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当(黄金瞳)-第72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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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教授接过庄睿递过来的玉器,点了点头,说道:“对,就是玉握,不过这里面肯定找不到玉塞的,那玩意指定在金缕玉衣的里面……”
随着清理工作的进行,一件件器物被从棺椁内拿了出来,有金银制品,代表着吉祥寓意的小型动物陶俑,而最多的,则是玉器。
玉璜、玉佩、玉人,形形色色的玉器,在地上的白布上摆的满满当当的,由于水银的保护,这些玉器宛若新玉一般,没有任何出土的痕迹。
而最让人吃惊的物件,则是一把带鞘的青铜短剑,短剑长不过二指,但是极其锋利,庄睿试了一下,很轻易的就能将那几十层的白布梆子给划开。
这青铜短剑刚刚出土,就被孟教授用墓|穴内的土壤给包裹住了,按照他的话说,出土的青铜器见到氧气后,会发生质变,要用墓内的土壤将其包住,等拿到实验室再进行处理。
庄睿也不知道孟教授的说法有没有科学依据,不过自己淘到那把定光剑的时候,似乎上面也满是铜锈和泥土。
“小心点,这是陶器……”
“哇,这块玉可是上好的羊脂玉啊……”
一件件器物的出土,让周围不时传出惊叹声,里面甚至有一套十六件,只有拇指大小的彩色陶俑。
这些陶俑所表现出的人物应该是帝王的御厨们,有割肉做菜的,有淘米蒸饭的,还有一个陶做的水井,井边有陶人在做着取水的动作。
虽然这些陶俑体积极小,但是面部表情却是刻画的惟妙惟肖丝丝入扣,简直就像是缩小了的真人一般。
棺椁内本来还是有些织锦被的,不过在水银被舀出的时候,那些织锦被随之就物化掉了,沾黏在棺内,一坨坨的很难清理。
“怎么回事?没有印章和玉玺吗!”
棺椁的清理工作快进行到了尾声,但是让众人期待的玉玺或者印章并没有出现,一直表现的都很镇定的孟教授,此刻也有些焦急了。
“没有,这会不会是墓葬主人刻意不让别人知晓他的身份呢?”
“不可能,入土是子孙后代所为,一定会将其随身的印章放入墓内的……”
“那怎么没有呢?大家再仔细找找吧……”
不光是孟教授有点着急,其余的人也不是很淡定,如果这个棺椁内无法发现主人的身份,那么其余的耳室和侧室里,更加不会有证明主人身份的物件了。
庄睿在众人纷纷议论的时候,释放出了眼中的灵气,对着棺内重新检查了一番,当他在看到铜棺椁右上侧的时候,目光不由顿住了。
那里是一大块织锦腐朽物,不过在其中间,庄睿感应到了非常强烈的灵气,虽然里面物件的体积只有婴儿拳头大小,但是紫色的灵气充裕其中。
“老师,我找到这个东西,应该是玉玺吧?”
庄睿伸手将那团织锦的残留物拿在了手中,剥离外面腐朽的织锦后,一坨玉石顿时出现在了手中。
玉石呈四方形,顶部雕着一个蟠龙,身上鳞甲清晰,龙头内含有一颗龙珠,形状很是威严,在下面则是一个方印。
庄睿将其翻过来看了一眼,上面似乎有不少字,不过他只认出了一个玺字。
认出一个“玺”字,其实已经足够了,最起码说明这是帝王墓,因为古代的用章等级分明,到了秦朝之后,更是有了玺和印的分别,皇帝用的印叫玺,臣民所用只能称为印。
根据汉代的记载,皇帝有六玺:皇帝行玺,皇帝之玺,皇帝信玺,天子行玺,天子之玺,天子信玺。六玺的用途都不同,由符节令丞掌管。
不过传国玉玺则是不在这六玺之列,这个玉玺是用来代表正统的,所谓“真命天子”必须拥有这个玉玺,否则只能是草鸡大王而非真龙天子。
所谓的传国玉玺,指的自然是历史上大大有名的和氏璧了,自秦破赵得到和氏璧之后,秦始皇命李斯在和氏璧上篆书“受命于天,既寿永昌”八字,咸阳玉工王孙寿将和氏之璧精研细磨,雕琢为玺,传国玉玺乃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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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国玉玺经东西汉、宋、齐、梁、陈四代更迭,最后被杨坚收入到隋朝宫中,只是隋朝亡后,萧后携皇孙政道携传国玺遁入漠北突厥。
后来李靖讨伐突厥,萧皇后回归中原,将传国玉玺献于李世民,只是在唐末的时候,天下大乱,群雄四起,唐朝末帝李从珂怀抱传国玺登玄武楼自残,传国玺就此失踪。
“玉玺?”
庄睿的话将众人的注意力全部吸引到了他的身上,十多只手同时向庄睿伸了过来,吓得庄睿连连后退,这东西要是摔碎了,由谁负责啊?
“拿来给我……”
孟教授此刻也失去了镇定,接过庄睿手中的玉玺后,也顾不得上面是否有什么有害物质,直接脱下手套,在自己手背上印了下去。
孟教授在辨认着手背上的篆字,突然脸色露出了不可思议的神情,结结巴巴的说道:“刘……刘秀的皇帝宝玺?”
“刘秀?刘秀墓不是早有公断吗?”
“是啊,这怎么可能?刘秀墓就在几十里外呀……”
“孟教授,您不会看错了吧?”
孟教授此话一出,墓室内顿时像炸了锅一般,千百年下来,刘秀墓早已被人认定是在黄河岸边,并且修建了园林,怎么可能在这又出现一座刘秀墓呢?
“是真的,老李,老宋,你们来看看这几个字,不可能是假的……”
孟教授也有点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但是手背上逐渐变得模糊的几个字,的确证实了这是刘秀的皇帝玉玺。
孟教授把玉玺递给几个同行后,嘴里喃喃自语道:“难道那个传说是真的?”
“老师,什么传说?”
庄睿耳力好,听到孟教授的话后,追问了一句。
“传说刘秀的儿子,是个十分叛逆的人,刘秀让他往东他一定往西,让他撵狗肯定追鸡。
相传刘秀快死的时候,让他儿子把他埋葬在黄河岸边,其实是想让这不听话的儿子将自己葬于邙山,现在看来,这传闻倒是有几分真实的……“
历史的真相已经无法考究,孟教授也只能用这些野史传闻来解释刘秀玉玺的出土了。
九百
刘秀其人,虽然在电视或者书籍上描述不多,但是历史上极为重要的一位人物,虽为汉室皇族,起家的时候却是布衣身份,在历史上和刘邦并成为汉室“二布衣”实为一代雄主。
刘秀一生南征北战,留下的民间轶事极多,但是由于时间久远,很多事情已经无法考证了,如果这座墓葬真是为刘秀墓,那么历史上很多的记载都将被改写。
这么重要的考古发现,单凭一个玉玺是不能断定墓葬主人的身份的,在清理完棺椁后,马上又进行了耳室的发掘,在其中一间耳室里,发现了大批的竹简。
这批竹简的珍贵程度,甚至要在黄金面具和金缕玉衣之上,因为文字性的东西,在历代墓葬里出土都是极少,对于当时的社会形态及其科学发展,都是有着极为重要的研究价值的。
由于保护措施得当,这些竹简并没有遭到破坏,连夜被直升机送回到相关部门加以保存。
这些竹简的出土,也让考古队们欢呼雀跃,通过对竹简上文字的研究,相信一定可以确认这座墓葬主人的身份。
不过就在考古队所有人都在为这个重大发现感到振奋的时候,庄睿和郝龙,已经悄悄离开了这个工作好几天的地方,回到老张头家里后,连夜驱车赶往北京。
……
“郝哥,辛苦你了,找个地方吃点东西,送我回庄园后,你回家去看看吧……”
庄睿从车里起身的时候,外面天色已经大亮了,向窗外打量了一眼,却是已经进入到京城地界了,看着开车的郝龙一眼血丝,庄睿也有点不好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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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光是彭飞已经结婚生子了,郝龙也娶了媳妇,庄睿有心重新找个贴身的人,只是一来能信得过的人不多,二来对彭飞和郝龙也用着顺手,所以他出门一般都是这两人跟着的。
“老板,没事,熬一夜算啥……”
郝龙知道庄睿对于吃不是很讲究,看到路边一个早点摊子,将车一拐,停了过去。
庄睿最早来京城的时候,还真喝不惯这豆汁,不过时间长了,一碗豆汁泡上两根油条,却是变成了庄睿的最爱,平时在家里的时候,李嫂早上都会给庄睿准备这样的早餐。
这就叫青菜萝卜各有所爱,京城里有钱人喜欢在小饭店里喝二锅头的多了,好的就是这一口。
吃过早餐后,郝龙将庄睿送到庄园,自己开车回四合院了,虽然庄睿在欧阳军的小区给他留了套房子,但是自感职责所在,郝龙还是一直住在四合院的。
五月清晨的北京城,已经开始热起来了,金刚可是最喜欢这样的天气,冬天穿着一身厚厚的棉袄,让它感觉很不自在。
现在的金刚穿了一条巨大的花裤衩,前段时间看到庄睿戴太阳镜,愣是偷偷带坏了庄睿三副雷朋,加起来好几万块钱了,搞的庄睿实在没辙,给他订做了一副眼镜,乐的金刚每天都将其架在脸上。
“嚯嚯!”
见到庄睿进来,金刚屁颠屁颠的迎了上去,伸出双臂和庄睿拥抱了一下,然后再伸出右臂和庄睿握了握手,那礼节多的堪比英国绅士了。
“我那两个朋友呢?”
庄睿在金刚低下的大头上拍了拍,他知道金刚能听懂自个儿的话,这大家伙越来越人性化了,现在已经成了家里最受欢迎的一员了。
就连庄睿的那对儿女,见了金刚绝对比见自己老爹还亲,只要是来到庄园,整天就腻在金刚身上,搞的庄睿心里那叫一郁闷。
“嚯嚯,嗷唔!”
金刚锤了捶胸口,在前面给庄睿引起路来,说老实话,它不是很喜欢那俩人,来到庄园居然都不陪自己玩,那个小白脸更是连自己打招呼都不理。
动物的喜好是非常直接的,金刚把庄睿给带到靠近游泳池的一个草坪后,就自己跑去开电瓶车玩了,庄园的保安每天都会帮它充电,这也是金刚最喜欢的玩具之一。
“哥俩精气神不错啊,大清早就爬起来了?”
庄睿走了过去,把躺在草坪上闭着眼睛的老四给惊醒了。
“老……老么……”
老四坐起身体,喊了一声庄睿后,垂下了头,他知道自己这次能没缺胳膊少腿的从赌场出来,全靠了庄睿。
毕竟一个多亿不是小数目,就是一些所谓的什么大集团公司,也不见得就能在短时间内周转这么大的一笔现金,老四知道这次估计是掏空了庄睿的家底。
从赌场里出来快一个星期了,老四现在是满脸胡渣,眼睛像是害了红眼病,全是血丝,整个人比以前瘦了不止一圈,精神状态极差。
“四哥……你……”
看到当年意气风发拉着自己泡妞打屁的四哥,现在这么一副颓废的样子,庄睿纵有一肚子话,此刻却是说不出来了。
“老么,对不住……”
老四低垂着头,嘴里发出蚊子叫般的声音,他此刻压根不敢面对庄睿,更不敢面对自己的家人,手机早已关机了,恐怕这会家里人找他都找疯了。
“起来,你这是什么样子?”
老四这人骨子里就是潮汕人的脾气,大学几年了,庄睿没听他说过一句对不起,看着老四的模样,庄睿心里不知道是什么滋味,一把拉起了他。
“人又没死,干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