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月梧桐-第43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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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为什么要骂昆仑呢?他早就不是长乐帮的人了。
只有在大醉中,他才是那个意气风发的长乐帮高手,所以,他才买醉,这一刻,他又是那位高手了。
这大骂引起了一位老朋友的注意,他替一刀切付了今晚所有的酒钱,一刀切口里谢个不停,心里却在大骂:“你***什么玩意儿?”
他看不起一切人,自然更不会看得起眼前这个锦衣玉食却面相猥琐的家伙——丐帮团头之一王大立。
一刀切早就认识他,自然不会是做一流高手的时候认识的。
他是残疾后在赌场认识这个乞丐的,那时候王大立还是个乞丐,却经常去赌场输掉善人给的几十个铜板。
那时候这个乞丐总是腆着脸用黑乎乎的手对手里的骰子吹一口臭的旁人都偏头的气才投出去,如果赢了就大喊:“赌神来也!”如果输了,就黑着脸骂道:你***。
那时候,王大立简直是所有人的开心果,他和其他人一切微笑着讽刺过这个乞丐,看见他,说上两句不痛不痒的嘲讽,自己的一切不幸都在对自己更倒霉家伙的嘲讽中烟消云散。
何等舒畅的感觉?
但谁能想到,这个家伙机缘巧合,居然正好碰上了暗组出身以心狠手辣出名的嗅花虎接手丐帮,又恰好碰上了他的团头惹恼了这头凶兽,当即被割喉处死灭门不说,更居然指定了这个乞丐继任团头,这简直是一步登天!
还有什么比王大立这种卑贱的人得到好运更可恨的事情?
为什么不是我?
一刀切这种从高处坠落的虎变狗更是比其他人更仇恨王大立这种人,这种人简直该出门就坠马而死!
老天从来都是瞎眼的,不是吗?
但此刻。一刀切不得不点头哈腰的对这个他心里地乞丐的表示感谢,虽然他比他还是个乞丐的时候更鄙视他一万倍,鄙视到仇恨。
“一刀切,我听说过你的过去,”王大立用戴满宝石戒指的手轻轻捏着酒杯。丝毫不知道对面这个指甲里塞满黑泥满身肉腥地家伙正在心里对自己咬牙切齿的痛骂,尽管他的酒钱是自己请客了:“小弟啊,现在有个发财的机会,想不想试试?卖猪肉瞎了你,毕竟你曾经是个高手。”
没有免费的机会。
在江湖里。像王大立这人等同于痴人说梦,对武林人士而言。发财就等于用命换
在听了王大立地机会后。一刀切回去想了两天,就出去半买半抢的搞到了一双新靴子。
打仗需要靴子,就算是个卖猪肉地,也不能穿布鞋去杀场,这不仅是拿自己小命冒险。
还是等于辛苦做好地猪肉半价卖了,江湖也是以貌取人的。
在搞回靴子之后,摸着那久违的皮货。一刀切突然发现自己痛恨王大立远不如痛恨自己更甚,自己像一只老鼠一样生活在这垃圾堆里究竟活着有何意义?
与其自杀,不如就在这次机会里来个精彩的死亡!
独眼龙就算是个残疾,不能有尊严的活着,但至少可以有尊严地去死。
这个想法并不是他早就有的,而是他在一个少年面前,打扮得像一个高手以后突然而来的想法,这想法和他地过去和他失去的尊严宛如闪电一般的击中了他,于是他毁了自己的狗窝。
他不打算再回来。
他不打算再回来这垃圾堆一般的狗窝,也不打算在做回那个酗酒嗜赌的卖猪肉的一刀切,他要做的是高手!
他心里从来不曾离开过的那个高手!
要是他们不要我,我就去抢劫去做黑道!
要么一战成名,要么就去死好了!
死也要死在刀下!
这机会就是从昆仑手里死里逃生的建康长乐帮残部锦袍司礼王天逸在召集死士,准备和昆仑死战。
幸运的是,尽管一刀切战战兢兢的对陶大伟说了自己的残疾,但陶大伟并没有像他无数次遇到的那样马上拒绝他,而是在他打完几招刀法后,让他去偏房暂等一下。
一进偏房,一刀切眯着眼睛就是一愣,屋里有不少人了,但他仔细打量了对方一会后,又是一愣,这些人比他还不如!
屋里什么人都有:有满脸横肉的流氓,但从他扎眼的纹身下那虚胖却不是精壮的胳膊上,一刀切一眼就看出这人除了恐吓良善怕没什么其他本事;也有斜着眼睛看人的“侠少”,但他那头上夸张的头箍和腰里模仿慕容秋水的黑色劣质长刀,一刀切知道这家伙就是一个未来的流氓,因为他只知道附庸江湖“风雅”,却不知道江湖不是靠写在脸上的嚣张和使用貌似一样的兵刃就玩得转的;更有一个脸色煞白的武林才俊,但从他那稚嫩的脸色、打着补丁的衣服和背着手在屋里走投无路般踱步的姿势,一刀切只能说这小伙子大约是哪个小门派出来的,在建康武林无法立足,没法子才来做这卖命的勾当;更有甚者,一刀切居然看到了两个明显没练过武的小伙子在桌子边坐着。
“还是挺有钱的嘛。”一刀切大大咧咧的坐在两个小伙子身边,抄起桌子上的水果就吃,这一刻他无比放松,尽管他有在江湖里致命的残疾,但他曾经是高手过,瘸子里面拔将军,在这群人里他又找回了鹤立鸡群的感觉。
“我怎么看着你这么眼熟呢?”一刀切心情大好的朝旁边那年轻人搭话。
“哈,我也一样。”那年轻人笑道。
看了一会,一刀切猛地张大了嘴巴,惊叫道:“你不是张川秀店里的伙计小孟吗?你来这里干什么?”
这话却让小孟脸色一沉,他握紧拳头曲起手臂,用另外一只手握着凸起的肌肉说道:“自然是要杀敌咯。”
“肯定是王大立那人调唆的你吧?”一刀切此刻仿佛忘了自己也是个江湖次品,他用过来人的关心劝道:“你不会武功吧,何苦来这里凑热闹,这可是卖命的勾当。”
“呸,你不也是个卖猪肉的吗?”小孟叫了起来:“我在我们家那边打架可厉害了,那次我一个人打三个人,他们楞没逮到我!我腿脚利索,又年轻有力……”
谁没年轻过,一刀切根本就没认真听这小伙子的豪言壮语,他问道:“你也是为了银子来的吧?你掌柜知道吗?老张那人肯定不会让你来的。”
“掌柜不知道但他也不是我爹妈啊唉咱也不能一辈子当个跑堂的啊干的再好最多日后自己出去开个小饭店有啥出息富贵险中求……”小孟心情激动,说话也滔滔不绝起来,中间连个喘气的空都不需要,加上他跑堂练出来的嗓门,整个房间的人都不由自主的觉的憋的慌。
一刀切摇着头,叹道:“你他妈的知道你要面对什么吗?”
“你懂?!”小孟勃然大怒:“你不就是卖猪肉的吗?”
就在这时,那个纹身的流氓突然一跃而起冲到窗户边,一边朝后面挥手道:“正主回来了!快来看!”
一刀切凑过去一看,却是王天逸回来了,领着四个手下的他走在最前面,没有穿他平常天天穿的锦袍长衫,而是扮了一身走夫的打扮,穿着短衫草鞋,腰里扎着一根麻绳,上面斜插的不是短剑,而是一把歪头小铲子,头上戴了一个大斗笠,遮住了大半个脸,但他额头、腮帮上能遮住半个脸的膏药还是一览无余,哪里也看不出曾经是建康这边叱诧风云的一个小头目,倒像一个倒霉的花农。
加上后面的四个手下,走在路上,不是一群高手,而是一群花农。
“锦袍队看来也不行了啊。”这身打扮激起了屋里这群壮志凌云的年轻人的失望,有人小声说道。
但一刀切却对身边说这话的人不满的瞪了一眼,然后又目不转睛的打量这几个匆匆行过的高手,心脏跳的突然变快了。
他是独眼龙,但不是瞎子,曾经混过江湖的他一眼就看到了王天逸裤腿边的那些褐色小点:不会错的,那是血,血飞出来溅到裤子上就是这个样子。
刚才昆仑逃出来的嗅花虎自然不会去杀猪宰鸡,那么……这一刻一刀切的鼻腔里好像突然充盈了带着腥味的风雨凉意,江湖的气息。
久违了。一刀切咬紧了牙。
“带回来了?”厅堂里的陶大伟笑着迎上来,又转身替王天逸倒茶,:“还顺利吧?”
王天逸没有回答,却用膏药空隙里露出那只黑色眼珠扫了扫跟在最后的两人,那两人的身体立刻抖得如风中的树叶。
………【第十二节半步不退(下)】………
从昆仑出来后,第一步就是收罗手下,重建战力。
当然,他手里除了两个副手,并没有夜莺同袍,因为人数很少,他们早就回扬州参战了,其主力还是他带出的那只队伍。
胡不斩、秦盾、赵爵易等锦袍队主力大部分被王天逸在昆仑血洗婚宴那晚以各种理由调出,作为储备的战力。
这群人还是忠于长乐帮的,因此在王天逸还被昆仑关着的时候,金猴子他们早就把他们聚敛起来。
但因为秦明月被弑,盘踞建康的昆仑一夜之间从无害的友军变成了可怕的敌人,王天逸的职责也从情报战变成了实打实的攻坚战,手里就那么点人的他急于扩大实力。
现在秦明月完蛋了,熟悉其情报体系的王天逸根本不担心自己招兵买马的举措会被建康的昆仑发现,就算秦明月在的时候,还是要靠自己这边给他输送情报呢,现在更是两眼一抹黑,身为地头蛇的王天逸扩军行动可以说是肆无忌惮。
但人并不好找,高手太难到手了。
在江湖里,高手和富贵是划等号的,富贵人比平常人更爱惜自己的命,也能有能力对环境变化做出适应,起码逃命的本金是足足的。
现在建康长乐帮被铲除殆尽,剩下的高手大部分抱着君子不立于危墙之下的心态,和帮里关系深厚的就返回了扬州,卖命也要卖对地方,在被占领的地盘上以一敌百是好汉,但是是个笨蛋;关系一般,只是卖艺卖才的则连扬州都不回,直接搬家去了别的地盘,反正他们有的是本事,在哪里都不缺人求着雇佣。
所以在建康还在的高手里,王天逸要么找不到人,人家避而不见;要么就百般推辞。
王天逸也没辙。最后退而求其次,下令原锦袍队队员必须归队参战。
秦盾这种第一批人自然没问题,为难的是新人,他们初入江湖,有的连血都没见过。遇到帮派大战这种大事,早麻爪了,虽然有几个一心富贵险中求的狠人主动求战,但大部分还是树倒猢狲散了。
今天王天逸就是领着秦盾罗蒙亲自去找三个崆峒出身地小哥。
路上,他问了三个人的基本情况:三个人都是新召入锦袍队的。在婚礼那晚幸存下来,但都吓破胆了。秦盾和他们谈过几次。
但他们坚决不想再趟建康这场浑水,三个人正准备结伴离开建康回故乡。
“武艺如何?”走在前面的王天逸微微扭头问道。
“都很好。”秦盾赶紧跟上一步解释道:“所以我才想挽留他们,但是…”
“铁了心要走?”王天逸一声冷笑。
看着斗笠下面那一闪而逝的寒光,秦盾没来由打了个哆嗦,犹豫了一下。还是说是。
“谁武艺最差?”王天逸问了个有点奇怪地问题。
秦盾说了个名字,但王天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