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桥美国经济史-第4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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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化的国家相比,这些银行分支机构的数目仍非常有限。只有少数几家机构,例如意大利银行(美国银行的前身),能够充分利用加利福尼亚对设立分支机构不加限制的规定,建立大型的、多样化的储蓄基地。在国家特许银行机构被赋予了设立分支机构的权力以后,国家银行就具有了特别优势。为了将国家银行的斗争成果纳入国家宪章中,1927年通过了《麦克法登法》(McFadden Act),该法案允许国家银行在其总部所在城市设立有限数目的分支机构,但前提是州属银行被授予相似的优先权。然而分支机构增长缓慢,到1930年为止,仅仅有3 522家银行设立分支机构,而当时的银行数目总共有23 251家。还有部分银行以个人所有或者以持有多家银行股票的银行控股公司所有的银行集团形式出现。这些银行集团从多区域分布和集中化服务中受益匪浅。
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售卖自由债券(Liberty Bond)的爱国运动促进了银行业与证券业的结合。战后,联邦债务开始收缩,客户为了找到新的投资机会而寻求银行的建议和帮助,较大的银行将它们对公司的融资活动转向独立的证券会员,这促使它们发展成为成熟的投资银行和经纪行。纽约国家城市银行(National City Bank of New York)(花旗银行的前身)和大通国家银行(Chase National Bank)(大通曼哈顿银行的前身)都是这个领域的佼佼者。数目众多的储蓄者使银行以及其成员单位出售证券变得很容易,从而赢得了参与承销联合企业证券的机会。到20年代结束时,许多作为货币中心的银行以及其成员单位都从事各种模型的证券的包销、直销以及交易业务。
商业银行也对其他金融中介提出挑战。一战爆发前,银行业最重要的直接竞争者是国家特许的信托公司,信托公司是同时从事银行服务和财产信托服务的公司。《联邦储备法》及其修正案对国家银行实施相似的管制,并赋予相似的从事信托服务的权力。定期储蓄准备金要求的降低,使商业银行具备了与信托公司和储蓄银行竞争定期储蓄的能力。互助储蓄银行(mutual savings banks)曾经对自身拥有的对小储蓄者提供服务的特殊机会沾沾自喜,现在却看到自己的客户被竞争对手吸引走了。到1929年,互助储蓄银行的资产份额只是其1900年资产份额的1/2。
第13章 20世纪的银行业和金融(3)
20世纪20年代,无论成功还是失败都推动了银行业的合并过程。限制设立分支机构的法律以及非常低的最小资本金要求,造就了由大批与当地社团相联系的、缺乏多样性的小银行组成的银行业。1921年,商业银行有29 018家,到1929年,这一数字下降到23 695。这其中有近乎1/3是银行界兼并和整合的结果,而剩下的2/3则是小银行效益极度低下的结果。1914年以前,银行破产对整个银行领域带来的冲击很小,第一次世界大战以后,这一冲击力增加了5倍(见图)。农村的国有银行在战时繁荣期间将大量贷款投向房地产。购房抵押债务的价值与农产品价格同时上涨了250%。八大国有储蓄保险基金采取的不正当激励措施鼓励了风险贷款行为,进一步恶化了国有银行的境遇。1921年农产品价格下跌到战前水平,使为债务苦恼的农民雪上加霜。农民抵押品的价格大幅上升,在1926年达到了顶点,这导致976家银行破产,创下了银行破产的历史纪录。这些破产的银行绝大多数都是国有非成员银行,主要集中在中西部、南部山区各州,主要是单一办事处的小银行占主导地位。
由于担心抵押率太高和期限太短会损害农民的利益并阻止佃农成为所有者,国会在1916年通过了《联邦农业贷款法》(the Federal Farm Loan Act),将更多的长期贷款借给农民。《联邦农业贷款法》仿照联邦储备体系,设立了12个联邦地产银行(the Federal Land banks)。每个地产银行能够自己发行债券来筹资,但这些债券要得到当地的全国农业贷款协会(National Farm Credit Associations)提供的农产品抵押物的担保,而全国农业贷款协会也是在地产银行的赞助下形成的。除了这些银行外,私人拥有和管理的股份合作制地产银行(Joint Stock Land banks)也由联邦农业贷款委员会(the Federal Farm Loan Board)批准成立,并被赋予出售免税证券的特权。农业问题也促使1923年通过了《农业信贷法》(Agricultural Credits Act),这促成了联邦中介贷款银行(Federal Intermediate Credit banks)的建立。地产银行和中介贷款银行都被允许向商业银行和农业合作组织贷款,并出售由农业票据担保的债券。
联邦政府介入农业金融并没有减轻农民的现实困境,但是这确实扩大了对分期偿还的长期农业抵押品的运用。与现存贷款相比,地产银行提供的抵押品期限超过了40年,并且利率相同,而现存的贷款一般期限不到5年,且执行不同的利率。就像商业银行改革的效果一样,联邦政府对农业银行的干预不一定改变了现存机构的运作方式,但是弥补了它们的一些很明显的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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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业的繁荣时期(1)
从19世纪晚期开始,商业贷款从短期变为长期,20世纪20年代这一改变加快了速度。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资本发行委员会(Capital Issues mittee)限制了新的企业债券和地方政府债券的流通。一旦放松了管制,每年发行的新证券平均超过了2亿美元,1929年这一数字上升至8亿美元,达到顶点。老的公司、新的企业、公用事业、国家以及州政府都是国内证券最为重要的发行者。虽然发行的债券、票据和优先股增多了,但普通股票的增长更快,到1929年时,其在新发行的证券中所占的份额超出了一半。正是随着普通股票市场的繁荣,才有了经济发展,向市场发行新证券的成本也才能下降。
虽然1929年的投资所达到了3 000家左右,控制初级市场的只是五六家运转良好的公司。为了应付巨大的发行量,这些公司将保险企业组成辛迪加,以购买新的债券和股票。由于承销辛迪加有风险,要求成员具有足够强的实力可以承担较大的冒险行为。不久,国家立法机构开始出台法律规范保险公司的行为,投资银行被迫调整其证券承销辛迪加的结构。它们是理想的联合成员,有稳定的资金流量,不受即时需求的制约。相比而言,商业银行不能参与任何股权联合,商业银行和信托公司的规模受到设立分支机构限制的制约。互助人寿保险公司、公平人寿保险公司以及纽约人寿保险公司都是这一行业的巨头,它们的保单销售在整个人寿保险销售中所占份额达到一半。这些保险公司主动与顶级的投资银行联姻,以获取贷款和其他帮助。由于抗议对保险公司控制的斗争,纽约于1905年进行的阿姆斯特朗调查案(Armstrong investigation)谴责了金融企业之间互相联合获利的行为。次年立法机构通过了一项改革法案,其大部分内容被19个州采纳。纽约州的法律禁止人寿保险公司承销证券,并命令其卖出它们手中的股票。由于人寿保险公司现在被排除在保险业以外,投资银行被迫扩大它们辛迪加的规模,缩短其持续期(duration),并且吸收更多的银行和信托公司加入。
对新兴行业的融资为那些位于中西部和西部的、发展不成熟的投资银行以及商业银行的证券附属机构提供了向那些成熟的东部银行机构挑战的机会。这些成熟的证券机构,包括摩根公司(Morgan & Co。)、库恩·洛布公司(Kuhn, Loeb & Co。)等,缺乏有远见的销售策略,与一些外行客户合作,并经常把主要精力放在与公司业务无关的事情上。这样,它们就将一个日益增长的市场拱手让给了新企业去开发,这些新企业建立了零售商业网以支持它们的投资银行业务。新的企业还采取批量市场技术,通过广告和直接邮送的方式推行小面额的证券。
对于一些投资银行、券商以及证券附属机构而言,关注的重点在于小投资者。在有限的既定资源下,并非所有的小投资者都能够充分地将其证券组合多样化。投资信托公司能消除这一局限性。第一家投资信托公司成立于1893年,但它们刚开始增长很慢,1921年才达到40家,然而到1929年却猛增到770家,财产超过了70亿美元。在投资银行、商业银行以及私营管理者的指导下,投资信托公司在很大程度上被建成封闭式互助基金的样式。就投资而言,有些是固定信托,即证券组合在开始时就被确定的信托,而有些是管理信托,即由受托者控制证券组合的信托。
证券在面向广大公众销售时,经常有很多“黑幕”,这滋生了诈骗行为。1911年第一部证券法规《蓝天法》(Blue Sky Law)出台了,此法首先被堪萨斯州采纳。要求在国内发行和售卖任何证券必须先得到国家银行特派员的批准。在接下来的20年里,许多州遵循了这一先例。有些州要求将即将发行的证券提交给某一机构进行资格审查,还有些州要求对发行的证券进行公告,并要求交易商登记注册。尽管这一法律是针对“不可信任”(fly by night)的券商,但其背后的主要推动者是那些小银行,它们希望限制本州以外证券公司的竞争。但是由于大多数州几乎不干预证券市场,《蓝天法》对证券销售的影响非常有限。 电子书 分享网站
证券业的繁荣时期(2)
在繁荣的二级市场,纽约股票交易所(the New York Stock Exchange,NYSE)仍然是最重要的交易商,但是那些排他性和限制性不那么强的交易商也受益匪浅。纽约股票场外交易市场(the New York Curb Market)的股票名单、交易规模和自动收报机数量的增长要比场内的快得多, 1921年,纽约股票场外交易市场也被纳入了场内交易市场。到了1923年,纽约股票交易所自动收报机服务在奥马哈停止,这给其他证券交易机构和公司提供了一个竞争机会。券商对当地市场的分支机构和代理机构提供内部的电报服务,这加强了其与当地市场的进一步联系。这种扩张有助于提高小的投资者进入二级市场的机会以及它们购买证券的兴趣。
改革的保险业
尽管受到国家法规的制约,保险仍然是一个充满活力的部门。20世纪的前30年,保险公司拥有的资产差不多是同期商业银行的2倍。保险行业业绩最为突出的是人寿保险公司。保单的销售额从1920年的6 500万美元增加到1929年的亿美元,带来了大量的资金流入,从而推动了保险行业的扩大。尽管普通人寿保险公司的保单销售总额增长了2倍多,面向集团和工业销售的保单增长得更快。就像其他金融中介一样,20世纪20年代人寿保险公司主要面向中等工薪阶层开展业务,这促进了新型保单的发展。两家最大的公司——美国大都会保险公司和保诚保险公司(Prudential)都是由工业保险公司起家的,当时它们每周挨家挨户推销人寿保险以获取微薄的保险费。保单不再仅仅作为一种单纯的保险品被售卖,而是私人投资项目的一部分。
阿姆斯特朗调查案以及随后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