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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8部分

重生之凤求凰 完结-第68部分

小说: 重生之凤求凰 完结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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冲。
    咚咚咚……宓甜甜气喘吁吁地地爬到四楼,推开虚掩的教室门就要进去,想不到却听到满室的哄堂大笑生,哈哈……
    甜甜第一时间就以为自己穿反了衣服,立即低下头检查,衣服没问题,那为什么同学们都笑话她?
    宓甜甜抬头一看,讲台上是个文质彬彬的老师,还是个帅哥老师,让人第一眼就想到‘谦谦君子,温润如玉’,不过她没时间再考虑这些,因为这个老师明显不是灭绝师太,他,她不认识;再转眼一看捂着肚子直笑的一帮同学,啊……更是一个也不认识。
    宓甜甜的脸噌一下就红到了脖跟处,她慌忙向帅哥老师欠了一下身子,低声道歉:“老师对不起,我走错教室了。”没等老师说什么,羞愧的她转过身就跑了。
    虽说宓甜甜不认识这些乐得不行的经济学院同学,可是这些同学认识她,只因为这已经不是宓甜甜第一次搞出这种乌龙事件,在她上大学一年多期间,她已经来过这个教室好几次了,这个班的同学由一开始的惊讶已经转为看笑料了,每次看到这个迷糊的同学来到教室,他们都能开心好几天,有一段时间看不到她,有人还念叨那个老是走错门的同学怎么这么久没来。
    讲台上的帅哥教授,宋子书老师,此时眼里也是溢满了笑意,嘴角微翘,心情愉悦。以他的聪明,早在底下的同学大笑时,就看出教室门口那个女生是个小迷糊,走错门进错教室,而且这事不是第一次,不然同学们不会是如此反应,想不到自己教学还不到俩月,就碰到如此搞笑的事情,这个女孩比自己的妹妹还离谱,妹妹顶多是懒点,爱睡觉点,还没迷糊到跑错教室的地步。
    宓甜甜丢脸丢大发了,她恨不能顶上个乌龟壳藏起自己,这好像不是一次两次了,埋怨自己怎么老是记不住路。
    其实,宓甜甜还是很了解自己的,她不是只跑错这一个教室,她还经常跑到自己班级楼上的那个班,要不就是记错楼的位置,进错楼走错教室,总之,她就是个大马哈。
    这就是谦谦君子教授和天然呆宓甜甜小迷糊第一次见面的情景。
    那次乌龙事件后,没隔几天,两人又见面了。
    这次见面的地点是停车场,宓爸宓妈正要带女儿去她爷爷家,恰巧遇到正要回家的宋子书。
    虽然宋子书才来Q大两个月,可是宓教授夫妇对他印象不错,宋子书不但相貌不俗,学业也是出类拔萃,年纪轻轻就毕业于LSE这种经济科学领域的顶尖大学,给他们夫妇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宋子书记忆力超强,见过一面就能记住此人,当然也没忘记同行前辈宓教授,宓教授也是教经济类专业的教授。他看到宓教授一家三口出门,就微笑着和宓教授打了招呼,宓教授夫妇也很亲切地回话。
    可宓甜甜好像从没见过宋子书,打量了他一下,很平静地对他点了点头以示友好。
    宋子书有点纳闷了,宓教授家的千金就是那天那个乱进教室的小迷糊,怎么她和不认识我一样,一点没有了那天羞愧地恨不得钻地的模样,很淡然的表情,不像是认识他。他不禁有些疑惑,难道她这么快就忘了自己,还是自己的魅力大不如前,不是自己班的学生还很喜欢听我的课?他纳闷不解。
    的确是,宋子书上课幽默风趣,引经据典,一点都不呆板,让同学们觉得上他的课是一种享受,下课时还意犹未尽,每次同学都留下他讨论问题,尤其是女同学,看得出来,同学们很欣赏这位年轻帅气的老师。
    说起宓甜甜这健忘症,就得暴露她的另一个小毛病了,她有脸盲症,就是人家认识她,她不认识人家。每次她想记住一个人,她都得找这人的特点,要不就记住这人是个鹰钩鼻,要不就记住人家脸上某个部位有个麻子或黑痣,大部分人她过脑就忘,即使见过多次她也记不住。
    宓甜甜很快就忘了宋子书一点都不奇怪,这对她来说是家常便饭,别说宋子书是个帅锅,就是天仙下凡,她不想记住,那也是随后就忘。
    宓甜甜智商很高,有些学术性的东西她理解快,记得也快,看过几遍还能背出来,可这于生活能力无关,她生活上就是个低能儿。
    宋子书在学校也有一间简单的宿舍,他有点小洁癖,下课就回来换换衣服什么的,他的宿舍离宓甜甜家是同楼不同层,能经常在电梯里碰面。
    后来,宋子书还应宓教授的邀请,去他家坐过几次,两人经常谈论各国经济发展形势,还有金融行业的发展趋势。宓甜甜每次都会和他打招呼,两人应该也算是熟人了,不过这不代表宓甜甜就能记住宋子书。
    宓甜甜对宋子书的态度还是一如既往,在电梯遇见他,先是笑一下,或者点点头,却没有任何异常表情,就和对待陌生人一样,也不多说话,这时间一长可就引起了宋子书的好奇心。
    宋子书没问宓教授为什么他女儿对自己那么冷淡,他怕宓教授误会他的意思,再以为自己对他女儿起了追求的心思,他也不可能问宓甜甜本人,他总不能跑到人家跟前问:你怎么次次都装作不认识我?估计要是这样,不是宓甜甜有问题,而是他有问题了。
    宋子书从没想过宓甜甜是脸盲症,他虽知道这个词,但没遇见过这样的人,就一时没想起来,再说他总不能见人家姑娘不认识他,他就给人家安上病症吧。
    总之,健忘的宓甜甜引起了宋子书的注意,引发了他心底的那点好胜心。姑娘,不是记不住我吗,我就经常在你面前出现,从此,他就成了宓教授家的常客,宓教授夫妇也越来越喜欢这个优雅礼貌的年轻人。
    一个男人开始对一个女人有了好奇心,总会想方设法从各方面了解这个女人,再来,那就表示他就离迈入感情的沼泽不远了。
    宋子书有时还特意留在在学校休息,经常踩着宓甜甜的点下楼,他现在就像个偷窥少女的大色狼,不过他现在不是为了色,而是为了让这姑娘记住他。
    宋子书还经常没话找话和宓甜甜说,有时还和她一起去同一方向的教学楼。
    宓甜甜要好的同学蒋雅欣就问她:“甜甜,你认识经济学院新来的帅哥老师吗,今早有很多人看到他和你一起往教室这边来的,是不是你们是邻居?”她问出了好奇同学心底共同的疑惑,旁边的同学也直蹦着耳朵听最新八卦消息。看来宋子书这帅哥老师差不多已经名扬全校了。
    宓甜甜正在看编程书,脑袋里全是编程的事,还没转过弯来,根本不知道蒋雅欣说的是谁。
    蒋雅欣是宓甜甜目前记住的唯一好友,因为蒋雅欣鼻梁上有颗显眼的美人痣,蒋雅欣很喜欢单纯又单蠢的宓甜甜,因为这个好友给自己制造了不少笑料,每次想到宓甜甜那些无厘头的乌龙事,她就抱着肚子直笑个痛快。
    “不知道,谁呀,我不认识什么帅哥老师。”宓甜甜说就埋头继续。
    蒋雅欣见过几次宋子书,她最哈那样温润如水的男人,就锲而不舍地继续追问:“别了,人家问你正事呢,快说,认不认适宋子书?”她把宓甜甜的书硬实合上了。
    宓甜甜没办法,努力回想宋子书的模样,只有一个模糊的轮廓,她想了一会儿,最后不确定地说:“可能认识他吧,记不起样子,这个名字倒是很熟悉。”
    蒋雅欣捂住自己的脸,无语问苍天,我怎么就认识这么个不记人脸的好朋友,竟然连帅哥都记不住,看她将来她还能不能嫁出去。
    蒋雅欣无话可问,把书递给好朋友,“算了,我不问了,就知道不该对你心存希望,得了,你还赶紧吧,书呆加路痴。”两人平时开玩笑习惯了,打打闹闹很正常。作为好朋友,她还是很了解宓甜甜的喜感缺点。
    宓甜甜很喜欢小动物,学校后面的小公园经常出现一些流浪猫,她没事就拿着特意买好的猫粮去为流浪猫,这也算是她调节生活的一个乐趣。自己妈妈不让养萌的不行的小狗小猫,她只能跑到这里找安慰。
    宓甜甜的这个举动被宋子书发现了,恰好他也喜欢动物,不过他喜欢大型犬类,他在自家的别墅里养了德国牧羊犬、拉布拉多等几种自己喜欢的类型。
    宋子书就因为对猫狗的共同爱好和宓甜甜逐渐熟悉起来,两人也经常讨论编程的话题,虽然他的专业不是计算机,可他对计算机也深入学过一段时间,所以和宓甜甜这个迷糊蛋讨论起来还是很有话题聊,他发现宓甜甜只是生活上迷糊,学业上很精通,所学知识也早已超过现在老师所讲的内容。
    再后来,宋子书从她本人那里知道了为什么不认识的原因,如实情况如下:小公园的偏僻角落,宋子书拿着猫粮,宓甜甜正蹲在地上喂小猫。
    宋子书看着越是熟悉就感觉越是可爱的宓甜甜同学,纠缠了几个月的心终于做出决定,他真是非常非常想把那事搞明白,他越是放不下,越是想着,就越是纠结。
    宋子书看着笑得正开怀的甜甜,有丝犹豫、有丝迟疑地问:“甜甜,原来你为什么对我和陌生人似的,咱们见过几面,就是我去你家以后,第二天见了你,你还不和我说话?”
    宓甜甜头也没回就回答:“你不知道?我还以为爸爸会告诉你?我有脸盲症,就是记不住人的脸,我只见过你几次,当然记不住你,现在好了,最起码能认出你了。”
    这么说自己还应该觉得荣幸,宋子书哭笑不得,什么叫最起码认出他,他们俩都处了这么长时间,她现在才刚刚记住他是脸,他心里充满无力又挫败的感觉。好,既然你这个迷糊的小丫头老是忘了我,对我印象不深刻,那我就非得让你记住我,还得记一辈子。
    宋子书过去摸了摸宓甜甜的绒绒的卷发,想着既然以后要把她纳入自己羽下保护,那以后咱就得努力加油,首先让这个迷糊丫头牢牢记住自己。
    后来,宋子书去宓教授家的次数越来越多,还经常不客气地留下吃饭,不是给给甜甜夹菜,就是甜甜刨虾,宓爸宓妈也看出宋子书对女儿的不同之处。可女儿像是个木头疙瘩,死不开窍,把宓妈给郁闷的想捶墙。你说人家的家长都禁止孩子早早谈恋爱,她这当妈的好不容易相中个女婿,女儿还云里雾里迷迷蒙蒙什么也不懂,不知道怎么谈恋爱,这算是教育成功还是失败?
    宋子书家庭条件好,又是同行,还对女儿照顾的无微不至,宓爸宓妈能不同意这么合意的人当自己的女婿吗,不同意那才是傻子。
    宓爸宓妈和宋子书三人商量好,等宓甜甜大学一毕业,就让她和宋子书结婚领证。
    宓甜甜还傻乎乎地,不知道爸妈把自己给卖了。
    宋子书带宓甜甜去约会,他请甜甜去西餐厅吃浪漫的烛光晚餐,两人说说笑笑吃得颇为开心。
    完事宓甜甜想要去卫生间,就和宋子书打了招呼。
    “子书哥,我去下洗手间,你等我一会。”宓甜甜不好意思地说完,就起身要走。子书哥是宓爸宓妈让宓甜甜叫的,宋子书如今也算是宓甜甜的正牌未婚夫,只不过是个暂时隐形的未婚夫。
    宋子书可是很了解宓甜甜做过的缺根筋事件,他不放心地问:“你可别又迷路,要不我带你去。”不是他不放心,实在是这丫头的迷糊性子让人头疼。
    “不用,我自己去就行,很快就能回来。”宓甜甜俏脸微红,抓起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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