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晓军小说全集-第1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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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这么过着。憨子,有好些年,无有想过女人的事。想,也不中!家里穷得丁当,谁半路来嫁他?!
日脚。一天,挨着一天过。
可,人毕竟不是木头。
日落日升,也不曾留意过了几多春秋;那大丫头,就是后来的孬子媳妇,竟慢慢长大,长得前鼓后凸,极标致,且水灵。
憨子,看那大丫头时的眼神,也渐渐有点不大对劲。
这,也只有他自己知道。旁人,是无有察觉的。自然,大丫头她娘若是还在;或许,逃不过她的眼睛。
可,这话又得说回来。若是她娘还在,日脚又会是另一种过法。憨子,或许就不会有这种眼神。
憨子,其实不憨。他知道,那猪狗不如的事,做不得。
过去,大丫头是他的左膀右臂;干甚,她总是在他身前身后转悠。老大么,终是老大;何况,那老二、老三,又都是男娃子,贪玩呢。
憨子,也着实喜爱她。没事,会用厚厚的大巴掌,轻轻地抚一抚她的后脑壳。还会变着法子,悄悄地塞点好吃的给她;虽然,有时只是几粒硬蚕豆,有时仅是一块地瓜干。
穷人家的娃子,无有讲究。大丫头可识好歹呢,懂她爹的心。
可如今。憨子,却总是将她支得远远的。
而大丫头呢,又不甚明白她爹的用意;时不时,还会闹点小脾气。别看是穷人家的丫头,那小嗲一发,亦惹人爱得不行。
何况,她动不动,就朝憨子的怀里钻。从小,钻惯的么。
唉,没娘的丫头;把爹,当成了娘。也无有觉出,自己已经长大。
憨子,就这么躲着、闪着,过着日脚。
毕竟,是当爹的呵;有些个话,着实不好说。你想么,换了你,咋说?能说得出口么?!
憨子,人憨、事不憨。也算得是条汉子。
可,不该发生的事,还是发生了。憨子,那心里就象吞下了一锅老鼠屎;只觉着:龌龊。
那是个黑夜天,无有月亮,亦无有星星。真的是昏天黑地。
憨子,拎着裤子跑出屋,跑到山里,钻到树丛子里;双手,不停地捶打自个的脑壳,搧自个的耳光。
他,狠不得找把剪子,把那不争气的东西铰下来,喂狗。
他觉着:对不住大丫头,也对不住黄土底下的她娘,更对不住先人祖宗。
真的不想活了。他想跳崖,想让野狼把自己给撕碎了;不要留下甚,不要让人找到他,不要弄脏这个世界。
他,拼命朝山崖顶上爬。树叉子,挂刮破了他的袄子;胳膀子出血了,他也不觉着痛。铁了心要寻死的人,甚也不觉得。
快到崖顶时,他爬不动了,只好坐下来歇息。这时,他看见了山沟沟里幽幽的村落,想到了八个娃子。尤其,是大丫头;要是有甚,叫她咋活?咋做人!
憨子,为难了。思来想去,觉着:也只有象戏文里那样,权且记下;先把屁股擦干净,把娃子们拉扯大……
下山时。憨子,发现袄子被刮破了,心又痛得慌。再想到,就要把大丫头随随便便地给人家;那泪串子,就啵唆啵唆地往下掉。
出嫁那天,大丫头哭得个死去活来。
她,舍不得一群弟妹。至于她爹做下的那事,她不甚懂,无有往心里去。过去的丫头,不似如今这般精怪。
大丫头,是要把到山上去,把到一个孬子人家。憨子,心里亦难过;可,无有办法。
过去的人,讲究品行,看重那头一回。不把给个孬子,那道坎坎,是无论如何也迈不来的。
大丫头,哭得跟泪人似的。憨子,看着心痛;他以为:大丫头,是在怨他。便挨近去,轻声耳语道:“是爹,对不住你。”
“爹,我不在乎哪样人家。我是舍不得你们呀!”大丫头,就势一把抱住了他。
大丫头,想到过去,想到爹对她的种种好处;也想到这些日脚,爹跟丢了魂似的,且日见苍老。她,真的放心不下。
迎亲的、送亲的,都说:如此这般父女情深,亦算是天底下不多见的。
山里人,皆憨厚,不往邪处里想。
山里,日脚短。迎亲的众人,渐渐失去了耐心;那孬子,亦嗷嗷地叫。
这么,大丫头才三步一回头、两步一挥手地离去。
那孬子,不醒男女之事。那晚,又是他的新婚之夜;他爹娘无有管紧他,便喝多了烧酒。第一夜,便这么稀里糊涂地过了。
第二日早上,孬子他爹,问孬子:“昨夜,你可做了你媳妇?”
孬子,可劲地点了点头。
孬子他爹,又问:“咋做的?”
孬子,便孬孬地掏出那阳具,杵到他爹跟前:“胡萝卜,你吃、你吃。”
孬子他爹,还想再问;却叫孬子他娘,好一顿臭骂:“老不死的!你想做甚?想扒灰么?!趁早死了这个心!”
于是,那乱伦之事,便从此掩过。
孬子,虽不醒男女之事,却也能折腾人。每晚,他上了床,总要拿那阳具去蹭他媳妇的奶;且,一折腾,就是大半宿。
而孬子媳妇,原本是知道咋回事的。只因一开始,不曾敢告诉孬子;后来,便不敢再说了。只得由着他折腾。
那日脚,苦是很苦的。孬子媳妇,只觉着两眼刚合上,无有睡沉,公鸡便打鸣了。她,便起身,忙里忙外;而后,去上工。
好在,不久肚子便现显了出来;孬子他娘,亦疼她护她。
斗转星移。孬子媳妇生得娃子,渐渐长大。
山里的娘们觉着:这娃子咋越长越不象孬子呢?少不得私下里议论。山里的长者发出话来:娃子,象娘、象舅、象外公,也是常有的事。
于是,山里的日脚,又平平淡淡地过。
村里,孬子媳妇的弟妹们,亦先后成人。老二,进城当了工人;老三,当兵去了部队;老四,亦说好了人家,挑日脚准备出嫁……
那年。年底,老三拎了两瓶地瓜干子酒,从部队归来探家;路过城里,叫上老二。老二一咬牙,也称了半斤花生米子。两人,一同家来,看望憨子。
喝着酒,哥俩便聊到了孬子媳妇。憨子,不声响;起身,往屋外走。
老二问:“做甚?”
憨子答:“尿。”
老三就手抓了把花生米子,塞到憨子手上。
憨子出了去,就无有回屋。
人们找到他时,他已在河沟沟里淹死了。河滩上,放着他旧袄上扯下的一块补丁包着的花生米子,和一双半新的布鞋。
有人疑惑:河沟沟里,咋能淹死人呢?村上的长者,即刻发话:活得好好的,谁会去寻死?!
于是,无有人再多言语;大伙一块动手,帮着料理憨子的后事。
光阴逝去,无有回头。
孬子他爹、他娘及孬子,皆前后脚去了。
孬子媳妇生得那娃子,也早出去当了兵,且当上了军官,在外边讨了媳妇、生了娃,也是个男娃子。
娃子与娃子媳妇,也曾要接她去一起过;孬子媳妇,不稀罕去城里。
如今,日脚比过去好过得多。山地,还了林;林子,转包给了乡亲。她,每日就糊自己一张嘴巴。
娘家的弟妹们,亦大都进了城。常捎来话,说是离得太远,就请她多费点心,照看好爹的坟。
孬子媳妇,就守着老屋,守着她爹的坟,及孬子他娘、孬子和孬子他爹的坟,过日脚。
她,时常到坟地上转转。也给自己挑好了地方,就在她爹的脚跟前。她想:近些,好说说话;跟爹,说说过去的那些事。
创作于 2006 年 2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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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 手
顾晓军小说·一卷《 高 手 》
哪一个的记忆里,无有一个灿烂、美丽的早晨?!
哪一个,又能够忘记浪漫的大学时代?!
对于俺,大学生活,那更是――今生、今世,终身难忘!
一进大学,俺就自然而然认识了他。
他,不帅、也不酷;但,绝顶聪明!且,不露声色。
他是个情场高手。听人说,小学五年级,就会谈情说爱,谈过的女朋友,有一个加强排,还外带半个警卫班。
俺,一开始,就叫他:高手。
俺属于晚熟的那种,家里管得紧;都满二十了,还从来无有同女娃子,私下里拉一拉手。
说真的:那时候对他,俺只有敬仰。
俺俩有缘。虽同届不同班,更不同系;但,不知咋的就认识了,谈得来、很投缘。
那时,学校和社会上,早已默认了大学生在校外租房;但,异性合租,刚开始流行。俺俩合计:邀两位本校女生,一起到外面去合租、一快住,也赶一回时髦。
原以为:说说而已。无有想到:他真的很能干!不到三天,就找到了合适的房子;关键,还找到了两个愿意合租的女生。
说搬就搬!
那时,天气酷热,可俺的心里呀,更热!
俺自告奋勇,一个人赶过去打扫卫生;汗流浃背,毫无怨言。
有人,恐怕又要笑话俺。这,就是:饱汉不知饿汉饥!
俺从小,就听话,是个好学生;学校、家里,管得都紧。俺,已基本上不会同女生打交道了。俺心里,就是想和女娃子,在一起!
当晚,俺和高手,一块搬了过去。
两个女生,是第二天的傍晚,才搬来的。
嗨,这两个,配足了。一个,不起眼;另一个,是绝色美女!
那个美女,细手腕、细脚脖,好好性感,标准肉弹身材!
那个脸蛋蛋,更是靓丽:细皮嫩肉、雪白干净,配一对乌亮的大眼;眼睛看人时,睫毛会忽闪忽闪地动……有一种说不出的娇媚。
唉!这感觉,也是今个才说得出;那时的俺,整个就是:傻冒一个!
第一次和她见面,俺就打心眼里喜欢她。那种喜欢里头,有种冲动,就想过去,和她抱一抱。
真的。当时,俺就这感觉,俺能感觉到:她也喜欢俺!
可惜!俺是:傻冒一个!她是:一个傻冒!
俺俩,僵着、对视着;哪一个,也无有敢朝前迈一步!哪怕一小步、半步!今个,俺也不用懊悔,不用写这窝囊的小说了。
怪只怪,出来时,家里反复叮咛、一再关照:上大学,不准谈恋爱!你说,叫俺咋办?!
心想:只有先打理顺了,把学习搞上去;而后,看情况,再说。
无有几日,高手请俺吃饭、喝小酒。
席间,高手突然问:“你觉得迷糊长得咋样?”
“迷糊?哪一个叫迷糊!”俺问。
“嘿!就俺那室友、那个美女呀!”
“咋叫她迷糊?”
“她的雅号!从小学到现在,同学都这么叫。”
“你咋知道这么多?”
“嘿!俺俩好上了,你不知道?”
“好上了?!咋这么快?俺还真的不知道!”
可,俺的心里面呀,那个酸哟!俺,一直有种感觉:那个美女,早晚是俺的。是俺,感觉不对?!
酒,是喝不出味道来了,照死灌吧!
回的路上,多亏高手照料!一路,全靠他搀扶着;象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