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那些事儿(全集)下-第9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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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人不来惹他
就谢天谢地,求神拜佛了。 作案人既不是郑贵妃,也不是太子,但可以肯定的是,作案者,必定是受益者。 在当时的朝廷中,受益者不外乎两种,一种是精神受益者,大致包括看不惯郑贵妃欺压
良民,路见不平也不吼,专门暗地下黑手的人,写篇东西骂骂出口气。 这类人比较多,范围很大,也没法子查。 第二种是现实受益者。就当时的朝局而言,嫌疑人很少——只有两个。 '1343' 这两个人,一个是沈一贯,另一个是沈鲤。 这二位仁兄虽然是本家,但要说他们不共戴天,也不算夸张。 万历二十九年,沈一贯刚刚当首辅的时候,觉得内阁人太少,决定挑两个跑腿的,一个
是朱赓,另一个是沈鲤。 朱赓是个老实人,高高兴兴地上班了,沈鲤却不买账,推辞了很多次,就是不来。沈一贯以为他高风亮节,也就没提这事。
可两年之后,这位仁兄竟然又入阁了。沈一贯同志这才明白,沈鲤不是不想入阁,而是不买他的帐。因为这位本家资历老,名望高,还给皇帝讲过课,关系很好,压根就看不起自己。
看不起自然就不合作,外加沈鲤也不是啥善人,两人在内阁里一向是势不两立。 而现在妖书案发,内阁三个人,偏偏就拉上了沈一贯和朱赓,毫无疑问,沈鲤是有嫌疑
的。 这是我的看法,也是沈一贯的看法。 这位老油条在家呆了好几天,稳定情绪之后,突然发现这是一个绝佳的机会。 他随即恢复工作,以内阁首辅的身份亲自指挥东厂锦衣卫搜捕,而且还一反往日装孙子
的常弁,明目张胆对沈鲤的亲信,礼部侍郎郭正域下手,把他的老乡、朋友、下属、仆人全都拉去审问。 在这个不寻常的行动背后,是一个不寻常的算盘: 如果事情是沈鲤干的,那么应该反击,这叫报复,如果事情不是沈鲤干的,那么也应该反击,这叫栽赃。 在这一光辉思想的指导下,斗争愈演愈烈,沈鲤的亲信被清算,他本人也未能幸免,锦衣卫派了几百人到他家,也不进去,也不闹事,就是不走,搞得沈鲤门都出不去,十分狼狈。 但沈先生如果没两把刷子,是不敢跟首辅叫板的,先是朱常洛出来帮忙叫屈,又传话给东厂的领导,让他们不要乱来,后来连万历都来了,直接下令不得骚扰沈鲤。 沈一贯碰了钉子,才明白这个冤家后台很硬,死拼是不行的,他随即转换策略,命令锦衣卫限期破案——抓住作案人,不怕黑不了你。 可是破案谈何容易,妖书满街都是,传抄者无数,鬼才知道到底哪一张纸才是源头,十一月十日案发,查到二十日,依然毫无进展。 东厂太监陈矩,锦衣卫都督王之桢急得直跳脚,如果还不破案,这官就算当到头了。 二十一日,案件告破。 '1344'
说起来,这起妖书案是相当的妖,案发莫名其妙不说,破案也破得莫名其妙。二十一日这天,先是锦衣卫衙门收到一份匿名检举信,后又有群众举报,锦衣卫出动,这才逮住了那个所谓的真凶:皦生光。
皦生光先生是什么人呢?
答案是——什么人都不是。 这位仁兄既不是沈鲤的人,也不是沈一贯的人,他甚至根本就不是官员,而只是一个顺天府的秀才。 真凶到案,却没有人心大快,恰恰相反,刚刚抓到他的时候,朝廷一片哗然,大家都说
锦衣卫和东厂太黑,抓不到人了弄这么个人来背锅。 这种猜测很有道理,因为那封妖书,不是一个秀才能写得出来的。 那年头,群众参政议政积极性不高,把肚子混饱就行,谁当太子鬼才关心。更何况沈一
贯和朱赓的关系,以及万历迫不得已才同意立长子这些情况,地方官都未必知道,一个小秀才怎么可能清楚? 但细细一查,才发现这位仁兄倒还真有点来头。
原来皦生光先生除了是秀才外,还兼职干过诈骗犯。具体方法是欺负人家不识字,帮人写文章,里面总要带点忌讳,不是用皇帝的避讳字,就是加点政治谣言。等人家用了,再上门勒索,说你要不给钱,我就跑去报官云云。
后来由于事情干得多了,秀才也被革了,发配到大同当老百姓,昀近才又潜回北京。 可即便如此,也没啥大不了,归根结底,他也就是个普通混混,之所以被确定为重点嫌
疑人,是因为他曾经敲诈过一个叫郑国泰的人。 郑国泰,是郑贵妃的弟弟。 一个穷秀才,又怎么诈骗皇亲国戚呢? 按照锦衣卫的笔录,事情大致是这样的:有个人要去郑国泰家送礼,要找人写文章,偏
偏这人不知底细,找到了皦生光。皦秀才自然不客气,发挥特长,文章里夹了很多私货,一来二去,东西送进去了。
一般说来,以郑国泰的背景,普通的流氓是不敢惹的,可皦生光不是普通的流氓,胆贼大,竟然找上了门,要郑大人给钱。至于此事的结局,说法就不同了,有的说郑国泰把皦生光打了一顿,赶出了门,也有的说郑国泰胆小,给钱私了。
'1345' 但无论如何,皦秀才终究和此事搭上了边。有了这么个说法,事情就好办了,侦查工作随即开始,首先是搜查,家里翻个底朝天,虽说没找到妖书,但发现了一批文稿,据笔迹核对(司法学名:文检),与妖书的初期版本相似(注意,是相似)。
之后是走访当地群众,以皦秀才平日的言行,好话自然没有,加上这位兄弟又有前科,还进过号子,于是锦衣卫昀后定案:有罪。 案子虽然定了,但事情还没结。因为明朝的司法制度十分严格,处决人犯必须经过司法审讯。即便判了死罪,还得由皇帝亲自进行死刑复核,这才能把人拉出去咔嚓一儀。 所以万历下令,鉴于案情重大,将此案送交三法司会审。 之前提过,三法司,即是明朝的三大司法机关:大理寺、都察院、刑部,大致相当于今天的司法部、监察部、昀高人民检察院、昀高人民法院等若干部门。
三法司会审,是明代昀高档次的审判,也是昀为公平的审判。倒不是三法司这帮人有啥觉悟,只是因为参与部门多,把每个人都搞定,比较难而已。例如当年的严世藩,人缘广,关系硬,都察院、大理寺都有人,偏偏刑部的几个领导是徐阶的人,昀后还是没躲过去。
相比而言,像皦秀才这种要钱没钱要权没权的人,死前能捞个三司会审,也就不错了,结案只是时间问题。 可是这起案件,远没有想象中那么简单。
一到三法司,皦秀才就不认账了。虽说之前他曾招供,说自己是仇恨郑国泰,故意写妖书报复,但那是在锦衣卫审讯时的口供。锦衣卫是没有善男信女的,也不搞什么批评教育,政策攻心,除了打就是打,口供是怎么来的,大家心里都有数。现在进了三法司,看见来了文明人,不打了,自然就翻了案。
更麻烦的是,沈一贯和朱赓也不认。 这二位明显是被妖书案整惨了,心有不甘,想借机会给沈鲤点苦头吃。上疏皇帝,说证
词空泛,不可轻信,看那意思,非要搞出个一二三才甘心。 所以在审讯前,他们找到了萧大亨,准备做手脚。 萧大亨,时任刑部尚书,是沈一贯的亲信,接到指令后心领神会,在审讯时故意诱供,
让皦秀才说出幕后主使。 '1346' 可是皦秀才还真够意思,问来问去就一句话: “无人主使! ” 萧大亨没办法,毕竟是三法司会审,搞得太明显也不好,就给具体负责审案的下属,刑
部主事王述古写了张条子,还亲自塞进了他的袖口,字条大意是,把这件事情往郭正域、沈鲤身上推。
没想到王述古接到条子,看后却大声反问领导: “案情不出自从犯人口里,却要出自袖中吗?! ” 萧大亨狼狈不堪,再也不敢掺和这事。 沈鲤这边也没闲着,他知道沈一贯要闹事,早有防备:你有刑部帮忙,我有都察院撑腰。
一声令下,都察院的御史们随即开动,四下活动,灭火降温,准备冷处理此事。 其中一位御史实在过于激动,竟然在审案时,众目睽睽之下,对皦秀才大声疾呼: “别牵连那么多人了,你就认了吧。 ” 审案审到这个份上,大家都是哭笑不得,要结案,结不了;不结案,又没个交代,皇帝、
太子、贵妃、内阁,谁都不能得罪。万一哪天皦秀才吃错了药,再把审案的诸位领导扯进去,那真是哭都没眼泪。 三法司的人急得不行,可急也没用,于是有些不地道的人就开始拿案件开涮。 比如有位审案御史,有一天突然神秘地对同事说,他已经确定,此案一定是皦秀才干的。 大家十分兴奋,认定他有内部消息,纷纷追问他是怎么知道的。 御史答: “昨天晚上我做梦,观音菩萨告诉我,这事就是他干的。 ” 当即笑瘫一片。 没办法,就只能慢慢磨,开审休审,休审开审,周而复始,终于有一天,事情解决了。 皦生光也受不了了,天天审问,天天用刑,天天折腾,还不如死了好,所以他招供了: “是我干的,你们拿我去结案吧。 ” 这个世界清净了。 万历三十二年(1604)四月,皦生光被押赴刑场,凌迟处死。 妖书案就此结束,虽说闹得天翻地覆,疑点重重,但有一点是肯定的,那就是:皦生光很冤枉。
因为别的且不谈,单说妖书上列出的那些官员,就皦秀才这点见识,别说认识,名字都记不全。找这么个人当替死鬼,手真狠,心真黑。 妖书何人所写,目的何在,没人知道,似乎也没人想知道。 因为有些时候,真相其实一点也不重要。 '1347'
妖书案是结了,可轰轰烈烈的斗争又开始了。沈一贯被这案子整得半死不活,气得不行,卯足了劲要收拾沈鲤。挖坑、上告、弹劾轮番上阵,可沈鲤同志很是强悍,怎么搞都没倒。反倒是沈一贯,由于闹得太过,加上树大招风,竟然成为了言官们的新目标。骂他的人越来越多,后来竟然成了时尚(弹劾日众)。
沈一贯眼看形势不妙,只好回家躲起来,想要避避风头,没想到这风越刮越大,三年之间,弹劾他的奏疏堆起来足有一人高,于是他再也顶不住了。 万历三十四年(1606),沈一贯请求辞职,得到批准。 有意思的是,这位仁兄走之前,竟然还提了一个要求:我走,沈鲤也要走。 恨人恨到这个份上,也不容易。 而更有意思的是,万历竟然答应了。
这是一个不寻常的举动,因为沈鲤很有能力,又是他的亲信。而沈一贯虽说人滑了点,办事还算能干,平时朝廷的事全靠这两人办,万历竟然让他们全都走人,动机就一个字——烦。
自打登基以来,万历就没过几天清净日子。先被张居正压着,连大气都不敢出,等张居正一死,言官解放,吵架的来了,天天闹腾。到生了儿子,又开始争国本,堂堂皇帝,竟然被迫就范。
现在太子也立了,某些人还不休息,跟着搞什么妖书案,打算混水摸鱼,手下这两人还借机斗来斗去,时不时还以辞职相威胁,太过可恶。 既然如此,你们就都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