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正义--梦想与激情-第2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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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且盛大网络也有自主开发游戏的计划,也就是说盛大网络具有相当强核心竞争力。陈天桥的霸气在这个时候也显露无遗,他先与韩方进行法律交涉,断然结束了与韩方的合作。之后,他和软银亚洲基金的中国区总经理阎炎和董事总经理黄晶生做了深入交流,表明公司将开始自主研发游戏《新传奇》以获得自己的知识产权,而软银如果需要附加条件,他可以倾其所有并抵押所有的个人资产。陈天桥的这种领导魄力也暗合了软银一贯遵循的对投资公司管理层的要求。最终,一笔4000万美元的投资很快进入盛大网络。有了资金,盛大网络开始了一系列的并购重组,大大加强了自身实力,实现了从在线游戏代理到自行研发和销售、控制整个产业价值链的转变。
2004年5月13日,盛大网络成功登陆纳斯达克,2005年7月软银亚洲基金撤出盛大,兑现56亿美元,从4000万到56个亿,不到三年,投资收益高达1400%。
我们愿意用经验帮助合作伙伴获得成功
孙正义的投资能在全世界开花,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他做到了权力下放。这也是软银公司与其他投资者的不同之处。
在多桩投资案例中,软银是最大股东,但是不参与管理,仍然保留了参股公司的创业者或大股东,软银的角色是竭尽所能给予援助和建议,影响企业的经营,而不是控制。
孙正义从不要求参股公司非得遵守软银公司的社训或内部规定等烦琐的条文,这些公司的经营者可以最快的速度自行决策。相对地,软银也不会为这些公司做债务担保,它们必须完全通过自负盈亏的运作自由成长。
这也是孙正义非常聪明的地方。如果以日本企业的那套经营模式要求这些经营风格和文化各异的企业,势必造成企业成长的停滞,或是成长速度过缓,反而妨碍这些企业的价值提升。
那么,除了资金,软银还为参股公司们提供了什么呢?
我们用经验帮助我们的合作伙伴取得成功。
与工业时代成功的因素所不同的是,信息时代的成功因素不是规模,而是速度、灵活性、动态、知识。所以我们崇尚个体而不是组织,我们投资的450家企业是450个品牌,而不是一个品牌。我们尊重我们的合作伙伴,尊重他们的想法,让他们自己去做事情。
这段话是孙正义在2000年,软银的投资事业达到了一个巅峰时期,人们纷纷向他取经,想知道他是如何界定软银的孵化器的功能时,所做出的回答。
此后,他投资了著名的B2B网站阿里巴巴,当马云希望他出任阿里巴巴的董事,他婉言拒绝了。
你们知道我会很忙,没有时间经常参加你们的董事会,而你们新创公司是每个月必须开一次董事会,我如果是董事不参加,那是对其他董事的不尊重。我就做你的顾问吧。
在此之前,孙正义只担任过UT斯达康的董事长,这还是因为UT斯达康有他在美国创业时的合伙人陆弘亮。据说,在他投资的多家公司里,他亲自出任董事长的不超过三家。
第9章 投资哲学(4)
孙正义不愿意担任参股公司的董事,是基于他对于网络时代的公司管理特点的理解。
这是一种网络型的组织结构,也是最适合互联网时代讲求迅速与动态的经营手法。这样的组织结构世界上尚无前例可循,它是一种独特的经营组织集合作,也是我们努力的目标。
1994年,软银在日本国内上市。从那时候起,软银就开始积极推动全球化事业,通过收购策略,并购了包括齐夫·戴维斯出版公司与dex在内的多家美国公司。和某些日本企业家热衷在投资国设立100%的子公司、从零开始推动事业的做法不同,孙正义更喜欢并购那些经营成功且已是该领域龙头企业的公司,取得该公司51%的权利,将其纳入自己的集团旗下,使软银逐步发展成为一家控股公司。
所以,软银除了拥有一些纯控股的子公司,还拥有许多10%股权的参股公司。在日本国内,为了便于控管,软银对许多公司的持股比例均过半数,但在世界其他国家,它采取的策略是只拥有子公司的20%~35%股权就可以了。
为什么持股比例要设定在20%~35%呢?我个人认为,这是一个理想的持股比例。因为借由持有81%以上的股票来控制一家公司的经营,并不适用于互联网这个领域。至于投入100%资金设立一家公司,从头开始经营,则是最坏的策略。在20%~35%的范围内,拥有经营成功的美国企业的股权,一步一步增加自己的合伙企业、合作企业,是一种最理想的群体战略。
在中国市场上,软银中国基金对分众传媒的投资就是这一策略的具体体现。分众传媒总裁江南春是一个富有创新头脑的年轻人,他在把永怡传播做成了中国广告企业50强之后,忽然发现在这一行业中,像永怡传播这样的广告代理公司其实处在整个产品链最薄弱的一个环节上。于是在2003年,他毅然实施转型,成立了后来称霸楼宇广告市场的分众传媒。
楼宇广告的前期投入很大,江南春投入了3000万,但是销售的效果并不明显。他还在犹豫着要不要把自己的最后一点家底也投进去,这个时候软银中国基金负责人余蔚找上了他。
分众传媒上海总部位于江苏路的兆丰世贸大厦,而这幢楼曾是软银中国基金的总部。分众传媒正好和软银中国基金处在同一层楼,共用一个公共洗手间,这样江南春和余蔚抬头不见低头见。时间久了,余蔚不仅对江南春的能力有了深入了解,对分众传媒的运作模式也摸了个###不离十,于是决定向分众传媒投资。这是中国式财富神话中的又一个经典案例,一个企业经营者,一个风险投资商,“日久生情”的厕所奇缘,竟在日后碰撞出了一个财富传奇。分众传媒于2005年在纳斯达克上市,江南春一夜暴富,身价暴涨至272亿美元,超过了搜狐总裁张朝阳;而软银中国基金的回报更是超过50倍,成为了该基金一个典型的投资案例。
在这起投资案例中,分众传媒和软银中国基金都各取所需,因此各自的回报都恰如其分。江南春被誉为是分众传媒的顶级销售员,销售能力超群,但在管理能力上有所欠缺,而当时他只顾带领一帮弟兄冲锋陷阵,并没有意识到管理对于一个销售型公司同样甚至是更重要。而这个时期进入的软银中国基金刚好补上了分众传媒的这一短板。
余蔚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给分众传媒的每个岗位招聘专业人员。他四处猎取人才,帮助分众传媒搭建了一支由专业人士组成的精英团队。江南春创办分众传媒时已在广告行业浸淫了十年,跑业务他在行;而余蔚在担任软银中国基金首席代表之前,曾在多家公司担任不同职位,其中包括UT斯达康(香港)有限公司首席代表、上海多媒体产业园创业有限公司董事长等,对于如何选择团队成员,如何规范一个公司的管理、谋划资本运作驾轻就熟,江南春最后心服口服,接受了这份分量很重的“好意”。 。 想看书来
第9章 投资哲学(5)
在分众传媒上市一事上,软银中国基金更是发挥出了它丰富的经验。在分众传媒上市之前的四十余天里,余蔚带领着团队成员,投入了全部心力,不分昼夜抢时间。要知道,当时分众传媒的冤家对头聚众传媒也在加紧上市步伐,如果不能赶在聚众传媒之前上市,分众传媒今后的命运如何,将很难预测。
日后,江南春从纳斯达克凯旋,因为手握充足的资金,他大肆开展并购,先后将框架媒介、聚众传媒、好耶网络、玺诚传媒等一帮曾经的强劲对手收入囊中,奠定了分众传媒在户外广告市场的霸主地位。而这其中,除去江南春本人的大智大勇,来自软银的扶助亦是关键中的关键。也难怪江南春承认说,如果没有当初的软银,就没有今天的分众传媒。
与优质公司一同成长
“长期持有”是“股神”巴菲特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投资法则,他曾说:“必须要抵挡住偏离你的指导方针的诱惑,如果你不愿意拥有一家公司十年,那就不要考虑拥有它十分钟。”
以可口可乐为例,到目前为止,巴菲特持有可口可乐的股票已有22年,而在2007年,可口可乐的市盈率达到了2251倍,巴菲特等于为自己找到了一个聚宝盆。说到对可口可乐的投资,巴菲特的解释简单明了,“我最喜欢喝CHREEY COCK(樱桃可乐),我认为可口可乐满足了各种人的喜好,所以长期持有可口可乐是理智之举。”
孙正义在多桩投资上的豪赌,使得人们对他的“赌徒”印象十分深刻,但是,事实上,孙正义并不是一个投机者。按照阿里巴巴董事局主席马云对“投机者”的定义:“我们需要的不是风险投资,不是赌徒,而是策略投资者,他们应该对我有长远的信心,20年、30年都不会卖的。两三年后就想套现获利的,那是投机者,我是不敢拿这种钱的。”孙正义每次决定投资一家公司,都是基于要长期持有的规划,投资雅虎是这样,投资阿里巴巴也是这样。
在美国,一支创业投资基金的存续期一般为7~10年,在必要的情况下,可以延期1~2年。由于基金存在的时间有限,绝大多数的基金管理们并不能永久地控制基金资金,需要在存续期终结时对基金清盘。这往往使基金经理们面临很大的压力。而软银设立的基金在存续期的问题上要宽松得多。在软银中国基金公司总裁及首席执行官薛村禾的眼中,孙正义是一个有长远眼光的投资家:“他从来不急着在获利之后立即套现。因为没有尽快获利套现的压力,我们可以把精力集中在如何提高投资的长期增值上。这也是其他VC同行羡慕我们的地方。”
正如孙正义所说:
我们了解互联网,我们有自己的经营理念,我们知道应该怎么去做,而且我相信我的直觉。
这种了解是基于孙正义对产业生命力的一个把握,在他看来,数字化信息革命将把人类的大脑扩展到更远的地方。而这势必是一场长期革命,也许需要几百年的时间。因此只要选好优秀的项目,长期持有是正确的选择。
当然,软银也不是对所有投资项目都实施长期持有的策略,除非它们能符合软银投资的唯一原则,那就是:
该企业在同行必须是第一名。原来是第一名的企业,如果掉到第二名,而且看样子不可能重登王座,我们也会立刻退出。因此软银集团大概有百分之五的持股公司,不断在进进出出替换。 txt小说上传分享
第9章 投资哲学(6)
那么,孙正义是如何规避风险的吗?他的模式基本上是这样的:选择一家在所在领域中排名第一的公司进行投资,等时机成熟就把它推到资本市场上。一方面软银可以少量套现,收回投资成本,并有一部分投资利润;另一方面软银可以将部分收益继续投入作为再投资。这个做法既体现了孙正义“长期投资互联网”的战略,又在总体上有效地控制了投资风险。
孙正义先后向雅虎公司投资了355亿美元,占股35%。在雅虎上市后,孙正义出售了5%的股票,套现45亿美元,套现后仍是雅虎最大股东。对于阿里巴巴也是一样,2005年,雅虎中国与阿里巴巴合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