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还能活30天-第6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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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正我的脑子里很乱,九天神佛已经在我不经意间拜了一个遍,管不管用将来再说。
这趟火车是最慢的,现在中国很少有这么慢的火车了,没有办法,清河镇是一个极小的地方,也只有这种见站就停,遇车就让的慢车才能到达那个小镇。
我坐上了车,足足有半个小时车也没有开,车上的空位很多,我远远地看到外面唧唧喳喳地跑过来一群年轻人,这群人跟我不一样,他们充满了青春活力,不像我这样的死气沉沉。
他们就好像是我的对立面一样,对这趟旅途似乎充满了期待,看着这群年轻人坐在了我的四周,我倒也没怎么在意,从包里拿出了加西亚的《百年孤独》,准备借此度过这漫长的旅途。
书刚刚拿出来,就听到一个女孩子说,你也看加西亚啊。
我哦了一声,抬头看到对面座位后面一个女孩站着,白皙的脖颈伸长着,正扭身看着我,脸上充满了青春与活力,黑发垂肩,肌肤如雪,从车窗上射过来的光在她的身上打了一个明亮的光圈,就好像是穿了一件五彩的光衣,让本来就精神恍惚的我一愣。
我哦了一声,女孩似乎很有兴趣,她举了举手中的书说,巧了,我也看百年孤独。
这有什么巧的?最近加西亚离世,好多不知道他是谁的人都捧着几本书恶补,这架势就跟莫言拿了诺贝尔文学奖之后他的书成了全民读物一样。
这已经成了我旅途的习惯,看到女孩子也拿出这本书,我笑了笑说,这不是,流行么。
其实《百年孤独》我已经看了四遍,这是第五遍,只要出门在外,我肯定会读一遍,把自己放在那个世界里,每一次的感觉都不同。可我的性格不太擅长交际,不擅交际的人说白了就是不擅长吹嘘。
女孩耸了耸肩说,一会儿交流一下。
这趟车很松,我对面的座位完全空着,四周都是跟女孩一波上来的年轻人,我哦了一声,笑了笑,可能是太久一个人生活,我已经忘记跟女人交流应该怎样了,我僵硬地把头低了下去,打开了书,女孩子扑哧一下笑了,她说,你的书拿反了。
我哦了一声,觉得脸上有点热,把书翻了过来结果发现这才是反的。
刚刚是那个女孩骗了我,我抬起头来,发现女孩已经坐了下去。
或许是觉得我无趣所以开个玩笑吧,我把书随意地翻到了一页,把自己调试到了一个舒服的姿势,一心一意地读起来。
一本好书真的是一种享受,看着书里的人的喜喜悲悲,我居然把自己那点破事儿给忘了,也不知道看了多久,检票的过来了,喊了我几声我才回过神来,急忙把票递过去。
检票的很不耐烦,接过票的时候问道,去哪里?
我急忙说,清河镇。
对方仔仔细细地看了一眼票,又看了看我,好像我刚刚有逃票的想法一样,目光在我的身上打量了一番,把票递了过来。
我接了过去,放在包里,又把自己埋在了书里。
恍惚间感到对面有人坐过来了,我抬起头来扫了一眼,是刚刚那个白白净净的女孩,旁边是她的一个朋友。
也是一个女孩子,头发绝大多数都是黑的,不过前面有三缕头发被染成了红黄蓝三种颜色,垂在了前面。
我可能是太过于传统,对于这种五颜六色的头发先天就有一种排斥感,我扭头看了看那个女孩,对她微笑了一下。
女孩伸出了手说,思瑶。
三十日甜蜜的诅咒
故事总要有开始,我的故事开始于一通电话,当这通电话响起的时候,我打了一个哆嗦,很莫名其妙的冷战,我看了看号码,是一个陌生的电话。
本来这种电话我接起来的不多,很多时候任由它在那里跳着,变成我平静生活中的一个小小的音符。
可是这一次它的跳动让我胆战心惊,我最终还是接了起来。
一个女人在那面低声地问,请问,你是丁丁么?小丁丁。
小丁丁?
似乎在我七岁之后,没有人会这么的称呼我,并不是因为我跟我的丁丁都长大了,而是我离开了我的故乡,离开了会如此热情称呼我的故土。
我说,你是?
女人说,我是艾风啊,你还记得么?你小时候的朋友。
我愣了半天,恍然大悟,我说,大爱?是大爱么?
大爱嘻嘻一笑说,你还真记得我啊。
我嗯了一声说,当然,怎么能忘记?怎么敢忘记呢?你还好么?
大爱说,我还行,我要结婚了,你能来么?
多年未见的老友传来了这样的喜讯,让我惊喜,我说,恭喜你啊。什么时间,我一定回去。
大爱说,就这几天啊,五天后是正日子,你来么?真的来么?
我说,当然,我肯定来,他们都还好么?二拐子他们。
大爱沉默了半天,低声说,二拐子不好。
我啊了一声说,他怎么了?
大爱说,二拐子继承了他爸爸的手艺,给别人开车,结果在高速路上出了车祸,人是活下来了,高位截瘫。那个车主不光不给钱,还想让二拐子赔他的几十万的货物,最后乡里协调,不用二拐子赔钱了,却只给了一万块钱。只给了这些。
一万块钱?一个高位截瘫?我骂了一句娘,对大爱说,其他人呢?胖墩呢?
大爱说,胖墩当时也在车上,他们两个是换班开的,胖墩植物人,现在也没有醒过来,吃喝都要被人喂。
我的心凉了,我小心翼翼地问,小不点呢?他怎么样?
大爱又沉默了一会儿,她说,小不点后来去了城里,给人家安空调。
我松了口气说,那就好,安空调也很赚钱。
大爱说,可是他出事儿了,一天从楼上掉了下去,被上面的电线刮到了,头挂在电线上,身子在地上,据说,头离地足足有……有……
我跟着颤声道,三米?
大爱啊了一声,她说,你怎么知道。
我咽了咽苦水,我也不知道我为什么会知道,我为什么要知道,而且我还知道的是,大爱如果结婚会死。
这场婚礼就是她的葬礼。
因为此时此刻我手中已经拿了一张纸,这本来是我听到故人的时候拿起的当年友谊的见证,这有助于让我回想起那段儿时的温馨时光。
纸很旧,上面歪歪扭扭地写了几个愿望,那是我们儿时的玩笑,但却是我们此时此刻的诅咒。
“希望自己将来又高又大,可以长到两米,不,三米。”当年的小不点是这么说的。
“希望自己什么也不干,只要躺在床上就可以,什么都不操心。”这是胖墩的愿望。
“希望自己是一个万元户,永远都不用到处跑。”二拐子最终成了万元户,他也再也跑不了了。
大爱说,现在我的朋友只有你了,你回来么?
我看了一眼大爱的愿望,身体止不住的在颤抖,我努力克制自己,但并没有太大的用途,我颤声说,你,你,你不能结婚,如果你结婚,你就会死。
大爱的愿望很清楚,她希望自己永远最幸福,女人最幸福的时候自然而然是她的婚礼,而这个永远,我不敢说出口。
在她的下面就是我的愿望,我写着自己可以永远二十五岁,今年我就二十五岁,对,此时此刻我就是二十五。
我猛然觉得我永远都会活在二十五岁,我真的会心想事成,可是这是我想要的么?
我会死在二十五岁,我无法看到二十六岁的太阳。
在二十五岁的每一天我都可能死去,唯一确定的是,我无法吃到我二十六岁的蛋糕,无法吹灭那些蜡烛。
嘭!
有什么东西在体内炸开了,猛然之间大脑里面一片猩红。
这片猩红中,有什么东西正在扭动,仿佛是一个女人的身躯,又仿佛是一条蟒蛇。
电话挂了,而我站在那里仿佛感觉到身后有什么东西在呼出冷冷的气,我不敢回头,就是站在那里,一动不动。
我感到身体已经被冻僵,寒意在骨子里乱窜,我的脊背如同有无数条蛇在蠕动,我感到身后死神的镰刀已经压在了我的脖子上。
我疯了一样的翻出了手机,找到了日历,我一天一天的查着。
我还有一个月到二十六岁。
我还能活多久?
三十天!
七百二十小时!
四万三千二百分!
二百五十九万两千秒!
滴答!
我的生命。
又少了。
一秒。
滴答!
滴答!
滴答!
滴——滴——
我捧着那张纸不知道看到了什么时候,直到身体发软才坐了下去,我感到自己在颤抖,我真的害怕了。
我是写小说的,写小说的人都不是坚定的唯物主义者,因为我们在某种意义上也在创造一个世界,写到深处,我们能看到这个世界的光怪陆离,能够听到主角们的谈笑风生。
这个世界在我们的脑海里是活的,是真实存在的。
既然我可以创造一个世界,为什么我处的世界不可以是别人创造的?
可我也很怀疑,我想这会不会是一个玩笑?是一个许久未见的老朋友的打趣?
我决定不再自己吓唬自己,拿起手机拨了回去,却是空号。
我愣了半天,号码不是我输的,而是我拨回去的,肯定不会有什么错误,我再一次拨打,依然是空号。
我放下了手机,想了半天,我必须要回去一次,不管这件事儿是真是假,多年的老朋友见一面总是好的。
最重要的是,我还不想死,我第一次感到自己没有活够,不管平日里在网络上我是多么的故作潇洒与厌世,那不过是一个年轻人浅薄可笑的故作深沉而已。
当死神的镰刀架到了我的脖子上,我才明白生命的可贵,我还有多少天?
我听到了时间在我的脑海里滴滴答答地转着,我还有三十天。
三十天的生命。
不管它是什么,不管是什么诅咒了我们。
这不是我的命运,我要逃离,我要抗争。
我要找到真相。
可真相又是什么?
死亡是人类恐惧的根源,本来我还感慨自己生命的漫长,但是突然之间让我直面死亡,我一点心理准备都没有。
我猛然间很害怕,我恐惧死亡,恐惧即将到来的一切。
但下一秒,我又发现这不是最可怕的事儿。
那么比死亡更可怕的是什么?
以前的我并不知道,而现在我明白了,那便是等死的过程。
当一个人知道自己的死期的时候,当这个死期精确到一分一秒,当时针每秒都在你的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