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氏孤儿-第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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倾之已年满十五,只是颜鹊知道花少钧酒量不好,所以一直不敢让他喝酒。傲参会意,毕竟当年锦都王三杯即倒的酒量众人皆知。他笑笑,“无妨,就跟初尘一样稍喝些果酒吧,这酒极淡,不醉人。”
不能饮酒?初尘眼珠儿一转,招呼了身后的丫环水华,附耳道,“你取胭脂醉来”如此这般。
胭脂醉因泡过桑葚而呈红紫色,故得名,其本身并非果酒,而是烈酒。传说斑鸠吃了桑葚就会醉,故而胭脂醉的本意其实是“红颜如酒,耽之兮,不可脱”。
不过初尘尚不知有这层含义,她只是知道,胭脂醉,是烈酒。
傲参举杯,“来,这第一杯酒我要感谢各位帮侯府寻回踏云。”
众人齐饮。颜鹊笑道:“倒不知这马有何特别,侯爷如此上心?”
傲参摆摆手道:“也无甚特别,不过是匹难得的好马,但我已打算将它送给犬子,故此上心。”
倾之看向天俊,那少年与他一般年纪,英华内敛,性格沉稳,大类其父。
“侯爷,请恕我直言,这马恐怕不适合送给大公子。”
“为何?”傲参不解。
倾之道:“此马尚未驯服,性情火爆,恐怕伤到大公子。”
傲参听倾之如此说,便道:“不瞒各位,踏云虽是家生家养,可性格却比野马还烈,渤瀛城的驯马师父没有一个能制服它的。”
“若侯爷信任,不妨将踏云交给我。”他少年心性,争胜好强,猛兽卷荼在他脚下尚乖顺如猫,失手败于踏云,怎能心甘?
“难道渤瀛城那么多有经验的驯马师父都不如你吗?”初尘插话,润粉双唇一开一合,轻轻吐出几分不以为然的傲慢。
傲参沉声道:“初尘,不得无礼。”
倾之看一眼初尘,对傲参道:“赵青愿以三月为期,必定驯服踏云。”
傲参笑道,“如此甚好。”举杯,“那我先行谢过。”
“不敢。”
初尘瘪嘴,心道:竖子狂妄。
傲参与颜鹊高谈阔论,宾主推杯换盏,频频敬酒干杯。得了初尘授意的水华出去一会儿,回来与倾之身后的丫环嘀咕两句,换了位置。
见倾之一杯见底,水华福身为他添满。宴席间,丫环仆从进进出出,少有人在意,可倾之却看得清楚:方才初尘与这丫环耳语
正思索间,却听傲参扬声道:“干。”
倾之端起酒杯,瞧那酒色与之前不同,举到嘴边,酒香馥郁。看一眼初尘,后者举杯虚敬,眉眼笑弯,先干为敬,亮了杯底。
倾之只好硬着头皮喝下,那酒入口干爽,初觉甜,后觉苦,接着一股辛辣从喉咙烧到胃里,火苗又从胃里窜到喉咙——若非早有防备,恐怕早一口呛了出来。
而初尘此时则“心安理得”地忙着对付一只红壳巨蟹,先用腰圆锤在蟹壳边缘轻轻敲打,再用长柄斧掀起肚脐、蟹壳,蟹壳掀开,露出金灿灿的蟹黄
水华又添一杯。倾之瞧那玉壶流光,桃色瑰丽,他不曾饮酒,但也听说烈酒辛辣,醉酒上头。一杯一杯,旁人只当他喝的是果酒,清淡如水,却不知换了别人,饮下这许多胭脂醉,恐怕早已醉得不省人事。
这都没事?初尘沉不住气,目视水华,后者摇摇头,亦是不解——这可的的确确是陈年的胭脂醉!
傲参饮到兴处,便道:“早闻说赵先生练得一手好剑,傲某不敢烦请先生大驾,但不知可否令令徒一展身手?”
颜鹊一笑,“敢不从命,”他看了看三个徒弟,目光落在大徒弟身上,“行已,你来舞剑助兴。”
“是。”行已正要起身,却听初尘道,“爹爹,我要看赵青公子舞剑。”看他能硬撑到几时?
“初尘,”傲参脸色一沉,“又胡闹。”
颜鹊却从旁道:“既是小姐开口,也好,青儿,你来。”
倾之起身,旁边早有丫环递上宝剑,他合剑行礼,出剑。
舞剑助兴并非格斗,只需走一趟套路,使观者尽兴即可。倾之练的这一套叫做“玉笛听落花”,剑走轻灵,如踏笛歌,剑与花舞,落花听笛,取得便是“美”的意境:风过修竹,泉流石上,将“美”渗透到极细微处,又飘洒在天地间。
颜鹊颔首而笑:同是他亲手□出来的徒弟,行已失于“灵”,去罹失于“柔”,只有倾之得其精髓,才能舞出那份清雅,那份风华。
傲参挥止了乐工——侯府宴请需有乐工于帘后奏丝竹管弦,是为仪,而此时,剑意唯美,任何声音都成嘈杂。却不知何时初尘跑到乐工席,取了一根笛子。
玉笛听落花,一人吹笛,满城飞花。
拜师
【章十二】拜师
“到了。”初尘在“赵府”两个大字下俏生生一立,往后伸手却捞了个空。叹气,转身,埋怨,“小花儿,别磨蹭,快去敲门。”
小花儿站着不动,嘴巴撅得老高,“我不去。”
初尘知她仍是对“盗马贼”一事心存顾虑,便道,“你怕什么,一场误会而已,谁都像你这般小肚鸡肠,丁点小事耿耿于怀?”
“反正,不去!”
小花儿正支支唔唔,门却开了。
“初尘小姐?”
初尘见开门的正是行已,便拉了小花儿迎上去,笑道:“行已公子,我们今日是来看踏云的。”
行已看见那双渌水荡漾、春湖起波的眸子,心里却只剩苦笑:她怎么来了?可侯府的小姐又不能怠慢,只好赶紧将二人让进门来。
后院迎面碰上刚练完剑的去罹,去罹眼皮跳了两下,冷眼瞧着初尘和小花儿——她们来干什么?头回见面诬陷他们是盗马贼,二回见面便害他们为三弟提心吊胆了三天三夜,简直就是灾星!
小花儿见去罹沉着脸,身后竖着一柄长剑,便忙躲到初尘身后,捏着她的衣服,再不肯露出头来。
行已怕闹僵了气氛,忙对去罹道:“初尘小姐是来看踏云的。”
“在马厩。”去罹抹了把汗,回屋去了。
行已只好干笑,“小姐请。”
绕过后院嶙峋怪石,便看见马厩里一人粗布短打,正拿着刷子给踏云洗澡。
初尘笑道:“行已公子请回吧,我们自己去看就好。”
“这恐怕不妥,我陪着小姐吧。”他不是不放心初尘,他是不放心他家公子。
正这时马厩里那人转过身来,扬声道:“大哥不妨领小花儿姑娘去前面吃些点心,北方的点心,这里也不常见。”倾之给行已递个眼色:放心。
“也好,就麻烦行已公子了。”这话正合初尘心意,她一推小花儿,“去吧。”
小花儿不提防,一个趔趄,倒退两步正撞在行已身上。行已稳稳地将她接住,看看倾之,看看小花儿,笑了笑,“姑娘请。”
小花儿幽怨地望一眼初尘,便被行已客客气气地“请”走了。
“那丫头还真是个宝贝。”倾之这话倒听不出是褒是讽,但那眉梢眼角都是柔柔的,即未展颜,一笑的风情却是飘然而出。
初尘心下略一恍惚,却即刻正色道:“侯府之事是我任性,累你害病,父亲已经责备过我,我今日特为道歉而来。”她虽在家中娇惯,犯了错,却也敢担当。
倾之自侯府回来,酒力发作,一睡就是三日,急坏了颜鹊等人。师父夜闯侯府,找渤瀛侯“兴师问罪”,两位哥哥说起侯府小姐也一副“心有余悸”的模样,倒是倾之自己一觉醒来,仿佛什么也没发生,除了头昏脑胀,并无不适。
“是我酒量不好,不能怪你,何况前次搭救之恩还不曾报答。”
初尘脸一红,半垂下了纤长的眼睫,“区区小事,以后不要提了。”
她还记得有回她和小花儿光着脚在廊下玩耍,母亲看见却忙将她拉回房里,亲自给她洗了脚,穿好鞋袜。
母亲说,“尘尘,女孩子长大了再不能光着脚乱跑了。”
“为什么?”她不知犯了什么错。
母亲温婉的微笑,“女子的脚是不能轻易被男人看去的。”
她满是疑窦,“娘也是吗?”
母亲又笑,“当然,娘的脚只有你爹爹才能看。”
她似懂非懂,“那若将来有男人看了尘尘的脚该怎么办?”
母亲将她揽在怀里,吻了她的额,“那尘尘就要嫁给他了。”
初尘闷哼一声,心下不服:她才不要,凭什么她救他一命,倒叫他束了她的自由?她只顾“一相情愿”的负气,却根本不曾考虑对方是否对她有心。
见初尘的目光半羞半嗔、极不自在,倾之也不再搭话,俯身在桶里涮了涮刷子;初尘听见水声,抬头见倾之一丝不苟地给踏云刷背——即使着粗衣,做粗活,这少年身上却不见一丝粗陋,相反神情间的专注与超然浑似衣着光鲜,情闲趣雅。初尘那时就想,他将来必定是从容淡定、宠辱不惊之人。
“你就这样驯马?别忘了还有三月之期。”她从没见过有人这样驯马。
倾之手下不停,嘴角溢出一丝微笑,“我在‘收买’它啊。”
“收买?”
倾之捋着踏云的马鬃,“马最通人性,你若对它好,它也会对你好。踏云之所以不服管束,是因为在侯府受了委屈。”
“这话不对,”初尘反驳,“它哪里就委屈了?侯府里的马匹哪个不是配了宽敞的单间马厩和上好的草料?”
倾之拍拍踏云的脑袋,“这家伙心高气傲,争强好胜,马仆将所有马匹不假区别,一视同仁,它自觉出众,却没受到出众的关注,自然爱闹别扭。”
“它不就是一匹马嘛。”初尘喃喃,不信一匹马能有那么多小心眼儿——踏云又不是她家小花儿。
“它可不是一般的马,它可比”倾之思忖,只能想到一个词,“天马。”
踏云得了极高的赞扬,兴奋地摇头晃脑,溅了倾之一脸水,引得初尘哈哈大笑。倾之非但不恼,反觉得那脆生生的欢笑让人心头明亮,眉间宽敞。
“给你擦擦。”敛住了笑声,初尘上前递了条帕子。
“不用了。”倾之瞧那粉帕十分干净,刺绣精致,不忍沾污。
初尘却踮起脚来,抬手为倾之擦拭——她对男女之事一知半解,终究懵懂,心中光风霁月,并未多想。倾之却因这突来的亲近一时无措,愣了半天,才接过帕子,“我自己来吧。”心慌意乱的抹了两把,揣在怀里,“洗干净再还你。”
“我这算不算‘收买’你?”她慧黠一笑——还真以为她只为道歉而来?
倾之心下戒备着初尘的小花样,玩笑道:“你收买我?是做牛,还是做马?”
一笑眼眉儿弯,“做师父!”
师父?除了意外,倾之心里竟莫名失望——哪怕她真要他做牛做马,他也喜她娇憨,可为什么偏偏要是“师父”?
初尘不知倾之的心思,坦言道:“你的剑法我已见过,你既然自荐驯服踏云,想必也擅长骑术。习剑和骑马都是我想学的,可爹爹不许,你能教我吗?”
倾之心道:原来渤瀛侯也并非如外间传言对女儿百依百顺。
一瞬间,心中百般思量:
纵然他能练得睥睨天下的剑法,来去自如的功夫,纵然他能行刺商晟,全身而退,但这非他所求。他要的不是商晟的命,而是商晟二十年打拼,苦心孤诣夺得的天下——非夺其命,夺其所重。唯如此,方能祭奠锦都破碎山河,飘零骨肉。
他要接近商晟,谁能给他这个机会?他要发迹于无名,谁又有实力支持?除了渤瀛侯,天下再无第二人可想。但傲参此人藏锋守拙、韬光养晦,也最知轻重,绝不会以卵击石,螳臂当车,那有什么理由让他助锦都遗孤一臂之力?
“教你可以,但不能做你师父,我没出师,不能收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