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恩仇录-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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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方孝祥有幸生在一户富商家庭。所谓的富商,当然不是指可以挥金如土的那种巨富,而是我们在沿海城市经常见到的那类小富翁。他们衣食无忧,并能至少保证他们的下一代人的富足生活,仅此罢了。
方孝祥的父亲就是这一类的富商的典型。他经营花木,持家有道。做生意重信誊和诚心,为人精明而正直,讲究的是踏踏实实,靠自己的勤劳和聪明赚钱,而不是投机取巧,耍手段,搞钻营的现代商业之路。总之,把他视做我们老一辈的代表,是十分合适的。
所以说,这是一个简单而祥和的家庭,虽然在老实本分的父亲眼中,方孝祥确乎轻狂张扬了一些——那多半也是出于年少气盛,但说到底还是一个不坏的孩子,尤其是有了这样一副美男子的相貌以后,你从此就再也找不到他有什么缺点了。但有些事情是注定要发生的,这注定要发生的事,我们称之为命运。
方孝祥英姿挺拔,身材瘦削却坚实有力,皮肤由于酷爱户外运动而晒成健康的棕色,乌黑丰密的短发,长而直的眉毛直刺两鬓,再配上底下一双雄鹰般时而锐利,时而阴沉的眼睛,使他天生有一种盛气凌人的劲头。
他生就一副硬汉子的体格,凡是男子汉喜欢干的事他都爱干。他自学搏击术,热衷拳击与打猎,他豪放不羁,随时随地地肯为一个毫不相干的人花钱——许多人都爱上了他这一点,因此表面看来,他交游很广,朋友遍天下。但另一方面,他性情暴躁,举动鲁莽,对人对事,不留情面。
“他有一副铁石心肠。”
他的那帮狐朋狗友们这样说他。当他握紧拳头,青筋暴跳的时候,谁见了都胆寒,另外,他赌搏成瘾,无赌不会,只是又听说他赌品很好,愿赌服输——这点诚信被认为是他唯一像他父亲的地方,不过显然用错了地方。
总之,只要除去踏实本分地工作,和正正经经地做人不算,你几乎可以把他当成一个好人来看。
“他需要取一门亲了。”
父亲总是为此担忧。目前,他与方孝祥住在一起,那是一所门庭阔大,古朴雅致的大宅子。起于哪个年代,现已不得而知。他的哥哥,也就是方孝祥的伯父,因年老昏聩,屡屡出错而被一家会计事务所扫地出门后,也带着一家老小投奔来此。
方孝祥很看不起这个伯父,因为他胆小如鼠,萎琐贪婪,以及女人一样爱说三道四的嘴巴。他认为他伯父家的人都有这个毛病。而他们对于这个“一身邪气”的侄子,也是畏惧得很,饭桌上不敢正视,见了面他们先点头微笑。至于方孝祥是不是愿意礼尚往来,他们认为以他们目前的处境来看,是不便强求的。
“我倒知道有这么一个合适的姑娘。”
伯父热心地对方孝祥的父亲推荐道。他是巴不得这个不可一世的侄儿快点找门亲事,从这大宅子里独立出去。而方孝祥的父亲想给他儿子尽快说亲,也多少有这方面的考虑——正像前文所说,他那老实纯朴的品性正是中国老一辈人的典型,他早就为自己心爱的独子,过于任性胡来,搞得全家鸡犬不宁而不安了。
伯父指的姑娘,是他事务所一个同事的女儿。二十三岁的样子,刚从一所师范院校毕业不久,当时在广州第七中学当美术教师。体弱而貌美,生性娴静,不爱嬉闹和说笑,但头脑却并不死板,相反,她很知书达礼,总是肯为他人设想,宁可自己受委屈,也怕与别人争这争那。甭说吵架,谁要是说话大声了点儿,她那脆弱的神经也受不了。她爱哭,但即使哭,她也是很小心得哭,可能地话,她尽量做到不打扰别人。
我们可以把她叫做孙小姐。
孙小姐的父母亲也都是中规中矩的人。一个在这家事务所上班,另一个在那家事务所上班。生活稳定有保障。在他们朴素,简单的心目中,他们的女婿不需要有什么开天辟地之才,干什么气壮山河的事业,他们需要的是能给他们女儿带来安逸,充裕的生活的一个各方面可靠的青年。因此,比起什么将军啦,领袖啦,明星啦之类的奇货来,他们更容易接受一个教师、律师或医生这类的白领人士来做他们的乘龙快婿。
现在,他们听了方伯父的一番介绍,都很为方孝祥头疼。头疼的意思是说,对于方孝祥这个人,他们不想一口回绝,但也不能立马拍案,而需要从长计议,权衡来权衡去,故而头疼。
从方伯父提供的情况来看,他方孝祥仪表不凡,一表人才,为人作风厚道正派,温文尔雅,文质彬彬——这在他们那一带是有口皆碑的。而父亲经营有道,事业蒸蒸日上,看起来完全有实力给孙小姐提供一幢温馨、小巧的别墅——这一点他们很满意。他们头疼的是:当问道方孝祥的学历时,方伯父好像并没能使他侄儿给人留下一个学富五车的印象,至于说道方孝祥的工作,方伯父虽说用了很好听的“子承父业”,目前正帮其父打点业务,他们觉得也未能尽善尽美,照他们的心思,方孝祥现在(就这个晚上)应该在一个机关单位里与某局长商谈明天即将举行的党员培训大会,而不是与他的老头子一起,钻在哪个花木大棚里搬盆子,翻泥土地摆弄些花花草草。
综上所述——他们头疼。但他们并不反对某一天方孝祥会来个电话,约他们的女儿出去喝喝茶,散散步什么的,说到底,在这种权衡状态下,女儿的意见差不多可用来做最后定夺了。
以方孝祥的习性来看,他跟地道的登徒浪子之间似乎已不到一层油纸的距离了。他放荡难拘,落拓不羁,总是东闹事,西闯祸,招惹各种是非,为人虽不阴险,但却毒辣。
“他有一副铁石心肠。”——确实如此。
但是,从某一点上看,他倒也算不得我们通常所指的那种流氓。因为他不好女色——沾花惹草的苟且之事,他从来不干,也嗤之以鼻。这倒不是说他的情欲跟常人相比有什么不正常,实在是因为他生性高傲,目中无人。
他虽然一事无成,但他并不笨,实际上他很有艺术上的天赋和不俗的口才。因此,我们不妨说他是个聪明人,正因为他是个聪明人,他才把他伯父的那点心思看得一清二楚,他看着他心怀鬼胎的伯父为自己的亲事忙忙碌碌,但即不抽手,也不过问,只是冷眼旁观——一个人一旦被他看不起之后,他甚至连跟他说几句话的兴致都打不起来。
“他爱怎么样就怎么样吧。我懒得与他计较,顺了他的愿,他总该满意了吧。”
我想,这大概就是只有方孝祥这类人才会有的心态吧。
与孙小姐的见面,他自己都觉得好笑。在他潇洒而威武的体魄下,在他锐不可挡的眼神中,孙小姐就像一只刚从蛋壳里孵出的小麻雀,一直在发抖。她的头经不起他盯上几眼,就低得伸出舌头就能舔桌子了。他瞧不起她,打一开始就这样——什么大学生,在他看来,一文不值。
他肆意而谈,毫不避讳,平时跟一个赌徒会怎么说话,他就跟孙小姐怎么说话。更无意想刻意地装成什么样,他不是那种会因为谁,因为某种场合而把自己改变的人。
“我要去赌场了,你怎么样?”
“那……我……我跟你去吧。”
他轻蔑地朝她一笑,她红着脸跟他走了。他步子迈得很大,她时而不得不小跑几段,好跟上他的节奏。
他一到那香烟缭绕,吵吵嚷嚷,整天里乱哄哄、脏兮兮的赌场,就把孙小姐撂下了。
他敞开兴致,大玩起来,淹没在一群完全狗屁倒灶的人中间。小家碧玉的孙小姐,可怜巴巴地在他背后站了几个钟头,他一句话也没跟她说,甚至根本也没回过一次头,她就这样默默地站着,等他发现时,已差不多快哭起来了。
那一夜,他手气很好,赢了很多钱。他一赢钱就忘乎所以,挥霍无度——输钱的人都喜欢他这一点。非洲大草原有一种髭狗,自己不捕食,而一味地跟在狮子后面,它们知道狮子总会捕到猎物的,到时,它们跟着狮子尝点现乘的甜头,似乎显得比狮子更高明——方孝祥的身边就有十几打这种类型的髭狗。
不出这些髭狗们所料,方孝祥果真要请他们上附近一家声名狼藉的夜总会去喝酒。
“一起来吧。”他毫无表示地对孙小姐说,而孙小姐也真卷在了那群乌七八糟的人里头,跟他去了。
一路上,他听任他那些狐朋狗友取笑她,他只在适当的时候喝止他们不要过分——他的话也就像草原上狮子的吼声那样有效。
孙小姐是本分人家的女儿,是大学生,是美术教师,她看中这些名号,并一直努力让自己的行为,规范在这些名号所允许的范围之内。她今天莫名其妙地去了赌场,这已让她十分不安,现在她就要踏进那个一塌糊涂的夜总会了,她更觉得双腿发软,望而却步了。
“有我在,你不用怕。”方孝祥回过头冷淡而坚定地看了她一眼——以他的智商,是不难猜到她的内心的。
这次方孝祥主动与孙小姐说话,在孙小姐的心中留下了很深的印象,她引起了极大的波动。她直感到脸红心跳,受宠若惊,在她看来,他是那么与众不同,富有魅力,她不禁笑了。
这家夜总会之所以声名狼藉,当然有声名狼藉的理由——人们往秦桧的石像上撒尿,当然有他们不上厕所的理由。
该夜总会不仅在当地居民中的影响极差,而且已成警方的监控对象。那儿不仅肆无忌惮地提供传统人士深恶痛绝的色情服务,并且只要你有钱,你总能在那儿买到白粉和兴奋剂。
因此,当方孝祥带着他那些个没什么清白可言的朋友进去时,夜总会里的三陪女郎会做何反应,我们就可想而知了——就像苍蝇闻到了它熟悉的茅坑味,她们几乎一眼就看出了对方正是自己要找的那种人——他们当然也一样。
他们各自从方孝祥手中或多或少地讨得了一些啤酒之后,就各自寻欢作乐去了。他们所能干出来的那点好事,方孝祥根本耻于过问,因此,当他们像苍蝇那样飞散时,他连瞟都没瞟他们一眼,只当他们是讨得了一点东西就离开的叫花子——他压根就瞧不起这些家伙,在他眼中,他们跟臭虫相差无几。
“滚开!”
他以他那种特有的傲慢,不由分说地就把一个前来搭讪的女郎给喝走了。那个女郎甚至还没开口说几名话,就噤若寒蝉了。她穿着一条黑裙,模样很风流。方孝祥听说过这里有一个常穿黑裙的女郎,是这里的“花魁”。没想到他今天就碰上了。
他看到孙小姐孤零零地坐在舞池边上的一把沙发上,神情很慌恐。他知道让一个大学生和如今的美术教师来欣赏这里臭名昭著的脱衣舞表演,也确实够呛。
他向柜台处走去,要了两杯酒。依然是走到半路,把揉成一团的钞票朝柜台扔过去,既不问够不够,也不问能不能找钱。
他把酒端到孙小姐面前时,他自己的那一杯就已差不多喝得见底了。孙小姐看起来像受了很大的委屈,她把眼睛直愣愣地盯着桌子看,好像那是一面镜子,她正在端祥自己的形象。见方孝祥端酒给她,她也只是疲倦地摇摇头。方孝祥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