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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部分

花氏孤儿-第14部分

小说: 花氏孤儿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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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罹心下凄然:是这样吗?

“呵,”苦笑,“我赔不起,更承受不起。”

倾之也知事以至此,不是三言两语就能劝动去罹,他赶两步拦在去罹身前,手捧长剑,“夜路危险,二”生生咽下那个字,“多加小心,你的剑。”

去罹目光复杂,爱恨交错,“这剑是‘他’送的,我不会要。”他再也不能承他们的情,否则这一辈子都妄想还清。



明月惊风,皓白双目森森渗出嗜血光芒,悄悄接近

林风惊悚。

“小心!”倾之一声惊呼将去罹推往一边。

潜伏已久的野兽从阴影中猛然跃出,快如闪电。月光下它皮毛耀白,银牙血口,如狮似虎,挟裹腥风。

去罹仓促之间反手抓住倾之的衣服,往身侧一带。倾之失去平衡摔倒在地,手中剑也掉了,却堪堪避开了猛兽的正面袭击,躲过一劫。

二人目光刹那交错——生死攸关,兄弟同心!

白色猛兽一击不中,喉中低吼,山林震撼。它紧盯去罹和倾之,抬起前爪,轻轻按下,伺机而发,优雅得悄无声息,危险得置人死地。山林寂寂。

一声雷吼,白兽纵身扑向去罹,去罹倾之朝相反方向闪开,白兽扑空。去罹人转到白兽身后,准备偷袭,不料这猛兽身体庞大,却动作敏捷,它前爪抬起,后腿立地,扭身反扑去罹。尖锐锋利的指甲泛着莹蓝幽光,寒光渗人。

去罹原地拔起,双手攀住松树横枝,借势腾空而起,白兽再次扑空。去罹双腿荡回,趁白兽前力刚失,后力未至,狠踢它后背。白兽向前正扑到一颗松树,木屑飞溅,树皮上留下触目惊心的八道抓痕。

白兽接二连三不能得手,愈发恼羞成怒,长啸一声震得林木发抖。

松枝承不住去罹的重量,脆响一声折断。去罹跌落地上,不意腿软,未及起身便对上白色猛兽那双杀气腾腾,白如日月的吊角冷目。

去罹暗道不好:难道今日竟要命丧于此?

白兽闷吼一声跃起,去罹闭目等死,不料身后的倾之硬是将比他高大的去罹掀翻。去罹翻滚到一侧,撞在树上,胸口一滞,喉间腥甜。

倾之虽做了闪躲的准备,却仍是不及,小腿被白兽爪尖扫到,霎时皮开肉裂。

倾之“啊”一声摔倒在地,额上青筋暴起,冷汗如豆,他试图挪动,却引来腿上几道伤口鲜血迸流,剧痛钻心。

去罹远在五步之外,眼睁睁看着倾之命悬一线,无能为力,一瞬间,心如死灰,悔恨交加——该死的是他,不是倾之!

不知为何,那猛兽看着已被扑倒而无反抗之力的倾之,却不动了。

机会!

“剑!”倾之断喝。

去罹如梦初醒——倾之来时带了他的剑来。这剑本是仇人所赠,他再不想碰,可如今倾之危在旦夕,已容不得他计较往日恩怨。

拾起长剑,拔剑出鞘,月色幽寒。

猛兽的迟疑只是一瞬,鲜血的诱惑引它兽性狂发,不可遏制,它上身抬起猛扑倾之,一张血口咬向“猎物”喉颈。

生死毫发之间,长剑掷出,动如脱兔,迅如雷电。

猛兽眼前白刃一晃,它本能畏惧,身形稍顿,稳住下扑之势。

倾之趁机滚到一侧,接住去罹掷来的飞剑,反手一剑,砍在白兽背上,白色长毛如雪浪炸开,中间迸出一股鲜红,血喷如注。

白兽吃痛不住,凄吼震天,庞大身躯猛地撞向倾之,倾之不及躲闪,被撞翻在地,长剑脱手,又落下风!

幸而猛兽重伤在身,撞倒倾之后,蹿入林中,歪歪斜斜仓皇而逃。

倾之终于长长舒了口气,精神一松,痛感传遍全身,几乎昏厥。

去罹也不知道自己是走到还是爬到了倾之身边,只见后者裤管处血迹浸染。想到那棵被抓得树皮飞溅的松树,去罹心中一紧:恐怕倾之整条小腿已被那猛兽一掌拍烂。

倾之虽受重伤,神智却还清晰,他向身侧摸了摸,抓过长剑,用剑拄地,借着去罹从旁扶助,勉勉强强站起身来。

“我背你回去。”去罹急道。

倾之却挣开去罹,将将站住,“你走吧,我自己能回去。”

“你”这算什么?赌气吗?赌气也要分时候!

去罹又痛又恨,痛的是倾之的伤,恨的是倾之的任性。然而不及去罹再多恼怒,倾之便软倒在他身上,昏了过去。

“花倾之!”去罹惊呼一声,背上倾之,奔回梅林。

去罹胸口闷疼,喘息之间都似要撕裂心肺,可这些比起倾之的伤根本无足轻重——去罹感觉得到他的身上手上已满是热乎乎的粘稠鲜血。三弟

“很快就到,你坚持住。”

“嗯”倾之回应,尚还有一丝清明。

“你放心,不会有事。”

“二哥”



那一声“二哥”重重落在去罹心上,他猛然间热泪盈眶:三弟,你说的对,父债子偿,我父亲杀了你大哥,我便该还你一个。若你安然无恙,我就做你哥哥,一辈子,所以,你一定要坚持住,一定要安然无恙

“砰”一声门被大力踢开,来人似是恨不能踹飞两片门板。

颜鹊见去罹背着倾之,两人浑身泥血的回来,腾地站了起来,“出了什么事?”

“快救三弟!”去罹将倾之放在床上,腿一软就要跌倒。

颜鹊一把扶住去罹,后者却道:“我没事,三弟”全然不知黑红血痕正自他嘴角蜿蜒流出,狰狞可怖。

“行已!”颜鹊把脱力的去罹交给行已,俯身检验倾之的伤势。

倾之躺在床上,脸色苍白,气息虚弱。

颜鹊的视线移到倾之小腿上时,眉头不由紧紧皱起。小心的剪开裤管,撕下由于血液凝固而黏在倾之腿上的衣物。痛处又被牵动,昏迷中的倾之眉头拧起,低低呻吟。颜鹊一看,倒吸了口凉气,倾之伤处血肉模糊,惨不忍睹。

清洗、止血、上药、包扎,忙了大半夜。倾之一直昏迷不醒,去罹有伤在身也不肯离去。颜鹊表面镇静,却早已心疼得流血。行已则只能怔忡机械地按师父的指示做事,不能思考。

接连高烧,倾之醒来的时候已是三天之后。

去罹见倾之醒了,什么也没说,转身出了房间;这三日大家念着倾之的伤势,什么国仇父仇都抛在了一边,如今倾之苏醒,已无大碍,可去罹的心结却不是那么容易解开的——行已叹了口气,跟过去安慰去罹。

“听去罹说你们遇到了野兽。”颜鹊道。

“嗯。”倾之点头。

“去罹说是他不曾见过的野兽。”

“倒像是传说中的‘卷荼’。”倾之知道师父的疑惑。

“你也那么觉得?”倾之夜间目力超乎常人,他的判断更加可靠。

“嗯。”也没什么好遮掩。

颜鹊皱眉:没想到还真有那么种野兽,那么“卷荼现,天下乱”

见颜鹊出神,倾之低声唤道:“师父”

“噢,”颜鹊回过神来,拍拍倾之,“还好并未伤筋动骨,只怕是要留下伤疤了。”说不心疼那是假的,虽是徒弟,却早已视若己出。

倾之倒不介意,反而笑道:“师父,男人还怕多几道疤吗?”

“也是,”颜鹊也笑,又道,“去罹说他不走了,该是因为你救了他吧。”

倾之并不十分意外,只道:“那还是因祸得福了呢。”

颜鹊半是责备半是叹息,“去罹看似固执任性,其实也很是心软,你那日若说几句软话,说不定他就不会走了,你们两个也不会遇险。”

说什么,说怜他同病相怜?说与他兄弟情深?

“为什么不告诉他你确实将他视为兄长?”而硬是默认了一心想要利用他?

倾之撅嘴,头歪向床内,“他既不信我,我何苦自作多情?”多半仍在赌气。

颜鹊无奈,摇摇头,“你这孩子”怎生的这么个别扭脾气?

倾之的伤势虽初时看来严重异常,唬得人胆战心惊,却并未伤及筋骨,不到十日他便偷偷下床,半月之后已经四处乱跑了。颜鹊心里发恨:怎么就不再伤得重些,要那臭小子三个月下不得床才好!

对师父的愤怒,倾之视而不见,听若未闻。这天他背上弓箭独自上山,射了几只野兔山鸡,扛着猎物寻到了白色猛兽——卷荼的巢穴。

卷荼警觉洞外有异,钻了出来,见是倾之,它呲着银牙,发出低低的嘶吼,不敢近前,也防备着倾之靠近。

见牛犊大小的卷荼此刻已是皮包苦头,毛色暗淡无光,只有两眼还保持着警惕的凌厉,倾之叹了口气:想他那日重伤了卷荼,恐怕它已多日抓不到康健猎物,只能逮几只老弱病残充饥了吧。

倾之拎起一只山鸡晃了晃,丢到卷荼面前。饿极了的卷荼放下对倾之的全部戒备,扑向山鸡,连毛带血三两口吃得骨头都不剩。

倾之将所有猎物一一丢了过去,坐在一边看着,直到卷荼吃饱。

卷荼舔干净嘴和爪子上的血迹,惬意地打了个饱嗝,施施然走到倾之身边趴下,悠闲地舔着身上长毛,温顺如猫。

倾之揉揉卷荼的脑袋——四年前捡到的卷毛小兽如今已经长大,身上的长毛只在末梢一勾,微微卷起,只有头脸上簇簇短毛还和小时候一样卷曲得十分厉害,甚是可爱。卷荼配合着倾之的抚摸,摇摇脑袋,似在撒娇。

倾之忍俊不禁,顺着抚上它的背,猛地一怔——正是那道剑伤。

伤疤被触到,卷荼打了个激灵,焦躁起来,倾之轻轻抚慰,才让它重新安静。倾之看去,那伤口虽已愈合,却秃了一块皮毛,新肉粉白,触目惊心。

它抓伤他的腿,他还以一剑。倾之并不怨恨卷荼“六亲不认”:任何嗜血的野兽都无法抵挡血腥的诱惑,在扑向他之前,它曾有过一瞬间的迟疑,这已不枉他救它一命,养它四年。只是那时本能驱使它——只认血,不认人!

可他是人,做任何事必先有预见,有目的:他引卷荼攻击去罹,是为了让去罹欠下一份人情,死心塌地地用一辈子偿还——情是真情,却也需些手段。

倾之不是没有料到不得已时他必须出手伤害卷荼,他也不是对自己从一只白毛幼仔养到呼啸山林的庞然灵兽毫无感情,但凡是都要有牺牲,畏惧牺牲,也就什么都做不成了。

有灵性,通人语?想到左鹜的话,倾之无奈一笑,“你还是不要通人性的好,人太复杂了”

卷荼晃晃脑袋,伸下懒腰,晒着午后温暖的阳光,补了个觉。

倾之连日偷跑出来打了猎物去喂卷荼,卷荼体力日益恢复,连皮毛也渐生光彩,便又活蹦乱跳起来。虽它已有四岁,但不知是天性顽皮还是在卷荼中这仍是比较小的年纪,它仍如孩童一般,活泼好动,满腹玩心。

玩得开心了,忘性也大,对倾之重伤它那件事似乎早已抛到九霄云外。日日赖在倾之身边蹭来蹭去,讨好撒娇打滚耍赖,无所不用其极。

连倾之都要无奈地抚额叹息:卷荼啊卷荼,你还真是给灵兽丢脸

直到一日卷荼从早到晚守在洞口却不见倾之,月出东山,它离了巢穴,潜入密林。但凡有猎物被那双皓白眼目盯上,必死无疑!

卷荼本性凶残,离开倾之,它还是那只威风凛凛、嗜血好杀的野兽。

倾之与师父兄长离了丈雪城,去罹骑马,行已驾辕,颜鹊、倾之乘车,一路向南缓缓行去——倾之的伤势已然痊愈,可颜鹊还是小心谨慎,坚持不令他骑马。

越往南走,风景越是旖旎柔和。颜鹊本是南人,久居玄都,多年只见梅红松绿石玄雪白,如今满目繁花似锦山明水秀,虽不是彤梧,却也有如身近故乡,倍感亲切。沿路风光,不愿错过,边游边行,来到渤瀛已是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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