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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部分

锦衣为明-第19部分

小说: 锦衣为明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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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另外一个贼人还没反应过来,就感觉自己的身体仿若被奔马撞上,骨骼发出咔咔的断裂声,便飞了出去,在地面狠狠的转了几个圈,坑都没有坑上一声,脑袋撞在石头上,眼前一黑,什么知觉都没有了。



  惨叫声还有人体砸在地面的声音,让院子里的驿卒还有睡在走廊上的那些人惊醒了过来,灯笼,火把点亮,当看见院子里的两个死人时,都是惊骇不已。



  “找个地儿埋了,这两个蟊贼入室抢劫,依罪当诛!”陈廷手中马槊还有着血液滴落,他站立门前,冷冷的说道,就好似一尊魔神,令人心悸。



  “钱疤子,你带几人把这两个蟊贼扔到乱葬岗去。”驿丞发了话,接着对陈廷有些抱歉的拱手,然后大声说道:“这两个蟊贼死有余辜,竟然想要抢劫过路商旅,诸位还请惊醒一些,今天谁守夜,给老子滚出来,驿站竟然进了贼,若是军马被盗,老子们所有脑袋都保不住。”



  驿丞别看是个半老不老的胥吏,但是发起狠来脸色也极为吓人,看着那几个面如土色跪在地上的几个驿卒,驿丞大人气的胸口起伏不定。



  陈廷关上门,很是表扬了一下惊醒的小毛猴,见到胖嘟嘟的元宝在门槛上爬动着,不禁失笑,将这个小肉球丢回床上。



  卯时初,陈廷起床,穿衣洗漱,接着牵上大黑,肩上蹲着小毛猴,怀里抱着个小熊猫,离开了驿站。



  山涧流水潺潺,就如同玉带一般蜿蜒,青山绵绵,天空虽然还没放亮,山间薄雾依稀,却显得朦朦胧胧极为美丽。



  元宝在陈廷的怀里,发出咿咿的叫声,两只爪子不停的揉着眼睛,鼻子不停的嗅着陈廷。



  “元宝,以后你就是我们家的一员了,知道么,哎呀,你咋长的这么可爱呢?”陈廷骑在大黑的背上,看着黑白相间的小元宝,喜爱的紧。



  还好陈廷知道熊猫喜欢吃竹子,在驿站外弄了很多鲜嫩的竹叶,还专门给这小东西弄了两个喝水的碗放在箱子中。



  大黑的背上左右都挎着竹筐,陈廷见到这闻到竹子香气的小元宝伸出爪子,脑袋一直往那竹筐里面凑着,便把元宝放了进去,这小东西欢快的在竹筐里打着滚儿,两只爪子握着竹叶,香甜的啃了起来。



  小毛猴见着有趣,也跳到了竹筐里,伸出双臂去抱着元宝,两个发出呀呀的声音,表示亲近。



  从绵州出发,来到播州,已经有了近二十天时光,陈廷看着那蜿蜒山路上,那被烧毁的海龙囤,不禁为之叹息,这可是杨应龙花费不知多少银钱才修建,如今付之一炬,留下漆黑的残破遗迹,野藤疯长,已经很多年没有人迹至此了。



  在海龙囤的不远处,还能够看见白骨森然,可想而知当年战斗的灿烈。



  据后世考证,这海龙囤是杨应龙的行宫,修建规模宏大,其内有集市,作坊,屯兵数千,相当于一个不小的城市了,若非兵灾,也许现在还能见到那繁荣的一幕。



  陈廷牵着大黑,路过山下的依然有人居住的古城寨,那里修了卫所,有着数百军户,他买了些食物瓜果,好不容易登上了海龙囤,看着四面起伏不定的大山,还有那青玉般流淌的河水,这家伙深吸一口气,然后有些无力的一屁股坐在一块青石上。



  海龙囤四面有着围墙,占地面积之大,陈廷也极为震撼,看着地面那倒塌的碎裂的砖石,还有着精美的花纹镌刻其上,想来曾经的建筑也是极为精美,苍茫大山中修建起这么多的建筑和关隘,陈廷不禁佩服这杨应龙,果然是有钱任性。



  “这要将那宝藏找到,不知道什么时候了,现在还有这么两个小家伙要照顾,我不是自己遭罪么?”陈廷苦恼的看着爬到自己怀里的萌萌小元宝,使劲儿的亲了一口。



  小元宝伸出爪子,把陈廷的脑袋推开,在他怀里拱啊拱啊,弄得胸口痒酥酥的。



  “我可不是你老妈,有奶喂你,不过想来你以前也被照顾得挺好的,否则也不会长得这么圆滚滚了吧。”想到姓俞那汉子,陈廷不禁摇头一笑,还好这小东西断奶的,否则能不能养活还不一定,这熊猫不比猴子。



  抱着想要吃奶的元宝,陈廷站起身来,小毛猴更是顺着陈廷的小腿,直接爬上了肩膀,那长长的尾巴在其背上甩动着。



  “大黑,吃够没有,我们继续赶路!”陈廷大声叫道,在另外一头吃草的大黑昂昂的回应着,小跑着跟着陈廷的屁股,朝着山中走去。



  即便上辈子也去过藏区登过山,在这播州的丛林中,陈廷也是有些疲惫,还好野外知识丰富,现在附身这个陈廷也是个超一流高手,在野外也能打到一些猎物,营养却也更得上。



  从海龙囤的遗址出发,陈廷完全是凭借自己的记忆在行走,每走上几里路,便要登上附近的高处观察地势,然后用胖子给自己做的硬笔,在本子上记录下来,上面数据写的极为详尽,为了以后到来做出最好的准备。



  对照着藏宝图,陈廷写写画画,只是这藏宝图应该是杨应龙自己为了方便,画的极为简略,只是有着几个特别的地方有了标记和路线,像一份行军图,抽象得让陈廷想哭。



  还好胖哥儿给他分析过,倒也是有些心理准备,他考虑得更深层次一些,不会寻找本地人带路,否则到了地儿,难道将对方给杀了?



  所以有些事情,并非想象的那么简单。



  而且,让陈廷欲哭无泪的是,在这些群山之间,还有各个关口都有着军队把手,定期出来巡逻,他不禁悲叹,如果这些精兵在关外也便好了,只是可惜还要防备那些有异心的土司,否则在以后也不会面临三面作战的危险地步了。



  还好陈廷还是少年,那些兵丁见到读书人也心有畏惧,让陈廷不禁心中酸涩,这特么的算什么,保家卫国的战士们,见到读书人就矮了一头?老子总有一天,让这些战士们昂首挺胸,若无士兵以命相争,朝堂上那些诸公还能那么安稳的搞党争?还以为军人天生就就该为他们卖命!



  走了差不多一周时间,陈廷终于有了一些眉目,他坐在河水边上,望着波光粼粼的流水,将一只兔子剥了皮,那血淋漓的一幕,吓得小毛猴浑身发炸,直接躲在了大海的竹筐里,把自己埋在竹叶之中,却是让陈廷有些好笑,所谓杀鸡儆猴倒不是空穴来风,这猴子果然是灵长类动物,机灵得很。



  这条河流,就是地图上那条河流,陈廷很是确定,在这大河旁的大山边,陈廷找寻到一条很多年没有行走过的小径,为了保证体力和安全,他把浑身裹得严严实实,脚下更是穿着皮靴,以免遭受蛇吻,这些大山中,可不是以后,蛇蟊极多,还有那些滑腻的可恶的吸血虫。



  大黑也被他全副武装起来,还好陈廷带的东西齐备,把大黑的四肢都用麻布缠了起来,这笨家伙开始还有些不满意,在原地用脑袋蹭着陈廷,后来也只能无奈的接受了。



  陈廷对自己很好,吃食也很挑剔,所以在外会带上必备的一切调料,还有炊具,当香喷喷的一锅炖肉出现在面前的时候,那小毛猴快速的冲了过来,眼馋的看着锅里的兔肉,恨不得马上抓出来吃。



  还好陈廷对于小动物也是特别有爱,把小毛猴的碗准备好,给它挑了一些,小东西也怕烫,急的抓耳搔腮,看着陈廷在那里慢悠悠的吹着肉汤,也呼呼的吹着,然后心急的抓肉,烫的唧唧直叫,让陈廷哈哈大笑了起来。



  小东西眨巴着一双天真的大眼睛,水灵灵的望着陈廷,委屈的递出爪子,小爪子已经烫红了。



  摇着脑袋,给这小东西吹了吹,抹了一点儿黑玉断续膏,小家伙搂着陈廷的脖子,感受着小爪子上的清凉气息,好奇的舔了舔,被陈廷敲着脑袋老实下来。



  吃完一锅兔肉汤,陈廷将锅碗在河水里清洗干净,看着身后的大山,眼中充满了斗志。



  “出发!”
第二十二章 山中偶遇
  脚下是茂密的野草,小毛猴倒是聪明,已经缩在大黑的挎着的竹筐中,而元宝这小家伙,却是不想从陈廷身上下去,只是抵不过食物的引诱,舒服的趴在竹筐里,不时发出咿咿欢快的声音。



  有着这些小家伙们,陈廷也觉得在这大山中也不觉得多累了,只是湿热的天气让人身上汗水不停流淌,还有那些蚊虫飞舞,惹得他心头火冒。



  细心的找寻着脚下那已经被杂草覆盖的山路,按照胖哥儿所说,这还要翻山越岭,大山密林之中,若是遇上没法沟通的本地人,那么绝对落不下好。



  “那狗日的把黄金藏那么远干什么,难道真的知道造反会完蛋,等待东山再起的机会?”陈廷在心中暗骂,但是他也知道,其实杨应龙在播州的名声很好,为何造反,总之说法不一,只是,终究是失败了。



  傍晚时分,天色已经暗了下来,陈廷看着自己手中的本子,对比记忆中的藏宝图,眼中闪过一丝欣喜。



  下了山,就应该到了目的地了,陈廷拍着大黑,朝着山下而去,大山如巨龙匍匐,绵延到远方,山脚下河流蜿蜒,在夕阳的印染下,好似红玉闪耀。



  “**,引无数英雄竞折腰,大好河山啊,可是却要经受那老酋的践踏,被那些鞑子弄得残破不堪,让你们这些家伙脑袋上都挂上野猪尾巴。”陈廷拍着元宝,有些嘲弄的叹息道。



  他只顾着感慨,却没发下从身后不远处的一个小山包上,走出一个提着野鸡的明媚少女,他的声音不小,却是让那少女清晰的听到了。



  “那汉人书生,你刚才在叹息什么?”清脆带着一丝霸道的声音响起,陈廷不禁戒备起来,手中握着马槊,转身盯着那少女,不禁有些后怕,还是有些粗心了,若是对方有意害他,只需一把短弓就能让他完蛋。



  不过当看着那少女的打扮时,陈廷才知道什么是美人儿,什么是钟天地之灵秀,什么叫做我见犹怜,什么叫做倾国倾城,好吧,这不过陈廷的第一印象罢了,只是那少女的打扮,也让他的眼睛一亮。



  明显是苗人打扮,身上的装饰贵重得令人眼花,在那少女的身旁,有着两个可爱的小侍女,其身后却是出来几个手中提着苗刀,背着弓箭,抬着一头野猪的苗族汉子,此刻正凶狠的盯着陈廷。



  “千万不要和大山里的苗人作对,即便你武功再高,在山林间除非再次跳崖,否则追得你上天入地无门,死无葬身之地!”这是陈廷走之前,老爷子的千叮万嘱,让他这个孝顺的孩子,对于这些大山中的民族,多了一些敬畏。



  只是,慢慢走向前来的少女,却真的让后世阅便无数番号大片的陈廷,看得有些呆滞了。



  少女清纯得不带一丝烟火气,仿若从大自然中走出来的神女,太阳的余晖洒落在少女的身上,仿若披上了红霞,她带着银色的长命锁,银锁下沿垂有银链、银片、银铃,头上更是带着有着银冠,满头繁花似锦,富贵逼人,衣衫上的刺绣多有凤祥,花草,色彩斑斓,穿着百褶裙,美得令人窒息。



  陈廷心中猜测,这苗族少女应该有着不一般的身份,否则也不会有着侍女和侍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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