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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2部分

美人甭穿了-第12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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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想拉住吕布的手,但却拉不住他的决然。
  望着他的背影,我竟然有种与幸福失之交臂的错觉。
  这种感觉很无力,很彷徨,很纠结。
  此刻,我很混乱。
  我真想满世界地去找霍去病,质问他十万个为什么?!
  然而,我知道,如果我现在走开,吕布,便再也不会回来了。
  他,是个男人,是一个骄傲的男人。
  虽然他骗了我,却也为了我忍让了许多。
  如果……如果他不是那么爱我,也许,我不会将他错认为霍去病。也许,在我的潜意识里,一直寻求着那种强大而有力的爱情吧。
  望着吕布的背影,我落泪了。
  我哽咽道:“吕布,你别走。”
  他脚步微顿,却仍旧不回头。
  我喊道:“吕布,你是不是我的男人?!”
  吕布停下脚步,却没有转过身。他说;“别可怜我。你的怜悯,只会让我更瞧不起自己。”说完,大步离开。
  我突然发了狠,冲着他吼道:“吕布,你今天要是敢走,我就让你们老吕家一尸两命。”
  吕布瞬间转回头,冲我吼道:“你到底想怎样?孩子就不是你的吗?!”
  我指着自己的肚子,开始耍泼:“是我的,但也是你的!你要是不想要,尽管走!我让他认别人当爸!我家别的没有,就是男人多!”
  剑拔弩张的气氛里,吕布竟然被我气笑了。他骂道:“你个无赖!”
  我上前两步,一把抓住他的手,开始往家的方向拖,“我这个无赖都不和你计较你骗了我的那件事儿,你还想怎样?我发现了,我越是好说话,你们越是不拿我当领导看。今天,你们都给我老实呆着,敢妄动者,统统跪钉子板!”回过头,瞥了吕布一眼,沙哑道,“你活着,真好。”眼眶在不知觉得再次湿润了。
  吕布一把抱住我,紧紧地。
  我哽咽道:“你们都是混蛋!”
  吕布呵呵笑道:“混蛋配流氓,正好。”
  我啐了他一口,信誓旦旦道:“走,跟我收拾霍去病那个家伙去!他要是再敢跟我玩诈尸,我就……奸尸!”
  吕布的唇角抽动了两下,曰:“你活得真有勇气。”
  。。。。。。。。。。。。。。。。。。。。。。。。。。。。。。。
  你尝试过满世界找一个人的滋味么?
  如果说等待是难熬的,那么寻找便是将你放在温火上慢慢地熬,死不了,却每时每刻都处于窒息的边缘。
  我问吕布,霍去病的身体在医院里消失,是不是就意味着他能自己行动了?“
  吕布若有所思道:“医生说,他复原的几率不到百分之一。“
  我的心一沉,却仍然相信希望。
  思索片刻后,我灵机一动,打开大衣柜,冲入地下室。
  都说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不是道霍去病会不会躲在地下室里?
  很显然的是,这句话大家都知道,霍去病也知道,所以他没有躲在地下室里。
  我失望之极,却流不出眼泪。
  跌坐到地上,喃喃道:“为什么不肯见我、为什么躲着我?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
  吕布说:“男人不会离开自己心爱的女人。相信我,他一直都在你身边。“
  我伸手抱住吕布的腰,认真地说:“谢谢你。”
  吕布闭上眼睛,沙哑道:“我没有想到,有一天,你会主动抱住我。”
  我踮起脚尖,在他的唇上用力地啵了一口,打趣道:“我不是你的妾么?”
  吕布张开眼睛,直视向我,信誓旦旦道:“对,你是我的妾!我吕布的妾!”唇角缓缓勾起,绽放出幸福的笑颜。
  有些感情,就像哥俩好胶水。分开的时候,都自以为是,但凡搅合在了一起,也说不清是个什么反应,却再也分不开了。就像……我和吕布。
  因为他骗了我,所以他默许了魏小侯爷的存在。
  因为他骗了我,所以我在失去霍去病之后仍旧能幸福地生活。
  孰是孰非,且留看客评说吧。


第五十八章:男人们的心思(一)

  当魏小侯爷抱着元一从家里回来后,他先是将我一顿臭骂,然后赠送给我一个十分惊悚的消息——明天,将举行我们的订婚晚宴!
  我一拍额头,哀号道:“这么快?”
  魏小侯爷斜眼看我,冷飕飕地问:“快么?”
  大姐问:“礼服选好了吗?”
  我摇头,“没。”
  魏小侯爷不悦地站起身,走出了屋子。
  魏忠贤摇头晃脑地教训道:“元宝啊,不是老夫说你,魏小侯爷一心想和你订婚,你也忒不积极了。魏小侯爷不能人道,心里痛苦着呢,你就不能热情点儿,让他觉得自已是被需要的?依老夫之见,不如我们今晚一起去挑选礼服吧。”
  大姐附议道:“这阵子大家经历了很多,也没个心情筹备订婚宴的事儿,一直都是于妈妈在忙,我们明天出现,也不好太寒酸了。我看,就依他所说,我们今晚就出去购物吧。先弄几套像样的礼服再说。”
  我用力点头。
  。。。。。。。。。。。。。。。。。。
  在高档的商厦里,大家选来选去,却始终没有选到合心意的礼服。
  纠结中,宁非白打来电话,说他的伤好养好了,想要请我吃饭。
  我灵光一动,对他说:“吃饭就不必了。不过,如果你有设计好的礼服,我倒是可以登门拜访一下。”
  挂下电话之后,我对吕布说:“走,我们去宁非白他们家拿礼服。”
  当宁非白知道我拿礼服是为了自已的订婚宴后,丫彻底傻了。
  在他发傻的这个过程中,我十分不厚道地席卷了他的最新设计,抱走了所有的礼服,屁颠颠地打道回府了。
  中午起来,吃过饭后,我便带领着众人冲入一家大型美容院,开始化妆,做造型,眨眼间,就到了下午五点。
  我一回头,发现吕布竟然趴在桌子上睡着了。
  走过去,刚想伸手拍醒他,就见他突然坐直了身体,对我说:“元宝,我想,我已经知道霍去病在哪里了!”
  我虽然被吓了一跳,但更多的却是无法用语言所形容的兴奋与激动。
  我攥着吕布的手,颤声问:“他……他在哪里?”
  吕布说出了一个地址。
  那是一家位于附近的医院!
  我撇腿便跑。
  吕布随后跟来,说:“我陪你去。”
  大姐喊道:“元宝,马上就要去宴会场了,你干什么去?”
  我头也不回地喊道:“我去找霍去病!”
  跑出美容院的时候,我却又折返了回去。
  火速冲进美容院,抱着魏小侯爷,承诺道:“你先去宴会场,我一定会赶去的!我保证!”
  魏小侯爷想了想,干脆
  当机立断道:“我也去找霍大哥!”
  五点,是下班高峰期,车流拥挤,半天也挪不动个地方。于是,我们这一群身穿礼服的人,干脆甩开膀子,向着那家医院狂奔而去。
  奔跑的路上,我问吕布:“你怎么知道霍去病在那家医院里?”
  吕布若有所思道:“如果他真的在那里,那么,我的一个猜测,便得到了证实。”
  来不及细问,那间医院已经近在眼前。
  我们飞奔至吕布所指出的房门口。
  站在门口,我……竟然不敢推门而入。
  我怕,我担心,我不安,我颤抖……
  吕布看出我的紧张,干脆将我推入病房内。
  白色的病房里,白色的床单上,躺着一个古铜色的男人。
  他紧闭着双眼,似乎在沉睡。
  他的胸膛在轻微地起伏着。那一起一落之间,是活着的象征,是我的希望。
  我小心翼翼地走近,轻轻地跪在他的床边,目不转睛地瞧着他的容颜,直到眼中蓄满了泪水,无法将其看请。我闭上眼睛,嗅着他的味道,那真实存在的味道。
  脸上的泪水被擦拭掉。
  我瞬间睁开眼睛,看见的,却不是霍去病的手,而是吕布。
  失望吗?
  不!
  只要活着,就是希望!
  只是,霍去病他为什么不看看我?为什么不和我说说话?我明明感觉到他就在我身边!
  我伸出手,一寸寸地抚摸着他的身体,希望他能攥住我的手,让我不要乱摸。
  他没有头发。那一头乌黑的长发可能在爆炸中被烧光了,也可能是被医护人员剪掉了。然而,这无损他的气势。尽管他躺在那里,尽管他苍白而无力,尽管他只能微弱地呼吸,但是,这个男人仍旧是位顶天立地的将军!是我深爱着的那个男人!
  他的身上留下了一道道狰狞的伤疤和两块明显的烧伤,那是他爱我胜过与自已性命的证明。我膜拜着。
  医护人员走来,看见吕布时竟然没有诧异,而是询问道:“你怎么才来看你的兄弟?”
  我看向吕布,等待他的说法。
  在医护人员走后,吕布对我解释道:“还记得在三国时期的事情吗?那时候我和霍去病曾经互换过身体。所以,当我骗你,说我将身体给了霍去病时,你相信了。霍去病没有死,他成为了植物人。但是,我偶尔会感觉到他的情绪波动。我甚至怀疑过,他就在我的身体里。然而,却始终抓不住他,无法证明他是否真的存在。
  “有时候,我感觉自已就像是做了一场梦。似乎经历了什么。可等醒来之后,却记不清了。我以为这是梦。然而,当霍去病的身体突然消失不见时,我却不得不可开始怀疑,那些隐约的画面,不是梦,而是我经历的现实。
  “记得,你前几天跑出去的时候,我的心一阵绞痛,紧接着,人就失去了意识。等我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已竟然站在了门卫房旁。给我的感觉,我好像刚从门卫房中走出来一样。
  “就在刚才,我梦见了这家医院。还梦见一个人将霍去病的身体送到了这里。现在,我可以肯定的说,将霍去病的身体送到这里来的那个人,是……霍去病他自已!在某一个时刻,他的灵魂主导了我的身体,并将他自已的身体送到了这家医院里。”
  虽然我用不可置信地目光扫视着霍去病和吕布,但是,我的心里却十分明白,这大概就是事实。
  我闭上了眼睛,躺在了霍去病的身旁,喃喃道:“既然你有自已的意识,为什么不来见我?既然你能主导吕布的身体,为什么不告诉我你还活着?你怎么可以这样对我?怎么可以?!怎么可以!!!”声音渐渐拔高,无法抑制的痛苦宣泄而出。
  我以为我会继续发疯,但实际上,我只是站起身,整理了一下裙摆,十分冷静地对魏小侯爷说:“我需要一把轮椅。”
  霍去病,你既然敢和我玩捉迷藏,我就和你死磕到底!


第五十八章:男人们的心思(二)

  晚上六点四十二分的时候,我们这一群人,终于闪亮登场,相继走入金碧辉煌的宴会场。
  话说“惊艳”二字,无外乎如此。
  吕布身穿黑色骑马装,像一位凯旋归来的骑士。
  大姐身穿粉色唐装,怀抱着我家元一,绝对艳光四射。
  魏忠贤也穿了一身唐装,颜色淡雅,特有范儿。
  魏小侯爷和我,是今天的主角。
  他身穿酒红色的燕尾服,以金色纽扣为装饰,耀眼得如同一颗星星。
  我身穿金色露背装,脚蹬一双水晶鞋。已经及腰的长发轻轻挽起,蓬松地盘在脑后。会身上下唯一的装饰,便是手腕上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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