笑娶五夫-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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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顿了顿,盯住她的眼睛道:“今天,我碰见了那位大叔。他很喜欢我们俩,想收我们做她的干女儿。我喜欢大叔,但是我有回家的路要走。森,你愿意做大叔的干女儿吗?”
森的眼神先是惊讶,而后不舍,最后平静,“我愿意。”
我们俩久久凝视,最后相视一笑,一切尽在不言中。我知道她,她相信我,还需要什么言语呢?
第二天一早,清晨的阳光撒在我脸时,我才醒来。身边已不见了森。而墙边的木箱上放着两个小小的包裹。桌子上放着温温的粥。
“早早,肚子饿了吧,先洗脸吧。”如同我们第一天住进这里醒来的那个清晨,森端着温温的水进来。
“谢谢你森,你真好。”我真心的看着森道。
的确,从我完全清醒能控制身体以后,表面是我在保护森,可是如果没有森。在这个孤寂陌生的世界里,我不敢想象我有多么的孤独和恐惧。是森接引我熟悉和融入这个世界。所以这声“谢谢”我是发自肺腑真心实意。
吃完早餐,我打开包袱,果然——那剩下的银铢全在我包袱里。我拿出来默默的分成两份,装进两个包袱里。
森没有说什么,因为她知道,无论说什么我也会按这样的方式来分配。
挂起我们的小包袱,我跑到隔壁墙头,“小土,小土。”森也跟着我叫了好几声,可惜都没听见王大娘和小土的声音,应该是不在家。如果小土在家老早就跑出来了。
想了想,我翻过墙,走到王大娘家门口,打开包袱拿出一半的银铢包好放在门角里,然后再翻墙回到自己院子里。
看到我回来后的森把手伸到我面前,正好是我放在王大娘门角的银铢的一半。
我嘻嘻一笑,顺手接过塞到包袱里。
森却不满意的撅起了嘴,“不可以这样顺便乱塞,被贼人偷了怎么办?”
嗔怪的看了我一眼,取下我的包袱,把所有的银铢仔细包好放进包袱底部,只留下两块银铢和那些铜铢另取了块布包好,给我放在身上。
“嘻嘻,森你这么贤惠,以后谁要是当了你的夫君可真是好命啊。可惜我不是男儿身,要不肯定把你抢回去当夫人。”我贼忒嘻嘻的笑着。
森脸立刻红了,“臭早早,你敢取笑我。我。。。。”话没说完,神色却黯然下来。
我知道她想起了脸上的胎记,在心里暗暗狠扇了自己一下,怎么昏头了。跟森开这样的玩笑。不过话已经说出来来,也不能缩头。
于是我伸手拉着森的手诚恳的正色道:“美丽的外表是每个人都喜欢的,可是外表是天生娘养的,不由我们决定。但是我们可以决定我们的内心。森相信我,美丽的心会开出繁花朵朵,未必能输于外在的美。只有真正能看到你内心美的那个人才是真正的知己。外在的美始终有凋零的一天,可我们的心亘古长存”
森震撼的看着我,嘴唇动了动,又咬了咬。最后重重的含笑朝我点了点头。
清晨的微风中,两条小小的身影牵手并排远去,奔向各自不同的人生。。。。。。
只听一道稚嫩而又高亢的歌声传来——歌声中;那个高一点的小女孩把右手中那只黑黑的小手紧紧的收紧。。。然后再收紧。。。。
就在启程的时刻
让我为你唱首歌
不知以后你能否再见到我
等到相遇的时刻
我们再唱这首歌就像我们从未曾离别过
别害怕现在的离别啊
微笑着挥挥手说再见吧
明天就等在下一个路口
再远的风景啊
我们会到达向
过去的悲伤说再见吧
还是好好珍惜现在吧
你寻求的幸福其实不在远处
它就是你现在一直走的路
小漫的话:小漫为书中众多人物都配有一首歌;每首歌都是精挑细选与人物背景相契合。小漫在写书的时候;音乐是不会停的。写不同的人物情节听不同的歌。体会不同的意境。喜欢小漫文的亲也可以配着音乐听。这章配给森的是水木年华的※lt;启程》;希望你喜欢。。。。
正文 第十二章 轩夜
站在即将转身的巷口,我站定脚步。脸上先绽出最灿烂的笑容。然后,转身,挥手。
那个站在高大叔身边的小小身影也咬着着嘴唇露出笑容朝我挥手。。。。。
再见,森保重,森。我们一定要幸福,我们一定会幸福的的。
走到街上,我买了些干粮和水囊。朝城门走去。看着远方,我在心里默念——天绝山我来了。。。。。
到了快到城门的时候我才想到,我只知道天绝山在金国,水国在北,金国在西。该怎么走呢?
停出了脚步,我身上的钱已经不够雇马车了。站在街边我愣住了。
“走开,我不要你管,滚下去”一个小孩子声音从前方的马车里传出来。
我抬头,这辆车跟我平时看到的有些不同,黑红相间的车身外形看来宽敞而华丽——拉车的四匹马居然是绿色的,体型修长,腿健而有力。长长的绿色马鬃很是神骏。
想起然之先生的话——莫非这就是绿马?
马车好像停住了,前方一个骑马的黑发蓝衣中年男子从马上下来,走到马车门前。我认识他——这是森在闹场撞到的那桌客人中的那个大叔。这时,马车里“砰"的扔出一个药碗,里面还洒出一片褐色的药汁。一个15、6岁的俏丽小丫鬟哭着被推了出来。绿色的裙子上还洒了几滴药渍。
“少爷,你生病了得要人伺候啊,小桃可是夫人特地给您挑的啊。你看这么远的路。。。。。”那个中年男子很为难的对这马车里的人说。
“滚,我不要她管,把这丫头给我送回去。”听见“夫人”两个字,马车里的人好像更撒泼了。我撇了撇嘴,真是个不可理喻的小P孩啊。不用看,我就知道马车里的肯定是那个红头发小鬼。
“少爷,您就让小桃伺候你吧,这样回去,夫人会罚奴婢的。”那小丫鬟又哭哭啼啼的扑到马车门口,“你走,马上走,我不用她假好心。”那个红发小鬼冲出马车,使劲推着那个小丫鬟。“今天你要留下来,我就不走了。”
正在为难之际,那个中年男子看到了我,我笑着冲他点了点头。“大叔好,”我甜甜说道。
好像有些尴尬,他也向我问道:“小姑娘这是要去哪儿啊?”
“我这里没有亲人啦,我想到天绝山去投奔亲戚。大叔你知道天绝山怎么走吗?”我趁机问到。
听言,他看了看我,有些担心的说,“天绝山可很远啊,都快到火国了。你一个小姑娘,这么远的路可怎么去啊?”
“没事,一个月不行就一年,一年不行就两年呗。总有到的时候。”我嘴上说的轻松,心里却在发苦。这么远啊,就靠我这两条小短腿,走断了都不知道能不能到。我羡慕的看了看他们的“飞车”。唉,如果我有辆这样的车就好了。
他看着我的表情,忽然神色一亮,道:“我们正是要去火国,如果小姑娘不介意的话,我家少爷生病正缺个人照顾,到了鹤城,你就可以下车。那儿离天绝山坐马车只有四天的路,到时候我帮你雇辆车,不知道小姑娘可愿意?。”
伺候这个坏脾气的小鬼?我看向他,在我跟大叔说话间,那个小丫鬟也止住了哭泣,红发小鬼站在马车门口看着我们也没出声。
看着他家坏脾气少爷没吭声,中年男子高兴起来,期待的看着我道:“小姑娘可是不愿意?”
红发小鬼飞快的看了我一眼把眼睛转开了,“这。。。”我迟疑了一下,转眼一想,我一个20多岁的大人还搞不定你个6、7的小鬼?带团的时候多难应付的客人我也能搞定还怕你。迅速换了张笑脸,“好啊,那就谢谢大叔了。”
看红发小鬼转身爬上了马车,大叔对那个小丫鬟道:“小桃你就自己回去吧,告诉夫人,少爷小的会照顾好。请夫人放心。”又转身对我道:“叫我安叔就行了,小姑娘你。。。”
“安叔叫我早早好了。”我乖巧的回答。
“呵呵,那就麻烦早早照顾我家少爷了。你就跟我家少爷一起坐飞车吧”安叔爽朗的道。
就这样,我开始了我在五行大陆的第一次旅行。
上了马车,看了看里面,还真是豪华啊。
地上铺这厚厚的红色毡子,上面黑色的花纹。门在马车后部,两侧都有格子状的窗,窗上有两层窗帘,一层厚的一层青纱。
左手边是一张软榻,那个红发小鬼正躺在上面,看我看他,“哼”了一声转头看窗外。
我看他小小的个子,穿着红色的丝质长袍,脸色有些苍白,看来确实是病了。
见他他小孩子脾性,我心里暗笑然后不理。
造马车的人心思很玲珑,没窗的那面壁上做了几个格子,下部还有挡板,放置了一些垫子和褥子还有衣物,另外还有一些抽屉。最下侧则凹进去,下面平平的一张板,上面一段都是空的,看样子是当桌子用的。
桌面上还有几个圆圆凹痕,却不知道是干什么的。桌边不远处地上,还有个造型精致的圆筒状的金属物,上面嵌着一个铜壶,壶嘴冒着丝丝热气。原来这是一个嵌在地上的炉子。这样的马车,这小鬼还真挺能享受的。
拉过一个垫子,放在窗边,我一屁股坐上去想看外面的风景。谁知个子矮了,坐下去,我还没窗户高,我站起来干脆把上面的垫子都拿下来。坐三个靠一个,这下舒服了。
你不理我,我才懒得凑上去呢。这样的小孩都是惯出来的。
马车启动了,坐起来比我想象中舒服多了。以前看来很多小说,都说古代的马车坐起来很难受。这个‘飞车’还不错,挺稳的。难道下面还装了‘减震’,上车的时候也没注意马车的轮子什么样的。
出了城门,一路向南而行。水国风景很是不错,一路青山绿水的。2个时辰后我们赶到了一个小镇,马车在一个小客栈前停下。
“少爷,”安叔打开车门,看见我又招呼我,“早早,下来休息会儿,我们用了饭再走。”
“好的。”肚子确实饿了,我欢快的跳下来。那个红发小鬼也跟着下来了。可我没理他,不是知道这里有没有什么规矩,反正我也没把自己当他的丫鬟。顶多就是个打工兼搭车的。何况他脾气那么跋扈,我才不要触霉头呢。
进了客栈,我好奇的四处张望,大约是小镇上的客栈,不大也不豪华,但是很干净,只有一层楼,没有什么包厢类的东东。六张桌子,有三桌客人,看样子都是本地人。我们拣了张靠窗的坐下。红发小鬼、安叔、还有他儿子加我一个桌,另外还有2个护卫模样的另找一桌坐下。
“客官,要吃些什么啊?”一个小二模样的年轻小子过来了。
“拣你们拿手的来六样吧,四荤两素就好。再来一壶‘郎陇’吧。”安叔吩咐到。
正文 第十三章 食物不好吃
我有些期待,我还没正式吃过这个世界的菜呢,要好好见识见识。
想到地球的美食,我口水都快流下来了。多久没吃过热乎乎的饭菜了啊。
没多会儿,菜上来了,一盘鸡肉,两盘貌似看起像是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