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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

黄石的孩子-第1部分

小说: 黄石的孩子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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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的孩子》作者简介
詹姆斯·迈克马努斯(JAMES MACMANUS)现任英国新闻集团国际公司董事,多年从事记者工作,上世纪80年代在中国工作时得知了乔治·霍格的事迹,经过多年搜集整理,将乔治·霍格的真实故事编写成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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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的孩子》内容简介
本书故事发生在中国抗日战争期间, 1937年,刚从牛津大学毕业的乔治·霍格来到中国,被日军的南京大屠杀等一些列暴行震动,为了让世界了解战争的真相,留在中国担任记者,他在战争中四处奔波,最终肩负起一所战争孤儿学校校长的责任,为了躲避战争,他带着学校的60多个中国孩子长途跋涉千余公里,历经艰险,越过雪山来到安全地区,上演了一幕中国版《辛德勒名单》的感人故事。
  本书为作者正式授权的中国大陆唯一合法版本,全球首发。这部小说堪称中国的《辛德勒的名单》,是近期历史题材热潮中极为有力的一波,相信唤醒国人强烈的历史反思和民族情结,可以说是南京大屠杀70周年最好的纪念之作。
  电影版《黄石的孩子》汇聚了7获奥斯卡奖的金牌制片人阿瑟·科恩、“007”系列《明日帝国》的大导演罗杰·斯波蒂斯伍德、好莱坞人气小生乔纳森·瑞斯·迈尔斯以及华裔明星周润发和杨紫琼的“卧虎藏龙”组合,可谓阵容强大。该片在北美主流院线上映后将自动进入2008年奥斯卡的选片范围,有机会角逐各个单项奖。周润发能不能凭借该片拿回一个小金人,将成为中国影迷最大的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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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目击者(图)(1)
船进上海港的时候,他决定两周之后就离开,然后去印度,之后他将结束自己短暂的记者生涯,开始从事金融投资工作。但他没想到,改变来得如此之快,又如此彻底。
  一
  乔治·霍格没有想到他的原定计划会这样彻底地改变。
  在他的计划里,在日本待一个月,然后在中国待半个月,然后再跟着姑妈去印度拜会甘地先生,之后便可以结束这半年多的环球旅行,回到伦敦。
  但这个计划被一再延期,先是在日本,比预定的多停留了半个月。他想着,他已经在日本把这场战争的形势进行了充分的采访和调查,在中国的旅程可以大大缩短,最多也就两周,便可以对这场战争给出一个大致的判断和分析。
  从东京到上海的船走了一个星期,船行的速度超乎想象的慢,好在船上能写作,再加上一些有意思的人,让他的航行生活不算太枯燥。
  手边有本书叫《 开往中国的慢船  》。
  从牛津大学沃德姆学院毕业后他没有马上去找工作,因为他觉得自己还不能充当一个合格的记者,他还只是一个有一些新闻常识的年轻人,他必须用自己的阅历来丰富和调整一下自己。
  他决定先做一次环球旅行,然后再来决定自己的职业。在毕业前后,他收到的银行邀请反而比报社和新闻社多,他和家人打趣,看来自己更具有商业气质。
  他的旅行从欧洲开始,只带了四个英镑,就和一个同学一起进行了欧洲环游,在这个充满火药味的地方,战争一触即发。他的姑妈缪塞尔·莱斯特作为一个极端的和平主义者,正接受基督教和解团的工作,做一次环球之旅,第一站是美国。霍格将自己的积蓄倾囊而出,随姑妈一起踏上了去美国的游轮。
  比较起来,这片新大陆上还感觉不到太强的战争气氛,好像那场席卷全球的风暴一时半会儿还烧不到这里,这里有着强烈的商业气息,二十世纪二十年代末至三十年代的经济危机已经过去,经济渐渐露出了复苏的迹象。
  经过姑妈的引见,他被美联社聘请为外派记者,因为他们的下一个目的地是日本、中国和印度。
  姑妈是个极端的和平主义者,并将这当成自己的使命,她的计划是向日本人宣传自己的和平思想,告诫他们放下武器。
  霍格不喜欢日本人,也不喜欢姑妈对日本人进行的那些宣传,他觉得姑妈几乎是在对牛弹琴,日本人对战争的狂热甚至超过了他们对宗教的狂热。
  他实在受不了姑妈与虎谋皮式的宣传,决定离开姑妈,自己独自到上海,进行两个星期的采访后再到印度等着姑妈,然后便回英国,争取在一九三八年新年前回家,结束自己这半年多的环球旅行,然后开始他作为一个职业经理人的生涯。他决定放弃曾经梦想的记者生涯,去做一名职业经理人,过一种安宁祥和的生活。因为这一路的行程告诉自己,作为一个记者,在这战争风云之中,他并不比常人知道更多的真相,有时甚至离真相更远。
  船进上海港,他对自己说,这里将是他记者生涯的终点,这一路的采访让他心里觉得很难受。他发现,自己本应该成为一个了解战争真相的人,但是,他并不比其他人对战争了解得更多,有些时候,真相甚至和自己背道而驰,他决定放弃。
  从码头到基督教青年会的住地,也就不到三十分钟的车程。他在车里看着车窗外的中国人,每个人看上去都那么忧心忡忡,不时能听到子弹飞过的声音。每个人都像是亡命之徒。
  他心中不由得有点担心。
  但是另一种欲望似乎隐隐地升起来了,他觉得自己这最后的记者生涯应该有一些收获。
  二
  会所里空荡荡的,他和服务小姐闲聊。
  小姐说,因为战争,外国人基本都撤走了,留下来的,不是记者就是在上海有投资、一时半会儿撤不走的。虽然这里是英国租界,但是日本人几乎是想进就进,想出就出。
  

第一章 目击者(2)
他回房间开始整理自己的东西,就听见有个声音在喊:“谁来和我打一场?谁来和我打一场?”霍格出门一看,是一个住在楼下的小个子男人,兴奋地在走廊上走来走去。
  霍格看着那个跳来跳去的家伙,心想:这家伙一定是个美国人。
  他觉得这个家伙也许能成为自己很好的向导,就朝他喊了一声:“等我洗把脸就来陪你玩。”
  那家伙笑道:“一打就是一头汗,洗也白洗,还是抓紧时间吧。”
  霍格想想,也有道理,扔下手里的东西便跟着他来到拳击台。那家伙边走边自我介绍:“费舍,安迪·费舍,美联社记者,当然是美国人。”
  霍格伸出手去:“霍格,乔治·霍格,我也是美联社的,不过,是英国人。”
  费舍笑了:“哈哈,现在这个时候来上海,那不再是记者了,应该是士兵。”
  霍格舒展地在台上跳来跳去,一脸兴奋状,但费舍的拳击术像是个刚上拳击台的新手,嘴里兴奋地不住喊叫着,即使被重拳击中了也还是跳起来喝声彩:“打得好!”
  霍格被他那滑稽的神态逗乐了:“你打过拳吗?”
  “当然。看你是新来的,不想让你太受伤。”
  “谢谢,我看我们还是算了吧。玩一会儿篮球怎么样?”
  费舍道:“我今天就是想被打一下,要不然我的兴奋怎么也压不住,不过我得保持一下我的体力了。你怎么也这么兴奋?有什么高兴事?”
  霍格道:“你要是在一个笼子里待上一个礼拜试试看。这么说起来你是不是有什么兴奋事了?”
  费舍有点不好意思,又有点得意:“我下礼拜二准备结婚了。”
  霍格道:“恭喜了,这可是件大事啊。”
  费舍道:“当然,我追了她半年多了,她终于答应嫁给我啦。要是能从南京顺利回来的话,我想,我可以带着我心爱的姑娘,从此告别这个国家了。”
  霍格道:“这么大的事情,我们当然得找个地方喝上一杯,我买单,你告诉我去哪里,在这儿我还什么都不知道呢。”
  三
  白玫瑰园舞厅是在华洋人的聚集地。在这里,你关起门来,就能将战争推到千里之外,好像跟自己完全没有关系。
  杜松子酒的香气和悠扬的爵士乐搅和在一起,混杂着沸沸扬扬的人声。霍格走进来的一瞬间,以为这里聚集了全上海的外国人,他的耳朵里灌满了各种各样的语言,英语、法语、俄罗斯语、德语,间或穿插着几个东方人在说话。
  他听见两个人在用英文大声地争执着。费舍小声地给他介绍:“那个穿白色西装的是英国领事馆的官员罗杰·阿普斯里,管我们的通行证签发。那个坐在乐队旁边的穿皮夹克的家伙也是美国记者,纽约时报的哲米·巴尔斯,那家伙是个不错的战地记者,就是火气太大,再加上两杯酒,他的气焰能将这屋顶掀掉。”
  霍格点点头,就听巴尔斯说道:“我总共请你喝了多少杯酒了,阿普斯里?多少了,九杯还是十杯?我并不喜欢你这个人,我请你喝酒,你应该明白我想要什么的。”
  阿普斯里有点无可奈何:“我再告诉你一遍,南京已经不对记者放行了,你去问日本人吧,现在是他们在管,而不是我们英国人。虽然你现在在英国的租界里,但南京现在是在日本人的手里。”
  霍格的脑子转了一圈,但是他实在不能断定眼前这个满脸络腮胡子、扯着嗓子乱喊乱叫的家伙,就是他从前的老师哲米·巴尔斯。
  他试着向他喊了声:“巴尔斯,巴尔斯!”
  那人朝他一回头,迅速地认出了他:“嘿,你好,黛丝!”
  霍格笑了,就是他。这个家伙,不止一次地开玩笑,说他爹妈肯定是个糊涂蛋,用猪的叫声来为自己的儿子命名,实在是可乐。霍格辩解说,那是他曾祖父的名字,他曾经是国会议员呢。巴尔斯当时就笑了,说还是用曾祖母的名字黛丝更好一些,于是他别出心裁地为他重起了一个名字:黛丝。
  

第一章 目击者(3)
坐在一旁的阿普斯里道:“哲米,你这家伙太不厚道了,用一个女人名字嘲笑人家。”
  巴尔斯也笑了:“你一定要我在这大庭广众之下学几声猪叫?我倒没什么,我是不想让我们这腼腆的小黛丝难堪。”
  霍格拉着费舍走过来:“这位是我的朋友安迪……”
  他一时想不起来安迪的姓了。
  费舍道:“费舍。”
  霍格道:“这是一个非常幸运的家伙,他很快就要结婚了。”
  巴尔斯和费舍握了握手。又转过身来给霍格介绍:“怎么样,黛丝,我介绍你认识一下罗杰·阿普斯里,英国领事馆的,一个中看不中用的浑蛋。”
  阿普斯里并不和他计较,只是招呼侍者上酒,他指了一下费舍对霍格说道:“你不用介绍,这位费舍先生我们已经见过几次面了。”
  阿普斯里端起酒杯和霍格碰了一下。众人寒暄着,却见一个风骚的陪酒女郎端着酒杯向他们走来,她夸张地扭动着身体的每一个关节,然后就一下子搂住了安迪的脖子,用并不流利的英文说道:“宝贝,你跳舞……和我一起?”
  霍格奇怪地看着安迪,他像是立时要软下去了,额头上大颗大颗的汗珠滴下来,他用如痴如醉的目光看着她。
  安迪看看大家:“对不起了,先生们。”
  他像一摊泥似的瘫在那个女人身上,任由她把自己拉进了舞池,并任由那个女人挑逗地把他揉成一团。
  霍格再回身看巴尔斯和阿普斯里的表情,两人全都是一副鄙视的神情,他不禁好奇地问:“她是谁?她就是费舍的未婚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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