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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部分

凤栖未央-第22部分

小说: 凤栖未央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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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回答惊着了小锦,也使得未央震撼不已,没想到之前的某个灵魂竟做了此等风花雪月之事?将一个相公使计从相公楼里面虏了回来,还与他发生了为世人所不耻的事情。

    “好,好,既是禁令,你还是多嘴破了这命令,呵呵,你是不把我这个公主放在眼里吧。”未央愣了片刻,随即恢复一脸厉色,咄咄有声道。

    “不,公主,红莲不是这样的。”小锦再一次出声解释。

    只是未央佯装不想听小锦解释,唤来一两个家仆将红莲关进了柴房,说是让她面壁思过一晚,随后将小锦叫到身边,询问了有关阿镜的事儿,理由当然是自己失忆了,诸多事情已经记不太清楚,故今日红莲提及阿镜少爷时,忽而想起来了一些事情,但是一些细枝末节还不太记得,所以让小锦说来听听。

    小锦因着刚才的事情,便与未央有了隔阂,思索了半响也未曾给出正经的答话。未央明白,故她有说今日责罚红莲,并不是因为提及阿镜,而是因为她不太喜欢多话的奴婢,红莲今日只是罚关柴房,下次若是没有改过,这责罚便会重上一番。

    未央言语里虽未提及小锦事事维护红莲不太对,但是她希望聪明的小锦能够明白自己话语里的意思。

    听了未央的话,小锦才收拾一些面容,将她所知道的事情告诉了未央。

    原来阿镜确有其人,在一年前,公主尤为喜欢外出,并且十分喜欢逛相公楼,红娘楼,她去相公楼一直未曾以真面目示人,那些相公楼的管事儿也不知道经常点名要头牌相公的贵人竟是个公主。

    由相公楼的某个管事引荐,未央与阿镜邂逅,这之后便如南宫优所说,为了得到佳人芳心,她使用计谋端了相公楼。

    然这之后的阿镜去了哪里,小锦未曾提到,未央也不没细问,这种事情丫头定是不知道的,若是傻乎乎的问了不该问的,恐怕会遭到小锦的怀疑、

    听到了这些,未央虽解了疑惑,但身心并不得轻松,一个南宫梦,一个南宫优,再来一个阿镜少爷,她到底要替‘前辈’们还多少债务呀。

    晚些时候,支走了小锦,未央寻着路去了关红莲的柴房,进了柴房见红莲十分颓废的窝在一堆柴木之间,心生怜悯。

    红莲见有人开门入内,便忽的抬头,顶着闪亮亮的眸子瞧向未央,见是未央进来,便立刻跪下身去,不住的求饶道:“公主,红莲知错了,公主就饶过红莲一次吧。”

    “这罚已经下了,定是不能收回的,今日就暂且委屈你住一晚柴房。”未央屈身伸手扶住红莲的手臂,道:“明日,我会下令解了你的责罚,你回去暂且休息几日。”

    “公主,红莲不需要休息。”红莲早已激动不已,反握未央的手道。

    “我许你休息,是因为之后有要事托付于你,所以暂且你就不用回惠兰轩。”未央轻轻拍着红莲的肩膀道。

    “这是真的?”红莲不可置信的反问。

    未央简单点了点头,见屋外有响动,便起身离去,离去之前依旧给了红莲一个安定的笑容,随即拉开木门,消逝在茫茫夜色之中。

    不日之后,鲲韫科考正式拉开序幕,而有关鲲韫科考制度,未央也略微了解了一下。

    鲲韫的科举考试甄选分三个会试。

    初试甄选,只淘汰那些不能识文断字的假秀才,当然题目也会有些许难度,毕竟是全国大考,为皇上甄选有用之才,所以不得马虎。复试甄选学识渊博者,最后的留下的数十名才俊中会参加鲲韫一年一度的丰果大会,才有机会面见鲲韫储君苍云戈,由苍云戈及极为朝中忠臣推选出金科状元。

    这三次会试历经数月有余,直到秋种时节才会推选出状元郎,而正如小锦所说,遴选出状元郎,那代表着未央离开德清王府的日子便越来越近。

    当然这些未央并不太清楚,她觉得这状元夫人还不是板上钉钉的事儿,还有周旋的余地,所以她对此也不太着急,只是她高估了自己的能力,这状元夫人并不是她想做就可以做,不做就可以不做。

    于那日斥了红莲多嘴以后,未央最终没有出德清王府,原因无他,只是不想让红莲知道她的那通火气是伪装的,也不想让红莲以为她的主子其实是个软柿子,那晚见红莲,也不过是想着看看红莲是否能为己所用,却不想红莲竟是那么怕自己。

    这让未央多多少少安定一些,奴才毕竟是奴才,不管她多聪明,多能阿谀奉承,可她依旧是个奴才,是奴才必定是怕主子的,这大概就是所谓的主仆关系吧。

    第二日,未央依旧赖在塌上直到日头挂上东墙,才浑浑噩噩的起身,伸了伸懒腰便赤脚走向屋外,阳光甚好,只是有点闷热,才少许走动身子便热的一身汗,虽这屋子两侧偏室都置着大块冰砖,但这小小的冰砖最终敌不过这三伏天气。
第三十七章 未央不愿守深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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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天在这么热下去,未央想死的心都有了。

    果然是在空调房内生活久的身子,一沾上火辣的天气便意志消沉,提不起神气来。

    出了屋子,未央像是蔫了的菜叶,委实不得精神,她懒懒靠在屋外回廊处的柱子,看着在眼前忙活着的小锦,便出声询问:“还有多少天才会不热呀?”

    小锦听到未央的声音,便急急放下手中的物件,朝着未央身前小步走来,在未央跟前请了个万福,随后恭敬的回答:“回公主,这天气恐怕还得等个十一二天才能出伏。”

    “十一二天?”未央觉得这日子她一天都呆不下去了,听到小锦的回答不免失落,可随后又问:“自那次你说我失忆到现在,大概有多少天了?”

    “这?”小锦似有顾虑,没有及时回未央的问话。

    “说吧,你我两人时,不要顾虑那么多。”未央打消了小锦的顾虑,道。

    “回公主,到现在该有百十来天了吧。”没有了顾虑,小锦回答的极为顺畅。

    未央在心口盘算着,百十来天,到这里也该有三月有余了,没想到时间过的如此快,还没有仔细盘算如何度过三年的时光,自己在这个世界都已经过了这么长时间了?

    这么严正一想来,未央便觉得自己是挥霍度日惯了,对时间极没有些许严禁作态。

    只是以前并不知道自己会那般突兀的丧命,所以无所顾虑,现在不同了,现在已经知道自己最多的生命期限是三年,如果自己还茫然活着,那太对不起那两位不着调儿的鬼差给自己的第二次生命了。

    “昨日没出去成,今日晚些时候,小锦你跟我出去一趟吧。”未央思了片刻,便定了注意,既然不能在无所事事的活着,那她得要好好的认识这个世界。

    “公主?”小锦不可置信的抬起头,说道:“虽然王爷最近公务繁忙,顾不及公主您,但是我们就这样偷偷出去,也不太好吧?”

    “上次我不还是偷偷出去了,回来父亲也没怎么着我呀!”未央宽慰着小锦。

    小锦依旧有些犹豫,只是未央既是打定了注意,那就不愿反悔,对着沉默的小锦道:“没事儿,依我以前的性子,定然不会将父亲的规矩放在心上,不过今日出去也不是玩玩的事儿,还有更重要的事情等着我去办呢。”

    这句宽慰,未央说的有些许心虚,毕竟这公主之前是什么脾性,她还真的是捏不准,虽从小锦及几位哥哥断断续续的了解之下,对这公主之前的脾性有了些认识,但从他们口中了解的未央是否就是真正的未央,却不得考证。

    “若公主执意要出王府,那小锦只能随着公主。”小锦最后还是答应了未央。

    这事儿定了下来,未央心中倒是轻松不少,想着晚上可以出去玩一玩,那心情比上次出去赏花灯还要激动,吃过午膳以后,未央小小的困了一个午觉。

    待到太阳西斜,小锦唤醒未央,麻利的给未央打理发饰,因着现在京都人多混杂,故出外不像之前那般从容,所以,未央接受了小锦的建议换了身男儿装。

    原本未央以为小锦会拿出漠哥之前给自己的那身衣服换上,没想到小锦说那件衣服被伏翠早早的要了回去,听到这话,未央心中阴阴的想着:小样儿,竟这么维护自己的主子,还因这个吃醋味儿。若是你是个良女,将漠哥许给你,定不成问题,但你身上背着刺杀父亲的事实,所以这事儿现在还万万不能的办。

    后来小锦给未央从偏房寻了件素白长衫,衣衫并未绣图,只有简单的鸳鸯绲边绣饰,腰束一件薄绫,且坠着一件凤凰美玉,面目素净未曾描画眉眼,只用脂粉掩了眼角那颗朱红泪痣,两鬓须发掩了两侧耳坠处的洞眼,乍一看去,娇娘变秀男,巾帼转须眉。

    小锦也利落的换上随从小厮的装扮,听小锦说这灰色粗布衣还是下午的时候从良子那儿借来的,良子也曾问及为何要借他的衣服,小锦只是简单回答良子说见他的衣服脏了,且最近几日跟在王爷身后,风尘仆仆的没有空闲洗衣服,而最近惠兰轩无事,得闲帮衬他一回。

    这后来未央做了些联想,想那良子定是听了这句话以后,面红耳赤的递过衣服随后匆匆离去,想到此处,她偷偷的笑了起来,随在身侧的小锦不明未央为何突然发笑,只觉得这公主应该是想到能出来玩开心而已。

    出德清王府时,值般的守卫见到未央忽而诧异,欲上前阻拦,而小锦则麻利的递上未央的贴身物件,并说自己的先生受公主邀请早些时候前来授课,当时值班的人并非是现在的人。

    那守卫瞧了未央的几眼,正反翻着那件玉佩看了许久,确定无假以后,才悻悻然放了未央及小锦两人,未央听了小锦那一番与守卫之间的对话,便更觉得小锦是个不可多得的人才,若小锦生的是个男子,定是能在官场上有一番作为。

    穿过德清王府前的一条护城河,便真正算是出了德清王府,小锦说这条湖直通未名湖,也是整个京都最重要的防御城池,未央走在大理石桥面上,一眼望去,河岸两旁零星亮起了灯盏,昏黄的灯光印着晚霞给这条护城河上添了几分旖旎之色。

    晚时的京都,散了白天的燥热气焰,习习凉风拂面而过,整个人顿觉舒爽许多。未央劲儿足了些,便大步朝着京都繁华的街市走去。

    之前出过几次德清王府,知道一些京都有名的街市,也从红莲那儿知道这京都第一楼当属得意楼,京都第一街当属状元街,京都第一女当属十一娘。

    十一娘,这名字一听便让未央联想到青&楼,在这里不叫青&楼而叫花娘楼,其中林青英所说的万花楼,便是其中最最有名的花娘楼,而十一娘便是万花楼里的头牌,才艺双馨,姿容更是一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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