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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部分

席慕容诗词-第54部分

小说: 席慕容诗词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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纂之时,只是一任感觉之自然,未必已有一成见预存胸中。但真挚之情必自然中理,足以待人凭持理性之密察,检而出之,而益见其情之真实。而我既有幸作她诗集编定后的第一个正式读者,就让我试作这一番寻绎诠解,以供其后之读者的参考罢!
  (当然,幸愿我也没有预存成见,强作解人,以掉进文字批评与鉴赏的最通常的陷阱之中。)
  这一册诗集共分为九帙。每一帙的开始,有一篇类似散文诗的引首,常常就约略点出全帙的主题了。尤其第一帙,是全书的引首,然则《无怨的青春》就更具有点出全书主题之意了。
  是的,作者全书所欲传达的信息,无非是无怨的青春与无瑕的美丽。但如何可以获得呢?尤其,当人在彼时已然怨了,爱之上已然有了瑕疵了,如何能复无瑕呢?于此我们并非无路可寻;而正可以经由事后的省思、觉悟,而重证彼时本有的纯洁晶莹。真的,往事本来纯净,而所有的瑕疵只是人自己莫须有的妄加。因此,只要人随时把那妄加的障翳撤除了,那本来的纯洁便尔重现,而这重现的表征便是诗。诗,乃所以滤除忧伤痛苦而锻炼永恒的凭藉啊!这便是〃诗的价值〃。于是,在《如歌的行板》中,我们放弃执着;在《爱的筵席》与《盼望》中,我们憬悟永恒。是的,那永不再回头的一瞬啊!永恒已如是铸成了。所欠的,只是你的憬悟而已。而如果你憬悟了,〃那记忆将在你怀中日渐晶莹光耀〃。
  在第一帙中,全书的主题可说都已具现。然后,在第二帙至第七帙中,这主题被逐步辅展开来,提供我们更从容细致的咀嚼余地。
  《初相遇》写的是爱之偶然发生的事实。当然,这事实在现在看来(在经过重重省思与解释的现在看来)早已是明白不过(所有以为被浪费的其实都不曾浪费);但在当时,可真是如何的蒙昧啊!那其实在你一回眸中就已决定的,那永恒的洁白的裙裾(那永恒的爱),却不免仍要用一生的疑惑,才能厘清那偶然的你的形象,与蕴涵在你偶然的形象中那永恒的青春与爱,二者间的分际。
  于是,人不得不努力去追求这人生的答案,《年轻的夜》一帙,就是在表示这种追求罢!当然,这种人生的答案,是只堪自证,而无法言传的。因为答案原本具在于二十岁那个年轻的夜里,或具在于你的心里;就只看你是否相信它的存在,并且是否能忽然憬悟而已。若不能,爱将迷失在月夜松林的光影杂沓之中;而如若能,则在光影寂灭处,仍有满山的月色,如酒的青春,永恒存在。而人便亦可以秉无悔的贞信,去贞定这所有现象的无凭了。
  而在追索的历程中,陷阱是随时都在的,爱随时都可能淹没在人们自以为是的假相之中。诗人遂不得不藉着水笔仔之被漠视的事实(如同那稀有的爱之纯质之被世人视而不见)来提出警告了。在这一帙的诗因此最为沉郁。《泪·月华》写爱之沉埋,竟到了令人无以辨认的地步。《远行》、《四季》与《为什么》都写的是人与爱之违隔。《楼兰新娘》写人们对爱的侮慢。只有《自白》一首,写人在残缺中一点尚未灰的追寻之心,则总算还保存着一点希望。
  然后,在陷落的惊悸中,人须得去破解这亘古的谜题。虽则当谜题解破时,岁月已逝,也莫恨已剧变迟。因为当人憬悟了他的错失,他便也了解爱与青春之所以迷蔽,实乃迷蔽在人自造的障中,如所谓《远景》、《蓝图》或者那些制造紧张,扼杀自然的严厉《戒律》。然后,人或许可以藉着对往事的重省,而收获到一本虽薄薄却饶有意义的诗集罢!
  若然,则人将会在回首的刹那,蓦然发现每一个绳结中其实都有一个秘密的记号;本来朦胧的往事,遂尔历历在目,而永恒也就在此呈现了。这一帙因此充满着体尝到真理的自信与愉悦。原来一切幻变的事相流逝了,都会留下一个不磨的印记的;原来人虽分离,爱仍是永不会忘记,如那河流梦中永恒的青青衣裾。于是在《悲剧的虚与实》一诗中,我们看到有限与无限间巧妙的交错,圆融成浑然的整体。在此,人不必舍弃现象的繁复多变,便能在心底印证一洁白的山百合,或永不凋谢的荷。并且凭持着这对真理的贞信,人便更可以反过来贞定这繁复的事相,而不畏它的曲折多变了。所以你尽管反反复复地说罢!列蒂齐亚,反正你的心情,我都会明白。
  于是,人便可以借着如此认真的省思与憬悟,而重证前缘。那当初虽朦胧而错过的,如今是如此明白却又依然。真的,你什么时候在心中放下一首诗,便立即可以沉淀出所有的昨日,厘析清所有的悲欢,且了解昨日所有的错失原都是人生中不可少的安排。人生原就是这样一种哀乐相生的情怀,这样一出悲喜不分的戏剧。且正唯其有喜乐,所以形上的永恒;又正唯其有悲哀,所以是存在的真实。这即寂即感,既真实又虚灵的如如人人生啊!那便是浑不可说的禅。
  全书的主题铺展到此,已戛然是一个句号。那么《与你同行》一帙又是什么呢?原来在前六帙的铺陈中,虽终结到不可说的禅,那禅意却早已铺陈脉络中的一环了。是则虽理当不说而事实上已居有所说;爱与青春的意境实已借此铺陈而如此彰显了,则还是那奥密不可说的存在流行吗?于是有《与你同行》这一帙。在此,爱重新隐在平凡之中,生活里重新有种种不被料到的安排与琐碎的错误,重新有难以同行的艰危,人亦不免重新有急切、有惆怅、有后悔、有哀伤。而结局还只是几首佚名的诗,与一抹淡淡的斜阳。永恒的爱不再在这里出现了,然而永恒的爱其实遍在。它是是浑然无迹,你只是悠然不觉罢了!而你若觉,亦实只因有前六帙的铺陈。我们以是知铺陈之必要,亦以是知不铺陈之真实具在。
  而这毕竟还是一本诗集,作者还是要在一切都已结束之后,说她最后的一句,以致她最属心底之一意。那就是:在欣幸与你同台之余,向你致她对你自始至终的深信不疑。
  以上便是我之所说了。我说的果是作者之意吗?我实在不知,想席慕蓉也未必便知罢!我只是以我之心去领略她的;而当她读此跋时,亦实只是以她之心来领略我的罢了。而在心心往来流注中,有相互的创造激发,回环以生。谁说作者只是个施者,读者只是个受者呢?而当你读席慕蓉之诗后,再读此跋,则更是有你我他心之交光互映。然则,若我们间果然有缘,那么我之看书说或许便也未尝无理了!

序 江河
张晓风
一 一个叫穆伦·席连勃的蒙古女孩
  猛地,她抽出一幅油画,逼在我眼前。
  〃这一幅是我的自画像,我一直没有画完,我有点不敢画下去的感觉,因为我画了一半,才忽然发现画得好象我外婆……〃
  而外婆在一张照片里,照片在玻璃框子里,外婆已经死了十三年了,这女子,何竟在画自画像的时候画出了记忆中的外婆呢?那其间有什么神秘的讯息呢?
  外婆的全名是宝尔吉特光濂公主,一个能骑能射枪法精准的旧王族,属于吐默特部落,成吉思汗的嫡系子孙。她老跟小孙女说起一条河,(多象《根的故事》!)河的名字叫〃西喇木伦〃,后来小女孩才搞清楚,外婆所以一直说着那条河,是因为一个女子的生命无非就是如此,在河的这一边,或者那一边。
  小女孩长大了,不会射、不会骑,却有一双和开弓射箭等力的手,她画画。在另一幅已完成的自画像里,背景竟是一条大河,一条她从来没有去过的故乡的河,〃西喇木伦〃,一个人怎能画她没有见过的河呢?这蒙古女子必然在自己的血脉中听见河水的淙淙,在自己的黑发中隐见河川的流泻,她必然是见过〃西喇木伦〃的一个。
  事实上,她的名字就是〃大江河〃的意思,她的蒙古全名是穆伦·席连勃,但是,我们却习惯叫她席慕蓉,慕蓉是穆伦的译音。
  而在半生的浪迹之后,由四川而香港而台湾而比利时,终于在石门乡村置下一幢独门独院,并在庭中养着羊齿植物和荷花的画室里,她一坐下来画自己的时候,竟仍然不经意的几乎画成外婆,画成塞上弯弓而射的宝尔吉特光濂公主,这其间,涌动的是一种怎样的情感呢?
二 好大好大的蓝花
  二岁,住在重庆,那地方有个好听的名字,叫金刚玻,记忆就从那里开始。似乎自己的头特别大,老是走不稳,却又爱走,所以总是跌跤,但因长得圆滚倒也没受伤。她常常从山坡上滚下去,家人找不到她的时候就不免要到附近草丛里拨拨看,但这种跌跤对小女孩来说,差不多是一种诡秘的神奇经验。有时候她跌进一片森林,也许不是森林只是灌木丛,但对小女孩来说却是森林,有时她跌跌撞撞滚到池边,静静的池塘边一个人也没有,她发现了一种〃好大好大蓝色的花〃,她说给家人听,大家都笑笑,不予相信,那秘密因此封缄了十几年。直到她上了师大,有一次到阳明山写生,忽然在池边又看到那种花,象重逢了前世的友人,她急忙跑去问林玉山教授,教授回答说是〃鸢尾花〃,可是就在那一刹那,一个持续了十几年的幻象忽然消灭了。那种花从梦里走到现实里来。它从此只是一个有名有姓有谱可查的规规矩矩的花,而不再是小女孩记忆里好大好大几乎用仰角才能去看的蓝花了。
  如何一个小孩能在一个普普通通的池塘边窥见一朵花的天机,那其间有什么神秘的召唤?三十六年过去,她仍然惴惶不安的走过今春的白茶花,美,一直对她有一种蛊惑力。
  如果说,那种被蛊惑的遗传特质早就潜伏在她母亲身上,也是对的。一九四九,世难如涨潮,她仓促走避,财物中她撇下了家传宗教中的重要财物〃舍利子〃,却把新做不久的大窗帘带着,那窗帘据席慕蓉回忆起来,十分美丽,初到台湾,母亲把它张挂起来,小女孩每次睡觉都眷眷不舍的盯着看,也许窗帘是比舍利子更为宗教更为庄严的,如果它那玫瑰图案的花边,能令一个小孩久久感动的话。
三 十四岁的画架  
  别人提到她总喜欢说她出身于师大艺术系,以及后来的比利时布鲁塞尔的皇家艺术学院,但她自己总不服气,她总记得自己十四岁,背着新画袋和画架,第一次离家,到台北师范的艺术科去读书的那一段、学校原来是为训练小学师资而设的,课程安排当然不能全是画画,可是她把一切的休息和假期全用来作画了,硬把学校画成〃艺术中学〃。
  一年级,暑假还没到,天却炎热起来,别人都乖乖的在校区里画,她却离开同学,一个人走到学校后面去,当时的和平东路是一片田野,她怔怔的望着小河兀自出神。正午,阳光是透明的,河水是透明的,一些奇异的倒影在光和水的双重晃动下如水草一般的生长着。一切是如此喧哗,一切又是如此安静,她忘我的画着,只觉自己和阳光已混然为一,她甚至不觉得热,直到黄昏回到宿舍,才猛然发现,短袖衬衫已把胳膊明显的划分成棕红和白色两部分。奇怪的是,她一点都没有感到风吹日晒,唯一的解释大概就是那天下午她自己也变成太阳族了。
  〃啊!我好喜欢那时候的自己,如果我一直都那么拼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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