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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1部分

情圣物语-第301部分

小说: 情圣物语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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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理想主义加完美主义的教科书中走来;面对这个千疮百孔冷冰冰的世界;我深感失望和压抑;所谓希望之与虚妄;正与绝望相同。

    举世皆浊;知己独无。这就是我的感觉。这自然是书呆子气十足;自命清高的可笑可怜;但事实就是如此。

    那个时候;情窦未开;爱情这根最后的稻草还隐隐未显;人生的路便只能像溺水一样。

    即便当时爱情的闸门已经打开;但鉴于当时白色恐怖一般的禁欲主义高压学则;男女之别;虽近在咫尺;却远似天涯。更何况我本来就只是一个沉默寡言被动不乐的角色;哪有那么大胆波拉德女孩敢于主动地不顾颜面的投怀送抱呢。更何况男人不坏女人不爱的铁则也会毫不留情的将我淘汰在爱情的围墙外;因为我怎么看都像那么”好”的一个人。

    因此我如果说当时能有什么艳遇体验的话;就只能搞搞同性恋了。禁欲主义的罪恶之处在于;它把一个个正常的好人逐渐的压抑演变成某种心理甚至生理的病态。为什么中国人谈性色变却又生育第一;原因就在禁欲。因为禁欲;人们的心理能量处于压抑状态;无从释放。

    有时候我希望当时身边的一个同伴;叫欧雪昕的男孩;假如能留一头秀丽的长发;穿着女式的衣着;并且仍然能坐在我身边;时时陪着我在校园里走来走去;那就好了。如果岁月能重来一遍;且一切都由我来安排;我一定会要求他如此;然后跟他谈恋爱;不知他愿意不。

    欧雪昕皮肤白皙;纤细高挑;眉目清秀;笑靥如花;声音绵软;活泼开朗;举止温柔;却又不让人觉得忸怩别扭;是那种典型的假闺女。从初一时;他就是我在学校里最要好的伴儿;他明白我表面风光实则痛苦的实质;常常给与恰当的安慰。他替我当去许多冷嘲和白眼;他曾见证过校内注明的痞子们对我挥拳相向;拳脚相加;可怜他比我还要柔弱无法保护我;只能偷偷的背着我跟老师去告状。

    那个年头;痞子流氓们很盛行。他们所热衷者;不外是骚扰漂亮女孩外加修理不顺眼者。我因为成绩太过出众而遭忌;有时会在校园走动时莫名其妙被流里流气的红发青年拳脚相加。老师们是不敢管的;他们自己也害怕挨打。

    欧雪昕是我暗地里所遭受不幸的见证者。

    那是一次初二时的一次课间;被雪昕挽着胳膊;漫步在人头攒动的校园。这副模样;作为两个漂亮的男生;手挽手走着;一点也不觉得做作和别扭;可见其中之一该有多么漂亮;多么袅娜;多么温存。

    忽然从不远处冒出一个红发如伞盖齐眉;红灯笼裤;长得身材瘦削麻利;满脸嘻笑不似学生模样的人来;这人径直迎着我们走来。

    雪昕赶忙拉着我让开路;无奈还是被那人蹭了一下肩膀。如果有人故意千方百计地搞摩擦;你是不可能躲掉的。

    此后,只见那人仍然眼睛眯成一条缝的笑脸;回身对我照腰部就是一拳;事后仍然笑嘻嘻的警告说:‘别那么律;回头揍你个狠的!”

    这是土话;意思是‘不要太爱出风头;不然好好教训你”。

    我疼的弯下腰;却不敢声张。雪昕也只能扶着我走;一句话都不敢说。

    “那人是初三的痞子;叫xx;可能是你成绩太好;他看着不顺眼。回头你告诉老师去。”等走得远了;雪昕如此在我耳边低语。

    “他妈的;真不是东西。”我骂了句;颓唐得道:‘算了;告诉老师也没用。”

    我把这事写进了自己的作文里;也等于间接告诉了老师。那片文章名叫;文中以善良者无辜被迫害为背景;抨击了痞子们到处为非作歹出风头损人不利己的流氓行径;最后集中表达了我个人‘千锤百炼浑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间”的人生理想。

    这段话很像试卷上回答概括文章中心思想的答案,这大概也是那种考试的唯一用处。当然,这种思想自然只是我排解自己灾难心情的一个良方;如同阿q老前辈的精神胜利法。如若不吞下这剂良药;这许多受难的窝囊气郁积于心;日常天久;不患忧郁症才怪。古人说知耻而后勇;孟子特别论述过天降降大任于斯人;必先折磨他之类的话。孟子许多观点都是片面的腐儒之见;这话也一样。因为这只是错误归因。事实上老天喜欢折磨一切人;只不过有些被折磨者成就了大任罢了;怎么能倒因为果?他举的那些例子;什么屈原放逐才有离骚之类;其实后面还可以列一个很长的单子;因为中国历史上*政治的黑暗性质;文豪们没有一个有好结果。司马迁惨遭阉割;陶渊明归隐田庐;李白流放而死;杜甫乞食而亡;柳永靠妓女养活;苏轼被谪贬天涯;金圣叹无意赚得砍头罪,曹雪芹举家食粥酒常赊;鲁迅千夫所指;积毁销骨。文豪们的不幸是文学的大幸;因为”文章憎命达”;几乎成了定律;李煜若不经历亡国降宋之耻;便不可能成就一代词皇的伟绩;曹雪芹祖上若不被抄家;就不会有鸿篇巨制的问世。反过来说;文豪们的不幸又是中国人的不幸;因为我们历史上那些堂皇帝国;却养活不了一个写书的人;以至于民族文化和精神永远处于半途而废;颓而不张的状态。

    孟子还说过威武不能屈;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此所谓大丈夫;大丈夫不食嗟来之食这样的昏话;如果大丈夫们都照这意思去处世;毫无疑问中国人早就绝种了。因为在中国这个利出一空;苦难深重;以强力为公理;以征服为伟业;以奴役为正常的国度里;任何一个大丈夫若不忍受苟且偷生之耻;就别想活下去。

    可恨的是初中的教科书上只有孟子这些昏话;却没有”尽信书不如无书”仍然是昏话但是足以给孟子别的昏话解毒的箴言;作为一个记忆优良的好学生。尽信书的结果,就是时时地自己折磨自己,因为人生中有那么多的耻辱,我早已屈服的不成样子,早就构不成大丈夫的条件。与其如此忍耻偷生。还不如死了算了!

    好在当时在电视上看到过韩信甘受胯下之辱的情节,记下了“大丈夫能屈能伸”之类的另一方面的出自于草民自我安慰之口的犬儒派道理。

    这结果就是两种观念在我的思想里互相攻讦,当孟子占上风时,我就垂头丧气,老气横秋。“一副死人样”(初三时著名痞子刘备对我的评价);当韩信占上风时。心情就如云开日出。开朗明快一些。

    不过多数还是隐晦无望的时候多。轻松明快的时候少。这多半要归功于家里有一个独裁统治者似的父亲,他只要看自己的儿子稍有不顺眼就会恶语相加,什么“不得死命憋得”(意即找死),“一副死相”之类的辱骂经常劈头盖脸的降临。在家里如此,在学校又有痞子们的白眼蠢话和拳脚。我的世界简直就是暗无天日。风雨如晦。

    这就是我的十七岁。我深感自己的生命如岸上枯黄的病草,时时都是岌岌可危。

    好在这是一个春天。万物复苏。虽然有病,还不至于就死掉,我挺了过来。而且经过了那番洗礼,那股凌云壮志反而愈加强烈了。

    我不再自觉是枯草,倒觉得自己是一把磨砺渐成的利剑,就要宝剑出鞘,削平天下了。

    不过我之所以能挺过来,春风化雨只是一点,还要归功于爱情甘露的滋润。

    尽管我的爱情无声无息,几乎无人知道,但却是刻骨铭心,死去活来,非如此不可的。

    她是一个在我们那个岁数里显得偏成熟的女孩,长长的头发,如其他的女孩一样,随意的用手帕束在脑后,随风飘坠在白白的衬衫上。眉目清秀,时而冷酷,时而温馨,一双眼睛,时而不屑,时而多情。

    我的情绪是在自卑和自负的两个极端不停的摇摆的,这使我那沉默的爱情也跟着受连累。(未完待续,如欲知后事如何,请登陆,章节更多,支持作者,支持正版阅读!)
叛逆的条件卷 第06章
    女孩非常聪明,仿佛看透了我的心,总是能够给以我所渴望的应对。当我不屑时,她亦不屑;当我深情时,她亦情深。

    彼此试来试去,结果自然是昭然的,我们彼此热切的深爱着对方,虽然从没有口头的表白,单独相处还感到莫名的尴尬,但是我们就是深爱着对方,而且我们都知道这一点,我们如吟世上最美的醇酒,醉在其中,不忍醒来。谁都不愿说,生怕一说就醒了。

    有时庸俗的思想占据上风时,这爱情也会被批驳的体无完肤。比如“她看上我什么了?我无钱无势,一无所有,长得又不够强壮,倍受欺凌,根本就不可能保护她。除了一文不值的成绩有点出众,我还有什么?醒醒吧。做什么白日美梦呢。”

    但最终的最终,我还是认识到,接受了我们彼此相爱的事实。

    她成了我的眼中最美的风景,这爱情太美妙,太甜密,我如坠春风。

    十七岁的时候,心灵无比的纯洁,因着禁欲主义教育的佳绩,对性之类的念头是不敢妄动的。

    换句话说,那个时候坚定的认为,性是肮脏的,跟爱情毫不相干。

    她是我热恋的仙子,如果扯上性的事,就太亵渎了。

    大概也就是因此,当我们单独相处时,会感到深深的害臊,彼此尴尬无言,只有逃走。

    只有在不经意间。有别人在场时,毫无预料的四目相对时,才会那么真情流露,毫无怯意和躲闪,仿佛整个世界都不存在了,我们俩已经合二为一。

    她是我的初恋。教会了我一个成语的最佳诠释。这个成语叫脉脉含情。

    如果可以重来,让我自己选择,我一定会告诉她,我深爱着她。如果必须,为了她,我宁愿舍弃那所谓的前途学业。

    可惜人生只能有一次,而仅有的那次人生。我的选择实在差劲到了极点。

    在即将毕业的那些日子,在庸俗和崇高相互驱逐占领我灵魂的制高点的战役中,最后分别的时刻,虽然我伤心欲绝,却什么事儿都没有去做。因为那时候我还是一个好人,一个老实人,一个无用的滥好人。

    俗话说男人不坏。女人不爱。

    滥好人注定不会得到他的爱恋。于是作为一个滥好人我失去了自己的初恋。

    世界上不外乎两种人,好人和坏人。

    好人和坏人其实也不过就是一个人的三重境界。

    第一重,滥好人。完美的道德主义者,循规蹈矩,因此什么都不能干。只能眼睁睁的看着罪恶上演,寄希望于上帝最终来惩罚。滥好人一辈子受冤屈。受欺凌,没有爱情。没有尊严,没有未来。好人不长寿。

    第二重,恶人。彻底的逐欲主义者,他们不顾道德,没有底线,一切为了利益,不择手段。这世界是他们的。因为实质上如果存在上帝的话,恶人当道,也是上帝的旨意。因为上帝安排的这个宇宙,本就是一个被弱肉强食优胜劣汰的铁则支配的大垃圾场。一切生命,包括人类,只有尽最大可能的追逐*的满足,才符合上帝对宇宙安排的铁则。所以那些痞子们,流氓们,贪官们,恶吏们,个个不顾一切的追逐名利,无所不用其极的满足自己的*,他们是恶人。但上帝奖赏恶人,让他们长寿,祸害一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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