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鸟电子书 > 穿越古今电子书 > 悦容劫难逃风月 >

第245部分

悦容劫难逃风月-第245部分

小说: 悦容劫难逃风月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说他卑鄙也好,无耻也罢,二十一年了,他就这么一个愿望,想遂了自己的心,吻一吻她的脸。
  “刀光剑影,尔虞我诈,尘世劳顿,如今才知,二十一年非,常为客。欲如归云,伴夕阳静去,却闻索命无常,冷笑破空。”
  楚天赐肆意酌吟,惨淡一笑仍把酒,欲尽今生一点欢。
  楚成玉想要劝阻,楚天赐长袖一挥,笑道:“杯酒在手,俗事休要再提,来来来,今朝有酒今朝醉,明日愁来明日档。”
  一杯又一杯,纵情狂饮,酒入愁肠,人已断肠,一番醉生梦死,不知今夕何夕。
  也不知过了多久,楚成玉见他闭目伏案,一动不动,似已醉倒,便暗暗长叹一声,静静地阖门离开。
  走了几步,想起如今初春气寒,就这么让他睡着,唯恐邪风入体,便取来披风替楚天赐送去。
  怕惊扰了楚天赐安睡,楚成玉轻手轻脚地推开房门,下一刻人就呆在了那里,再也迈不动沉重的脚步。
  楚天赐趴在桌子上,额头埋在双臂间,肩膀一耷一耷地耸动着,而那哭声却始终压抑在咽喉下,怎么也不肯发出。
  真正的疼痛和眼泪,是哭不出来的。
  楚成玉一言不发,默默地从房中退了出来,看着屋外雾霭沉沉的天色,一口白雾从口中吐出,“今年的春天,可比冬天还要冷得多……”
  世事一场大梦,人生几度新凉?
  有一种遥远,旧了新颜,皱了爱情,殇了感怀……
  晋太元中,武陵中,捕鱼为业,缘溪行,忘路之远近,忽逢桃花源。夹岸数百步,中无杂树,芳草鲜美,落英缤纷。渔人甚异之。复前行,欲穷其林。林尽水源,便得一山。山有小口,仿佛若有光。便舍船,从口入。
  ——《桃花源记》
  桃源美谈,常见书中,多为世人所臆断幻想,远避世事争斗的美好世界。
  每逢乱世,百姓苦不堪言,时时念叨:“安有桃源可避暴秦?”
  世上本无桃源,一切空余美谈,殊不知,今日便有人一眼万年,开辟出一方豁然仙境。
  萧晚风立于船头,与我执手笑道:“天无绝人之路,地有好生之德,花有荣枯之期,水有无尽之流。”
  沿南海往西南而行,遇一孤岛,岛上杂草横生,剥开僻远一处水草从,乍见潺潺溪流。
  沿着溪水而行,此后所见多如书中所记载,行程十来里水路,遇一片桃花林,两岸皆是桃花,遍地芳草,落花纷纷。
  溪水尽头,有一座山,山边有一个小洞,里头隐隐约约有亮光。
  一行人便离船上岸,在萧晚风的引领下,从小山洞进入。
  此后所见,又如书中记载,起初洞口狭窄,仅能容一个人通过,又向前走了几十步,一下子变得开阔敞亮起来。
  心知一景一物,都是萧晚风刻意为之。
  出了山洞后,便见眼前之景,天高水远,草木扶苏,阡陌纵横,屋舍齐整。
  最近处有一池塘,水面澄清,碧波荡漾,有一闲人,身穿布衣,头戴斗笠,驾一叶扁舟,漂泊于池塘中央,持一根鱼竿,安静垂钓,一副悠然自得之态。
  我想起一句诗来,形容此景恰好,不由自主念出声来:“白发渔樵江渚上,惯看秋月春风。”
  萧晚风接口:“一壶煮酒喜相逢,古今多少事,都付笑谈中。”
  吟罢,低头含笑道:“悦容何不唤那垂钓者过来,询问是否备有浊酒,来喜迎我等故友,可供笑谈古今事?”
  “故友?”我目露困惑,不解问道:“那垂钓者认识我们麼?”
  萧晚风故作高深莫测,“兴许你认得他。”
  我按捺住心中迷惑,展臂挥手朝那垂钓者高呼:“这位朋友,可否上岸相见?”
  那垂钓者回过身朝我们望来,似乎怔了半响,这才划船靠岸,将鱼竿往肩上一扛,迈开大步走向我们。
  见他走路姿态,大步流星,沉稳有力,我隐隐觉得熟悉,似在哪里见过,却一时又想不起来。
  待他走到面前,摘掉头上斗笠,露出一张俊朗非凡的面孔,对萧晚风恭敬作揖,笑道:“原来是郑国公大驾光临。”
  我这才认出他来,不敢置信地捂住嘴巴,惊呼:“赵子都!”
  萧晚风身子一直都不太好,更何况那日跟在劫玩命地比了一场,大吐好几口血后,身子骨就更加不如从前了,面容日渐憔悴,精神时常不振,但形势所迫一直强撑着,来到这片世外桃源之后才松懈下来,一沾到床就睡了过去。多日的逃亡奔波,让长乐郡主和蔺云盖他们也都疲惫不堪,见萧晚风确实没什么大碍,就各自回房休息了,只留下我还在屋子里从旁照顾晚风。其实我看得出来长乐郡主很想留下来的,但是没办法,论关系谁叫她是弟妹,我才是萧晚风的妻子,所以还是各就其位吧,我大方了一次,不可能大方一辈子,总不能老让别的女人霸占我的丈夫。就算我愿意大方,萧晚风还不跟我急?
  现在我们正住在一家农舍里,说农舍还是有点不搭调的,这辈子真没见过这么奢华的农舍,高门深宅,院落有致,建筑构造跟昔日萧家在皇都的柳荫别馆有点像,俨然就是一座气派的富贵豪宅。之所以被我称作农舍,是因府宅围栏外圈了近十亩农田,种了些蔬菜瓜种,还养了几窝鸡鸭鹅,一只只都是肥肥胖胖的,精神抖擞。我就在想,要是炖了来吃,一定补身子,恰好我有身孕,晚风又病着,两人都需要进补。有趣的是那群鸡鸭似乎知道我的想法,在我进门时叫得格外响亮。我有觉得好笑,萧晚风也真是死性不改,对生活格调向来过分讲究,就算来避世都不让自己过得太寒碜。以前我无意间跟他提过向往的田园生活,没想他真的按照我说的在这里弄出了这么一派乡村风景来,看得出是后来新建的,搭着原本富丽堂皇的府宅,怎么的都有点不伦不类的感觉,真不知他是怎么想的。
  这家农舍的管家是个年近四旬的中年男子,我听萧晚风喊他李管家,据说原先就是他们萧家的家奴。想想这人也真够可怜的,被萧晚风派来看守桃花源,就这么与世隔绝了十几年,刚见到萧晚风时还战战兢兢地喊他大少爷,想必在萧晚风十六岁继任郑国公之前,那李管家就被派来这里了。为此我留了点心思,难道萧晚风在少年时期就有出师归隐之心,否则怎么会开辟出这么一个桃花源?于是我就更感到奇怪了,既然他的初衷是归隐,那么他后来发动“仁义之争”,杀常昊王,东并楚家东瑜,北取司空家金陵,远征大雍城,最后灭大经,建大昭萧姓王朝,把全天下搅得人仰马翻,为的又是什么?我又想起他此番来桃园前曾跟我说过的话,说原本就打算在功成身退后带我来这里避世。这“功成身退”四字有点耐人寻味。已经跟萧晚风做了不少时日的夫妻了,至今我还是看不穿他的想法。看来等他醒来了我得好好问问,体贴关怀一下自己的丈夫的心事,也是我身为妻子的责任和义务。
  这时李管家有事来请示,我怕吵醒萧晚风,就走出房外询问什么事,李管家对我十分恭敬,显然萧家治家很严,就算是十几年不见的主子依然礼数周全,而李管家对萧晚风极为畏惧,折射到我这个主母身上就更加显得毕恭毕敬了,躬身作揖回道:“禀少奶奶,外头来了客人,听说是少爷来了,特意来请见。”我问:“是些什么客人?”李管家道:“都是些寻常的街坊邻居。”我听后忍不住笑了,能有资格被萧晚风扔来这里的人,哪会是什么寻常的街坊邻居?当初乍见真正的常昊王赵子都时我便意识到了,萧晚风这几年为了一统天下杀了不少的诸侯贵胄,那些人若不是真的去了地府投胎,多半就是来这里安家落户了。我对李管家道:“晚风长途跋涉舟船劳顿的太累了,正睡着,你就让他们今日请回吧,留下拜帖待晚风醒来后留阅,日后再会客也不迟。”李管家授命去了。
  这晚我做了一梦,梦见春天里的桃花开了,在劫站在璀璨的桃花树下微笑着流泪。梦里反反复复都是这个画面,后来就醒了过来,天也已经大亮,胸口却觉得闷闷的。也不知道在劫现在怎么样了,那日倒下之后有没有性命危险?自我安慰袁不患说他是三生三死之命,之前掉下悬崖破了头颅都能活下来,这次必然能逢凶化吉。不知怎么的又突然想起他九岁那年被毒蛇咬了,曾经一度没了呼吸,这么想着就吓得我浑身出冷汗,如此一来在劫不就死过两回了,若再出意外不就回天乏术了?
  正在忧虑不安时,萧晚风醒来了,沐浴着一片晨光笑道:“怎么大清早的就一副愁容?”我连忙收整神态,一笑带过。都已经决定和他隐居在此了,就不要再表现出任何对俗世的留恋,更何况还事关在劫,是萧晚风最难容忍的。问萧晚风今日感觉身子怎样了,他说好很多了,让我别太担心,我瞧他脸色是比昨日红润了点,也放下心来,唤来婢女伺候他梳洗,萧晚风问:“我睡着期间有发生什么事麼?”我回道:“没事,也就几个街坊邻居说要来见见你,被我打发着走了,待会我让李管家把他们递来的拜帖拿来给你看看,拣你想见的人会客吧。”又嘱咐了几句,让他别太劳累着见太多的客人,以身子为重,他都笑着应下了。
  一个小丫鬟子屋外进来,俯身禀报:“少奶奶,李管家在屋外有事请示,请您拨冗去一下。”我道:“你去跟他说,少爷醒来了,让他自己进来说吧。”小丫鬟去了,我回头瞪了萧晚风一眼:“我还真是劳碌命,都挺着大肚子来这里隐居避世了,本想享享清福的,没料还要替你操劳一些大大小小的事……我不管了,还是你自己管吧。”萧晚风只笑笑没说话,起床后从我手中接过捋好的巾帕试脸。我问他早膳吃什么,他想了想,道:“想吃悦容亲手做的,什么都好。”
  这时李管家进来了,朝萧晚风行完大礼后,又向我请安:“见过少奶奶。”我摇手道:“快别称呼我少奶奶了,我可没少奶奶的命,这不就要去厨房为你家少爷做早膳呢,你见过一大清早就这么辛苦做粗使活的少奶奶麼?”李管家愣住了,我掩嘴笑笑离开,虽然嘴巴上这么说,心里其实乐呵着给萧晚风做饭,女人有时候难免口是心非。我开始爱上这种从一早便充满家庭琐事的全新人生了,比以前跟萧晚风在宫里头前拥后呼的日子更有幸福感,这才是夫妻生活啊。
  在厨房多做了些早膳,让下人送去长乐郡主和蔺云盖房中,我自己亲自端着一份回房了,那时萧晚风已经梳洗完毕,简约的赤砂峨冠束发,月色长衫也极为宽松闲适,袖角衣摆处纹有成片墨竹,衬得他越发儒雅,人也看上去精神了许多,正交代完李管家一些事宜,李管家领命后,朝我行完礼就走了。我把早膳端上桌,燕窝红枣粥,配几样精致小菜,不像以前宫廷膳食那么复杂,只简单随意,有种家的感觉。萧晚风与我环桌而坐,共用早膳。
  我喜欢在早晨的阳光下看萧晚风吃我做的饭,他吃得很快乐,于是满足感将我的心全部填满。他的手可真是好看啊,十指修长,指骨分明,指甲修剪得整齐饱满,如珠玉般剔透,那象牙筷子拿在手里跳动,都像是精美的艺术。实在喜欢得不行了,我放下筷子,他他腾出的另一只手牵过来,放在唇前亲了好几口,这才心满意足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