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历史不会萎缩-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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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提及贵族的庄田,在16世纪最著名的乃是万历皇帝,由他宠爱的郑贵妃所生的福王常洵,据说他曾接受到田地4万顷,有说2万顷,亦即是400万亩至200万亩。其实经过调查,这些地主并不集中地存在,也不在亲王各自掌握之中。有如黄河改道,冲没的土地几十年无人耕种,后来开垦之后有了一点收成。长江里的沙洲,当初无主,后来也开发为田,各地方官也在该处抽了一笔小数目的税,当初也没有报告皇帝。后来被万历皇帝发觉,他就责成把这些土地的面积归并计算,称为福王的庄田。事实上这些土地无法实际归并,亩数既不对头,也始终没有由福王王府接管。所谓庄田不过皇帝要求各省,每年由这名目之下缴纳白银四万六千两,各地巡抚也向皇帝讨价还价。及至朝代覆亡,这问题始终没有解决。  
(一) 传统中国的财政与税收(3)
在16世纪土地领有最集中的南直隶,即今日的上海、南京地区,有田地1万亩以上的未超过10余户。普通所谓大地主所领有的不过500亩至2000亩。领有每户500亩以上的户口不可能超过全境户口25%。每一县之内可能有1000户的土地在一二百亩之间,他们可以称为中等地主。其他小自耕农多得难以计算。苏州府有付税之户597019户,常州府有234355户。所以极大多数的小自耕农,每户只领有三两亩。 这种情形和民国初年的情形还相当吻合。从经济的立场上讲中国的问题,不是土地过于集中,而是分割过细。现今英国、美国私人的农场以250英亩为一般常态,每英亩当6华亩,所以一般都在1500亩以上。 第二点,中国土地税征收率过低并不是过高。因为税率低,政府的行政效率亦低。 各位看到原始资料内,有说不尽税重民贫的说法,我可以概括地说,所叙没有包括全部实情。本来税收之轻重,视人民之收入和政府企图行使职权的范围而定,没有经常不变的标准。可是以全国农作物的收成与政府的收入对比,中国明清政府所收之税至轻。即将所有附加税加入一并计算,除了极少数例外的情形,有如苏州府和松江府(当地官田的田租混入田赋一并计算),其他各地均在各地收成10%以下。有的不及5%。南直隶有一个溧阳县其税率不及收成1%。 一般记载说是税重,乃是当时没有最低限度免税的办法,亦无法行累进税制,三两亩的小户人家,本来就衣食不周,也要和大户人家有500亩以上同等税率付税。在当时抱怨税重的大部分代表地方官,他们深怕税收不能如额征完,他们自己卸不了责任。还有技术上的困难,公文上的统计不能和实地对账,有些富户人家割去一小块土地出卖,标价低廉,但是把他全部应付之税的一大部分割让过去,以致以后的买主得田有限,被割让过来的负担为患无穷。此办法也可翻转过来,富户可以出高价收买卖方的土地,但是只承应接受应付税的一小部分,让卖主留下小块土地去承担不成比例的租税。 今日西方各国的办法,地产付税过期,应加罚款,如再拖延,由法庭强制接收标卖,这些办法在传统农村社会里也无从施行。中国衙门里的办法,是抓着欠税的老百姓打屁股。再拖欠到一个时期只能呈请豁免。这种风气一开,即有力付税的人也徘徊观望,拖着不付税,以便在豁免时沾恩。明代的资料里还提及请人代杖的办法,亦即是一堆赖税的人出少数的钱雇得乞丐,要他或他们冒充欠税人,也私通衙门里的差役,让这些人在衙门前跪打,打后所欠的钱粮仍旧拖欠,以致最后政府只好豁免。有了这种种原因,中国的土地税率无法提高。总之,这都是在科学技术尚未充分发达,交通通信种种条件不够,立即实行中央集权,由皇帝直接向全民抽税,并且抽税及于三亩、五亩小户人家的后果。 明朝的土地税共征米麦2700万石,因为有的折银,有的征实,征实的又加转运费,折银的也高低不等,高的至每石折银近于二两,低的只0。)25两,所以缺乏确切的统计。我们大略估计再加人力役折银部分,可能值银2500万两,这总数与清朝在太平天国发难之前全部土地税值银3000万两和清朝末年、20世纪初年全国土地税值银3300万两的数目大致符合。 各位要注意这是一个很小的数目。同时从地方的方志看来,各府州县的税额极少能够如数收齐,大概一年能征收到80%,已经算是了不得了。1619年辽东战役前后,明朝对付清太祖努尔哈赤,曾在各省遍增辽饷,以后又增剿饷、练饷,每次不过每亩加银三分五厘,但是到1632年全国有1/4的县,应缴不及数额之一半,尚有其他134县分文未缴,不仅增饷无着落,以前经常的田赋也无下文了。这不是中国之财富无力承担,而是财政税收水平的分配,缺乏重点,抽税及于最低贫的下户。政府的能力只能与最低的因素看齐,好像一根链条一样,最脆弱的环节首先破裂。 16世纪后期中国人口,据估计已近于亿口。政府每年的收入,除了上述之2500万之外,尚有食盐公卖,每年余利200万两,其他各种商税、开矿的利润、罚款、捐输纳盐的收入种种名目加起来,也不过300余万两,无逾于400万两,所以整个加起来略近于3000万两,亦即计口数每口不过银两钱,亦即两。 在同时期欧洲威尼斯人口10万人左右,只和中国一县的人数相似,政府每年的收入已突破300万金托卡(ducats),等于36万盎司的纯金,亦即每口3。)6盎司的纯金。 两白银与盎司的纯金,两相比较,产生很大的差距,约略200倍至300倍间。固然威尼斯的收入不尽自赋税,政府也经商。各位也可以说:中国是一个穷国家,威尼斯是一个富国家。其实不然,中国是一个富国家,最初开始威尼斯是一个穷国家。一部叙述威城的历史,曾提到它在公元500年前后创设的经过。 他们(威尼斯之草创者)都是难民,为数4万余,在5世纪被蛮族逐出他们的故乡,在这海沼之中避难。此处土地经常移动,处于咸水的沼泽之中,难民发现无土可耕,无石可采,无铁可铸,无木材可作房舍,甚至无清水可饮。 这样威尼斯才锐意经商,它的财富是商业上的财富,不是农业上的财富,威尼斯不产金,它铸金托卡好几个世纪,所用金都从德国输入。威尼斯可算一个特殊的国家,它可算资本主义的最先进。可是中国也是一个特殊的国家。它首先就把农业上的财富发展到世界各国之前,以后几百年却没有进步。  书包 网 。 想看书来
(一) 传统中国的财政与税收(4)
我们也可以拿它与两者之间的英国比。英国在光荣革命之后,在1692年第一次统筹抽土地税200万镑。当日它的人口不过600万口,即以每镑值纯银3盎司计,也是每口平均负担1盎司,这时候中国已入清朝的康熙年间,英国以每口计算(per capita)它的土地税之能力,已为中国之8倍。而且今后这力量还呈直线式的上升,终至它的税收总额也超过人口百余倍的中国。 第三点,明清财政体系与中国经济之不能展开有很大的关系。 表面看来,我这种说法甚为费解。政府抽税轻,民间就应当多有剩余,多剩余即多资本,多资本即经济发达。这种想法也是财政税收系统的设计人朱元璋的想法。在14世纪他就标榜政府不要〃聚敛〃,不要〃与民争利〃,而要〃藏富于民〃。甚至毛泽东也受这传统思想的影响,他在1939年说及:〃中国封建社会内商品经济的发展已经孕育着资本主义的萌芽,如果没有外国资本主义的影响,中国也会缓慢地发展到资本主义社会。〃这种想法也认为经济之发展达到高峰称为资本主义者,可以由民间策动,自然而然地形成,不待政府之参与。 其实一个国家经济之发展,国家与政府消极地不加阻拦不算,还要积极地参与赞助,因为商业上的财富,着重流通,经常赊欠放债。一方面借,另一方面就投资,在这进出之间合同一定要有保障,所以民法一定要规划得详尽,个人的权利义务一定也要大家都有共识,简单明了。这些都属于法律。政府不仅要有立法权,而且要有执行的能力。从政的人员必须经过特殊的训练,首先即要在社会上和教育上养成这种习惯的风气,影响到宗教。这也是一个大整体的组织与运动,与我前面所说的〃立〃字相似。 虽然我不能说中国过去五百年缺乏进步,应由明太祖朱元璋以来一脉相传之财政税收体制负责(因为还有其他的因素,以下交代),这体制却已充分表现中国传统政府不能也无意创造新法律,造成经济上的突破。 明清社会里最与基层接近,而最有实际功效之机构为县级衙门。所有之土地税,一部分商税、矿银、行政收入如赃罚、僧道度牒(出家人之执照费)、开纳事例(民间捐官、派为监生等)均由知县收集,所以除了盐税、番舶抽分、竹木抽分之外所有税收,多于全国85%,都由县级征完。 明清政府采取〃结构一体〃(monolithic)的方式,知县既为地方官,也是中央派来的专员,除了很少的地方有极少的例外,一般县境之内就没有代表上级的分局和分处。知县虽为文官,守土有责,在有事故时应当与县城共存亡。他既为行政官,也是司法官。重要的诉讼尤其是刑事,他必须亲自听审。 一般情形之下他有一个县丞,也就是副县长,一个主簿,我们也可视之为秘书长,还有一个典史主牢狱,一个县儒学教谕和现代的党代表与政治指导员接近。只有这些人在文官系统里有地位。其余的官,大县可能有半打左右,小县减半,称为〃未入流〃,有同军中的准尉,不能与一般官僚同样地提调升迁。再下层则是吏,亦即是书算手,虽为地方性职业性的低级干部,待遇菲薄,有些尚且无薪,只靠非正常的收入生活。大县可能多至二三十人,小县可能10余人。只有这批人手,又缺乏银行与汇兑处,如何能够处理几万纳税的税户,一般的县份都为数几万,大的县多至10万以上。况且当日的风气又重仪礼、重文字,各官员在繁文缛节之余,已经忙得不可开交,如何能注意到乡村里的纳税人? 其答案则是使用威权。上海县在1584年即将全县划为56个区,一区就指派一个〃总催〃,下辖十余个村庄。这总催每隔十日必须到县衙门报到一次,将他经管的钱粮和书算手对数。如果有不如额的地方这总催就要挨打,打罢,他的责任没有卸下,他还是要催。我们也可以想像这些人只要可能时,在乡村里作威作福的态度了,上海的土地税,一部分属于漕粮,而且属于〃白粮〃,亦即赍送到北京供宫廷里食用或国家祭祀之用。于是在这些派粮的区里,又各派一个〃收兑〃。他的任务要责成粮户,将白米运送到指定的河滨,和运军交纳完毕才能算数。白粮一到船上,就成了运军的责任。我们从很多文件上看到,粮船遇到风暴漂没,运军有负责赔偿的记载。有时追究责任及于总旗、小旗,亦即下至连长、排长,有些文件还提及运粮的军官负不起责任卖男鬻女,甚至削发为僧。 这种体制威权总是由上至下,所有各阶层都要规避责任,所以最怕变态,因为一改则全部都要改。我们也看到有些文件上提到土地变形,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