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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部分

盗墓之涅磐-第41部分

小说: 盗墓之涅磐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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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觉得我饿过头,都出现幻觉了,凤粽子现在肯定大鱼大肉。”其实方琼脑子里想的就是吃,他实在是太饿了。
    砰。
    世界安静且明亮了。
    方琼眼前的黑暗化作柔和的光亮,仰面可看见他思念的那个男人,正冷冷的瞪着囔囔自语的方琼。
    “你说谁在大鱼大肉。”
    脸和声音都很清晰,方琼哑然,应该说他兴奋的说不出话来,凤粽子,是凤粽子,不是私生子,不是别人。
    方琼咧咧嘴,也顾不得肚子饿得咕咕叫,坐起身就往那个人身上扑去,知道方琼会扑过来的某人顺手将扑来的方琼抱出箱子。
    “哥哥!”
    “不叫凤粽子?”
    方琼垂头:“我饿得两眼昏花,我刚才说了什么吗?”
    死赖着不承认!
    在遇到凤倾之后他就越来越会耍赖了,那张越来越白皙的小包子脸上的皮也越发厚,方琼的小脸被凤倾掐了掐。
    凤倾俊美的脸庞有些黑,骂道:“混小子。”
    不知是不是方琼饿过头的错觉,他看到凤倾有眼皮下有淡淡的青暗色,就像平日几天几夜通宵玩游戏的宅男眼里的眼眼圈,当然,凤倾不是宅男,但是他眼皮下的确实是黑眼圈。
    方琼高兴地搂住凤倾的脖子,不过却是心疼地摸上他的脸,冰凉的小手摸在他的脸上:“哥哥,你怎么有黑眼圈,这是多久没有睡好觉了?”
    凤粽子也是需要睡觉的,方琼可是深有体会,虽然他睡得没有自己多,但每天必须睡上六个小时,而方琼向来都睡九个小时以上,他为自己辩驳,小孩子需要睡眠来补充养分,实际上是他爱睡懒觉。
    “因为我是不你这只猪,就知道睡觉。”
    凤倾语调虽平,但意思上却是跟方琼开玩笑,没有半点要骂人的意思,当然,这是他们之间的交流习惯,他人是无法介入的。
    凤倾不说实话方琼就在他身上扭来扭去,此时的凤倾其实也累,他将方琼放地上,知道不是玩闹时刻的方琼才下地打量周边的环境,从他醒来,眼都没有离开过凤倾,现在才有多余的注意力看其他地方,顺便也把自己刚才所做的梦告诉凤倾,说完后还咧嘴笑了笑。
    “哥哥小时候嫩嫩的好可爱。”
    然后,凤倾脸越发黑,眼下的青色看着不像黑眼圈,反而是像被方琼气出来的,当然,凤倾也被方琼气乐了,坐在石台上,将方琼按在自己大腿,给他小屁股两巴掌,很轻的,几乎没有用力。
    仔细观察完周边环境的方琼咧嘴呵呵笑,只有在凤倾面前他才会笑得如此自然,小脸墩上露出小酒窝,小虎牙外露,可爱得发紧,凤倾把他抱在怀里狠狠地揉了把他的头发。
    对于方琼那个梦凤倾抱着不解释的态度。
    他们此时处于的位置是一间布置与其他不一样的墓室,首先,方琼所躺的的箱子并不是棺材,其次,凤倾所坐的石台不高也不矮,不知作何用,坐在凤倾的大腿上左瞅瞅右看看,实在不清楚。
    “我们怎么会这里,我记得我被当成钥匙,然后昏了过去,做了个梦,现在就在这里,不知道叶佳文他们去了哪里,哥哥,你知道不?”
    “当然。”
    凤倾说话总是冷静加自信,方琼现在都越来越崇拜他了。
    “不过,你怎么会出现在这里,大白说你被镜子捉去当女婿了。”方琼朝凤倾眨眨眼。
    凤倾瞪他一眼:“这些话你也信。”
    方琼立刻摇头,以表真心:“我怎么会相信大白说的话。”
    于是,凤倾又被方琼狗腿的模样气乐了,他抱紧坐他腿上的方琼说道:“我不是被镜子捉走,而是顺着它的意思去做,不然我们两个都不能离开那个通道。”
    对付镜子的过程凤倾是不会告诉方琼,而方琼也不太想听,一听到镜子有性别他心里就不舒服。凤倾也知道把方琼一个人扔在那里不好,明知道他胆小还这样做,不过他的动作都在镜子的下,想告诉他都不行,与镜子博斗一翻才将其制服,镜子被他收在背包里,这个还是不要告诉方琼的好,不然把他吓昏怎么办。
    好不容易找到被当成钥匙的方琼,凤倾提着的心才放下,即使有大白在他还是会提心吊胆,况且大白现在还不知在哪里,大概是方琼被开锁的力量保护起来通过自动密道送到这里,因此才跟他们分开,叶佳文还在孙权天手里待命,暂不能脱群,也没有头绪,以至于第一个找到的方琼的人又变成了凤倾,当然,最担心方琼的自然也是凤倾。
    至于方琼所做的那个梦,凤倾在心里笑了笑,不解释,当作是秘密吧。
    听完凤倾的解释方琼明白的点点头,然后摸摸自己的肚子,饿。
    然后,方琼吃上了凤倾带来的食物,虽然没有煮的香,但比其他人给他的安全,吃得也放心,这次没有纸盒装的牛奶,只能用水凑合着,吃饱喝足后,方琼满足地打嗝。
    “我们什么时候才能离开这里?”吃不好睡不香,方琼对墓地实在没有什么好感。
    现在还不知道外面的情况,日夜不分,还经常饿肚子,时不时前面死个人,后面有鬼怪,他的胆子都吓大了。
    “快了吧,吃饱了我们不离开这里,再往前一点儿就是地宫的主墓室。”凤倾将背包收拾好,方琼的手电筒早不知扔哪里去,他又从背包里拿了一个出来,不过这次他们共用一个,这个室内有油灯的光,他没有用到手电筒,一个人的时候也用不上,大多时候用都是给方琼当照明,小家伙不是胆小害怕嘛。
    墓室的门敞开着,眼看着就是一间很普通的耳室,没有鬼怪,也没有机关,大概被凤倾消灭了。
    “嗯,那我们快点找到东西回家吃好吃的。”
    凤倾用食指点点他的额头:“猪!就知道吃。”
    方琼用鼻子哼哼,他要多吃点才长得快,再过几个月他就十一岁了,最近都没有吃到有营养又好吃的食物,他觉得自己都快长不高了,看看凤倾的身材,他是羡慕的,扭开脸。
    凤倾的话说的没错,他们离开那间只有一个只能容纳方琼这样大小的小孩的箱子墓室,外面便是一条宽大的通道,方琼没办法在脑子里虚构地宫的整体图,从他进来到现在,他所到之地总会发生怪异现象,但每次也都化险为夷。
    方琼自己在心里盘算着,他们走过通道,走过侧室,看到祭祀台,现下可能离主墓室不远,他看过古代大体结构的地宫构造图,现在应该离主墓室不远,而从这里的构造看来,还有泥人的衣饰上的雕饰,他觉得地宫很可能是在西汉时期建造的,也就是说它是个西汉地宫。
    能将地宫建造得如此之大,定是王公贵族,但是哪位他就暂时还没有找到相差的物品鉴定,以他的知识也不知道能不能鉴别出来,让凤倾告诉他地宫时代也不太可能,这家伙只想得到他自己的东西,那些东西到底是什么用?
    走了没一会儿,方琼觉得脚酸,于是扯了扯凤倾的衣袖说道:“哥哥,抱。”
    果然跟猪没什么两样。
    睡醒吃,吃了还不愿意走路,连动都不想动。
    而凤倾自然是宠着他,方琼说抱就抱吧,反正也不费力,于是某位小朋友在溺爱下越发懒惰,至于以后两人之间的亲密互动也都只需要下方嗯嗯啊啊就行,清理什么的都交给攻方去处理。
    主墓室,是这座地宫的最重要之地就在尽头,那里便是所有人都迫切要知道的地方。
    这一次,方琼和凤倾没有遇到鬼怪东西,直到走到主墓室前都还算平静,毕竟也就那么几十米,至于方琼为何连这几十米都不想走,主要是他不希望踩到恶心的东西。
    在他们到达之前,那主墓室门已被打开,看来是有人比他们还先到,只是为何他们离这么近却没有听到那些人的声音,真真奇怪。
    凤倾没有迈步进去,反而是将方琼放在地上。
    方琼顺着他的目光望向脚下,左右两边放着两个物体,方琼蹲□,拾起地上之物,乍看之下,只是很简单的东西,不过确是漆器,周边还有脱落的漆片,在汉代,拥有漆器的一般都是王公贵族,身份高贵,他的猜测果然是没有错,汉代啊。
    方琼拿着电筒仔细研究手上的漆器,上面绘有朱红色云气纹,十分精美。记得某位张姓学者说,云气纹是汉代流行的图案,代表人们的美好祝愿。花纹流畅,线条还带着诡秘,充满着美感和神秘感,感觉花纹有一种“灵动感”,他还在漆器上发现了环形的铺手。
    凤倾蹲□摸了摸专注的研究漆器的方琼的小脑袋,小包子脸的方琼专注起来也很可爱,凤倾忽然叫他:“方琼,抬起头。”
    方琼乖乖地朝凤倾抬起包子脸,疑惑的看他:“嗯?”
    接着凤倾捧着他的小脸,在他的脸上重重的亲了下。
    方琼眨眨眼;他又被非礼了。
    作者有话要说:以后不要写那么恐怖了,瓦自己的小心脏受不鸟啊。。
    PS:温馨亲亲什么的最有爱了。
    来来,收藏一下俺的专栏,戳一下不会怀孕滴=3=
    
                  45、血腥和双打
    被非礼的方琼抿抿唇,然后又淡定的继续研究他手上的漆器,带回去也算是宝物吧,而且还是汉代的,被亲什么的习惯就好,他向来都是习惯成自然,况且凤倾又不是别人,他们同吃同住同睡一张床,亲一下又不会少块肉。
    “好了,我们继续往前走,快到目的地了,把那脏东西扔了吧。”
    方琼有些失望的把东西轻放在地上,其实这东西很有价值的,可惜他带不走,现在自保都成问题,依依不舍的放下后,垂头作哀悼状,这可是一笔小收入。
    见方琼依依不舍的模样,凤倾单手搂住他就往里走,这道门没有邪恶之物啊,只是方琼觉得自己如被拎的小鸡似的一点都不好看,同时又想起这样对自己的孙权天。
    于是,方琼开始向凤倾告状:“刚才那个姓孙的老头儿用抢指威胁我,还拎我的衣裳,特别不舒服。”
    凤倾看着方琼委屈似的包子脸说道:“待会见到他的话对付一下就好。”
    这个对付一下是怎么样方琼就不知道了,不过,至少凤倾现在知道这件事,嗯嗯,对他不好的人都要告诉凤倾,相信大白在的话也会非常同意他的观点,他俩总是同流合污,不对,应该是共同进步。
    “嗯嗯,要对付一下的。”方琼连忙点头,还附加一句,“哥哥,你真好。”
    凤倾嘴角抽了抽,他知道方琼脑瓜子在想什么,但是他不说出来,因为实在是太无语,不过这要岂不是更好么,那个姓孙的老头儿好像长得不太好看,给他整整那张欠揍的脸就好了。
    “嗯。”凤倾应得没有一丝愧疚。
    方琼看凤倾心情不错便问:“哥哥,可不可以换换姿势,这样不舒服。”
    不过,此时的凤倾只是勾勾嘴角道:“不,我喜欢这样。”
    方琼郁闷道:“为什么?”
    凤倾的答案自然没什么建树,便道:“因为我喜欢。”
    方琼几乎要泪流满面了,什么叫他喜欢,被这样搂着的自己很像麻包袋啊,可是他是人不是麻包袋,即使是小孩也是有尊严的,不待这样对小孩子的。
    其实,方琼还可以走路。
    不过,被凤倾越养惯越懒的方琼要他走路他还是宁愿被当成麻包袋,这个好处可多了,至少不用辛苦他的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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