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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部分

一位留学生的留学指南:家有留学生-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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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强,运动员从服装到体型也不怎么迷人,我没有弄清楚美国人为什么那么着迷。
  在美国,出色的棒球手毫无疑问是人们崇拜的偶像,甚至高于NBA的一流球星。
  我们有些日本、韩国和台湾的同学,受美国文化影响比较深,有时也真真假假、装模作样地戴着大手套来回地颠着棒球,好像很享受、很热爱似的。
  美国人一直在坚持一些他们自己认为应该坚持的东西,不受或很少受外面世界的影响,虽然他们国家的历史并不长。
  比如:用“英里”(mile)计长度,用“加仑”(gallon)计容量,等等,这些用法在全世界已经很不流行了,但是他们仍然在用。相比我们喜欢假“与国际接轨”之名,搞一些不三不四、是似而非的东西,的确让人哭笑不得。
  如果你在美国说football,美国人绝对认为这是抱着跑的,而不是用脚踢的足球,尽管全世界和美国人在这个问题上的认识都不一致。世界公认的足球,在美语中有一个专门的词:soccer(英式足球);football是美式足球,在美国专指橄榄球。
  我感到橄榄球应该推广,虽然他们穿的保护服很夸张,似乎这项运动很危险,实际上,据统计,即便是脱了那身保护服进行比赛,也不比公认的、用脚踢的football更危险、受伤率更高。
  看橄榄球比赛有一种戏剧色彩和气氛,过度的保护使运动员不用担心受伤而特别投入,放心大胆地冲撞,很过瘾,而且不顾一切地挤一起、摞在一起,有点像我们过去熟悉的儿童游戏。
  周华健的成名曲《朋友》的MTV,就是用橄榄球比赛做背景的,很有男子汉气概,很传神。
  而且,如果你熟悉了比赛规则后,你会感到比赛很有观赏性,似乎难度也不大,一般人都能够参加,很能培养人的团队精神和奉献精神。在美国,一般不会鼓励儿童参加棒球、足球等激烈的运动,特别注重孩子的保护,而橄榄球却可以从很小的孩子开始。我看的那场比赛就是孩子之间进行的,已经像模像样了。看看照片中的孩子,岁数都不大,已经练习多年了。
  场下,少女“啦啦队”对少年小队员的物质激励
  听了一场保罗·麦卡特尼演唱会,是计划外的项目。
  一天,同学拿来多出的一张票征求我的意见,120美元,价格不低,差不多是我们一个月的伙食费,而那时我对甲壳虫(The Beatles,披头士乐队)和保罗·麦卡特尼并不熟,听过他们的歌也不多,但是我仍然非常愿意,留学一回,经历和感受是最重要的。 。。

美国的国粹:NBA、棒球、橄榄球,还有保罗·麦卡特尼演唱会(3)
最初,The Beatles 这支神话般乐队的开始是从英国工业名城利物浦开始的。
  早在披头士乐队录制专辑轰动世界的五六年之前,这支看起来和其他无名乐队并没有太多区别的音乐团体,就已经开始了他们传奇般的经历。
  在20世纪50年代,英国流行起了噪音爵士乐,当时只有十几岁的约翰·列侬(1940年10月9日出生,1980年12月8日在美国纽约遇刺身亡)就是当时追逐潮流的一个叛逆青年。1956年,16岁的约翰·列侬在利物浦一处教堂里结识了小他两岁的保罗·麦卡特尼(出生于1942年6月18日),两人都给对方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流行音乐史上最伟大的双子星走在了一起。
  1957年3月,正在高中读书的列侬购买了一把吉他,并且在高中校园里组建了一支名叫Quarrymen的噪音爵士乐队,乐队的名字来源于他们的学校Quarry Bank高中。
  保罗·麦卡特尼马上就加入了列侬的这支乐队,担任另外一名吉他手。不久之后,麦卡特尼的好朋友乔治·哈里森(George Harrison)也加入了乐队,成为了第三名吉他手。与此同时,也陆续有其他乐手临时性加入并退出这支高中校园里的乐队,其中留队时间较长的是乐队的鼓手柯林·汉顿(Colin Hanton),他于1957年加入,于1958年退出。
  最终,约翰·列侬、保罗·麦卡特尼和乔治·哈里森这三名利物浦吉他手在20世纪50年代末构成了Quarrymen乐队的核心稳定阵容。
  披头士乐队(The Beatles,又译甲壳虫乐队)毫无疑问是流行音乐界历史上最伟大、最有影响力、最为成功的乐队。
  披头士乐队对于流行音乐的革命性的发展与影响力,可以说至今无人可出其右,对于世界范围内摇滚的发展做出了非常巨大的贡献,影响了自20世纪60年代以后的数代摇滚乐队的音乐和思想,直接影响了摇滚乐的变革和发展。在英国,披头士乐队更是影响了60年代至今几乎每一支乐队的形成和发展。
  而乐队中4名伟大的音乐家,特别是约翰·列侬(John Lenno)和保罗·麦卡特尼(Paul McCartney),对于世界各个角落的后辈摇滚歌手及音乐创作者们的影响持续至今天。
  60年代成长起来的英美两国的年轻人,很少不与他们的歌声发生联系。可以说他们的歌声影响了一代人的艺术趣味、服装发式、生活方式和人生态度。
  即便在中国,不管出于什么原因,如果你开始听英文歌曲,或者是学唱英文歌曲,第一首大概都会是由麦卡特尼完成的一首歌曲:《昨天》(Yesterday)。
  Yesterday !
  All my troubles seemed so far away
  Now it looks as though theyre here stay
  Oh,I believe in yesterday
  Suddenly !
  Im not half man I used be
  Theres a shadow hanging over me
  Oh,yesterday came suddenly
  Why she had go?
  I dont know she woldnt say
  I said something wrong
  Now I long yesterday
  Love was such an easy game play
  Now I need a place hide away
  简单而美妙的词、曲,半个世纪过去了,仍然在不同地区、不同肤色、不同语言的人们中传唱中。
  1965年,麦卡特尼创作完成了歌曲《昨天》(Yesterday),很快就登上了当年的排行榜榜首,而且据统计,至今它的翻唱版本已超过了2500多种,创历史翻唱版本之最。
  在约翰·列侬(John Lenno)时期和以后,麦卡特尼的单飞生涯最为成功,他的Band on the Run乐队在商业上及评论界都获得极大的成功,在流行音乐界和摇滚音乐界续写着自己的辉煌。
  保罗·麦卡特尼个人在乐坛上的卓越贡献,也让他在1990年获得格莱美奖终身成就奖。
  1997年,麦卡特尼被英国伊丽莎白(Elizabeth)女皇二世册封为爵士。
  在我听音乐会的那年,保罗·麦卡特尼应该有六十三四岁了,尽管是120美元的门票,我仍然没有办法把他看得很清楚。达拉斯AA体育馆座无虚席,在整整3个半小时的演唱中,没有华丽的背景,没有代劳的伴唱,没有眼花缭乱的伴舞,没有光芒四射激光效果,就是保罗实实在在的歌唱。每首歌唱完后,保罗有时会与观众进行简短的交流,也就是几句话,除此之外,保罗一直在唱,一共唱了36首歌。
  你想象不出来,保罗竟然唱了那么多的歌,自始至终,美妙的歌声震撼着所有的观众。在保罗底蕴深厚的歌声中,几万名观众并没有我原来想象的疯狂,你可以明显地感到,观众们在欣赏和享受。而开始,我是抱着看看美国人如何在摇滚乐中歇斯底里的心情去听这场音乐会的。
  很惭愧,在保罗现场演唱的36首歌曲中,我熟悉的歌曲非常非常有限,但是这些歌是伴随着一代代美国人成长起来的,是他们生命组成的一部分,是他们的童年、少年、青年乃至中年、老年的记忆,其影响程度应该是超出我们想象的。
  因为对歌不是很熟,别人如痴如醉的时候,我就在左观右望,体会别人的体会,感受别人的感受。在靠近舞台的走道上,我看到一个女人站在走道上,不停地随着保罗的歌声舞动着,她跳得并不专业,但是她也竟然和着歌声跳了整整一个晚上,3个多小时不曾停过。
  我不熟悉披头士乐队,我不熟悉保罗,我也不精通音乐。
  那个年代,当全世界都在听他们的歌曲时,我们却在听着、唱着另一种完全风格迥异的歌曲,但是,经得起历史检验的歌曲是没有国界的,而且特别有生命力,在创造了那一个时代音乐奇迹的人们已经或不远的以后将有可能成为历史人物的时候,我听到了他们其中一员不朽的歌声。
  你还想得到什么?这就足够了!我感到非常荣幸,这是我个人宝贵的精神和思想财富!
  我听过了保罗·麦卡特的音乐会,尽管有国度、语言、文化的阻隔,但是我仍然感受到了艺术的魅力和艺术家的不朽!
  

印象比较深的几件事
别太把美国人(外国人)的“赞美”当一回事
  随着改革开放,我们接触到越来越多的外国人,受到了越来越多的赞美。我们一下子醒悟过来,自己曾经很少赞美别人和被别人赞美。
  的确如此。从小到大,我就很少听到父母和兄弟姐妹们夸过我,总说我的不足,长得不好看、学习不如其他同学等,搞得对自己特没有自信,后来一旦有人夸两句了,心中特没有底,想着别人可能是在忽悠着自己玩呢。
  现在是有了进步,我们也在慢慢学着夸别人,或者是敷衍,或者是真诚,或者其他。
  过去,你要是当面说某个女性“很漂亮”,轻则一句责骂,重的,什么结局都有。现在就不一样了,在广东,你可以称3岁以上、80岁以下的所有女性为“靓女”,大家都很受用,习以为常了。就是一称呼,相当于“同志”,这事儿你自己千万要有自知之明,别人说你“靓”,你就真以为自己很靓,非上当受骗不可。
  美国人有着欧洲的文化传统,对任何人都是不吝赞美的,甚至自己的对手、敌人,那是一种礼貌和态度,可别飘飘然、真当一回事。
  比如,就有人对我说:你的英语太棒了!后来我知道并不是我的英语好,而是:第一,别人客气,给你一点自信。第二,人家觉得一个中国人,除了自己的母语以外,还能说两句其他国家的语言,当然可以夸一下喽。
  在学Operation Management(工业操作管理)这门课时,我觉得难度很大,心中总在打鼓,期中考试就没有考好。到了期末考试前,我找到教授,问他我的情况如何,教授说“非常好!”还特别在我的课本上为我留言:“希望你能享受我的教学。”一派喜气洋洋的场面。
  结果,自己技不如人,最后这门课我得了C,为了弥补这个C,后来我费了多大的气力才找平的。
  所以说:夸别人适可而止,被别人夸也别太当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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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件周游列国的夹克衫
我有一件很普通的夹克衫,就是本书中,我在北美荒野上,拿着望远镜坐在栅栏上寻找荒原野牛时穿的那件夹克衫。
  随着2010年上海世博会的开幕,国人对世博会有了比较深入的了解。
  2000年那年,我参加了德国汉诺威世博会(EXPO),负责中国馆的一部分的筹备、实施工作。因为要做很多具体的工作,我就把那件夹克衫当成工作服穿了。在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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