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日-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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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大口大口地喘着气,好容易调匀了呼吸,惊魂未定地责问道:“你……你干什么?”
“没什么,我只是想问你是不是在等人?”
我狠狠地瞪了他一眼:“不是!”我当然不是在等人,是有个神经病在等我!
“是吗?我一个人坐了一下午,想找个人随便聊一聊。”
“那我就不耽误你找人了。别找我,我不认识你!”
我的这些话没起任何作用,他干脆在我旁边的高脚凳上坐了下来。
“不认识岂不更好?对不认识的人不需要隐瞒任何事。”
不会吧?这就聊上了?我有些动摇起来。我所认识的灯火阑珊决不是跟人见面就熟的那种人;眼前的这位,有点像职业泡马子的。
我脸孔一板,硬梆梆地说:“不好意思,我没什么要隐瞒的,也没什么想知道的,更没什么可聊的。”
这句话同样没起任何效果,他像没听见一样,自顾自地继续说道:“你玩过网络游戏吗?”
“网络游戏”四个字险些又害得我一口呛住。调酒师站在吧台后面正好奇地打量着我们。我一阵心虚,伸手抓过那只细长的酒杯,一手拉住灯火阑珊。
“要聊的话还是坐你那边去。”
落日 正文 第十三章 谁的从前
章节字数:4011 更新时间:07…09…27 21:32
Waiter殷勤地走过来给我们的小桌上换了一盏蜡烛,我则要求他把音乐开大一点。酒吧都这样,昏暗的灯光,闪烁的烛光,低徊的音乐,所有这些织出一张暗香浮动的大幕,把人裹得紧紧的,藏得严严的,一切如同雾里看花。
我终于找到了一丝安心,借着烛光暗暗打量灯火阑珊的脸。我曾经试图想象过他的样子,却发现根本无从想起。我头脑中网虫的形象全被网吧的客人破坏掉了。现在的他就坐在我的对面,年轻、忧郁、沉默、孤独,跟网吧里那些浮躁的面孔形成鲜明的对比。灯火阑珊这名字还真适合他。虽然还没有得到任何证实,可我已经认定是他了,就算待会儿再跑出来一个,我也会认为这个是真的而那个是假冒的。
也许我已经得到了证实。他提到了网络游戏。
……祭司、神殿、征战、弓箭,是谁的从前;
喜欢在人潮中你只属于我的那画面;
经过苏美女神身边,
我以女神之名许愿,
思念像底格里斯河般的漫延。
当古文明只剩下难解的语言,
传说就成了永垂不朽的诗篇。……
周杰伦在缥缈的空气中口齿不清地吟唱着。有人说他的中文R&B比英文的还要难懂,可这丝毫不影响他的大红大紫。有那么一阵我听得几乎出了神,下一刻却猛然惊醒,这个死Waiter,怎么放这卷带子?
正感到满身的不自在,对面的灯火阑珊终于开口了。
“你不想聊天也没关系,其实我只是想找个人听我说说话。”
我刚刚平静的一点的心又突突直跳起来。这小子怎么回事?随便逮着个人就对着人家大倒苦水吗?现代男版祥林嫂?那么说这二十几天来,已经有两打以上的人听过他的故事了?
***
“我玩的游戏叫落日,据说很红。不过我只玩过这一个,无从比较。”
我在心中长叹一声:果然是他!
“我不太会玩游戏,上大学之前根本没碰过,真正的玩也是这个学期才开始的。我很笨,升级特慢,还老是被人杀。虽说只是游戏,可被杀的感觉也很不好受。可是越不好受就越不甘心,总梦想着有一天我也会变得强大起来。可是我太笨了,升一级比登天还难,又不会挣钱,好容易升了级也换不起装备,于是我很快就放弃了练级。在我慢慢习惯了被杀之后,我开始觉得那些杀人的人很可笑,他们不为任何理由杀人。我觉得自己虽然打不过他们,却比他们有道德有理性。我开始质问他们,无故PK有意思吗?虽然每问一次就被杀一次,可这样做却能让我感到一种强大,似乎正义就站在我身边。
“直到有一天我遇见了一个非常厉害的女孩子,厉害到我根本想象不出她有多少级。当时她在杀人。虽说是对方先挑衅,可我还是习惯成自然地问她,无故PK有意思吗?她走过来一刀剁了我,然后冷冰冰地叫我别玩了,说这是为我好。以前我被杀的时候总觉得自己人虽死了,精神却是不死的,我鄙视那些杀人者;而这一次,她让我发现我这种人根本不适合在网络游戏中生存。游戏自有游戏的规则,我只是个自以为是的笨蛋。那种感觉比被杀还要痛苦。那之后我矛盾了很久,却仍然犹犹豫豫地混在网上,在游戏中苟延残喘。我这人从来就做不了杀伐决断的事。
“后来我又碰到了那个女孩。她人其实很好,不像别的高手那么目中无人,也不像普通女孩子只知道撒娇卖痴。她带我练功,一点都没有不耐烦的意思;她有时非常老练,有时又天真得像个小孩,不管什么时候都很可爱;最厉害的是她杀人也很有原则,从不杀级别低的,可是只要有人想抢我们的东西,她就一定会去反抢,而且次次成功。她有一条蓝色的长辫,跑动的时候在风中一荡一荡,我立刻就喜欢上她了,就连她杀人的样子也喜欢。那是我玩游戏以来最高兴的一天。
“我跟着她升到了九十多级。这在以前是想都不敢想的事。我不愿只做她的游戏过客,于是去一座非常险的山峰找她。那地方险到根本没有人敢去。我把所有的钱都买了水果,一次又一次地往山上爬,最后居然侥幸成功了一次。更加幸运的是她真的在那里,一个人坐在山顶上,静静地面对落日。那种画面,只能用惊为天人来形容。见到我她很意外也很高兴,她给那座山峰起名叫狼居胥峰:元嘉草草,封狼居胥,赢得仓皇北顾。她很锐利,也很无奈。我记得她当时说的一句话:能够看一眼狼居胥的日落,多死几次也值。那一刻,我发现她和我同样孤独,只是她不像我那么害怕孤独。
“从那之后我一上线就找她。对我来说游戏已经不重要,我只想泡MM。我决定为她做一件游戏中最高级的霓裳羽衣。做羽衣很困难,材料很难收集,需要九百九十九只天使之羽,而且对裁缝的级别要求也最高。为了这件羽衣,我开始拼命练级,她则四处帮我收集羽毛。那九百九十九只羽毛,都是她替我收齐的。而她从没要求为她做衣服。
“我的目的很明确,我想结婚,我想跟她结婚,我需要一件羽衣做聘礼。在游戏中有很多人带着老婆四处炫耀,可如果我真的能够娶她,我会把她藏起来。结婚之后那座叫狼居胥的山峰就是我们的金屋,我们一起分享那里最美丽的落日。可是我全错了。当我带着羽衣爬上狼居胥峰的时候,她堵在前面告诉我,她不要我做的衣裳,因为她是一个男生。
“我当时的感觉,真恨不得从山顶上跳下去。一开始我真恨她,我恨所有的人妖。可是从头到尾她都没有丝毫挑逗我的意思,只是像朋友一样跟我在一起。我早该察觉到她是个男生。那种决断、那种气度,就连一般的男生都及不上。再说这只是游戏,要怪只能怪自己。想到这里我又恨她,既然只是游戏,为什么她一定说破呢?就让我糊里糊涂一直沉醉不好吗?我恨她只顾独善其身,却也不得不佩服她面对现实的勇气。我在山顶发了好长时间的呆,最后想明白了,我就是喜欢她,喜欢那个在游戏中天真的、深刻的、孤高的、自我的、名叫菲菲鲁的小女孩,跟她背后的人没关系。游戏中的我为游戏中的她做了一件最珍贵的衣裳,为此我们都付出了那么多,这份心意决不能白费。
“我开始固执地每天呼叫她,逼她回来接受我的礼物。她顶不住压力终于回来了,可还是跟以前一样不肯接受任何东西。我不管她要不要,把衣裳扔给她就跑了。”
***
“我本打算把衣裳硬塞给菲菲鲁以后就离开游戏,可是我还是做不到。这时的我已经算很厉害的了,可我却比任何时候都要落魄。直到有一天,我看到一个陌生的女孩穿着一件霓裳羽衣招摇过市,就去追问她衣裳是在哪里打的,她说根本没地方打,这衣服是买来的。我又问她需要多少钱,她嘲笑地说,有多少钱都没地方买,游戏里根本不会有人卖。我不明白,旁边有人告诉我说,这是在网下花钱买的。游戏中有不少人都拿钱在网下买装备。
“我惊呆了,一件霓裳羽衣的价值竟可以用人民币来换算!这时旁边追过来一群人,围着穿羽衣的女孩杀。原来那女孩是个人妖,专骗东西,那些人都是受害者。那家伙很强,一开始几个人围着杀都打不过。本来嘛,级别不够也穿不上这件衣服。那个人妖占了上风之后就开始得意,骂别人都是蠢猪笨蛋,活该被骗。我突然觉得很受不了,似乎听见了菲菲鲁在背后对我骂着同样的话。我加入了战团,帮着那群人一起把那个张狂的人妖杀掉了。我抢走了她的羽衣,当场就动手把衣服改爆了。我亲手毁了那件霓裳羽衣。
“我变成了自己曾经最恨的红名,可旁边那些人却对我的感激得要命,也对我的功夫佩服得五体投地。他们认为我是在帮他们,一致拥戴我当老大,让我成立一个新帮派。他们这样做无非是害怕报复,想要我罩他们。我答应了。因为我也同样需要他们。我心里只记着一件事,要去找菲菲鲁当面问个明白,那件衣裳是不是她卖掉的!我看着自己头上的红名,又看到拥戴我的那帮小兄弟也清一色全部是红名,我给帮派起名为红名之狼。
“我纠集了一大群人一起上狼居胥峰找菲菲鲁算账。那真是一条极端险恶的路,即使有我在,到最后也只有十分之三四的人到达山顶。菲菲鲁果然在那里,可是手里却没有任何武器。面对那么多人,她根本毫无胜算,却仍然很从容地跟他们死斗到底。我开始在心里祈求她下线逃走,但我也知道她决不肯这样做。我壮着胆子出场面对她,说我想要回那件羽衣。她淡淡地跟我说对不起,她把它卖掉了。在那一刻我怒火冲天,大骂她是卑鄙小人。我又以为虽然手段不甚光彩,可至少在她面前我是正义的,可是我又错了。我看着她把护身的装备一件件卸下来,全部扔在地上,她说事已至此,无话可说。我明白她的意思。要偿还的话,她愿以全部身家甚至性命相抵。
“我从未感到这样凌厉的气势,根本没有胆量再向前一步。可是那帮兄弟们顶不住了,他们早已抢成了习惯。菲菲鲁扔在地上的装备,任何一件都是玩家梦寐以求的宝物。我看见他们一起冲了上去,我也看见菲菲鲁就那样死在不知是谁的手里。
“我引发针雨杀掉了那群小兄弟,可是菲菲鲁已经死了。我站在她身边不知道怎么办。当我检查她的物品栏时想确认那件羽衣的时候,却发现里面全部都是天使之羽,一共九百九十九只。已经死了的菲菲鲁对我说,这些是她还给我的。
“我一直都理直气壮地认为是她欠了我的,却从不知道自己到底想要她偿还些什么。再次从她那里得到九百九十九只天使之羽的时候,我知道从前的我死掉了。
“后来我在市场上听说,这些日子以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