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魔女的礼品店-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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遮掩,在江湖上闯出一番名号,也算难得了。”他这番话,是用长辈教训晚辈的口气说出来的,季常听在耳朵里虽然不舒服,却说不出什么不是。只因这人的确有说教的资格。
云风冷冷一笑,对于萧鹦哥,他所知甚多,自家三妹妹燕风就专门负责调查萧鹦哥的一干情报。他十三岁才正式习刀,十年小成,二十五岁时出师,出师后的第一件事儿,便是以师试刀,断了师傅——周寅的一条左臂。随后名动江湖,三十岁时被北国皇室招揽,加入军队,如今,这人已经是北国赫赫有名的一代军神了。
虽然如此,云风却看他不起,一个不知道尊师重道的人,即使本事再高,也不过是一匹夫尔!
萧鹦哥似乎对云风沐风两兄弟也颇为不屑,除了始见面时两句冷语之外,再无只言片语。但是他言谈之间,对于曾经固守江北的叶岚却颇为称许。
“其实,你们华国也是有过英雄的,如当年执掌十年的叶家公子,他虽不会武功,所行之大业却比我辈习武之人强上万千,只看他指挥着明——翟宏,暗——慕容,区区几千人马,就逼迫着我们北国十万大军不敢南下牧马,就足让我铭辈记于心一生一世了,只可惜,华国却容不得英雄啊!可悲,可叹!”
他这一番话,说得温如玉面红耳赤,当年温家和叶家交好,他父亲更是以叶三姑娘的门生自称,但是六年前祸事起时,他们却也和大多数人一般,急忙抢夺好处,争夺利益,却从不曾念过叶家兄妹于社稷国家的天大功劳,虽然,如今夜半时刻父亲也时时长吁短叹,说叶家公子命薄,姑娘红颜薄命,时有感慨,却丝毫不曾说过,也不敢说,这整个华国,是浸透着叶家兄妹的无数血泪的,这整个华国,应该也有叶家兄妹一半儿!反而是与叶家一向没有太大交情的季家长公子季平,直言敢鉴,最后虽然无法扭转局面,却也封冠退隐,以示自己为叶家的不平之意!
温家七小姐如碧,却因为是女儿身,从没接触过这些东西,当年叶家兴盛的时候,她年纪还小,所以对于曾经风头甚盛的叶家兄妹印象不深,等到她长大,懂事儿了,叶家已经落败,那一双绝代风华的兄妹,也早就成了禁忌。
如今,听了北国这位高手夸赞华国的英雄,却不肯说自己心目中最出色最英雄的兄长,自然不服。忍不住道:“我不知道什么叶家,李家,论起英雄,自然要数我二哥温池,他不但文比状元,武功也难有敌手,更是我华国最年轻的骁骑督尉,难道当不得少年英雄吗?”
“七妹,大人说话,你插什么嘴!”温如玉面上大怒,心里忍不住责怪妹妹不懂事,这话要是传了出去,自己二哥,恐怕又要惹上不少口舌是非。
“呵呵,温池?若是叶岚知道,他会被拿来和温家二公子比,不知道会不会哭笑不得?”一个极生硬冷淡的声音响起,声音并不高,也缺了几分女子的婉约柔媚,可是听在人的耳朵里,不知道为什么,心里就一动——这人必是个美人!
可是举目回首看到真人,第一眼却又忍不住失望——原来很普通!但是仔细看来,却恍然大悟,不错,这的确是个美人,但并非传统意义上的倾国美人,而是个有根骨,有气节的美女!极消瘦,也极有力的身体,素淡的眉眼。
“路姑娘?”
“大嫂?”
温如玉季常和云风,沐风同时惊叫。
路西对他们点头回礼,扫过温如碧时,却难得地有了轻蔑之意。她是个有傲骨的女人,虽然对于叶岚,她无所谓喜欢不喜欢,但是那人却曾为了这个华国呕心沥血,身丧命殒,于她来说,叶岚不是这个朝代的其他人所能相比的,即使是一向被人尊崇的温池,也不配与他相提并论。
“哟哟,路西何必生气?”张美佳笑眯眯地插话,“叶岚那懒散孩子,别人不知道,你还不知道,他哪算什么英雄,你可不能因为他是老板的朋友就偏心偏向啊!”
路西挑了挑眉,心里冷笑,她便是偏心偏向了,又待怎得?她就是觉得自己家老板的朋友,在这里高人一等,又怎么样?温池有什么功绩,哪里能和叶家那个祸害相比?
“是是,护短有理,行了吧!”张美佳闭嘴不言。其实,她也知道叶岚为那个华国尽力很多,甚至回到圣联盟之后,也足足修养了两年才算恢复过来,因为这件事情,自家老板还忧心了许久,只是叶岚和那些古人实际上是没有可比性的,其差距,便如同神仙与凡人,那些神仙再怎么,入世修行,悲天悯人,同情大众,和真真正正的凡人还是有区别的。
“你,什么意思?我二哥怎么了?”温如碧听着路西话里带刺儿,登时大怒!
“也没什么!只不过你二哥做骁骑督尉之前,在江北军营里任将军的时候,华国三年内丢了江北五个郡县,实在算不得什么大事情,比上一任丢掉大半个国土的‘功绩’要少得多了。”
“你,你……”温如碧气得双眼通红。
温如玉苦笑连连,他虽然知道,江北郡县的丢失,实在非二哥之罪,那时候,能保持这般局面,二哥功是大于过的,可是路西所言,却又反驳不得,毕竟丢弃国土,可不是什么光彩的事情。
“七妹,来者是客,你少说几句,来人,给路姑娘看座。”
第一卷 路西的‘爱情’ 第二十四章
第二十四章
萧鹦哥定定地看着路西,微微皱眉,心中难得地起了一丝疑惑。
路西身上穿的,是一身皂白的长袍,布料滑润,虽然只是在袖口衣领处点缀了几枝红梅,再无其它装饰,却还是可以看出,这衣料做工,都不简单,眼前的女子显然非富即贵,但是她身上,却没有千金大小姐的高傲矜持,反而有着战士沙场饮血,漠视苍生的气度。
她的手,修长有力,虽然白皙,却并不细腻,指甲修得极为干净,衣袖被两只墨色的镯子扣住,绝对不会影响到那一双手的灵活度。
一个很有修养,武功不错的将门虎女!这是萧鹦哥对路西的定位。
可惜,冷剑季常却并不这么认为。
此时,他顾不得外人在场,只盯着路西道:“大嫂,你已经在外多日了,还是快跟小弟回家去吧,这世道,并不像你想象的那么平安单纯,你一个女子,总是在外游荡,无论对于我们季家还是你自己,影响都不好。”
路西皱眉,冷声道:“我已经说过,你认错人了,我并不认识你,也不知道你大嫂是谁请不要再纠缠下去。”她说完,转头看着云风和沐风,“这熙园的饭菜比沐老蔫做得好吃吗?”
云风苦笑了一下,连忙道:“当然不会。”他哪里敢说沐老蔫做的饭菜不好吃,那家伙没有别的爱好,只喜欢做饭,还老觉得自己的手艺天下第一,若你说他做的饭菜不好吃,他非得一天做十八顿让你全吃下去不可!
“那还呆在这儿干什么,难道不知道,老蔫已经做好饭再等你们?”
路西冷哼一声,站起身来,就要带着这两位离开。
云风和沐风面面相觑,不知道路西今天怎么了,为什么这么大的火气。要知道她平时虽然也极冷淡,却鲜少动怒的。他们何尝不想赶紧离开这虎狼之穴,只是事情已经到了这种地步,北国第一高手亲至了,又怎么可能由得他们说走就走?
这两位正不知道该怎么办好时,萧鹦哥忽然悠闲笑道:“姑娘,这两位恐怕不能跟你回去了。”
“哦?”路西似乎此时才注意到萧鹦哥,视线从他那张坚硬的脸滑落到他的双手上,最后定格在那一把黑鞘的宝刀身上。“为什么?”
“因为他们要跟萧某回北国。”
路西眉头一皱,故意扭曲萧鹦哥的意思,瞪着云风和沐风道:“你们在华国呆溺了,想投靠北国?”
云风大笑,“我跟随慕容大哥多年,一直是铭记着叶公子的训令长大的。虽然没有学到多少了不得的本事,却也不会做那背信弃义,数典忘祖的畜生。我云风,生为华国而生,死必为华国而死,怎么可能投靠什么北国?”
他这一番话,说得慷慨激昂,连一直有些不服气不高兴的温家七小姐如碧都忍不住瞪大了眼睛看着云风,心里觉得,这人真是了不起,要知道如今华国积弱,有许多文人武士,都投了北国,以在北国的朝堂里做官为荣,这些只记得自己的荣华富贵,却忘记祖宗的人,哪里能和这般英雄侠士相比,这么一想,心里不由得对那位一造了‘十年’组织的叶家公子好奇起来。或许那人被推崇多年,也不是没有道理的!
路西的眉宇舒展,嘴角勾起,笑容虽然浅淡,却还是充分地表现出主人心情的愉悦。“萧将军,您也算一代大师,总不会强人所难吧。”
萧鹦哥挑眉看了路西一眼,本来觉得这小姑娘是个憨厚的人,如今看来,却是狡猾的可以,他虽然得到确切情报,知道这两个人和北国最近发生的两起命案大有关联,而且受了皇命在身,要把他们两个带回北国论罪。可是明面上他却是拿不出什么证据的,当然,证据这种东西,在两个国家的外交中,实在并非必要。
比如,今天他萧鹦哥一句话,说云风沐风就是凶手,要把他们带走论罪,华国的皇帝陛下也绝对会立即下旨意承认,他肯定不会为了这么两个不值得关注的小人物去得罪北国,可是,他萧鹦哥是什么身份的人,怎么能做这般无赖的事情,别说他没有证据,就是证据确凿,这事儿按照惯例来说,也应该交给凶犯所在的国家审问定罪。
而且,依萧鹦哥的意思,这两个人还是留在华国用处比较大,至少能让温家老二头疼一段时间,说不定还会让温家和慕容涛彻底交恶,实在比带他们回去出一口恶气合算多了。
只是他本事再大,也不过是一武夫,历来只能听命行事,皇帝陛下下了旨意,他当然必须照办,就是有所不满,回朝之后,想怎么吵闹计较都无所谓,可是皇上下了旨意,他却不能不遵从。所以,这位一向清高的大将军,也只好无赖一次,强行摞人了。
“我不和你这个灵牙利齿的小姑娘计较,反正事情到底是怎么回事儿,我明白,你明白,在座的各位心里都明白,这种事情,也不必拿到明面上来说。”萧鹦哥喝了一杯酒,脸上笑容乍现,似乎对这美酒很有兴趣,他打量了有些不知所措的温如玉一眼,笑道,“其实,温公子是个聪明人,这两个人让我带走,说实话,对你们温家,尤其是对温池来说,实在是一件很有利的事情,你们不必和慕容涛真的对上,我们北国也不会再给温池压力了,而且,就是如玉公子你,不也出了一口恶气吗?”
他这最后一句话,带着戏谑的语气,让温如玉心中大怒,对于古渺渺,即使是现在这般情况下,他也是倾慕多于怨愤的,自然不希望外人拿这种事情开玩笑,只是他心里也清楚,这萧鹦哥说得不错,只要这两人让他带走,困扰二哥多时的难题,便不存在了。所以,一时间,温如玉不由得犹疑起来。
路西冷笑,云风沐风也忍不住冷笑。
这就是掌握着华国的世家大族的嘴脸,无论何时,都只考虑他们自己的利益之所在,却不想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