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家风云-第6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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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小二,给我一些吃的东西。”另外一个沉郁的声音低沉道。
高逸勇吃了一惊,从幻想里醒了过来,认出这个声音是黑影的声音。
黑影几乎算是他们高家的兄弟,因为他父亲与高逸勇的父亲是结拜兄弟,后来他父母双双逝世,就把他接到高家来,与他们同住。
黑影虽然从小随侍着高家老大,但是高家没有人敢把他当成仆役看,就连他们兄弟遇到黑影,年纪比黑影小的,还是尊称他一声黑大哥。
世上若是有人不敬重黑影的,黑影虽然不会计较,但是高家所有兄弟都会非常生气,拼命的要替黑影讨回公道,简直把黑影当成他们高家另一个兄弟一样,所以世人不只知道高家五个兄弟,还知道高家有个黑影;而高家的钱财跟一切皆任黑影取用,只是黑影心里感谢他们高家,也不肯多用。
但是现今黑影只有一个人,他并没有随侍着高家老大。
高逸勇只觉得奇怪,却不知道他离家多时,高家早就知道高家老六高逸灵在苗疆的消息,所以派黑影去苗疆寻高逸灵,而黑影现今已来到这个地方。
高逸勇正要站起来呼叫黑影的名字,素飞文却一手扯下了他,“安静一点,别说话。”
高逸勇看了素飞文一眼,低声道:“又怎么了?”
素飞文叹了口气。“拜托你,看看情况好吗?看到了吗?”
高逸勇除了看到黑影之外,什么也没看到,他摇了摇头。“看到什么!”
素飞文知道他粗枝大叶,但是他粗枝大叶到这种程度,也让他不禁摇了摇头。
他轻声道:“有没有看到门边一个身材不太高的小孩子,穿得破破烂烂的,一直朝着刚进来、穿黑衣的男人看着?”
他被提示后终于注意到了。他看了一怔,脸上露出疑惑。“那个孩子好像在哭?”
“只是在哭而已吗?他不知道哭了多久,眼睛都红通通的。”
高逸勇更搞不清楚了。“他一直看着黑影干什么?想抢他吗?想抢他又何必哭成这样?”
素飞文对他的结论又好笑又好气,低斥道:“你这个白痴,脑子里究竟在想些什么?你没有发觉那个黑衣的男人虽然假装没事,也假装自己很平静,没有朝那个男孩看过去,但是他总是下意识的注意那个男孩的安全吗?”
可高逸勇完全看不出来,“你想太多了,黑影与世无争,行事又很低调,不会跟人有什么恩怨的。”
他扯到哪里去了,照素飞文以前脾气,一定给高逸勇一巴掌,但他只是有些生气道:“拜托,你看黑衣男人的目光,注意看他的目光往那里飘去?”
素飞文这么说,高逸勇终于发觉黑影的目光正朝着那男子看着。
黑影后来重重的叹了口气,脸上僵化的表情松懈,变得有些柔和,轻道:“过来吃饭。”
男孩身上还有伤,黑影一唤,他就怯怯的过去,黑影替他叫了一碗饭,两个人就默默的一起吃饭,男孩低着头一直默默的吃饭,也没有夹菜,就一直吞着白饭,也不知道有没有嚼,而且一边吃一边掉泪;这种沉默的气氛,让人搞不清楚他们究竟是什么关系。
高逸勇不敢置信,“黑影竟然有表情?我跟他生活在一起,从没看过他有表情。”
素飞文道:“你别过去唤那个黑衣男人,那个男孩挺可怜的,身上都是伤,他看着黑衣男人的目光都是崇拜跟爱,给他们时间相处吧。”
“爱?”高逸勇差点梗住,他道:“那个孩子是男的耶?”
他说这一段话,犯了素飞文的大忌,他冷冷道:“我也是男的,你忘了吗?”
高逸勇马上知道他说错话,他慌了起来,素飞文对他是娇媚可人没有错,但是他脾气并没多好,要是生起气来很难安抚,他急着想挽回自己刚才的过错。
素飞文站了起来对身边的小二道:“小二,两间房,离越远越好,我要最干净的上房,就给这个不长脑袋的人睡最脏的通铺,先带我上去休息,我不吃了。”
素飞文早上了楼休息了,高逸勇一脸着急,跟着他身后,要进房时,素飞文啪的将门在他面前合上,冷笑道:“高五公子,你走错房了,外面女人多得是,你自己选一个中意的,带回高家去吧。”
高逸勇见他说话这么冷漠,就知道素飞文是火上了心,他懊恼的抱着头,拼命的骂自己:“我是个笨蛋、白痴、呆子,什么话不说偏说这种话?白痴、呆子,你真的是不长脑袋,没看过像你这么笨的……”
而素飞文在房内僵着脸,忽然听到外面他正喃喃自语,话中充满了悔恨,素飞文拉长耳朵听着,便忍不住噗哧的笑出来。怒火虽然消了大半,但还没有完全的熄灭,他倒了杯茶往自己嘴边送,哼了一声:“让你在外面站一夜,处罚一下好了,这个呆子。”
雪貂坐在素飞文旁边的椅子上,也露出同意的表情,猛力的点着头,像在说着:没错,高逸勇真的是个呆子。
—完—
'55'内容简介
这从苗疆来的俊俏少年想跟他赌谁把到的姑娘多为的是要把他拉下「京城第一美男子」的宝座!?
简直嚣张到令人觉得可爱!看在他救了他姊夫的份上,他会依他要求收他做贴身男仆……
高逸灵长得是俊美可爱,自夸自恋的程度望尘莫及不过,他生气时的模样比平时更灵俏动人,更令人有—难以克制的冲动……为免对不起列祖列宗早早调查清楚他的底细请君走人才是上上策……
'56'第一章
若说这个世间最热闹的地方,当然除了江南的苏杭之外,那就是天子脚底下的京城了。
京城的繁华热闹不是别的地方所能比拟的,就连王公贵胄也多得不像话,可能在街上不小心撞到的人,就是某某大官的儿子。
京城里不只人文荟萃,就连商业发达的程度在全国也是数一数二的;再加上多的是外地人到京城来开眼界,所以这里的商业买卖更是兴盛,平常的一间小店铺就价值不菲,若是有人能拥有一整条街的店铺,其身价更是非同小可。
在京城里有个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的人,此人姓陈。他的姓很普通,名字也很普通,叫生财,但在京城里一提到陈生财,却是家喻户晓。
为什么?因为京城热闹地方的铺子起码有一半是他的,可说是个有钱的富翁;他为人乐善好施,每年接济贫穷的名单上第一个一定就是他的名字,所以他是个既有钱,又极得人缘的人。
陈生财的长相比普通差了一点,他有一张很大的大圆脸,只能用平凡无奇四字形容;人又长得粗粗壮壮,若不是脸上常带着笑容,他看起来实在是其貌不扬,相信以他的长相走在路上必定没有人会多看他一眼。
但是与他熟识的人,一定也知晓陈生财这个好人虽然长得不怎么样,但是他娶的娘子可以说是天仙般的绝色丽人,第一次看见她容貌的人多会被她迷得呆在原地,动也不能动。
陈生财虽家财万贯,人却长得不怎么样,怎能娶到这样的天仙美女?这个如此美艳的女人肯屈身下嫁,若不是贪图富贵,那必定是想要谋财害命,占夺陈家的家财。
所以当陈生财娶这个女人的时候,别说是他家里的亲戚反对,就连市井里也谣言满天。但是陈生财对这个女人一见钟情,怎么样都不肯娶别人,若是教他娶别的女人,一向好脾气的陈生财就会发起脾气。
这个美艳的姑娘有个奇怪的姓,她姓谈,名字叫谈韵月,她是陈生财在河边偶遇的姑娘。那时陈生财第一次看到这个姑娘,便一见倾心,对这个姑娘再三的求亲,这个姑娘对他从未有过好的脸色,甚至还要他走远些,别碍着她的眼。
陈生财不肯放弃,最后这个美艳的姑娘不堪他的纠缠才下嫁给他,但对他依然是冷冰冰的;不过陈生财却对她疼爱有加,别说是世上的金银财宝,就连天上的月亮也肯为她摘下来。终于在他们长久的相处,谈韵月总算对陈生财有些感情。
谈韵月没有父母,只有一个弟弟谈天衍。
这个弟弟才出现在京城没多久,就成为京城的话题,因为谈韵月若是称得上美艳无双,那她的弟弟谈天衍长得就是风流倜傥,鲜少有人可以比拟,他的风度俊雅不群,尤其是那一张嘴极会哄人,女人没有骗不到手的,别说那些**荡妇容易被他勾上手,就连那些贞节烈妇看到他挑逗的笑容也会忍不住的心湖荡漾。
但是这些非江湖中的平常百姓却很少人知道,谈天衍是武林中排得进前十名的高手;若是稍懂武学的人,一定听过谈天衍的大名。
“姐夫,你认为这个地方怎么样?前有山、后有水,我请人家来看,也觉得这里的风水十分不错,我想将我爹娘的尸骨迁来这里。”
说话的人长眉俊目、印堂宽广,英俊非凡的脸上有着正经的表情,这个人就是京城有名花心大少谈天衍,传言只要被他看一眼的姑娘,起码有半天都喘不过气来。
陈生财看着这块荒地,这块荒地位在山水之间,风景秀丽的确是个不错的灵秀之地,适合将祖先葬在这里。
他点了头。“你姐姐若是点头同意,那我也没有什么意见。”
谈天衍道:“姐姐在庙里为我爹娘祈福消灾,起码要十五天后才能回来,这样跟我们算的吉日不合,可能会晚了一些;姐姐说过若是姐夫中意了,她也没有什么意见,姐夫,只要你同意就可以了。”
“好,那就葬在这里。”
谈天衍得到答案后,脸上露出笑容,“那我们回去吧,姐夫。”
陈生财点了点头,他才刚转过身,忽然低叫一声,弯下腰来按住自己的脚。
谈天衍见他忽然低头,吓了一跳。“怎么了?姐夫。”
只见陈生财的裤脚有一只紫色的小蝎子,浑身长满粗毛,疾速的跑走了,而陈生财更是吓得脸色发白。
谈天衍也养过毒物,但是没看过这种紫色的蝎子,一看就知道它含有剧毒。他立刻封住陈生财脚边的**道,但是陈生财已经不支的昏倒在地。
谈天衍浑身冒着冷汗,连他自己的生命遇到危险,他都没有这么震惊过。
第一,他没见过这种毒物,只不过被咬了一下,瞬间就让一个大男人倒了下来。第二,他很尊敬这个姐夫,不希望他这么尊敬喜欢的姐夫死于非命。
“姐夫?”谈天衍连喊话声都在颤抖,因为陈生财已经闭上眼睛,脸色变得苍白,那是死人、或是即将要死的人才会有的脸色。谈天衍手边没带任何的药物,他得回陈家去拿,可是他又不能搬动陈生财,以免毒液窜得更快。所以他当机立断,封住了陈生财的大**,毫不迟疑的奔回陈家。
吹着口哨,一个奇装异服的少年推着车,对着陈家大宅评论了起来:“你家还满大的耶!”
陈生财被放在一辆快报废的推车上,就这样游街似的回到家。
一到门口,陈家的仆人看到老爷灰头土脸的样子,惊讶道:“老……老爷……你怎么……”
“喂,说什么废话,没见到你家老爷连站也不能站吗?快扶他下来,让他进房里好好的睡一觉,保证明天什么事也没有。”
这个少年讲话有点颐指气使的嚣张,但是因为他那调侃似的口气,反而让人觉得他挺可爱的,不会让人有被污辱的感觉。
仆人本来没注意到他,他这么一讲话,仆人才正眼看他。
才看一眼,仆人就目瞪口呆的立在原地。
因为这个少年长得非常的俊美可爱,他一头的发丝留长到脚,两个大眼睛灵活有神,配上嘴角那可爱的笑容,说有多可爱就有多可爱;而且嘴边那个甜甜的酒窝,简直是迷死人不偿命,只要长眼睛的人,不被他给迷倒的恐怕很少。
他见仆人看他看得忘了眨眼,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