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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部分

一位留学生的留学指南:家有留学生-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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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到美国的安全,就我所生活过的Arlington而言,有三种普遍的现象让我印象深刻:
  一是除特殊场所外,无论私人住宅还是公共机构,无论平房还是高层,几乎没有看到加装铁门、铁窗的,与国内几十层高的建筑上都是监狱般的硬隔离,形成了鲜明的对照。
  二是美国男士一般平常都是穿条牛仔裤,长长的银包随便插在后兜,露出一大截。我们常开玩笑说,若是在国内,走不出500米,准保不翼而飞。
  三是我见到美国许多银行的柜台仍然和我们30年前国内的商店售货台一样,半人高,一手臂宽,银行职员与顾客面对面、手递手,而此时国内的大、小银行,已是隔着N 厘米厚的防弹玻璃、用话筒对话多年了。
  一言以蔽之,就大多数情况来说,美国的基本治安状况并不比国内更差。
  当然,美国一些大城市的某些地方治安情况还是很吓人的。
  好像比较有名的如:纽约的地铁、洛杉矶的黑人区等,这些地方我也都去过,也都全身而出。不过你非要深更半夜地往那些地方去,又当别论了。
  我也听说过,有些地方的黑人兄弟喜欢找亚裔要点零花钱。一是因为地球人都知道,亚裔人尤其是中国人,喜欢随身带很多的现金。二是好在他们一般是要钱不要命。
  过来人给了我们刚来的菜鸟一个据说很管用的方法:随身带一点现金,三五十美元就可以,多了会让人有非分之想,一点没有会让人恼羞成怒,没有“成就感”。
  如果你“有幸”碰上了伸手的黑人兄弟,不要犹豫,也用不着紧张,掏出20美元,不要递给他,而是扔在两三米外,待他弯腰拾钱的时候,快速离开,一般就没事了。
  每一个城市总有些是非之地,先问问清楚,少去就行。
  还有就是别用我们的习惯思维去想别人。我有个同学,为租房便宜住进了南美人聚集的小区,看着那些孩子挺可爱的,今天给点吃的、明天给点喝的,有时还给个1美元、05美元的,结果惯出毛病来了,经常被一群孩子堵着门要钱,不给就闹事,最后不得不拨打“911”找警察才脱身。至于看着白人小姑娘漂亮可爱的,以为是在中国,摸摸小脸、抱抱人家什么的,被孩子父母抢白一顿事小,严重的告你个性骚扰也不新鲜。
  不要随意给别人的孩子食物。开始我们也不懂,以为是友好举动,后来每次看到孩子父母警惕的眼神,才知道这事是“行不得也,哥哥”。
  安全,是个全面的概念,我们越不熟悉、越不了解的领域,我们就越加会觉得缺乏安全感。一个相对民主或法制的国家,更能够在体制和机制上提供和保障基本的安全。
  据统计,在美国的各国留学生中,涉及人身安全威胁的、排在前三位的分别是:交通安全、自杀(自身或环境问题造成的)和其他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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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幸掉进了墨水瓶里——在UTA艰苦的学习(1)
“掉进了墨水瓶里”的意思,就是一片黑暗、苦海无边。
  在UTA,经历了梦魇般艰苦的学习。这实际上是自找的,开始我的留学带有一点“游学”的意思,但是由于比较贪心,主动争着上套。
  我们在UTA的联系老师,有点相当于中国大学里的辅导员,叫CHRISTINA(克瑞斯蒂娜),华裔马来西亚人,在整个学习过程中给了我们巨大的帮助。克娜(简称)说:“你们的学习是可以拿硕士学位的,只要修满了学分”。
  拿一个美国的硕士学位,对我们这种有点虚荣心的人来说,该有多大的诱惑力,也就没有正确认识自己的条件,不顾一切地就顶上了。
  其实,后来还有一个可以松松套的机会也放过了。当时,同在UTA的还有个中国国家部委办的班,四十几个中国人一个班,一年时间内,每20多天上一门课,12门课拿下,就功德圆满了。而且在那个班里,外籍老师是弱势,经常争论起问题时,英文不够用了就直接上中文,同学们是明白了,老师糊涂了。
  我当时想,如果到了美国,再进个中国人扎堆的班,那还费这个劲大老远地来美国干吗?别人是组织安排,没有办法,我可以选择啊。
  没想到“贪心”加“贪新”,结果就掉进了“墨水瓶”里。
  虽然后来经历了炼狱般的学习,我仍然庆幸当初的选择。有挑战,就一定会有惊喜。
  我上的学科要取得学位,就必须完整地学习12门课,总学分要达到或超过36分。综合考试结果分A、B、C、D 4级,一门达到B(80分及以上),得3分;得到A(90分及以上),算得4分;C算2分,D就算白学了;一门的A可以弥补另一门的C,但也仅限补两门C,也就是说如果12门课中有3个C,其余都得A,也不能算通过。
  如果你有能力,申请写一篇有价值的论文,而且能通过答辩的话,可以少上2门课,但我很少听说有人是这么做的,可见论文更难。
  到UTA后的第18天,我们开始了SUMMER(夏季)学期。夏季学期的学习2个月上两门课,都是管理学方面的理论课,两门课的教授是一人,BECK先生。BECK讲着很纯正的美式英语,实际上德克萨斯州的地方语言是很重的,有点类似我们南北方言的差别。
  BECK是个很绅士的教授,知道我们的差距。但是,一个班中有20~30个学生,没有哪个教授会为了迁就两个水平低的中国人,而把整个授课水平降低、节奏放慢的。
  我们完全被拖着走。记得第一次上完课后,我和茂林的感受是一致的——傻了,彻底掉进了“墨水瓶”里,一片黑暗,分不清东南西北,不知道教授在讲什么,不知道讲到了哪里,不知道课后作业是什么。
  上了一个月,开始进行期中考试。那时电子词典是我们片刻不能离开的拐杖,不然我们可能连考试题都看不懂,因此我们向克娜提出考试时可以用词典,没有想到这事还折腾得挺大。在UTA就是教授治学,教授就是主宰。
  克娜做不了主,找到了商学院院长DEAN,DEAN专门给BECK发了个E…mail说明情况,“希望能给予宽容”。
  BECK给DEAN回了邮件:有条件地同意,同时“强调并要求DEAN保证:两个中国学生的词典只用于生词的解读,而不会用于其他的方面,以确保对其他同学的公平”。
  这一串邮件,克娜转给了我们,至今我依然保留着。这件事至少告诉了我3个方面的信息:书 包 网 txt小说上传分享

不幸掉进了墨水瓶里——在UTA艰苦的学习(2)
一是,DEAN尽管是院长,但仍不能对院里教授教学上的事情指手划脚,决定权在教授。正如前面所说的“Professor Managed UTA”。
  二是,“公平”是至关重要的。
  三是,从此开了先河,以后的考试我们都可以使用词典了。
  期中考试,我的两门课成绩分别是53/100和57/100,都没有达标,我觉得这已是BECK先生网开一面了。
  考试后,BECK约谈我们一次。BECK明确表示,我们差距很大,估计他也知道我们一时半会儿的赶不上,于是提出一个办法让我们做决定,就是比别的同学做更多的家庭作业。正常情况下,每门课有3次比较正规的家庭作业(HOMEWORK),BECK要求我们做到5~6次,他说这样是为了:公平。
  我们别无选择,只能天天查着词典翻教科书。在国内我的词典一般是1~2年换一次电池,那学期2个月没有过完电池就没有电了。
  后来,这2门课我们都过了,尽管知道其中一定是有一些别的因素,但也是极大地鼓舞了我们的学习热情,同时,从另一个角度理解了美国人对“公平”的认识和追求。
  我们的学习,即便到了最后,上课时也是一知半解的,但是我们也有我们的优势:一是学习特别努力,课后的时间全搭在了读书上。二是阅读能力比较强,听不懂,能看懂;特别是工作经历长、工作经验多,一涉及具体案例,我们总是有独到的地方,没有对与错的区别,而在于见解是否有新意和抓人的地方。
  说到刻苦,有一学期总结会上,我竟然意外地获奖了——“最佳参与奖”(Perfect Attendance)。这个翻译并不准确,国内好像没有类似的奖,又不同于“最刻苦奖”,似乎应该叫“最投入奖”。
  我理解“最刻苦奖”,一般指那些努力刻苦后卓有成效的人,而我属于那种敢下工夫、舍得下苦力,但成效与付出不成比例的人,比较笨。
  人人都需要激励,美国的学校中也有评比和表彰,与国内差不多。
  那次学期总结会上,我就是参加一下,想混一顿自助餐而已,省得回宿舍还要自己做饭。宣读表彰名单时,我就没有在意,直到喊了第三次,我才明白是在叫自己。接过奖我就纳闷,怎么会是我得奖?会后见到老师,还一个劲儿地感谢老师,以为是她推荐的,后来知道感谢错了。
  那一学期,感到语言差距太大,每天下午下课是4点多钟,正常情况是回公寓休息、吃饭,晚上7点30分再上晚课。我就把吃饭时间泡在了阅览室里读电脑英语,直到快7点30分,买一个点心或水果垫底,接着上课,一个学期天天如此。
  在阅览室,我们上公共电脑是要用学生卡(IC卡)进入的,而且电脑会记录整个过程,那一学期,电脑记录我用的时间最长,所以我获得了“最佳参与”奖。
  同学们笑我,说这应该是“最笨人才奖”。
  德州的夏天,漫长而炎热,有点像深圳,但比深圳干燥一些。那时,每天早晨6点钟我会准时坐在院子里树下读书,像个待考的中学生。那个时间也正是警察巡逻车经过的时间,我准时,警察也准时,日子久了,警察都熟了,每天主动地打个招呼,算是一天学习的开始。
  我们有一门课是“商业环境法”,法律课是最难学的。我们的老师据说是德州有名的律师,犹太人,每次上课都是西装革履、衣冠楚楚的。他上课经常迟到,好像天天忙得不行,一讲起课来就像是在法庭上辩论,两眼看着前上方,滔滔不绝,口若悬河。 txt小说上传分享

不幸掉进了墨水瓶里——在UTA艰苦的学习(3)
若是有同学提问,他先盯着提问人看一眼,然后昂首向前,引经据典,你想不明白都不行。他上课严格而要求特高,一门课先后有两个同学中途就知难而退了,这在别的课中是不多见的。因为在UTA,无论每一门课、每一个班也就是20余名同学。
  英美法系特别讲求案例,课内、课外必须阅读大量案例,每次课后老师都会布置上百页的案例阅读作业,我们基本上是读不完的。一上课,两本法律书(国法、州法)、两部案例书跳着讲,我们翻书都跟不上趟。
  这门课的考试分两部分,写一篇案例分析,占60%的成绩,还要进行卷面考试,占40%。案例分析要求至少28页纸,用英文写长篇案例,还要引经据典,套用适合的法律条规进行分析说理,这对我来说差不多难比登天,我便耍了个滑头。
  那一段时间,正好赶上中国的联想欲收购美国的IBM,在美国闹得不可开交的时候。众所周知,并购最后以流产告终。
  这个案例,属于典型的“商业环境”问题,美国政府明显实施了法外干预,连我们的美国法律老师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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