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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部分

翡翠女王[高干异能]-第30部分

小说: 翡翠女王[高干异能]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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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觉非也是久经考验的主儿,端起酒杯,也是一大口,甚是豪爽。
 
   “好!不愧是六哥的大哥!”
 
   军人们见宋觉非喝酒豪爽,忍不住大赞起来。
 
   宋觉非脸色潮红,慨叹道:“好久没这么痛快过了!不论是在京都、还是中海,和我喝酒的人,不是真斯文,就是假道学,哪儿有一丝男子汉应有的气概!你们既然都叫熊六一声六哥,也别和我含糊,叫我宋大哥、觉非大哥,都没差的!”
 
   “宋大哥!”
 
   “觉非大哥!”
 
   一众军人,也都是豪爽的性子,各自大笑着开始敬酒。
 
   秦重锋也是爷们,自然少不了喝酒,不过他的酒量,明显就不如宋觉非了,脸色通红,眼眸中也有血丝,似乎有些醉了。
 
   牧小草在一边,暗想可不能让秦重锋在这儿丢人,伸出手来,在秦重锋的穴位上,揉捏几下。
 
   秦重锋忽的的感觉浑身一清,好受了许多,感激的看向牧小草。
 
   “哎!宋大哥,我瞧重锋老弟和牧小姐,有戏呀!”
 
   熊六见状,还以为二人在眉目传情,忍不住打趣道。
 
   “是么?”
 
   宋觉非似笑非笑的看向牧小草。
 
   他酒量虽好,却也有些恍惚,看牧小草眉眼间,似乎看到了“他”年轻时的痕迹,怪不得当初,他第一眼没认出来。
 
   心中对秦重锋略微升起一丝嫉妒来,这小子真是生对了时间。
 
   想当初,“她”与“他”皆已成人,他不过是黄口小儿。
 
   如今,“她”与“他”已老去,可他正值壮年。
 
   这让他,心中莫名升起一股,“我恨君生早”的感觉。
 
   若是他早生十年……
 
   “什么?”
 
   牧小草故作不知。
 
   她和秦重锋的关系,并没有旁人想的那般暧昧,最多是有些好感。
 
   “呵,害羞了。”
 
   宋觉非不知怎的,生出一股想要捉弄二人的想法。
 
   “咳……”
 
   一声轻咳,传入耳际。
 
   宋觉非赶忙收声,李武夫生气了。
 
   李武夫端着酒杯,看向熊六,熊六浑身紧绷,嘎巴一声,愣是将手中杯子捏碎了。
 
   “哈哈,一时手误,一时手误。“
 
   熊六憨笑道。
 
   “还是个挺精的熊瞎子。”
 
   李武夫暗笑。
 
   熊六一边换杯子,一边掩饰心中的震惊。
 
   “李武夫,不愧是第五特种部队三十年中,最强的龙牙!”
 
   熊六暗道。
 
   他是兵王,处于军队武力值的最巅峰,可李武夫一个眼神,就能让他被迫进入战斗状态,精神失守,捏碎手中的杯子,简直可怕之极!
 
   如此想来,他对于宋觉非此行,反而放心了许多。
 
   有最强龙牙护在左右,谅他徐老蔫,也没本事伤害。
 
   再说,宋觉非好歹是宋氏长子,徐家犯不着为了个徐老蔫,真的把宋觉非往死了整。
 
   “咳咳,李煮夫,你也太敏感了吧!”
 
   宋觉非含笑道。
 
   “呵,你也知道我叫李煮夫?”
 
   李武夫似笑非笑。
 
   宋觉非和他的心中,都牢牢的烙印下了“她”的痕迹。
 
   宋觉非在各地行走,若是遇上形貌、气质和“她”相似的女人,总会情不自禁的与之发展出一段情。
 
   他心中该是不服的,总是想证明,若是我当初不是个黄毛孩子,也许“她”就是我的人了。
 
   而他李武夫,却不同。
 
   他寄情于厨艺、武力,他想还原“她”的厨艺、他的武力。
 
   可惜,他一样都没办到。
 
   也许,他们二人,都是失败者也说不定。
 
   “算了,为了我们两个,干一杯吧!”
 
   李武夫笑了。
 
   “干杯!”
 
   宋觉非道。
 
   一切尽在不言。
 
   牧小草在一边,却敏感的感觉到,不论是李武夫,还是宋觉非,语气都有些酸涩。
 
   气氛一变,已经没有开始的热烈,熊六也不是愚笨的汉子,又敬了几杯酒,这宴席就散了。
 
   熊六一伙儿人走后,牧小草和秦重锋也各自回了房间,宋觉非和李武夫,留在了原地。
 
   李武夫难得的对宋觉非露出了笑脸,道:“抱歉哈!毁了你的宴席。”
 
   宋觉非闻言,微微一笑,道:“是我们的宴席。”
 
   他们小时候,就认识了。
 
   那是很多年前的故事了,那会儿他们都很小,李武夫的爷爷,是宋觉非爷爷的警卫员。
 
   他们的友谊,持续了很久,一直到二十五年前。
 
   二十五年那一夜,他们分道扬镳。
 
   李武夫吼出了“天下世家皆可杀”的话语,让他爷爷甩了一巴掌,出了家门。
 
   那时候,宋觉非真的很羡慕这小子。
 
   他不是世家中人,可以毫无忌讳的喊出自己心里所想。
 
   可是他不行,他是宋家的人,他的骨和血,都浸透着世家的传承。
 
   再后来,李武夫入了军队,为的是争夺最强之名。
 
   而他,成了纨绔。
 
   宋觉非长叹一口气,道:“你说,当初若是我们有选择,或是我们可以插手,我们还是现在的自己么?”
 
   “现在的自己,也没什么不好,看着她,你难道不觉得很好么?”
 
   李武夫笑了。
 
   “是呀!她的孩子,都这么大了。”
 
   宋觉非慨叹道。
 
   “开始的时候,我以为我们都失败了。你沾染上了大纨绔的名头,为了和她相貌气质相似的女人,可以一掷千金。若是人家有丈夫,你更开心,这会让你更有成就感,似乎在说,若是当初你不是个孩子,胜利者应该是你,哪怕她已经结婚了。”
 
   李武夫挑动着宋觉非的神经。
 
   “呵,你又如何?做李煮夫,真的很好?”
 
   宋觉非语气淡淡。
 
   他对李武夫头疼,可并不是真的怕他。
 
   揭短?
 
   谁又怕谁?
 
   “呵,煮夫么?挺好的。”
 
   李武夫的心性修为,是在宋觉非之上的。
 
   “我真的很羡慕秦小子。”
 
   宋觉非端了一杯酒,给李武夫倒上。
 
   李武夫也不含糊,一口将杯中酒饮尽,随手执起酒瓶,就在这杯子中倒了一杯白酒,递给宋觉非,道:“兄弟,好久不见!”
 
   宋觉非眼角有些湿润,有多少年没有这样喝过酒了?
 
   执起酒杯,将杯中酒一饮而尽。
 
   “二十五年了,没和男人用过一个杯子了。”
 
   宋觉非苦笑道。
 
   “呵,和你不同,我是个没女人缘的家伙。”
 
   李武夫大笑。
 
   “呸!都说老子爱人/妻,可你呢?公主/控!单方面爱慕你的小国公主,总是超过一只手的!”
 
   宋觉非不屑道。
 
   李武夫让宋觉非囧了一下,说真心话,他也奇怪,每次去国外执行任务,不是遇上公主、就是遇上公主她妈,莫非他真的和公主有缘?
 
   其实,这还是真是误会。
 
   他李武夫是谁?
 
   第五特种部队的最强龙牙!
 
   这种外国要人遇险的事情,以华夏的风格,当然会派他前往。
 
   少年时张扬、中年时内敛,即便是如今,化作煮夫,也遮盖不住他的气度。
 
   在加上武力值几乎正无穷、遇到恐怖分子杀伐果断,可谓是标准的YY男主模版,说他不招蜂引蝶,谁信?
 
   “这么一听,怎么你我,似乎都不是什么好东西一样?”
 
   李武夫苦笑不已。
 
   “大概吧!”
 
   宋觉非一顿,淡淡一笑。
 
   世人毁誉,与他何干。
 
   “这一次,麻烦你了。”
 
   宋觉非又道。
 
   “我劝你,还是放弃一些心思,若是你想让牧小草陷入险地,逼迫昆仑出手,我会阻止你。”
 
   李武夫道。
 
   “在你的印象中,我就这么龌龊?”
 
   宋觉非皱眉道。
 
   “呵,你扪心自问,你心中难道没这么想过?”
 
   李武夫道。
 
   “我……”
 
   宋觉非说不出话来。
 
   他真的没想过么?
 
   也许,他自己都不知道。
 
   “他已经不是昆仑了,昆仑山早就革除了他的称号。他不会和当初一样仁慈,而牧小草如今,正是他的逆鳞。他们想给牧小草一个平凡人的生活,并没有让她拥有里世界的力量。若是因此,让她出现意外,你是担待不起的。另外,昆仑山的这一代昆仑,前段时间下山了。”
 
   李武夫道。
 
   “我曾听牧小草说,昆仑和月池真一比剑。难道说,此昆仑非比昆仑?昆仑山,对于牧小草,也感兴趣?”
 
   宋觉非疑惑道。
 
   他一度认为,牧小草的弟弟牧小森,必定是这一代昆仑,原来他猜错了。
 
   “不排除这种可能!希望他们不要试探他的底线,不然结果……”
 
   李武夫冷漠道。
 
   “你的意思是,当初的传言是真的?”
 
   宋觉非道。
 
   “传言么?这种事,也只能当做传言来说。京华之乱,百二十人头,杀破了世家的胆。难道他们会说,是他们说动了当初的‘天’,请求他们归隐的么?”
 
   李武夫冷笑道。
 
   “可这种事,怎么可能?人,怎么可能抵挡国家?”
 
   宋觉非身在世家,了解国家力量的可怕。
 
   “别忘了,太阳王还没死……”
 
   李武夫幽幽一叹,让宋觉非如坠冰窟。
 
 
 
 
 第三十四章 人偶书法家
 
   来泰昌的第一天,熊六的接风宴,耽误了一些时间,好在牧小草也不着急。
 
   牧小草对于地下拍卖的兴趣很大,心中既兴奋,又有些紧张,未曾料到,宋觉非却丝毫不以为意。按照他的原话说,不过是个土鸡瓦狗,想要争口气罢了,理他作甚?
 
   “嘿,我在泰昌,有个熟人,每日在泰昌鬼市流连,是个‘打硬鼓的’。正好离地下拍卖还有两天的功夫,咱们去逛逛鬼市如何?”
 
   宋觉非笑道。
 
   泰昌的鬼市,十分的出名,在来之前,牧小草便对其有十足的兴趣。
 
   鬼市,又称作山市,是深山中的山中蜃景。蒲松龄的《聊斋志异》之中,就曾对其进行了相近的描述。
 
   泰昌的鬼市,自然不可能是神怪志异之中,那般玄奥,不过却也玄乎的很,在夜间集市,到了天亮,就散掉。
 
   来往的人,显得鬼气森森,遂被称之为鬼市。
 
   这鬼市,在早先以买卖估衣为主,其他的货物,大抵都是一些鱼目混珠的货色,不过切不可小看这鬼市。
 
   毕竟,在鬼市之中,来路不正的东西也有很多,这些玩意儿,很多都是极为珍贵的。
 
   “正好!~听说鬼市中,往往能淘到好东西呢!~”
 
   牧小草笑道。
 
   秦重锋则有些无奈,他对古董,可是一窍不通。
 
   不过既然这两人这么有兴致,他一起去也无妨。
 
   让秦重锋有些在意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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