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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8部分

掌上田园-第88部分

小说: 掌上田园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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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田大人心里冷笑,乡下泥腿子不晓事儿。见到自家孩子瞎猫碰死耗子的抓了张纸,就当是神童会识字了,遇到个一时吃饱了没空肚儿吃人的蟒蛇,就当是神龙下凡了,纯属无稽之谈!

    不过,那啥子“旋耕犁”,倒也有些门道儿,“田曹掾史”大人也是有专业素养的,亲眼目睹了那犁头旋进土层的力度和弧线,怀里揣着的嘉奖文状,就可以拿出来了。

    这年头日子都不好过似的,地主家也确实没了余粮似的,总之,陈大川需要呈上“旋耕犁”的实物和图纸,换来的就是一纸文书,嘉奖文书……

    窗台外边偷听的阿草姑娘,意兴阑珊的溜回了灶房,这又杀猪又宰鸡的,敢情儿——就换来张纸,自家还不能留。

    里正老头子早笑得合不拢嘴,上前一步,顶替陈大川本人接过来那张尊贵的纸张了呢!

    接下来公事公办,陈家庄的宗祠院内大摆筵席款待大人和衙差们,陈大川只需要负责把自家的两样拿手菜送去就行了。

    “田曹掾史”大人此行万分辛苦,再稍稍指点几句藤蔓垛,便坐上官轿,锣鼓开路,缓缓离开了……

    王老爷子犹自抱着俩外孙子懊恼不已,明明平日里识字认字都顺顺利利的,怎么今儿就没给长脸,还狠狠丢了一把老黑脸呢?

    “可惜了——可惜了啊!”

    肚子里有点墨水的人就是弯弯绕绕的多,没捞着在一个“田曹掾史”大人面前展露才华,真值得这般懊丧吗?

    “人怕出名猪怕壮”,老爷子不明白这个道理?

    要不然,讲个“伤仲永”的故事听听?

    外孙女很贴心,尽管在心底里对老爷子的“爱显摆”极度抵触,到底,还是选择了一个更温和的方式解决。

    果然,“伤仲永”的故事对症,老爷子听罢,愣怔了不少时间,过后继续写了几张大字,却不再热衷于对外人宣扬外孙子们是如何聪慧的了……

    陈大川一家子,一直等出了正月,才搬回了镇子上,买卖继续。

    阿珠依然留在陈家庄,她现在长高了一点儿,双腿也不那么短了,从家里跑到养猪场,都不带中间歇口气儿的,更是从来没再赖在小黄背上需要被驮着走。

    头发也长了,软软的垂挂在两耳边儿,正是梳不起来又不能削剪的尴尬时期。

    但是,这还都算不上尴尬,最令阿珠同学窝心的,是一夜醒来,嘴里经常发痒的部位,左侧那个门牙的缝隙里,终于冒出了另一颗完全多余的牙齿,跟上一世的“龅牙”位置,一模一样……

    如果,这颗牙的最终结果,真的会跟前世那颗完全相同,那么,它的发展轨迹就会是——越来越长,越来越翘,直到——成长为一颗真正的、绝对不容任何人忽视的——龅牙!

    虽然,王老爷子跟小棒槌都在安慰她,说是以后还要换牙呢,等掉干净了,重新再长,就不会这般不守规矩了。

    可是,阿珠不敢相信,前世里,自从她有记忆,那颗尖锐的“龅牙”就始终如一的坚守在阵地,任凭主人怎么用舌头舔,用手指头掰,甚至用铁锁头敲击,鲜血淋漓,都没有片刻稍离过……

    重生以来一直活得还算风生水起的陈阿珠,彻底安静了。

    就好像那种亲密的人突然陌生,就好像满怀的希望完全落空,就好像喝口凉水居然被烫到。

    尽管,活了两辈子,开解自己也不算是难事儿,尽管知道,长颗“龅牙”实在没什么大不了的,“龅牙”其实跟快乐和幸福的获得都没有直接关系,阿珠依然沉默与灰心了很长时间。

    女人是一种执拗的动物,对于美丽,或者说对于完美的渴望,那么根深蒂固。

    一颗“龅牙”的存在,并且还在生长,嚣张的上翘着生长,足以撼动每一个女人内心最深处的那点子自信。

    就是在这样的时候,李管家提出了一个要求,说是千总的长子,李府的大少爷,从边疆回来了。

    边疆苦寒,军士们训练又严格,打小在军营长大,被军汉子们照顾的少年,肠胃出现了问题,经常腹痛,间或呕吐,瘦成了一把骨头。

    “看了好多郎中,都说是胃气弱,吃进肚子里的食物梗阻不消化的缘故,喝了很多汤药,不见好,反而更厌食了,老将军这才派人把大少爷送回家里来调养,前儿个刚请吴老神医给把了脉,说是——可以寻些‘神仙草’试试——”。

    小孩子肠胃坏了,又被大量的汤药给补废了,吴老爷子提议断了所有的药物,换成用新鲜的“神仙草”经常嚼食,强阴益精,厚肠胃,补内绝不足,平胃气,长肌肉,益智除惊,轻身延年……

    “神仙草”哪儿是这么容易就能得到的?你派出大量的人手去攀爬高山悬崖峭壁,也不一定能寻到几棵,长途跋涉的送回来,早蔫巴的没办法用了吧?

    所以,李管家当即想到了在陈家庄的小丫头,平日里,可没少见她当零食儿啃,欢儿少爷不也吃过不少?

    “千总大人也知道,这仙草是蛇大仙给阿珠姑娘采来补身子的,就想——能不能——把大少爷送到陈家庄来,若是蛇大仙有送,那——富余的——也给大少爷用上一根半根的,价钱——比医馆里售卖的还高。我们千总今日里也安排了人手,到各个山头去寻呢!”

    阿珠把手放入袖笼之中,差一点儿就抓出一根铁皮石斛来了,到底,觉得太过逆天,又停下了动作。

    “等我见到——蛇大仙,一定跟它求肯,多采摘一些新鲜的‘神仙草’回来,给你们大少爷治病。”(未完待续)

    ps:第二更
第一百二十一章 再见“欢子”
    有这句答复,李管家就已经欢喜的要蹦起来了,他倒是从没怀疑过这小姑娘自己就能采来“神仙草”,一两岁的娃儿,自己个儿爬山都不可能,怎么能到达悬崖峭壁?

    只要,能替自家少爷求肯一下蛇大仙,这事儿就差不多能成!

    送到陈家庄,虽说条件上差了些,但是食品供应上面,还是靠谱儿的。就近段时间屠户陈大龙送来的那啥子“灌肉肠”,滋味儿就够可口的,大少爷回家后一直厌食的症状,说不得也会见缓,能提起几分兴致来呢!

    虽然,李管家老奸巨猾的人物,也万万猜测不到,阿珠姑娘还跟陈大龙做着一份合伙儿的买卖,收着一部分红利,并且,那给种猪“阉割”借以去掉腥骚味儿的法子,也是小丫头坦坦荡荡传授出去的。

    大家都以为,陈大龙交好陈家小丫头,只是因为镇子上的陈氏烧饼铺子需要屠宰好的猪肉罢了,据说铺子里最近又多了个选择,你还可以要求,在烧饼里夹上切成了片儿的灌肉肠……

    “管家叔叔,等你家大少爷病好了,不如——我们再盖个新宅院儿,舒舒服服的居住用,这边就只用于当加工的厂房。”阿珠也早嫌弃这处老旧的宅院了,如果陈大川当初不闹着非搬到镇子上,早就把小别墅盖起来了呢!

    她现在人还小,王老爷子又照顾着养猪场,借助李管家帮忙是最便宜的,大不了,盖起了以后。也给他留两间住着。

    这话很对李管家的心思,现在他可是长期驻扎在陈家庄的,要是盖了舒适的新院子,一应用具整齐全了,那可不比在镇子上享受吗?

    最起码。万一大少爷二少爷的想来落个脚儿,也有个能拿得出手的地界不是?

    “哎!我真是糊涂了,怎么没早思谋过这个事儿?要不然,这次大少爷前来,夫人们就不会担心委屈了。”

    这话阿珠就不爱听,难道现在的陈家庄的条件比边疆上还恶劣?那大少爷在那边给将养的都出了大毛病。万不得已才送回老家的吧,还能嫌弃咱这儿委屈?

    尽管从未谋面,李千总府上的两位夫人,给阿珠留下的印象可真是不咋滴,跋扈倒不至于吧。骄横肯定能算得上,得亏没有过谋面的机会哩……

    不过,机会,总是留给没有准备的人的,第二日的后晌儿,一行骑兵,护送着两架豪华马车,龟速来到了陈家庄。

    里正大人挺遗憾的。因为自己没得着一个拜见贵人的机会,李千总亲自带头驾马而来,却没有寒暄半句。点个头就算完事儿了。

    马车里面到底是什么身份的贵人,都没有交待给大家伙儿听听呢,看这阵势,这速度,里正甚至猜测,是不是京城贵族里面的千金小姐光临深山旮旯儿了。要不然,能护卫的这般小心翼翼?

    刚刚过了年。蚂蚁还没来得及成群结队出来呢,不担心踩死了杀生了……

    阿珠这边是早早的准备出了一间卧室。腾的是阿草那间,思谋着二姐姐性情爽利男孩子似的,肯定不计较被男孩子住过。

    不过,是真没想到,这位大少爷光临,还能劳动亲爹亲娘亲奶奶全出来护送了,千总大人不忙吗?千总夫人,不应该陷在刀光暗影的宅斗圈子里吗?组团儿到一个山旮旯儿来,多降尊纡贵啊!

    更甭提还跟着一个让人头疼的“废话流”帮主,从马车上跳下来就奔着阿珠张开双臂,哎呀尼玛——这难道还得放慢动作表演久别重逢的轻喜剧?

    我闪——

    阿珠躲在了李管家身后,任凭小炮弹似的欢儿少爷抨击到李管家的肚皮上……

    李千总是个孝顺汉子,弯身从后一辆马车上扶下来母亲和妻子,刹那间,被高山的影子罩着的土旮旯儿,就被照亮了。

    早先见过的在镇子上逛街赶集市的妇人们那都弱爆了,穿戴上压根儿不在一个档次上,瞧瞧人家千总家的夫人们,要是让你瞧出点金银的光芒那就算俗气,人家头上戴的身上挂的那都是宝石,红的绿的蓝的,都不用太阳光帮忙,自己就变幻着色彩……

    那衣服也不透半点子俗艳,老妇人是通身的酱紫色,只斜襟交领上夹着两道黑绸边,交领上隐隐的有金线的刺绣云纹,跟半脑袋的银丝交相辉映。

    千总夫人就更富态了,圆胖的脸上不见半点褶子,全水当当的鼓溜着,发髻上横箍着一根月牙形的宝石嵌花镶钻的发钗,耳朵上跟脖领子外面,也是同花系的饰品,这么一套东西佩戴出来,足足能把黄灿灿的金镯子金钗子甩出八条街去……

    到底是享受了几辈子富贵的门第,那通身的气派谁敢小瞧?阿珠狠狠的揉了揉眼睛,才勉强验证了没被亮瞎。

    李千总侍候完女眷,这才又跑到第一辆马车前面,两个军士上去,搀扶了一个“病号”下来。

    这才是正主儿对吧?阿珠把眼神调正,细细打量这个悲催的少年。

    “哄——”,脑子里,似有什么珍贵的东西被炸开……

    少年个头不矮,应该有个十几岁的样子,脸色黑黄,手足乏力,只勉强能把肩背挺直。

    少年身穿深蓝色的锦袍,腰间白玉束带,黑色罩靴,在锦袍下若隐若现。

    可是这些都不是最主要的,最主要的剧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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