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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部分

广州恩仇录-第11部分

小说: 广州恩仇录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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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放下茶杯,尽量克制着,努力地再让身子坐起一点,让腹部紧缩。好在他双手还灵活自如,因此,他能完成这一系列动作。但受伤的左腿还是给他带来麻烦,让他做起来很吃力,他不得不咬咬牙,憋住气……

  “你的右腿没断,要拉尿自己起来,挨着墙,往左拐,走到底……要拉屎——先给老子憋着。”

  方孝祥知道说话的是哪位。他不想跟他一般见识,而且以他的处境好像也不配。他咽了一肚子火,想自己试一试。

  那人说他的右腿没事,倒是提醒了他。他用手支着地,像做俯卧撑,然后翻了个身,把左腿翘起来,让身子的重心全部落在右腿上,屏住呼吸,慢慢直立,居然成功了。

  由于左腿上了夹板和石膏,若要行走必须得屈起一点,他试了试,虽然很疼,但勉强还行,他咬住牙齿——他的招牌动作,不让疼痛表现在脸上。

  他摸着墙壁,或者说是石壁,砂子“沙沙”地落下来,他甩了甩脖子,还算灵活,于是他按照指示的方向摸索过去。

  他向左拐弯后,感到自己已以露天行走了。因为空气霎时冷了许多,并且有风吹来。而刚才这些是不存在的。那么,他刚才是在怎样的一个地方呢?他一路都在思考这个问题。他认为在谷底还有一个较隐蔽的山洞(就是他刚才呆的地方),这个山洞是天然的还是他们自己挖的,他不得而知,总之,这个山洞无疑能遮风避雨,就像古人类居住的岩洞一般。这个他当然是自己的猜测的。顺着这个猜测,他还想到他们有可能是野人,但他们显然用的是人类的语言。

  他走到尽头,做了个“金鸡独立”状,这样他才能把那玩意儿排出体外。他完全这一任务后,舒坦了许多,回来时心情就不一样了。

  他发觉他左边的一个地方,地势上有逐渐高上去的趋势。他很奇怪,就蹲下身子,摸了摸。原来是一个隆起的土包。他莫名其妙,一边思考着,一边试图站起身来,却不料人一分心,重心就不稳,再加上路面本身就不平,他跌倒了。

  他们中的其中一个猛得冲过来,一把抓住他的胳膊,那力量大的惊人,他的肌肉像是被一只大钳子箍紧了。

  那人骂骂咧咧地说他没用,是窝囊废——粗话达到了广东话的最高水平。但同时方孝祥也就知道他是哪位了。

  “那个土包是怎么回事?”他们又回到那洞中。出乎方孝祥意料的是,他们对这个问题十分敏感,并且无疑是一种忌讳。

  “我奉劝你小子别他妈多管闲事,否则你就会没命。”

  “哎,”老大以老大应有的派头打断了他手下的叫嚷,转而对方孝祥说,“你对那个土包感兴趣吗?”

  “那是什么?”

  “坟。”

  “坟?”他倒吸了一口冷气,“谁葬在那儿?”

  “一个打猎的,”他口里嚼着什么,“我不知道怎么会打到这儿来,结果像你小子那样掉了下来。”

  “摔死了?”

  “不,比你伤得还轻,不过是我帮他走完了那一段路。”

  “你杀了他?”

  “别吵!”旁边那头蛮牛喊道。

  “他昏了过去,我就顺水推舟,在他脑袋上补了一枪,无苦无痛,飘飘欲仙。他不见得会不高兴。”

  “为什么这么做?”

  “哈哈哈,”那人丧心病狂地大笑起来,“你没资格问,不过你既然问了,我就告诉你。他对我不利——凡对我不利的人都得死。”

  “他不过是个打猎的。”

  “谁知道这儿有裂谷,裂谷底下有人,他就不能活着出去。”

  方孝祥联想到这句话对自己的暗示意义,痛感全无,只觉得焦灼而恐惧。他不是个怕死的人,只是含恨而死,他死不瞑目——他想起了红眼,急火攻心。但这并不是说他对自己的生命就不关心。我说了,他感到焦灼而恐惧,焦灼是因为前者,恐惧就是因为后者。

  “干嘛不一枪打死我。”

  “哈哈哈……你那么想死吗?”

  “你不是已经崩了一个打猎的吗?”

  “但你不是打猎的,你不是职业猎手。”

  “你单单痛恨猎人?”

  “我痛恨所有人。但我可能会对你这种人发生一点兴趣。”

  方孝祥又闷住了,不过这回不是因为恐惧,而是对于自己的定位,即:他是哪种人?

  “我没有工作。”他坦白道。

  “我早就料定你没有工作。”

  方孝祥一愣,心想,这人也真会夸口,想必又是那种只会口出狂言的无耻之徒。

  “那我算哪种人?”

  “你是一个赌徒。”

  方孝祥呆若木鸡,没说出一句话。

  “怎么,被我说中了?别再跟我说你是什么猎人。你是输光了钱才跑到这儿打野兔来了,是不是?”

  方孝祥完全傻了眼,他真想把蒙住眼睛的纱布扯掉,看看这个神机妙算的神人究竟是何模样。

  “别惊得跟什么似的,那会使你显得很嫩,懂吗?告诉你我是怎么知道的:假使你是个猎人或一般干体力活的人,你的老茧会长在手掌上,大抵在指根。而你的手掌很光滑,只是从虎口处起,一直往斜方向,直到手掌根,却有一条细长的老茧,更有趣的是,这层老茧也只有左手才有——那不是别的,正是因为你长年累月,时时握牌的缘故。握握纸牌能起这样一层老茧,而你又那么年青,如果说你有工作,靠业余那点时间争分夺妙地玩几把,根本没这个可能!那么,你不是一个死性不改的赌徒又是什么?而像你这种铁了心的赌徒,要是不输到一丝不挂的地步,就不会从赌场中跑出来打鸟玩,我说的对不对?”

  方孝祥被这一番证据确凿,不容争辨的推理说得心服口服。

  “对,我没什么可说的,你到底是谁?”

  “哈哈哈哈,”又一阵发狂般地大笑,“我是谁?来,摸摸我的手。”

  那人伸出一只手,让方孝祥摸索。手掌很薄,手指很瘦,方孝祥就此约略推断了那个人的身材在一米六五到一米七五之间,偏瘦。掌背皮肤起皱,说明此人已过中年。但这些都没引起方孝祥太大的惊异,真正使他大惊失色的是那人的手掌几乎有一道与方孝祥一模一样的老茧——从虎口处起,直至掌根。但那层老茧比方孝祥的更厚,更硬,像一道战壕突起在手掌上。

  “怪不得,”方孝祥叹道,“刚才我听到的‘嚓嚓’声是洗牌声了?”

  “对。”

  “你一个人?”

  “练练手而已——是几个赌场上很实用的小魔术。”

  “你到底是谁?”

  “你既然会说粤语,一定是广州本地人吧?”

  “没错。”

  “既然在广州的赌场上混,难道听不出是刁哥在说话吗?”说完,那蛮牛大声吐了一口痰。

  “刁哥?你就是老——刁?”

  “哈哈哈……别叫我什么刁哥、老刁的,太难听,叫我刁荣。”他的笑声相当阴险诡秘,不是老奸巨滑的人是笑不出这种声音的。

  这个犯了命案,正被警方通辑,人人传言已逃出国境的澳门赌王,居然还在广州——他的故乡,并潜藏在这个神不知,鬼不觉的裂谷底下。

  “为什么不说话?”他好像点了一根烟,因为方孝祥听到他独特的吸气、呼气声——那是抽烟者才有的。随后,烟味果然扩散开来。

  刁荣这种人真是神通广大,方孝祥暗想,落到栖身裂谷的地步,仍然有吃有喝,逍遥自在,一副老大派头,他记得《神雕侠侣》中的小龙女也是住在一个谷底,但以她这样武功盖世的大侠还得靠养蜂度日,而刁荣怕是不会在这儿大搞养殖业的。

  “你不说话我也知道你在想什么,”他吐出一口烟,“我猜你现在一定想通了我为什么会把那打猎的干掉了吧?”

  恐怕是想通了,他在心里说,但一旦“想通”之后 ,就意味着,假如这老刁朝他的胸口来一枪,就像结果那无辜的猎人一样,其结果还是“通”的。他对老刁来说,只要活着就是一枚定时炸弹。最后的救命稻草是——把他们联系起来的关系,即:他们彼此都是赌徒(区别只是手法上的高下)。就是不知这层关系的可靠性有多少?

  “哑巴了?不,我看得透你,这一点你大可放心。你以为就凭你我都是赌徒,我就会网开一面,让你爬出这个裂谷,好到市中心去大喊救命,以便让全天下的人都知道我藏在这儿,甚至像天下的母亲与母亲都是朋友这句废话说得那样,赌徒与赌徒之间也来一个拥抱,哈哈哈……”笑到一半,只听‘砰’的一声,他把一件什么东西搁到了桌上,听声音像一把枪,“听着,小子,我在等你醒来。因为我要弄清楚一些事情,我现在讲一些故事,然后,我问你答。”

  “放老实点!”是那蛮牛说的。说得毫无意义——一个眼睛缠了三层纱布,一条腿的骨头还没接上,两天两夜没进过一粒米的人,他除了老实,还有别的选择吗?

第十三章
澳门旅游娱乐公司的总经理何鸿燊,你不会没听说过吧。也许像你们这号人,更愿意称他为“亚洲赌王”,这倒不是因为你们喜欢这样叫,而是他名副其实。

  他出身显贵,是澳门名门望族何东家族之后,实际上他是个混血儿,有一半的欧洲血统,他气质高贵,生来王者风范。你知道吗,他的胎盘都是白色的,那是帝王之相。

  我父亲是何家的总管家,他打理这个大家族的吃穿用度。我比何鸿燊小一岁,在孩子们的眼中,没有贵贱、尊卑之分。因此,我们像兄弟一样的长大。他直呼我名字,我叫他少爷——那是父母教的,但我当时很可能仅仅把“少爷”当成是何鸿燊的另一种叫法,就像一个男孩子五花八门的绰号中的其中一个。总之,在最辉煌的几十年里,只要跟何家沾上一点苍蝇屎般大小的关系,你就洪福齐天了。

  一九三四年,何鸿燊十三岁,我十二岁。

  有一天,我们双双从贵族学校放学回来,发现家里的所有东西,包括名贵的瓷器与古玩、字画、家具,都在往外搬。庭院里,贵重的花木则连根掘起,也往停在大门口的车上送。太太小姐们摘下手饰,哭作一团——何鸿燊的父亲投资股票失败,彻底破产,何家掘地三尺都不足以抵债,哈哈,荣华凄凉尽在一夜之间,何家一时四面楚歌。连那些昨天还像狗一样伺奉主子的仆人都忙着追讨工钱。

  何鸿燊很快就迫于家境从贵族学校辍学,甚至那些为贫苦人家子弟开设的普通学校,家里也供不起了。何鸿燊牙齿不好,又上不起医院,想找他的牙医舅舅补补牙。但他的舅舅认为,他已经穷到没资格谈什么补牙了。

  “拔掉算了。”他的亲娘舅说。

  何鸿燊无可选择地踏入社会,我与他各奔前程。

  我先后去过香港、上海、广州(我的祖籍在广州),做过近二十种工作——车夫、跑堂、皮条客、赌场打手……但没有一样是连续做上半年以上的。

  一九六零年,我三十八岁。

  一天,我在广东街头捡烟头吃,捡到一根,就坐在墙根抽了起来。一阵大风把几张报纸刮了过来。我一翻,还挺新,就看了起来。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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