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0:圆明园大劫难-第1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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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托邦还提到在湖中央一个人工岛上找到无数瓶波尔多红葡萄酒。他想第二天就分给他手下的人。但是当天夜里,那些好酒很快就被搬走了!
在《回忆录》中,孟托邦将军不愿意花太多时间去叙述洗劫圆明园的各种细节。他写给葛罗男爵的公文,也只对情况做了扼要介绍:“我于昨天晚上到达中国皇帝的夏宫,它已经被放弃,但无数财宝都留在里面。我已派人通知格兰特将军,请他和额尔金勋爵一起来到这里。我们平分了那些财物。但我们只能拿走其中极少一小部分。即便有两百辆汽车也弄不走那座宫殿里的所有好东西”。后来,为挽回信誉,孟将军又申言道:“由于我们的交通工具有限,不可能想把那里面的东西全部都弄走”。
他还写到对一座衣料库的抢劫。那里面存放的丝绸多得令人难以相信。他解释说,那都是皇帝为自己和朝廷所用而储备的。孟托邦说,到了联军手里,这些华丽的丝绸的用场变得很拙劣蹩脚,比如:用来当绳子在营地拴马;做包袱布用来包扎在宫里弄到的东西;剩下的就都丢给跟在部队后边的中国人。
孟托邦对抢掠储藏中国档案的文书阁尤感遗憾。档案是由许许多多五十公分见方的画组成,每张画下方都有说明。他写道:“整个中国历史应该都在这套画上,画的颜色仍然那么鲜亮,就好像刚刚画成似的”。将军说他拿了几张,他手下的军官们也拿了一些,而绝大部分则被那些中国盗匪毁掉。
中国盗匪?是的,就像在世界各国征战的所有部队一样,从天津开始,法军行军队伍后边就跟了一批强盗,士兵们被迫动用武力把他们赶出驻地。快到北京时,他们的人数越来越多。埃里松强烈谴责那些“尾随部队的寄生团伙,他们象一群群乌鸦、野狗、豺狼,那些食客从北塘开始,我们走到那儿他们就跟到那儿,他们掠夺、偷盗,甚至破坏连我们自己都没有损坏的东西”……。
保罗·瓦兰也谈到有很多中国团伙流入那座巨大的宫殿,凡是能抢的他们就抢,带不走的就毁掉。他坚称“当地的强盗搞破坏非常严重”。他还说,除此之外,中国的盗匪还有个习惯,就是用火把和草绳放火寻开心,趁火打劫。
所有的历史回忆录作者都一再提到那些“穷人”所搞的抢劫。他们搭梯子往上爬或者在宫墙上打洞,进到夏宫里面。除了证明这一事实之外,他们就是要尽可能地为联军洗刷掠夺的耻辱。孟托邦就是这样,他说,那些当地人在圆明园里面抢了很多宫殿,用大袋子装走他们的战利品。我们的士兵在门口等着,见到了就把东西扣下……。孟托邦还解释道,“这样一来,人们就都错误地以为大批的物品都是军队从圆明园抢走的”。这种辩解是不能令人完全信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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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法国人见证的洗劫(1)
在法国,有不少记实作者通过很多文章和著作,对圆明园大洗劫做了大量的记述和深入的评论。他们当中有:海军上尉巴吕、埃里松伯爵、保罗·瓦兰上校(又名杜潘)、贝齐亚上尉、乔治·凯鲁莱、查理·米特雷西和年轻的阿尔芒·吕西。他们的见证材料都很有价值。还有樊国梁主教,他在掠夺事件过去四十年之后,也写下了他的见闻。圆明园里那些令人不敢相信的奇珍异宝,使他们想到的是《一千零一夜》中所描绘的宫殿里的情景,这是他们最能想到的参照物。
首先让我们来看一看巴吕所写的见证材料:“第一批进入圆明园的人以为是到了一座博物馆,而不是什么居住场所。因为摆在架子上的那些东方玉器、金器、银器,还有漆器,不论是材料还是造型都是那么珍稀罕见,那简直就像欧洲的博物馆。出于一种习惯上的谨慎,大家首先是仔细观察。那些东西摆得那么井然有序,使你觉得只能看,不能动。还是有人经不住诱惑,就先动手了”。不过,巴吕没有说是谁先动的手……。
军医卡斯塔诺承认这样的事实:“作为讲述人,我们的态度不会是公允的,这迫使我们要说,对圆明园的抢劫是不可避免的”。
当时二十岁的莫里斯·伊里松,后于1886年即圆明园遭劫二十六年之后,写了一本关于那次中国远征的书《一个赴华翻译的日记》。他在书中用了两个章节的篇幅讲述对圆明园的大掠夺。作者叙述了在那几个疯狂的日日夜夜所发生的一切,其中不乏炫耀文笔才华之意,但同时也是对在英国和法国因洗劫圆明园事件而引发的相互推诿的丑闻所作出的反应。在他写这本书的时候,那些丑闻刚刚被人们遗忘。他的主要意图是要为那位法军主帅开脱责任,使之与后来备受谴责的掠夺和破坏行为脱离干系。
对于事实的真相,也就是法国人应负的责任,埃里松伯爵是无法否认的,但他想让其他主犯—英国人和中国盗贼,共同承担责任。他还谈到劫数问题,认为那场浩劫在所难免,谁也阻止不了。孟托邦和别人一样,目击了抢掠行动,但却无法阻止。对当时发生在眼皮底下的事,孟托邦意识到它的严重性,而且为之感到痛心。但埃里松认为,对圆明园的洗劫是情理之中的事,“只要是发生在战时的事情,都是合理的”。不过他谴责“糟蹋”行为,认为那是“犯下的唯一错误”。
埃里松还对法国人和英国人的抢掠方式加以比较,这起码是人们没想到的一点,在此值得一提。他津津乐道地对两个“联合的民族”在抢掠方面的“特点”进行对比:法国人毫无章法,甚至是一种无政府状态;而英国人则是有组织有安排,有条不紊。
“法国人堂而皇之地抢,而且都是单个行动。英国人比较有条理,他们能很快就明白应该怎么抢,而且干得很专业。他们都是整班行动,有些人还拿着口袋,都有士官指挥。有个难以置信,但又是千真万确的细节,就是那些士官都带着试金石。见鬼!他们是从哪儿弄到的试金石?”由此看来,掠夺的方式和手法多种多样,没有一定之规,就看你是业余的还是专业的!
欧洲人更多的是搜罗宝石和贵金属、金子和银子。军官们特别感兴趣的是有可能在巴黎和伦敦高价出手的“奇货”。而衣物、丝绸和皮货,还有各种首饰,对英军中的印度籍士兵最有吸引力,抢掠者对瓷器感兴趣的不多,况且那种东西易碎。有心垂顾稀世画卷的人就更少了。
关于当时掠夺者发疯般一涌而入的情形,埃里松也有描述,尽管不一定准确,但还是值得提一下。他说:10月7日下午三、四点钟,法英联军委员会在忙着清点从圆明园抢来的战利品,此时有些勤杂士兵在园里不停地出出进进,他们倒是向值勤的哨兵出示了通行证,然而每个人都带了些小玩艺儿出来。不用说,如此情景必然会激起那些目睹这样来来回回往外带东西的士兵们的贪欲。他们中有英军和法军的步兵、轻步兵、炮兵,有法军中的北非骑兵,英国女王的龙骑兵,英军中的印度锡克兵;还有些是中国苦力。所有的人都“瞪大了眼睛”,“贪欲中烧”,等待机会进去。“有道是:最珍贵的被拿走了,我们要进去,该轮到我们了。嗨!至少也有我们一杯,我们大老远来的,不是吗,是马丁还是迪朗?于是大家笑着,互相推推搡搡……秩序已开始有点儿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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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法国人见证的洗劫(2)
埃里松继续写道:突然一声军号响,要调集一个武装的连队。发生什么事儿?原来是附近海淀附近的村民和法军招募的一些苦力,已经架了云梯攀上墙头进去了,开始自顾自地抢了起来。他们在好几个殿堂放了火,因此开始引起恐慌。对士兵们来说这已经够了!他们控制不住地你拥我挤,推开站岗的哨兵,“随后立即开始去拿各自中意的东西”。就这样,英国人、法国人,军官、士兵,个个拼命地往圆明园里冲。不仅仅是他们!那些中国苦力,还有中国盗徒,都铆足了劲儿大捞意外之财。“要我们的人在这股人种大杂烩的人流中散去,不被其所裹挟,那就是要求他们具有超越人的力量去克制自己。于是,他们像寓言里的那条狗一样,它捧着主人的午餐,开始时是守着那份午餐,一旦发现餐食受损,它就会露出獠牙把它的那份吃掉。于是,我们那些军人同别人一样,跟着别人一起进去了”。
埃里松伯爵整个充当了他的主帅的辩护师。他断言,一切阻止抢掠的尝试都是不可能的,枉费心机,注定失败。这位宿命论者提出这样一个问题:
“将军他能做什么?他手下的军官们又能做什么?毫无办法,绝对毫无办法。如果他们想去阻拦,他们的威信连同远征的前途,还有他们的名望、荣誉及其手下人的生命,统统都会受到损害,甚至可能丢失殆尽。无论是法军还是英军的统帅所能做的只有把眼睛闭上,视而不见……。孟托邦尽了他的全力,都无法阻止自己的部下进入圆明园的大门。正如拿破仑一样,凭他近乎神一般的威望,也没能在滑铁卢溃败时阻止住他的部队后退。就这样,孟托邦几乎成了光杆司令,一个人呆在自己的营帐里。格兰特也被手下的人甩在一边,独处大营。两个人都做得对”。年轻的翻译官最后这样说。他就是用这种宽恕的方式,证明孟托邦将军的确是无能为力,从而为他开脱了责任。
也正因为如此,在历史的审判台上,孟托邦将军因被指控,让部下洗劫了圆明园。
当那些年轻的战友们兴致勃勃地在圆明园里大抢特捞的时候,莫里斯·埃里松他在干什么呢?他随他们进去,但他没有跟着去抢去捞!他进圆明园只是“作为业余爱好者,我双手插在衣袋里,决意对任何东西都不摸不碰”。然而为什么会有这般超然脱俗的表现?他说这并非出于德性。他不想把自己拔高,也不想被看作是个天真无邪的人。他甚至说:“……我承认自己本来也可以毫无顾忌地从天子那儿拿走自己的那份金银财宝。我甚至认为自己会比其他多数人能略微多发一点儿财,因为我比我的许多战友有优势,我非常会判断物品的价值,我还有收集小玩艺儿的习惯,这对我挑选最珍贵的、又最不占地方的东西本来就是大有帮助的”。
他解释说,仅仅是某种愿望,或者说是一种完全可以理解的利害关系,使他没有去抢掠。他是孟帅的秘书兼翻译官,两个人每天都打交道,关系密切,他对将军怀着钦佩和爱戴之情,他尤其不想做令将军不快的事。他看见将军对正在发生的事情感到非常苦恼,他不愿意增加他的痛苦。他感到如果自己放任和别人一样去抢去夺,肯定会惹将军生气。早在上海时,孟托邦对他的工作就感到满意,有一天曾向他许诺要授予他荣誉军团十字勋章。从那以后,他只梦想得到那个“系在红色波纹状饰带上的白色珐琅质星形小东西”。为了获得十字授勋,他打定主意不去发“一笔小财”:“啊,各种纯金的小宝塔!啊,各种钻石!皇帝完全可以留着,别人也完全可以拿走!这与我有什么干系?”他这样感叹着。他宁愿要勋章1而不要战利品!
埃里松就是这样以一个普通目击者的身份目睹了对圆明园宫殿的抢劫行动,他把此称为“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