个月前的事了,而且当时还是深夜。
轻敲那道被白蚁啃千疮百孔的木门,良久里面才传出一把虚弱,但却能让人不寒而栗的苍老声音:“死人的事情我不会再管,活人的事情我也不想过问,请回吧!”
第二章 刮肉取骨(上)
忤作,一种专门与死人打交道,为死者处理后事的职业,在没有法医的年代,也会担任验尸的工作。=倾力打造人性话的文学站点;来读吧看书从此告别书荒!=他们为死者颂经时,经常会念“喃呒阿弥陀佛”或者“喃呒观世音菩萨”等以“喃呒”开头的经文,因此在本地通常会被称为“喃呒师傅”或“喃呒佬”。
为调查少年九天化尸案,我和蓁蓁登门拜访一位绰号“喃呒志”的老忤作。然而,当我敲响那道千疮百的木门后,得到的却是毫不客气的逐客令:“死人的事情我不会再管,活人的事情我也不想过问,请回吧!”
“我们是警察,马上给我开门!”蓁蓁威严的命令,换来的是对方的冷嘲:“我就是不开,有本事把门拆了!”
蓁蓁闻言立刻发难,抬起脚真的想把门给踹了,我见状连忙从后抱着她,免得因强闯民宅而被老大训上一顿。然而,在情急之下,我的手似乎落在不合适的地方——咦,感觉怎么这么柔软……
蓁蓁一记手肘砸在我脸上,几乎打掉我好几颗牙齿,从她的反应看来,我刚刚摸到她胸部了。虽然隔着胸围,但感觉蛮坚挺的,早知道就多摸几下,反正一样得挨揍。她的脸颊红得像晚霞一样,如果只是害羞的话还挺好看的,不过她的害羞中带着三分怒意,恶狠狠地瞪着我,似乎这记手肘不足让她解恨。
“你把门踹了,人家还那会理睬你啊!不投诉你就算你走运了。”贼喊捉贼是采花达人的保命绝技。
“哼!我就看你怎样把门骗开。”她怒气冲冲地走到一旁,一脚把路边的碎石踢飞,可怜的小石头代我受罪了。
我揉着似乎已经肿起来的脸颊,再次敲门:“志伯,您好!我是刑侦局的探员慕申羽,附近发生了一宗命案,我特来请教你一些问题。”
“我刚才不是说了,死人的事情我不会再管,活人的事情也不想过问,咳咳……”门内传来剧烈的咳嗽声,里面的人身体状况似乎不太理想。
“那这两瓶二锅头该怎么办吗?我本来打算拿来给你当见面礼的。”向村民打听他的情况时,得知他非常好酒,所以我顺便从路边的小店里买了两瓶二锅头以及生花、皮蛋等下酒菜。
二锅头虽然不是什么好酒,但胜在酒味浓郁,对酗酒的人来说,它比高档的低度酒更有吸引力。就像习惯吃咸菜的人,给他吃珍贵的松茸,他反而会觉得一点味道也没有。
我拧开其中一瓶二锅头的盖子,洒了一小半在地上,浓而不纯的酒香立刻弥漫于四周,然后对着屋里的好酒之人喃喃自语:“既然没人喝,只见倒掉了,真浪费啊!”
欲擒故纵之策一出,不消片刻门就打开了。门内是一名瘦弱的老人,他有明显的驼背,站起来头部只到我胸腹之间,身体状况似乎不太好,脸色很苍白,而且一直在咳嗽,但双眼却意外地炯炯有神。他开门后并没有说话,只是盯住我手上的二锅头。虽然这种酒并不贵,但对于靠低保金度日的老人来说,也不是经常能喝上的。
我把已拧开的那一瓶递给他,他一言不发地接过,仰首便灌了一口,随即转身返回屋里,既没有说话,也没有把门关上。我向蓁蓁扬了扬手,便走进屋内。
这是一间简陋得不能再简陋的房子,以青砖砌成,没有任何装修,屋里屋外皆能直接看见那些“年纪”比我还大的青砖。房子的布局很简单,一厅一房一厨。客厅内只有屈指可数的几件木制家具,而且“年纪”也不轻,仿佛随时都会散掉。
志伯坐在那张似乎经常在古装电视剧的酒馆中出现的四方桌前,往对面的位置指了指,然后又仰首痛饮。刚才他还一脸敌意,但随着烈酒下肚,脸上渐见欢颜。仅从这一点,我便能肯定他不是凶手,因为死者的衣袋里还有十块钱,用这十块钱一瓶二锅头足够有余。酗酒的人是不会放过任何一个能喝上酒的机会。
我坐下来把下酒菜和另一瓶二锅头放在桌上,蓁蓁则没好气地站在门旁,她不是不想坐,而是没地方能让她坐,狭小的客厅里就只有两张凳子。志伯把手中那瓶酒喝得一滴不剩,脸色不但没变得红润,反而更加苍白,但咳嗽竟然比刚才少了很多。他毫不客气地拧开另一瓶二锅头继续喝,这次没之前喝得那么急,边喝边吃下酒菜,略现红丝的眼睛闪烁着诡秘的光芒,凝视着我良久才开口:“我不喜欢欠别人的,你有什么想问的尽管问,就当我付你的酒钱。”
喜欢喝酒的人大多都比较爽快,既然他让我尽管问,那我也不客气,直接问道:“为何不再做忤作?”忤作是一种历史悠久的职业,有很多规矩及禁忌,因此很重视师徒转承。虽然他已经年过七十,很多需要体力的活儿做不来,但他拥有经验,只要愿意授徒,必须能继续在这一行立足。倘若思维清晰,没患上痴呆症之类的疾病,要干到百年归老亦非难事。
他愣住了片刻,双眼闪过一丝微仅可察的惊惧,但立刻就恢复过来,苦笑道:“二十多年了,也许我该把这段埋藏在心里二十多年的可怕经历说出来……”接着,他便一边喝酒一边向我诉说他不当忤作的原因,虽说酒能壮胆,但他在讲述的过程中瘦弱的躯体仍然经常不住地颤抖——
当喃呒佬可不是一件轻松的工作,终日要与死人打交道,胆子小一点也做不来。我父母早逝,无亲无故,识字又不多,因此十来岁就跟着师傅做喃呒佬。
我在师傅身上学了很多实用的东西,尤其是取骨,在师傅未过身之前,这一带就只有我们俩师傅会这手艺。后来师傅百年归老,会这手艺的就只有我一个。其实取骨这活儿,要说难也不难,但说易也不容易,关键是看你有没有这个胆量。
第一次取骨的时候,我的年纪还很小,但已经跟了师傅一段日子,见死人的时间不见得比见活人少,但要我亲手为一具腐烂不堪的尸体刮肉取骨,还真不容易下手。可是师傅却拿着一根棍子硬是要我把尸体的骨头取出来,手脚慢一点也得挨上一棍。当时我挺恨师傅的,但长大后我才明白他的用心,要是我没学好这门手艺,以后想要两餐温饱也不容易。
第二章 刮肉取骨(下)
师傅在我二十多岁的时候就过身了,在此之前他已教会了我一切。=倾力打造人性话的文学站点;来读吧看书从此告别书荒!=因为附近一带只有我才会取骨,所以很多人家要办丧事,首先会来找我,有时候生意还多得忙不过来。因此,我当时的生活还过得不错,可惜我天生驼背,而且又是做死人的活儿,所以一直都没有姑娘愿意嫁给我……
我之所以不再做喃呒佬,是因为二十多年前发生了一件很可怕的事情。我还很记得当时是冬天,那天还下着雨,天气很冷很冷,那天我要为六婆起骨。起骨必须在黎明时分,太阳还没升起的时候进行,我和六婆的六个儿子一同来到埋葬她的地方——一片茂盛的荔枝林。
进行了拜祭仪式,又烧过香烛冥镪后,我们便动手把棺材挖掘出来,然而一开棺,我们就惊呆了。六婆的尸体一点腐烂的迹象也没有,跟刚下葬时没两样,更可怕的是,她的右手竟然按在左胸上,而我明明记得下葬时她的双手是放在身体两侧的。
虽然做了多年喃呒佬,但眼前的情况还是把我吓坏了,过了好一会儿才回过神来。六婆的六个儿子全都吓得脸无血色,大家面面相觑,一时间谁也不知该怎么办。
虽然我并不懂得风水术数,但多年的起骨经验让我知道这儿一定是养尸地,六婆已经尸变了,如果不立刻将她火化,肯定会炸尸的。于是,我告诉她的儿子,要他们立刻拿柴枝来把尸体烧掉。可是当时正下着雨,要生火并不容易,而且这场雨也不知道会下到什么时候,如果把尸体放任不管,很可能雷声一响,她就会“醒”过来。
按照起骨的规矩,一旦开棺就不能再葬回去,因为开棺已经打扰了先人休息,葬回去的话免不了要再次开棺。所以,开棺后必须妥善处理先人的遗体。我建议先把六婆的遗体停放在她其中一个儿子家中,待雨停后立刻火化。
然而,这六名孝子谁也不愿意把母亲的遗体带回家,他们都害怕雷声一响,母亲就会“醒”过来。他们商量了一会后,决定给我双倍酬金,要我立刻为六婆取骨。
虽然我很不愿意在这种情况下为六婆取骨,但也别无他法,在这种雷雨天气,她随时会因为一个响雷而炸尸。如果她是因我经手起骨而炸尸,那我的罪名可大了。
取骨的过程,孝子是需要回避的,因此我只能独自在茂盛而阴森的荔枝林中为六婆取骨。起骨偶尔会遇上尸体不腐的情况,所以取骨的工具我早就准备好了,孝子一走,我便立刻为六婆取骨。
在这之前,我已经不知道为多少先人取过骨了,对比那些腐烂不堪的尸体,这次取骨要轻松得多。然而,我心里一点也不觉得轻松,每次雷光闪现,我的心就仿佛被一只无形的手紧紧地握着,那感觉就像快要窒息一样,因为我不知道眼前的尸体会不会因此而炸尸。
我先为六婆的四肢刮肉取骨,这样做会让我觉得安全一点。不过在取骨的过程中,我又发现了一件让人心悸的事情——割开皮肉中所流出的血竟然是鲜红色的!人死后快则三、五天,慢则十天半月,血就会变成黑色,但六婆已经死了三年多,血竟然还像活人一样鲜红。
恐惧已把我的神经麻木了,我只想尽快完成我的工作,尽快把六婆的骨头取出。我以最快的速度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