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PK表演:赵氏孤儿-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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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有声有色,令他不忍割爱。故事在整篇《赵世家》中占了绝大篇幅,颇显突兀,支持了迻录旧记的可能。东汉郑玄注《礼记》,和他先前注《尚书》、《周易》说法全然不同,赵翼以为是“兴会”(写作心理)所致。“兴会”可以解释司马迁置扞格于不顾的原因。或许他也知道,传说可以变为历史,尤其是帅气的那种。
导读(4)
二
现在让我们尝试接近真相,作为阅读“赵氏孤儿”故事之前必要的知识储备。连篇累牍的引文考证想必已让读者生厌,所以下面尽量采用叙述体,只在需要时作一些推考的说明。
公元前621年,晋襄公以中军将(正职)贾季与中军佐(副职)赵盾职位互换,揭开了赵盾专权,赵氏家族一枝独大的序幕。赵盾其时兼任执政大夫,晋国因而第一次出现了同时担任军政一把手的“正卿”。同年襄公去世,将自己的爱子夷皋郑重托孤于赵盾,所谓“此子之才(成才),吾受子之赐;不才,吾唯子之怨(只埋怨你)”云云,至今读来也令人感动。葬礼尚未举行,赵正卿却认为夷皋年纪太小,提出改立襄公在秦国的异母弟弟公子雍为君。“兄终弟及”在古代是同样合法的继承方式,所以二把手贾季主张迎立在陈国的公子乐,因为他最受晋文公宠爱,立他符合“孝”(顺从先君意愿)的要求。赵盾反对,认为公子乐生母辰嬴在文公妻妾中仅排第九,“母淫子僻”,而公子雍生母位列第四,本人又在秦国当上了大夫,“秦大而近,足以为援”。其实贾季没有说错。春秋时诸侯娶妻,不仅女方常以妹妹作媵(陪房),同姓各国还要送出公室女子作为陪嫁。文公的正妻文嬴同辰嬴便都是秦穆公的女儿,辰嬴地位未必如此不堪;晋襄公名欢,公子乐名乐,从起名上也可见出文公对这两个儿子的偏爱。赵盾的“足以为援”的选择重实用而不重“立爱为孝”,多少反映出他对晋国公室一种类于“社稷为重,君次之”的离心倾向。
赵盾派先蔑、士会去秦国迎接公子雍,贾季也让人去召迎公子乐。陈国路近,为了不落后手,赵盾在入境口杀了公子乐一行,又在次年借故将贾季驱出晋国。贾季即狐射姑,其父狐偃与赵衰同为晋文公出亡时的左膀右臂。晋国卿族之间的矛盾倾轧,也展现在我们眼前了。
先蔑、士会派出不久,襄公夫人穆嬴就抱着夷皋上朝堂哭闹,对赵盾说:“先君有什么罪?孩子又有什么罪?放着骨血的太子不立,却到外面去找国君,你要拿我母子俩置于何地?先君的遗言,你这么快就忘了么?”赵盾无言以应,只得改变成议,于前620年四月立夷皋为君,即晋灵公。
这时秦康公已派出大批军队,同先、士二人一起护送公子雍回国就位。赵盾生米已经煮成熟饭,索性一不做二不休,在边境埋下伏兵,以“逐寇如追逃”为战斗口号。护送人马一到,一阵掩杀,足足追击了三十里远。公子雍糊里糊涂就做了刀下之鬼,死于乱军之中,先蔑、士会也只得逃到秦地,不敢再回晋国。先、士二人出使前,荀林父就私下劝止过:“夫人、太子犹在,而外求君,此必不行。”至此又偷偷将他们的妻儿财产送往秦国,让两人安心做寓公。荀林父预言式的告诫,说明他极可能是穆嬴哭闹的后台。
为了接续文、襄两世的晋国霸业,赵盾在对“襄公后”的处理中,不惜让两位公室子弟死于非命,得罪了狐氏、先氏、士氏、荀氏等一批同僚,且不仅未实现争取秦援的预想,反而让十数年前秦穆晋文的“秦晋之好”变成了旷日持久的世仇关系。晋灵公母子以眼泪和乞求才争回君位,可想而知,他们对赵盾也是一辈子都不会有什么领情之感的。尽管有此种种失分,赵盾却仍得到时人与后世的正面认可,连孔老夫子都明言“赵宣子,古之良大夫也”。这正说明赵盾不仅具有特立独行的胆识和才干,在人格上也确实有“出以公心(治国之心)”的优点。
导读(5)
灵公渐渐长大成人,不幸竟然属于“不才”一类,不仅在国务上经常掣肘赵盾,私生活中也贪图享受,残虐非常。一次因熊掌没有炖烂,他就砍下厨师的双足双手,让宫女放在竹篮里出门扔掉。结果让赵盾看到了,就要入宫进谏。同行的士季(即士会,由赵盾自秦国迎回)拉住他说:“你进去后国君万一不听的话,就没人敢开口了。不如让我先去,不成功你再来。”说明灵公在国中只惧怕赵盾一人,且未必事事听从。前607年,灵公终于按捺不住,决心拔除这颗眼中钉。他先派刺客鉏麑乘夜去暗杀赵盾。鉏麑潜入赵府,见赵盾早早就穿齐朝服,和衣正坐着打盹,不禁为他忠勤国事的气度打动,断定他是国家的希望,不忍下手,而又君命难违,于是在门外触槐自尽。到了九月,灵公请赵盾喝酒,席间埋伏甲士,被赵盾的车右提弥明发觉,将主人从虎口中挟出。灵公放出“灵獒”,狗高四尺,西戎进口,当是类似今日藏獒的品种,被提弥明一脚踢毙。甲士涌出,寡不敌众,提弥明战死。危急之时,突然有一名叫灵辄的甲士反戈,保护赵盾撤退,原来当初他在翳桑挨饿,曾受过赵盾的慷慨救济。晋灵公不能像对厨师那样随心所欲,将赵盾大卸八块,固然是因为春秋国君要接受“礼”的制约,“刑不上大夫”;但他不敢明正典型,公开讨伐,只能采用这些下三滥的手段,也从侧面反映出当时晋国君权的衰落。
赵盾于是选择逃亡,未出国境又调头返回都城,因为当月月底,灵公就在游玩桃园时被赵盾堂弟、襄公女婿赵穿杀死。《左传》用了“攻灵公于桃园”的笔法,可见是堂堂正正的讨伐。赵穿的起事是否得到赵盾的授意,史无明载,但晋灵公与赵氏家族为敌必然自取灭亡,则是不争的事实。司马迁就说“赵盾素贵,得民和”,灵公“民不附,故为弑易”。这样便发生了著名的“董狐笔”事件:史官董狐大书“赵盾弑其君”,在朝堂公布。赵盾不服,董狐云:“子为正卿,亡不越境,返不讨贼,非子而谁?”赵盾容忍了这一记载。可能他认为应当尊重史官的职守,却不曾料想到这种口实竟会对赵氏家族日后产生重大的负面影响。
“亡不越境(越境是不问国事的标志)”的罪名恐怕是对赵盾的冤枉,不过他确实“返不讨贼”,不仅不讨,还让赵穿作为使节去周朝迎回襄公的另一位弟弟公子黑臀继位,即晋成公。他倒不是故意示威,而是认为既然一名国君死了,又来不及生下儿子,就应该尽早补上空缺,以保持国家的正常运作。这位晋成公起了个“黑臀”的名字,似乎不雅,但《国语》明载,乃是因他出生时该部位有“使有晋国”四个墨字的缘故。他是晋文公最小的儿子,生母是周朝王室的公主。当初赵盾立灵公前没有把他列为考虑的人选,多数因为他年龄尚小的缘故。
成公继位元年,即前606年,便发布了一项奇特的法令:恢复公族大夫制度,并且各卿(执政大夫、上中下三军中的六卿)的嫡子(正妻所生子,特指其中的法定继承者)均可得此职爵。原来晋国自献公时期起,便规定除太子外,国君的其他儿子以及上代国君的血胤都要移居国外,未经召请不得随便回国,故有“晋国无公族”之说。公族大夫一职,本是掌管公族事务,兼管卿族,至此则巧妙地转换概念,使卿族也能参加国家的祭祀与推举活动,大大提高了地位与权力。毫无疑问,这是赵盾的主张。这一法令不仅为后世的历史学家所瞩目,它也竟然成了日后“赵氏孤儿”悲剧的起因。
导读(6)
赵盾是在晋文公重耳十九年流亡时期出生的,从小生活在狄地。赵衰流亡后回到晋国,娶文公女儿赵姬,生下赵同、赵括、赵婴齐。赵姬贤惠,坚持让丈夫把赵盾接回来,并把正妻的位置让给赵盾的生母叔隗,赵盾这才成为赵氏嫡子,掌握收族之职。这回重设公族大夫,他没有传给自己的儿子赵朔,而是推举了赵括,让赵同、赵婴齐、赵朔只任下一等的“公族余子”。他作出这种决定,固然是真诚为了报答赵姬之恩,却也显示出他对赵氏家族多年赫扬的现实和前途信心满满。至于赵括掌握宗主权后骄横坐大,赵括、赵同与赵朔、婴齐感情不和以至势同水火,这些后果当然是他预料不到的。
前601年,赵盾病逝。第二年,晋成公去世,其子据继位,是为景公。前时潜伏着的危机终于一一爆发。
晋景公同成公一样,对卿族壮大、君权旁落的威胁心知肚明,但他不甘像父亲那样明哲保身。他的应对是时打时拉,利用卿族间的矛盾倾轧,实行各个击破。他上台第三年,前597,“赵盾弑其君”的旧话就被重新拾起。这未必定是起于屠岸贾(从职务中推见。《赵世家》反复强调“景公三年”,是年荀林父擢升正卿,荀的可能性最大),也未必真有什么实际的制裁举措,却对赵氏成员的心理产生威慑,从此家族变得低调。作为三朝正卿嗣子的赵朔,虽仍跻身于卿,却长期只任下军将,排名仅列第五。前589年可见的名单上其职已被栾书代替,赵朔销声匿迹,可知之前他已去世了。
前587年,赵婴齐被指控同赵朔遗孀庄姬通奸,遭宗主赵括驱除出晋。婴齐提到自己走了,两位哥哥会受到栾氏的祸害,其实是请求留下,赵括、赵同却不以为然。栾书两年前已升任正卿,以往同赵朔、婴齐都有私交,婴齐的情报是不错的。卿族本来就是不同的利益集团,互相扮演乌眼鸡的角色十分正常。《左传》记录人物对话往往有预言的意味,果然没过几年,前583,庄姬出面揭发赵同、赵括打算叛乱,栾书、郤錡立即出来充当伪证。赵同、赵括固然狂妄自大(《左传》载“赵同献狄俘于周不敬”就是一例),但两人眼光短浅,苟于安乐,我们实在找不出他们作乱的理由。晋景公却正中下怀,下令讨伐。卿族除韩厥(他小时曾由赵盾带大)外,全都参加了对下宫的攻打。结果赵同、赵括惨遭灭族,赵氏的宗祠采邑全部没收。赵庄姬作为举报人,又是景公的姐妹,自然能安然无恙地带着儿子置身事外,“畜于公宫”。两年后,经韩厥说情,景公也需要制约别的卿族膨大,“乃复令赵庶子武为赵后,复与之邑”。
这么说来,程婴、杵臼,搜孤救孤之类,莫非都是子虚乌有?却也未必尽然。推据只有一条,即《赵世家》“服其衰三年,为之祭邑,春秋祠之,世世勿绝”的数句。这是赵人的记述,唐张守节《史记正义》也说:“今河东赵氏祠先人,犹别舒一座祭二士焉。”赵国人其他可以造假,对祖先的祭祀却不容含糊。古人不允许家祀没有血缘关系的外姓,因为这等于剥夺祖宗的血食,是最大的不敬。《五礼通考》就对“越族而祀”程婴、杵臼的合法性作过辩论。“别舒一座”如果属实,那必定是对保存宗族作出极大贡献的外人。就赵氏而言,只有在赵武这一代上才有可能,也只有“存孤”的这一行为才最符条件。 。。
导读(7)
如此考察赵武的生年便成了关键。赵武在“下宫之变”前早已出生,这是没有疑问的。我们只能把发现赵庄姬通奸的前587年定为一个坐标。奸情的发展与败露需要一定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