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吻雾千重-第1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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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小琳的坟很特别,白色的,周围有一圈盆栽花卉,陆筝很轻易的就找到了燔。
陆筝没有像其他人一样给小琳烧纸,也没有像任长林一样给小琳烧衣服,而是用毛巾仔细擦干净小琳的坟体。
小琳的坟北边和左右是寂静的树林,南边山坡下是美人湖和公路交接出,公路的南边是更开阔的田野。山脚下偶有人路过,好奇的打量一下黑色的桑塔纳轿车,便匆匆离去,并没注意坟地里的人。
这天是多云,太阳公公时而躲进云层里,时而露出脸来放射出短暂的光芒。深秋的凉风微微吹拂山野,带来阵阵凉意。陆筝没来由的发冷,从心底产生的冷意是太阳公公也温暖不了的。
陆筝抚摸着玉白色的坟体,像是抚摸着小琳玉白的手一样,痛心的念叨着:“小琳,我是陆筝,你陆筝哥哥,人老了,样子也变了,不知你还能认得出我。如果当年没有出意外,你也有四十八-九了吧,儿子女儿也该像阿豪一样成家了吧。
都是我害了你,让你在这冰冷的坟墓里一躺就是二三十年。小琳,你还记得吗?我第一次向你表白,你摇摇头拒绝了,你的明眸是那样的清澈,不含一丝杂质,当时,我就觉得自己配不上你,事实证明,我是真的配不上你。如果不是我,你就不会被婷婷害得有家不能回,不会客死在他乡,睡在这荒山野岭上。
小琳,我不会让你孤单,等我把医院的事情处理好,我就过来陪你,陪你拉家常、给你弹吉他。小琳,还记得那一次我们两个人一起斗小混混吗?小混混是被我们打跑了,可是,吉他也报废了,是你出钱给我买了一把新吉他,我没有还你钱是我有私心,因为吉他是你买的,你可以心无芥蒂的拿着玩,慢慢的,你也可以弹出简单的曲调。
小琳,你真聪明,你样样都是好的,菜做的好吃、花绣的漂亮。。。唉,谁能想到我们会阴阳两隔呢,小琳,我想你,想你想得发疯,如果知道事情会这样,我宁愿没有追求过你,把你当妹妹永远珍藏在心里。
小琳,你走了,留给我的只有一把吉他,我把它珍藏到现在,每每想你的时候拿出来弹几首曲子,吉他虽然旧了,可它的声音还是像先前一样美妙动人,就如同你哼出来的歌声一样。。。。。。窠”
说着说着,陆筝哽咽了,抱起吉他,拨动琴弦,哼起他曾经教会小琳的一首歌:月朦胧、鸟朦胧,星光照夜空,山朦胧、水朦胧,秋虫在呢哝。。。。。
任长庚上午到县城花卉市场买了几盆淡雅的菊花,准备送到小琳的坟上。他走到坟山脚下时看到一辆黑色的桑塔纳轿车,还听到哀怨的琴声,以为顾家人又来挖坟了,扔下三轮车,急忙冲到坟山上。
原来是一个黑衣中年男子正坐在小琳的坟边弹吉他。
任长庚不友好地问:“你是谁?在小琳坟边干什么?”
陆筝抬头看看面前衣着朴素的中年男子,淡淡的说:“我是小琳生前很要好的朋友,从d市过来陪小琳说说话。”
“这么说,你是顾家人了?”任长庚打量着眼前的中年男人,温文儒雅,不像是来刨小琳的坟的。
陆筝放下吉他,优雅地站起来,伸出一只手说:“我姓陆,曾经是顾家的人,很快就不是了。你是谁?是小琳的什么人?”
任长庚的手慌忙在衣服上搓了几下伸出来,拘束地握了一下陆筝的手说:“哦,我是她小叔子,我已经在这儿陪她二十多年了,这些花都是我为她栽培的。如果你不介意,帮我把山下的花搬上来,前几天,顾家的人过来挖坟的时候,踩踏很多,我买了些新花,把这些残败的花替换下来。”
眼前的人温润如玉,应该是小琳生前喜欢的人。任长庚也不客气,唠叨着下山搬花。
陆筝听说这些花都是他弄的,心底升起感动的情绪,跟着任长庚下山搬花。
两个素不相识的男人,因为都深爱着小琳,找到了共同的话题,变得热络起来了。
两个人都像疯子似的哭一阵笑一阵,各自讲述着小琳生前的事,哭够了笑够了,就起来把新花摆弄整齐,把残花收拾到一边,忙碌了一会儿之后,把残花搬到山下,装到三轮车里。
从谈话中,陆筝得知任长庚一直没有结婚,陪着小琳的坟走过来二十多年的风风雨雨,心里有些惊呆了。
原来,真正把一生都付给小琳的不是自己、也不是任长林,而是眼前这个朴实无华的男人啊!
他口口声声说爱小琳,可在小琳死后,他结婚了,还与顾玉婷孕有一子。任将军也说爱小琳,可也结婚了,还有一儿一女。
和眼前这个朴实无华的男人相比,他们的爱太虚假了。是眼前这个朴实无华的男人,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演绎出人间最真挚最美好的爱情。
“陆朋
友,中午到我小酒店吃饭吧,我给你做小琳生前最拿手的几样小菜,你看看和你记忆中的味道是不是一样。”
陆筝随着任长庚来到小酒店,吃到了任长庚亲手做的小琳生前拿手的小菜,忍不住泪流满面。
这个万事求退让求和谐的男人,把与小琳美好的回忆变成自哀自怜的资本,从没有把那些美好的回忆变成真实的东西。而眼前这个男人把小琳最在乎最珍贵的手艺传承了下去,怎么不让他汗颜。
吃过午饭,陆筝带着任长庚来到p市火车站旁的休闲广场。
一到广场,任长庚就奔向矗立在广场中心位置的白玉石雕像,抱着女雕像的衣裙,对着后面跟过来的陆筝高声喊:
“陆朋友,这就是小琳!我第一次见到小琳的时候,她穿的就是这件白色的连衣裙,像仙女下凡一样!这个是我哥任长林,他当年就是这么威武!陆朋友,你磨叽什么?你快过来看啊!”
吃饭的时候,陆筝听任长庚讲,任长林把他和小琳相遇的半条街买了下来,二十多年一直保持原样,后来实在跟不上形势的发展,才将那半条街改建成了休闲广场,并在广场的中心放置他们相遇时最让任长林瞬间感动的雕像。
他不相信任长林会有那么大手笔,发神经似的带着任长庚来到了p市。
没想到这一切都是真的。
这个雕像正是二十八年前小琳的模样,凤眼明媚、鼻梁挺直、红唇皓齿。
雕像的小琳,眸子凄然欲滴,表情楚楚可怜,像只无助的小鹿奔向自己的主人。
伸出双臂想拥抱小琳的任长林,满含深情的眸子中有惊艳、有爱怜、有缱绻、更有担当和果敢。
这个伟岸的男人就是小琳心中的靠山。如果小琳不死,他们两个应该是天底下最幸福最美满的眷侣。
陆筝怯步了。从雕像中两个人看对方缱绻的眼神,陆筝知道,他从来都没有走进小琳的心里,小琳满心满眼只容下眼前这个伟岸的军人。
他陆筝不过是小琳生命中匆匆的过客,可就是因为他这个过客,害得小琳客死他乡。
二十八年来,他第一次深深的领悟到他有多该死,即便是死一万次,也挽回不了他对小琳的伤害。
显然,任长庚也是第一次看到小琳的雕像,像个疯子似的围着雕像打转,抚摸着、傻笑着,念叨着别人听不懂的话。
陆筝像是被任长庚感染了,也摸着小琳的雕像,诉说着这些年对小琳的思念。
广场里的人还真把他们两个当成了疯子,把附近的保安找了过来。
“你们两个疯子,滚一边去,不要在这儿亵渎p市人民心中的爱神!”
保安拿着警棍过来驱赶他们。
陆筝苍凉的笑了。
这对雕像成了p市人心中的爱神,而他陆筝则成了p市人心中的疯子!
回到d市,陆筝找到了顾倾国。
“阿国,我想和你商量一件事。小琳生前最大的愿望是开一家属于她自己的酒店,我到美人寨考察了,美人湖对面有一片开阔的田地,我想把它买下了,在那儿开个小酒店,好守着小琳。”
顾倾国从来都没有给过陆筝好脸色,再次看到他,更是反感:“美人寨的事不准你参与,我不想让姑姑在看到你。”
“我赎罪还不行吗?”
“不行!如果内疚了,就让自己老是点,不要再想出什么幺蛾子。”
对于美人寨,他顾倾国早就有打算了,如果姑姑的尸骨不迁回d市,他准备在美人寨建一所医院和一个酒店,把从p市休闲广场到p县汽车站再到美人寨开发成一条旅游路线,向人们展示姑姑的生死爱恋,为美人寨留守的老人孩子带去致富的路径。
。。。。。。。
几天之的下午,小美从乳腺病专科门诊室出来,碰上迎面走来的顾明阳。
顾明阳虽然还穿着宝蓝色的运动服,努力让自己显得阳光帅气,但明显的憔悴了许多,脸颊也清瘦了许多。
顾明阳一直不能接受奶奶和姑姑是杀人凶手的事实,用酒精麻痹自己,醒来,还得面对现实。
今天,他专门为傻子阿福来找任小美的。
“明阳,你怎么来了?”
顾明阳对着小美苦涩地笑笑,讪讪地问:“你,还好吧?那天光顾得跟凌雪豹生气了,没有顾及到你的情绪。”
“我没什么。”小美心情苦涩的走到顾明阳面前,抬起头,对着顾明阳发红的眼睛说:“明阳,对不起,都是我惹的祸。如果不是我,这个秘密就不会被揭开,你就不会成为被人们议论耻笑的对象。”
“傻丫头!”顾明阳情不自禁的小美揽进怀里,幽幽的说:“你没有错,错的是我奶奶和我姑姑,她们种下的恶果,早晚都得负责任。杀人偿命,天经地义。”
“明阳,我好难受!”小美被顾明阳搂着,有种同是天涯沦落人的感觉,泪珠就
噼里啪啦地流出来了。是啊,她好难受,顾倾国不说分手,也不见她,这种温水煮青蛙的感觉,让她真的好难受,难受极了。
“没事的,过几天就会好的,啊!”顾明阳用指腹抹去小美的眼泪,继续安慰道:“上一代的恩怨没必要延续的下一代,以后,我们还是好朋友好哥们,啊!”
“嗯!”小美抽着气点点头。
这样亲密的动作,在外人看来很暧昧,可是,此时,在一尘不染的两个人心里,纯洁得不夹杂一丝***。
张云冷冷地看着两个人,很有种想去扯开他们两个的冲动,但终究没有行动,她从顾倾国给的资料里,知道顾明阳与小美的关系,知道他们两个是哥们,顾明阳不会伤害小美。
她的职责是确保陌生人不接近小美。
顾明阳也从小报微博知道张云是小美的所谓表姐,所以,也不失礼貌的对张云点点头。
“明阳,你到医院来有什么事吗?”小美松开顾明阳问。
178。178桃核花篮,桃=逃?(精彩)
“明阳,你到医院来有什么事吗?”小美松开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