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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部分

蔷薇女伯爵-第3部分

小说: 蔷薇女伯爵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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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喜(…提供下载)欢梅露西娜,也不放过对其他美女殷勤的机会
  传闻他是安尔特爵位的继承人
  __________________
  安尔特·安琪儿
  杰森的女儿,为人骄纵,讨厌玛利亚,
  意料之外的是个不失赤子之心的人,但配上她的好友曼德拉有时候就火力凶猛了
  传闻她好像喜(…提供下载)欢一个平民
  __________________
  安尔特·维斯法尔
  一个有着贵族习惯的诗人,说话很有特色,喜(…提供下载)欢用隐喻和诗句,不喜(…提供下载)欢吵闹
  甚少出席社交活动,但不妨碍他的人气,忧郁悲伤就是他的代名词,看事通透,有着局外人的敏感
  雷欧,菲利普的好友,但自己从没这么说过,不对认定之外的人说话
  很多方面和玛利亚相反,但奇特的气场相合,两个人会不自觉互相影响气场,不是一个把一个带着超脱,就是另一个把一个带的现实
  传闻他的生活没有书中的‘小王子’那么清澈
  __________________
  安尔特·玛利亚
  看书吧。。。
  小贴士:可能会随情节更新,也可能不会,主要是帮看忘的人捋顺毛~喵~
  11。5。7更新,添加贝塔,安杜马利西·靡菲斯特爵士

上架感言
更新时间2011…4…28 21:39:06  字数:859

 大家都写上架感言,某七也补一篇喵~
  其实这本书一开始,责编就说过,题材有问题,某七也知道异界在起点女生网不火,异界的大部分文更偏向于东方风格。像某七这样纠结于名字西化,生物魔化,绝不出现麒麟,中国龙这种生物的坚持,其实还挺可笑的~呵呵。。。
  某七也不擅长异界文,因为用词没有翻译文腔调。在‘关于女主的性格’里说得很清楚,就是为了写玛利亚这个性格,才找了一个最适合的背景把她放进去,于是有了这篇某七自己都不擅长的异界文。
  一开始是为了自己的爱,动手写文对某七这种打字龟速的人来说实在是种折磨啊折磨。慢慢的也就坚持下来,其实对点击,收藏什么的,某七野心真的不大,总感觉自己写文确实有点小众,说搞笑不搞笑,说正经也不太正经。。。纠结的文笔?
  但是有了一些书友的支持,某七开始真正的认真写,当然之前也很认真啊啊啊~不过心态不一样了,有一种或许自己写的东西还是有人喜(…提供下载)欢的小窃喜~这对某七来说就够了。
  说实话,本书点击推荐什么的很差。。。不是一般的差哇哈哈哈哈。。。这是心酸的笑声哦~责编说得很清楚,本书是鼓励性上架~什么叫鼓励性,某七就不解释了嗷~说出来都是眼泪。
  不过还是要谢谢责编月亮,让某七也可以在分类的小封推里晃荡一周~虽然收藏还是涨得可怜。。。
  50万字点击还不到5万,这是何等的悲惨。。。某七真想泪流满面,45度明媚忧伤,折翼天使,伤不起等等等等。。。
  新人出头不容易,某七在此感谢所有看过本书,收藏本书,推荐,投票,打赏,留言的童鞋们~是你们让某七在这个绝望的世界看到节操这种品质。。。鞠躬~
  在喜(…提供下载)欢的领域写喜(…提供下载)欢的东西,实在是很难得,大纲早就写好了。。。某七是很渣的类型,可以加戏但是结局早就注定,如果之后的剧情伤到谁请轻轻责骂某七,某七致力创造一个没有好人也没有坏人,再悲惨也会幸福的世界。
  入v后掉收藏是件正常的事,如果您不想看v,也请常来书评区聊聊,丢两张推荐票什么的,某七热爱番外,到时候会发在公共区。
  也请继续支持玛利亚红眼魔女之路。
  某七对玛利亚的性格很有爱,也希望大家喜(…提供下载)欢这个类型,在这个无限广阔的世界,有爱就可以行走下去。

1。穿越女
更新时间2011…2…4 23:24:36  字数:122

 玛利亚不是圣母,她是一个大部分人认为是圣母,一小部分人认为是巫婆的伪圣母。
  其实她只不过是个虚伪自私物质又漂亮迷人聪明的穿越女而已。只可惜这个剑与魔法的世界不知道。不过,我们知道就行了。
  在历史这个经常滚动的车轮转动之前,我先介绍几个人给大家认识。

2 杀猪的贵族
更新时间2011…2…7 13:56:41  字数:1595

 普丁是个贵族,他一年前这个时候,还是个杀猪的。
  你问一个杀猪的是怎么当上贵族的?是的,这是个危险的世界,这是个剑与魔法的世界,比平常这个只追求名利和金钱的世界多了一样——力量。三角形是最坚固的形状,3个支撑点是最坚固的。
  作为一个没名没权没钱没力量的屠夫,普丁能当上贵族,凭的只有一样,运气。
  所以,普丁是个走了狗屎运的杀猪贵族。
  至少圣亚历山大城的所有人都是这么认为的。
  王族把他当成一个酒桌上显示亲密时会讲起的笑话。
  贵族把他当成那个大人物偶尔心情奇特时提拔的一条狗。
  平民则普遍有着羡慕和嫉恨,那段时间,平民们总是用带点不屑和欲望的语气说起普丁“啊他只是会杀猪而已,要不是当时刚好站在那,哼~要是我。。。”所有人都认为他只是好运罢了,认为当时就算是自己也可以轻易变成贵族,或则,更显贵,或则说,只是无聊得嫉妒。
  奴隶,真不好意思,奴隶是听不到什么消息的。
  魔法师们普遍的不在乎这条花边新闻,或许有4级以下的会暗自羡慕一下,但绝对不会说出来。毕竟只要是到了4级的魔法师,就有了魔法师的荣誉,就算和一个普通贵族在街上碰到,贵族也不会说什么了。
  武者总是大大咧咧的说起普丁,以前是叫他“那个肥杀猪的”,现在叫他“走运的屠夫”。大抵也只是当个故事来说说。
  佣兵们大概是对普丁最好的族群了,以前他们就总喜(…提供下载)欢去逗逗他,那个可怜的没什么本事却又凶狠的胖子。普丁会身上满是肉腥味大声的和佣兵说点男人间的笑话,他会用多余的不太好当天没有卖出去猪肉去酒馆换杯劣质麦酒,然后嚷嚷有哪个小偷想偷他钱他当场发现,被他狠狠得打断了鼻梁骨。佣兵们会笑骂这个想融入他们却没什么本事的屠夫。他连一级都不到,也只能在平民面前靠着身体膘肥来耀武扬威了。随便一个正规士兵都能打残他。
  没什么本事的人,总是希望得到别人重视。
  就像笔者一样,所以大家要谅解。
  普丁走狗屎运那一天看起来和平时一样。他在平民区摆摊子,这是他自豪的一点,或者说是变成贵族前最自豪的一点。
  贵族区他是进不了的,那里随便的一个车夫都比他干净比他穿的整齐。他住在贫民区,所以对于能在平民区摆摊足以他自豪,当然,在贫民区也没有杀猪的,贫民是不吃肉的,不是不喜(…提供下载)欢,是吃不起。
  普丁喜(…提供下载)欢看着贫民区的小鬼们用狼崽的眼神看着他——偶尔掂回来的肉。配合着劣质麦酒的酒劲,他会走到最近的小鬼身前给他两个大巴掌,再吐口口水。就觉得自己了不起极了。其实他要是把酒给戒了,好好工作两年,不再随便打人,还是有贫民的女儿原意嫁给他的。但普丁只是个喜(…提供下载)欢逞凶爱好酗酒的杀猪的,不识字更谈不上文雅,身上留不住一个铜板。
  他那天也是和平时一样,上身流着的汗水和杀猪溅上的点滴血水混合,自己用杀猪刀剔得乱糟糟的头发,露着大膀子,身上只有一个看不出底色的围裙和能令人作呕的裤子,加上脸上的横肉能吓坏最不讲究的贵族。
  他一边使劲的砍着猪骨,一边大声的叹气自己的命运。他觉得自己天生就力气大,没有任何锻炼就能砍断猪骨。他认为要是自己不是生在贫民区,也许也能从小就练练最基本的大陆斗气,靠自己的大力气,说不定能在25岁以前到2级,就能参军了,然后混个小队长总是没问题的吧。最后来个大运气,自己能当上个小官。
  靠着一连串的要不是,也许,说不定,也能够,运气。他不会在这只是一个连1级都不到的杀猪的。
  然后他就听见一个美妙的笑声。
  比他常去的酒馆最风骚的女招待都好听的声音,一个穿着比平民区在男爵府上做女仆的制服都好的料子,身上有着不知道喷了什么但是很香,香到骨子里的味道。
  至于什么身材,长相,气质,真抱歉,一个杀猪的是形容不出来的。
  但是他贫民的小智慧告诉他,这个女人绝对是他这辈子见过最高贵的人,虽然不在贵族的马车上。
  然后在他还没反应过来的时候。这个女人笑够了,只说了一句话
  “不如就让他在我的领地上当个小官?”
  普丁才发现这女人身边有个在阴影里的人,鞠躬,谦卑的说
  “您得意志就是马赛城的希望,尊敬的维多利亚公主。”
  然后普丁就成了一个杀猪的贵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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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迷人的小混蛋
更新时间2011…2…7 13:57:28  字数:1659

 ‘疯狂者’萨利安家族是个千年大家族。是号称‘血腥的钻石’恩斯特王朝4大贵族之一。
  在恩斯特王朝。作为一个贵族,并不是一定要担任什么职责才显贵,当然,1200个上下议员席位,一个姓氏要是没有一个席位在里面,那这个姓氏一定是没什么的,除了‘狮子心’恩斯特这个王族姓氏。
  这个姓氏不能担任任何职位,除了国王这个职业,和王子公主的荣誉。
  恩斯特王朝当然不是君主立宪制,它是最黑暗时期的奴隶制度的爱好者,当然还带点封建主义。
  不过这个故事讲的不是大陆‘血腥的钻石’王朝历史。
  而是‘疯狂者’萨利安家族的小混蛋。萨利安家族之所以号称‘疯狂者’是因为家族的家传斗气练到高层眼睛会变成漂亮血腥的红色。而且这个家族有点怪,怎么说呢,总有些疯疯癫癫的,总有些血腥,总没办法很贵族的安乐死。
  相传是家传斗气的诅咒。
  练了这种斗气会变得暴力疯狂,不得好死。
  但是没有人敢当面说,恩斯特王朝以外的地方总是把萨利安这个姓氏当做一个疯子的姓氏,或则说是像狼一样的姓氏。
  狡猾,凶狠,残暴,又充满了魅力和力量。
  我们的小混蛋大概还不能说是一个疯子,一匹狼。
  在名利场,在贵妇们的沙龙和小茶厅,更喜(…提供下载)欢亲昵又带点愤恨得叫他‘迷人的小混蛋’。当然是私下,这是只有女人聚会时才会叫得名字。当然贵族之间是没有秘密的。
  所以我们迷人的小混蛋作为一个男人很是有点高兴有这样的外号,作为一个男生又有点鄙视贵妇们的无知和不贞洁,作为最大的贵族之一又有点不屑女人们的追捧。
  他是一个充满魅力的小疯子,一匹刚刚伸出利爪的小狼崽。
  小混蛋到底混不混蛋?
  你问那群纨绔子弟,他们会用敬佩的语气说他是最混蛋的那个,他们一起吃喝嫖赌,一起祸害女仆,一起买号欣赏奴隶角斗,一起去最有名的酒店而不掏一分钱。
  他总能最快在酒会上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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