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机·第一季 沉睡之城-第2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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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是很好奇,你怎么能开动一辆没有钥匙的汽车?又怎么像包扎木乃伊一样处理尸体?这些都是普通人做不到的。”
“叶萧,在这里你不是警察,只是一个旅游观光客,我们在这里是平等的,请不要以看犯罪嫌疑人的眼神看着我!”
“对不起,但无论是警察还是平民,我想在这种特殊的情况下,每个人都需要负起责任,同舟共济来摆脱现在的困境。”
童建国冷笑一声:“你真想知道?”
“这对我们大家都很重要,否则有许多人都会怀疑你的,我不想在我们内部有互相猜疑的事情。”
“好,我告诉你吧。”他又猛吸一口烟,燃烧的光点渐渐后退,“我上过战场。”
“战场?”
叶萧不禁后退了一步,脑子立刻转了起来——童建国是1949年出生的,如果年轻时当兵的话,那就是六十年代末到七十年代初,但那几年中国并没有过战争啊!难道他曾是军官,参加了1979年对越南的边境战争?
“不是越南!”童建国知道叶萧心里在想什么,“而是金三角。”
“你参加的是什么军队?”
“金三角革命游击队。”
“什么?”叶萧完全没有听明白,“游击队?”
童建国轻叹了一口气:“说来话长了,我是上海老三届的知青,1968年去了云南生产建设兵团,在西双版纳的一个傣族村子里插队落户。我就是在那个偏僻贫穷的地方,度过了自己最重要的青春年华——我真是很羡慕现在的年轻人,你们不会理解那个时候的。”
叶萧却想到了一部曾轰动一时的电视剧——《孽债》。
“我可没有留下‘孽债’!”
童建国居然又一次猜到了他的心,这让叶萧后背心一阵发麻,童建国会不会有读心术?可以通过眼睛就知道别人的思维?
“那里的傣族姑娘虽好,我的心却不在那小地方,更不想一辈子荒废在水田里。”童建国完全陷入了对往事的追忆,他扔掉手里的烟头,仰头看着星空,“我是个从小有野心的人,我从不甘心自己的遭遇。当时边境的那边正在打仗,一边是金三角的政府军,另一边则是革命游击队。有许多中国知青偷越边境,投奔境外游击队闹革命去了。”
叶萧想了起来:“哦,我从公安大学毕业那年,就是在云南边境缉毒队实习的,也听人们说过那段历史。”
“那时的年轻人都很有理想,我插队的那个傣族村子,算上我总共只有两个知青,另一个也是来自上海。我们两个从小在一条弄堂里长大,都是满腔热血的理想主义者,不甘心在安静的小山村里虚度一生。于是,我们在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结伴私越过了丛林密布的边境。”
“就像切·格瓦拉?”
“我可没他那么伟大!只是听说许多知青都在游击队做了领导,我也想在那里轰轰烈烈闯一番天地。但是真正面临战争的时候,就知道‘残酷’两个字怎么写了。我所在的部队有三分之一是中国知青,有些甚至是我上海的同学。我们终日潜伏在丛林中,冒着枪林弹雨与敌人周旋,你一定看过许多美国拍的越战片吧?”
叶萧像听一场传奇故事似的,傻傻地点头:“是的。”
“我们要比越南人艰苦得多,我亲眼见过的死人可以组成一个团!我亲手打死过的敌人也可以组成一个连。每天都有战友受伤和牺牲,每时每刻都目睹身边的死亡——各种各样的死相,有被子弹打爆了脑袋,有被炸弹炸成了碎片,有踩了地雷被炸掉了下半身……”
“所以你知道怎么处理死者?”
“对,战场上的环境瞬息万变,战友牺牲以后的惨状,也是你们无法想象的。经常人刚死就引来一大堆苍蝇,并在几天时间内腐烂掉。但无论战斗多么惨烈,无论尸体多么恐怖,我们都绝不抛弃一个战友,绝不让战友的尸体落入敌人手中,更不会让战友留在荒野中成为野狗的晚餐。我们不惜一切代价拖走尸体,通常是用布匹牢牢地包裹死者,以免受到昆虫和野兽的破坏。等战斗结束后,我们把尸体运到根据地的村子,安葬在‘烈士陵园’——秘密的坟地,以防敌人来掘墓。”
“于是,屠男就变成了木乃伊。”
天台上又一阵凉风吹来,叶萧浑身都起了鸡皮疙瘩,尽管去前线战斗是他从小的梦想。
“你这个混蛋!”童建国突然猛推了叶萧一把:“干嘛让我说这些!我早就不想回忆这些烂事了,每次想起我的脑袋就像要爆炸了一样!”
叶萧一开始以为自己要被袭击了,随即又淡淡地说:“对不起。”
“今晚我又要睡不着了!”
童建国骂骂咧咧地走下天台,叶萧不知该如何回答,只能也回到五楼的走廊。
其实,今夜叶萧也难以入眠。
六
凌晨两点。
叶萧果然还没有睡着。
他睁着眼睛,看着黑暗的天花板。屋子里有一股霉烂气味,无孔不入地钻进他的身体。他已很久没这种感觉了,眼睛睁大着却什么都看不到。仿佛自己成了盲人,一切都是那么无助绝望,寸步难行,如海伦·凯勒那样渴望“假如给我三天光明”。
其实到了南明城里,就等于变成了盲人,能看到的只有眼皮底下一点,世界再一次无法捉摸,陷于亘古的混沌之中。
他翻身从床上跳起,趴到窗口看外面的花园,视野里只有那些模糊的树影。叶萧摸到蜡烛点起来,床头有一排简易的书柜,他借着幽暗的烛火,看着那些蒙尘的书脊。
忽然,他看到了两个熟悉的汉字——病毒。
正是那本蓝色封面的书,《病毒》两个字异常醒目,作者署名正是他那位作家表弟。这本书是2002年4月在大陆出版的,书里恰巧也有“叶萧”这个人物,记录了他当年刚做警察时,接触的一件异常离奇而恐怖的事件。
想不到这本书居然流传到了这里!放在卧室的床头书架上,主人一定很喜欢这本书吧。叶萧摸着书的封面,心里的滋味难以言状,只能烦躁地在屋里踱着步。
是的,那些故事对他来说几乎都是真实的,命运总是跟他开玩笑,让他撞到并亲身经历这些不可思议的事情——如同这坟场般的城市,像个巨大的监狱笼罩在头顶,他们将被判处多少年的监禁?还是无期徒刑?甚至死刑?
至少,导游小方、司机和屠男,他们三个人都已经被执行死刑了。
下一个进地狱的会是谁?
或者这里已经是地狱了。
喉咙里像烧起来一样疼,他走到客厅里喝了口冷水,却见到另一个黑影也在摇晃着。他小心地拿着蜡烛照了照,却是一张同样憔悴的脸——孙子楚。
“哎呀,你又把我给吓了一跳!”
叶萧有些苦笑不得:“你也睡不着觉吗?”
“是啊,还是想屠男的死——到底是怎么回事呢?还有,我为什么一个人离开房间呢?而且大半夜的跑到街上,这完全不符合逻辑啊!”
“这个问题只有你自己才能回答。”
“我就是不知道为什么啊?真的记不清楚了,我连自己怎么下楼都忘记了。”孙子楚使劲拍了拍脑袋,“惨了,惨了,我会不会得早老症了呢?”
叶萧拧起眉毛:“是够惨的,如果在这个地方发了病,还没法送医院呢。”
“妈的,怎么办?怎么办?”
孙子楚已经抓狂了,在客厅里不停地转圈,旁边还点着一枝蜡烛,不知道的还以为他在搞什么巫术祭祀。
“其实,我也记不得了。”
“什么?”
叶萧眯起了眼睛,盯着那点烛光,回到记忆的起点:“我只记得昨天——不,是前天。前天上午十一点,从旅游大巴里醒过来,我问你是几月几号在什么地方?”
“对,我还以为你在故意吓唬我呢!然后,我们就到了公路边的少数民族村子,吃到了那个该死的‘黄金肉’!”
“你觉得我是个会乱开玩笑的人吗?”
“当然不是!”孙子楚隔着烛光,仔细打量着他的眼睛,“你当时真的全部忘记了?”
“不,我还记得你的名字,知道你是我的好朋友,我还知道自己的职业,我是上海的一个警官。但我完全不记得现在的时间和地点,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在大巴里?我还下意识地以为是在国内某地,根本就没想到是泰国清迈。”
孙子楚靠近了他的脸,伸出一根修长的食指,摇摆在叶萧的双眼之间,催眠师似的问:“你也得了失忆症?暂时失去了记忆链中的某些环节?”
“我不知道,我头疼得厉害!”
叶萧突然抱着脑袋,咬紧牙关额头冒出冷汗。
“别——”孙子楚安慰着他,又给他喝了口水,“你能想起前天中午以前,最近最清晰的记忆吗?”
“我甚至……甚至自己是怎么来泰国的都不知道!”
“该死,再往前呢?让我帮你回忆一下——你记得德国世界杯吗?是哪支球队拿了冠军?”
“白痴,当然是意大利!我还记得决赛那晚,我吃多了西瓜拉肚子了,没看到齐达内头顶马特拉齐。”
孙子楚被平白无故地骂了句白痴,很是尴尬:“那八月份那次我们一起吃烧烤呢?我记得那天是农历七月十五‘鬼节’。”
“记得,你说烧烤店的服务员小妹妹很漂亮,还给人家留了张名片,后来你们又联系过吗?”
“这个嘛,喂,个人私隐!”孙子楚不敢再多问了,“看来你记性蛮好的啊,你还记得我们去旅行社报名付费吗?”
“去旅行社?”
叶萧终于又皱起眉头,痛苦地挠了挠头皮,又在房间里紧张地踱着步,最后绝望地摇了摇头。
“不记得了?我和你一起去旅行社的,我卡里的钱不够了,你还借给我两千块钱,到现在——”
孙子楚没敢把“到现在我还没还钱”说出来。
“完全不记得了,脑袋里一点印象都没有。这是哪一天的事?”
“9月10号或者11号吧,9月19号我们就飞泰国了。”
忽然,叶萧的眼神有些可怕——
“前天是9月24日,也就是说,我至少失去了两个星期的记忆!”
这个结论如一根绳索,结结实实地套在了叶萧脖子上,迅速高高地升起来,将他悬挂在绞刑台上。
记忆力——是叶萧长久以来最引以为自豪的。
从小他的记忆力就特别好,许多人和事的微笑细节,隔了多年都能清晰地回忆。像人名、地名、时间、门牌、电话号码之类,经常可以随口念出。他这一辈子从记事起,每个日日夜夜几乎都有印象,从来不曾中断过,也从来不敢想象会中断。
但现在叶萧必须承认,自己的记忆被撕裂了。就像有人用锯子切开他的腰,然后再切开他的胸口,最后取走了腰和胸之间的部分。
哪怕缺少了一小时的记忆,就好像被抽掉了生命的一半,更何况是两个星期!
恐惧的冰水从头到脚浸泡着叶萧,这是怎么发生的?
是自己的大脑提前衰退了?
还是某个致命的阴谋?
就当他头疼欲裂之时,耳边又响起了孙子楚的声音:“可怜的家伙,你会不会最近工作压力太大,导致暂时性的记忆失常呢?”
“不,不可能,一定是有原因的,一定——”
正当叶萧低头沉思寻找原因时,一阵凄惨无比的嚎叫声,打破了这栋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