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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部分

背叛的时光-第4部分

小说: 背叛的时光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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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腾的紫菜汤全洒在了我的牛仔裤上。

    还好那汤不烫,我只觉得腿上热热的。

    “对不起啊!同学,我不是故意的!”

    见闯祸了,端着空碗的男生红着脸向我道歉。

    我拉了拉沾在腿上的牛仔裤,抬头看了眼战战兢兢的少年,视线马上转移到男孩身后,林嘉瑞的嘴已经咧得可以塞进一颗鸡蛋了。

    “不是你的错,你走吧!后面的同学麻烦给我停一下!”

    没再理会愣住的男生,我几步冲上前去,伸手按住了要逃的林嘉瑞。

    “饭呢?”

    我的话让林嘉瑞当场愣住了,他应该以为我会上前斥骂他,没想到我一开口竟然是问饭在哪儿。

    “在安小朵手里。”林嘉瑞艰难地吞了口口水,回答道,手指了指不远处站着的安小朵。

    不等林嘉瑞继续说下去,我已经大步走到了惊愣的安小朵面前,二话不说地从她手里抢了一碗饭。

    “你别吃了!这饭是林嘉瑞赔给我的!”将手中的的饭朝林嘉瑞晃了晃,我面无表情地说道,然后再也不看僵住的安小朵跟林嘉瑞,自顾自地往自己桌走去。

    等我回去的时候,我们那桌的菜已经被吃得差不多了。端着碗白饭,望着满目狼藉的餐桌,我的胸口有种说不出的憋闷。

    被菜汤打湿的裤子紧贴在腿上,这种感觉让我想吐了。

    “砰”的一声,像发泄似的,我将手中的白饭重重地放在了桌上,什么也没吃,朝食堂大门走去。

    “干吗黑着张脸啊!谁又惹你了!”

    走到门口的时候,我的肩膀突然被人拍了一下,然后肖晶晶的大脑袋凑到了我的面前。

    我瞥了一眼肖晶晶吃得油腻腻的嘴,脸再也绷不住,嘴角微微咧开了些,露出了笑。

    “没什么事,就是裤子被菜汤浇到了,心里有些不爽。你呢,要回宿舍吗?一起走吧!”捏了捏肖晶晶胖乎乎的脸,我说道。

    被捏得有些疼,肖晶晶皱着眉头一把拨开了我的手,揉着腮帮子嘟哝道:“回啊!干吗不回!你又不是不知道我吃饱喝足了就想睡觉。眯一会儿也好啊!你等我一下,我先去拿开水。你今天打开水了吗?要不要一起去?”

    “我昨晚打的都没用光,所以没打。你先去吧,我在这儿等你!”拍了拍肖晶晶的背,我微笑道。

    裤子上的汤渍很是明显,经过门口时,不时会有人转头看我,让我觉得有点难堪。

    我从门口走了出来,站到了食堂拐角处的那棵大榕树下,望着正在寻找自己的热水瓶的肖晶晶,我揉了揉眼,感到十分疲惫。

    这片儿只有这一个初中,棚户区的孩子去市重点上学的毕竟占少数,所以在初中遇到住在一个棚户区的孩子很是正常。

    肖晶晶跟我不在同一班,我在初三四班,肖晶晶在五班,而安小朵则在三班。

    我们三个人虽然从小认识且又住同一个棚户区,但在学校里待在一起的时光比较少。大家都有自己的圈子,自己的朋友。

    遇到的话,也只是打打招呼。

    比起安小朵,我跟肖晶晶接触得还是比较多的,因为当初新生宿舍调剂的时候,肖晶晶跟她班上的一个女孩子正好分到我们班上的宿舍。

    同睡一个屋,能聊的自然很多。

    因为热水瓶的样子都差不多,所以经常会有人拿错。肖晶晶似乎没找到自己的热水瓶,蹲在那儿又找了一通。

    站得有些累,我索性蹲下来等肖晶晶,正好也可以暂时把自己腿上的那汤渍藏起来。
归去来兮7
    “柒轩!”

    当那个快被淡忘的名字再度在耳边响起时,我握着树枝逗蚂蚁的手微微地颤抖了一下。

    抬起头,我有些难以置信,因为见到了那想要刻意忘掉的男孩。他从食堂门口走了出来,穿着蓝白色格子衬衫,深色牛仔裤,轮廓分明的清俊脸蛋上挂着清浅的笑容,如一阵清新的海风,踏浪而来。

    我不自觉地从地上站起身来,呆呆地望着那个几年不见的少年,只觉得脑袋像被砸了一下,耳边嗡嗡地响着。

    我真的不明白,这个本该在香港念书的人为什么又会出现在这个地方,来到这么一个教育环境算差的学校。

    我明明记得,那个人坐着他妈妈的红色轿车离开了棚户区。

    我以为跟他永远都不会再见。

    然而就当我以为像不会见到林嘉瑞般再也见不到柒轩时,那个人却跟林嘉瑞一样,毫无预兆地回来了。

    爆炸声突然响起,我的思绪还停滞在看到柒轩的那一秒,直到肖晶晶的尖叫声传来,那一刻我才惊愕地回过神,惊觉地朝蹲在地上的肖晶晶跑了过去。

    肖晶晶在找热水瓶的时候,其中一个热水瓶突然爆开了,肖晶晶被伤到了。

    热水瓶外面有外壳,砸碎的内胆被拦截住,没有飞出来,但肖晶晶还是被溅出来的开水给烫到了脚面。

    还好她躲得快,只是被烫到了半只脚,也足够痛得她咬牙切齿了。

    我赶过去的时候,肖晶晶已经咬牙将自己的鞋子跟袜子脱了下来。左脚面上大片的肌肤都出现红肿,看上去有些可怕。

    “谁有电话,能不能帮我们打120!”

    不敢去触碰肖晶晶烫伤的左脚,我只能用身子撑着肖晶晶,向同学们求助。

    我们学校的学生很少有用手机的,看到周围人爱莫能助的表情,我的心瞬间沉了下来。

    “你们有谁能去喊老师,让他帮我们打个急救电话。”

    还未走的几个学生,零零星星地站在一旁,面面相觑,互相推搡了一番,也没人原意帮忙。

    我心里有些火大,无法理解在这种状态下,那些同学为什么还这么磨磨蹭蹭的。

    “你先自己撑着,我去找人救你!”我对肖晶晶说道。

    我刚想站起来,一双修长的手突然按在了我的肩头,耳边响起了男生清冷的嗓音。

    “我帮你打120了。”

    我惊诧地回过头去,就看到柒轩,他正一手搭着我的肩膀,一手还握着个崭新的手机。

    对望,彼此青涩的容颜依稀能看出些幼时的模样。

    我想说些什么,却发现喉咙干涩得说不出任何话来。

    最终,无言。。。。。。

    其实,我一直未忘却过。

    只是不敢去触碰,每一次触碰,心都会疼一下。

    我真的可以,可以不用再见到他了。可他又出现了,成了我的梦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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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忆说给谁听1
    我想,幼年的我,一定很喜欢这个干净清秀,又有些冷漠的少年,所以才会那么黏他,不要脸面地纠缠着他。

    我把家里新生的小狗崽第一个抱给他看,也不管他喜不喜欢,乐呵呵地就往他干净的怀里塞。他很爱干净,觉得刚出生的小狗有点脏,他每次都会大叫,生气地朝我怒吼,可是我从不在意,因为我喜欢他啊!

    因为喜欢他,所以迫不及待地想跟他分享抱狗宝宝的喜悦,因为喜欢,所以被他骂,也不会生气。

    一二年级刚学会用自动笔,我因为太好动,常常在课上把自动笔拆开,然后又装不回去,没笔用了就可怜巴巴地求坐在同桌的他。每次他都会不情不愿地从好看的铅笔盒中拿出昂贵的高级自动笔给我,板着脸,想严肃的长辈一般教育我:“不准再拆哦!”

    因为喜欢他,所以一拿到他给的笔,我原本郁闷的心情会瞬间好转。

    因为喜欢他,所以后来吵架后,我的自动笔又一次坏掉,他却没有像往常一样递给我他的笔,我难过得掉下眼泪。

    因为喜欢他,所以就算他不喜欢我,我都一直不要脸地装作看不懂,跟在他和安小朵的后面,笑得像个傻子。

    我已经不记得,小时候自己为了他和安小朵,跟人家打过几次架了。

    只记得每次就算他丢下我,拉着安小朵跑开,我也从来没有与他计较过。

    印象最深的是那次,我与肖晶晶打得比以往都厉害,我抓花了她的脸,她撕烂我的花裙子,最后我被她赶过来的爸爸肖卫东给甩在了一条老弄堂附近的水池边,听着他骂我是捡回来的。

    那天,年幼的我才知道,自己并不是妈妈亲生的。

    我与柒轩他们一直是不同的。

    那年,我才六岁,在棚户区那条老弄堂的尽头的幼儿园上大班。

    那时,我还是柒轩跟安小朵的跟屁虫,还没有跟肖晶晶玩在一起,还是个什么都不在乎的傻丫头。

    。。。。。。

    那天,我们与往常一样,一起穿过狭窄的弄堂回家。

    在幼儿园皮了一天,我身上沾满了泥巴和灰尘。

    柒轩是个爱干净的男生,干净得似乎有些洁癖,他厌恶肮脏的我,牵着穿着白色洋装的安小朵,两个人走在前面,与我拉开一长段距离。

    柒轩爸妈一直在外地做生意,他刚出生就被丢给了住我们一个棚户区的爷爷奶奶养育。所以他从小就跟我们一起长大,我深知他的脾气,无奈地走在他们身后,暗地里念叨他像个女孩,太爱干净。

    我们没走多久,就在路上遇到了向来野蛮霸道的大胖女孩肖晶晶,柒轩跟安小朵直接被拦住了。

    肖晶晶跟我们同年,也是六岁,跟我们一样都在幼儿园念大班。

    不过晶晶个子要比我和安小朵,还有柒轩高出半个头,并且身形较胖。柒轩虽然是男孩子,但是个子比安小朵还矮些,只跟我差不多高。

    平日里,肖晶晶就爱仗着自己身形高大欺负其他小朋友。性子柔弱温和的安小朵,是她最喜欢欺负的对象,而安小朵一般都跟柒轩还有我三个人像连体婴似的黏在一起,所以肖晶晶一般都会连带着一起欺负, ;因为她觉得我们仨是一帮的。

    只有我知道,柒轩跟安小朵其实都不怎么爱跟我玩。他们俩性格都比较安静,而我太活泼好动了。只是因为三个人家住得近,我又爱黏着他们,他们又甩不掉我,没办法才让我一直跟着他们。

    远远地就看到柒轩跟安小朵被肖晶晶半路拦截了下来,我在心里大叫一声不好,瞬间忘了跟柒轩之前的不快。赶紧向僵持中的三个人跑了过去。

    “安小朵,你到底愿不愿意把今天徐佳伟送你的卷笔刀给我?你要不给的话,我就把你的书包丢进小沟里!”

    我赶到的时候,肖晶晶正抓着从安小朵身上抢下来的卡通书包,面目狰狞地朝瘦弱的安小朵威胁道。

    狭窄的弄堂里,由于刚下过雨,地上一片泥泞。

    “卷笔刀在学校课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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