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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部分

中国人生设计第一人徐小平:仙人指路-第8部分

小说: 中国人生设计第一人徐小平:仙人指路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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们是工友啊!”
  每次去必胜客吃东西,我都忘不了我在加拿大必胜客送过外卖,所以每次进得必胜客店堂,都会有一种超越任何其他餐馆的温馨感觉。心里把那些男孩女孩当作我的同事,并尽量多给服务员一些小费。
   。。

比萨饼上的泪水与笑容(2)
打过工的我,知道打工者为什么打工。区区几元超越期待的小费,曾经点亮过我在加拿大寒夜中找路送饼的眼睛,温暖过我那和比萨一起凉透的心。所以,给小费成为我的一种习惯,尤其是在我工作过的必胜客。
  去年夏天我去瑞士。在日内瓦火车站附近一家必胜客用餐。服务员是一个中国女孩,一看就知道是来学酒店管理、并且学得不怎么样、而且学校肯定不好。她显得很不开心,态度相当不好,尤其见到我这种看上去来自中国的人,她想:这种人,肯定不付小费,甭给他狗日的笑脸……
  一开始我摆出一些pose,企图被她认出来我是谁。但显然她没有上过新东方,不知道坐在她面前的,就是她著名的前同事徐小平——我坚信在北美必胜客送过比萨的中国留学生中间,我目前的知名度可能是最高的!杨澜陈冲肯定都没有送过必胜客。因为没有绿卡,你还不能在这种连锁店打工呢。哼!
  话说那顿饭吃下来,太太孩子非常扫兴而恼怒,我也被她显而易见的蔑视搞得一点胃口也没有。账单来了,我记得好像是75瑞郎,我递给她一张一百瑞郎。
  在瑞士吃饭和美国加拿大不一样,你可以不给小费(在美国,小费是工资的一部分。有些生意好、小费高的中餐馆,你甚至要按月交给老板几百美元,才能在那里打工挣钱——小费)。在瑞士必胜客这样的大众餐馆,服务员更不期待小费的出现。
  在美国给小费,一般是百分之十五,在加拿大,一般是百分之十,即使我要按美国标准给小费,75瑞郎,给10瑞郎就算不错。15就很多。再多就是小布什了——我看过一本餐饮杂志的专栏,专门报道名人用餐给小费的新闻。小布什有一次在华盛顿用餐800美元,给了400美元百分之五十的小费——可惜当时我不在那家餐馆打工!
  我还不是总统。但是,我在受气的时候,已经酝酿好了并决定给这个准新东方学员一个教训。我知道她态度恶劣是因为后悔当初没有来新东方学习、留错了学所以郁闷。
  我把一百瑞郎地给她,用尽可能谦卑而亲切的口吻说:“不用找了,keep the change。”
  这个举动完全出乎这个女孩的意料。她非常震惊,非常感动,一下子愣在那里说不出话来。我知道她在想什么:她在为刚才的态度而后悔,同时发誓今后一定要善待所有客人,为食客服务,做好食客的服务员。
  毫无疑问,这肯定是她服务生涯里最大比例的小费之一。如果这笔特殊的小费能够提醒她,服务员的天职是服务,我就不为那一笔巨额小费心疼了——同志们,我是心疼的!我现在想起来还为她(我的钱)心疼——但这笔钱如果能够提醒她热爱她的服务工作,我也的心头剜肉之痛,也就能够止住了。
  如果你不想服务,你可以不服务,甚至脱下工作服,立地成客,当场做个食客去享受服务,甚至折磨服务员变态取乐。但你绝不可以在服务的时候,把个人情绪带到服务中来,忘记自己的服务职责。这就是所谓的敬业精神吧。
  瑞士这个小小的地方,资源很不丰富的国家,能够在金融服务、钟表业、食品工业、时装工业、制药业……对了,还有旅游业——等许多领域取得世界一流的成功,人均国民收入、人民生活质量高踞世界前列,靠的是什么?靠的是国民素质,就是一个个服务员、钟表匠、药剂师、金融家的素质——就是“人”的素质。而“人”的素质里面最重要的素质之一,就是我想告诉大家的“敬业”素质!
  回头说我老人家在加拿大送比萨的经历吧。那时的我,开着比萨车,头戴必胜帽,心里想的全是钱——他妈的我送比萨不想钱,难道要我想白求恩?!
  绝大多数时候,教养程度很高的加拿大人民给的小费基本符合惯例,十块给一块,二十块给两块。丁丁当当,一块两块,我心上的徐超徐赶,就有了童年的欢快!
  有时候我会得到一些比较多的小费,有一个人,15块钱的比萨,他居然给了我5块钱。20的票子递过来,一句:“不用找了”,我的妈呀,我恨不得给他一口法式湿吻!
  但也有非常混蛋的人,一分钱也不给我。我假装慢慢地找钱给她(我记得是一个女人),希望她在某个时刻叫停,时间过了好长好长,但她偏偏不叫,直到每一个钢蹦都蹦到她那无耻贪婪的手里。两手空空离开她家,我想到在家中不停地问着妈妈“爸爸怎么还不回家”的徐超徐赶,立即感到我自己长得如此矮小猥琐。
  

比萨饼上的泪水与笑容(3)
写到这里不写了。妈的全是眼泪。
  不过,继续写!以完成我本文的目的:我在送比萨时,无论有无小费,无论心情如何(好的时候不多),但我总是拿起比萨就走,开着汽车就飞驰。每天工作的那几个小时,我总处在一种出自本能的激情澎湃状态,好像每个比萨的送达速度,都维系并决定着我的未来。
  比萨并没有维系和决定我的一生。但这种做每一件事都激情投入、忘我敬业的本能,确实是我最骄傲的素质。我感谢我的母亲给了我这个基因,也愿意把它移植给所有想要的人。
  

夜夜做贼不富,天天待客不穷(1)
在美国和一个1988年就定居在这里的朋友谈起金钱,我说起了自己1987年抵达美国后就发生的几件小事,写出来和大家分享。
  我到美国第一次捐款:
  我1987年年底抵达旧金山机场,身上全部美元资产,就是50块钱。当时的美元,说起来真是如同鲜血一样珍贵,国家就允许她的游子携带50美元出境,这点钱,出了机场也就够打一两次计程车,下了车怎么活?
  想起来,采取这种外汇政策的国家,真是一个对她的子民不负责任的国家。但即使当时国家开放外汇政策,随便带,我大概也就能带这么多。穷,是一个更加不负责任的事情。
  出得旧金山机场,我记不得是在什么方位了,总之,印象中刚刚出了机场,我就遭到了一个慈善机构的劝捐。那个小伙子,是在为什么具体事业募捐我也不记得了,只记得他那甜蜜的微笑,加州阳光一样的明朗、温柔、锋利,残忍,他居然要我这个刚刚抵达美国、和难民一样穷的穷人给他捐款!
  不怕大家嘲笑我善于表扬自己,但一句“人穷志不穷”的赞誉用在我身上,是一点都不夸张的。当时的我,看着他那明媚的笑容,虽然憎恨得他要死,但根本就没有拔脚走开的勇气,居然就捐了他一美元。我记得当我用颤抖的手把钱捐出去的时候,浑身上下紧张万分,钱出去了,汗出来了,灵魂出窍了。一美元哪!一下飞机,这绿油油、挺括括、金烁烁、甜蜜蜜的一美元就从我手上飞走了!什么时候它能够再飞回来?我身上总共就这么几块钱啊!
  和我同行的一个女孩,去美国看她丈夫,就站在我的身边,那个残酷的美国小伙子,拿到我的钱之后,马上对着这个女孩说:你可真漂亮,也捐一块钱吧。那个女孩如同木偶一样,居然就呆滞在那里,好久没有听懂他的话,最后我这个傻瓜,竟替他翻译说,你也捐一块钱吧!
  我至今还憎恶我自己说的这句话!并对这个女孩感到内疚。我凭什么要带动这个女孩也来学洋雷锋?而且还不能评先进!反正我记得最后这个女孩颤抖了半天,还是从身上摸出了血淋淋一美元,给了那个的募捐者。
  美国啊,美国!慈善、捐献、公益……是这个国家活力的源泉之一。美国那些著名的私立大学,都是个人捐赠成立的,而且也靠个人捐赠继续发展。这次来美国,请朋友在百老汇大剧院看《歌剧魅影》,在终场鼓掌时,演Phantom幻影的演员,居然打断观众的掌声,开始了长达好几分钟的劝募演讲,一会要大家募捐给爱滋研究,一会要大家资助乳腺癌研究,“捐一百美元,可以得到一张特别版本的招贴画!捐五十美元,可以得到一张经典版本的招贴画……门口还有带特别帽子的工作人员,给个一美元两美元也随意……这里还有我个人的CD……”当幻影说到他个人CD时,全场哄堂大笑,这是一种善意的笑,因为他推销自己的CD也是为了慈善……
  不过,我写这篇文章的初衷不是讲慈善问题,而是想讲讲我个人对于金钱的态度问题。
  我当时自己捐钱,并且让那个女孩子也捐,虽然现在想起来非常恶心,但实际上反映了我个人一生对于金钱的态度:李白式的金钱观——“千金散尽还复来”。虽然当时我只散了一金(一美金),但在刚刚到达美国,手上只有50美元,“前途渺茫后路已断”的情况下,能够拿出1美元捐赠给一个根本就不知道什么东西的东西,确实是需要对金钱的大无畏精神的。民不畏钱,奈何以钱畏之?
  我唯一感到遗憾的是,为了我的某种面子和感觉,也鼓动那个女孩大失血,留下了终身遗憾。
  我爱钱,但是更爱面子,更爱荣誉,更爱某种金钱之外的东西。谓予不信,在这个一美元流失之后,接下来我遇到了另外一件至今我也叹为观止的事情,足以支撑我自己对自己的溢美之词。
  我在美国第一次请客:
  那是到达美国两三天之后,住在一个朋友家里。带着时差和失去那一美元的惊魂,瞪着一个乡下人的眼睛,我在努力迅速适应美国。
  这个朋友有一个朋友,当时正处于在留学生最悲惨的状态之中——被先行到达美国的老婆踢出家门。老李在国内是处长,到美国来探亲看望老婆,结果却被老婆逼迫离婚,正处在极其郁闷状态。老李打电话给我的朋友,约他晚上去喝酒,我的朋友来美国已经很久,很美国地说:那谁付钱?老李在电话里说了什么我不知道,但反正我们就去喝酒了!
  

夜夜做贼不富,天天待客不穷(2)
这杯酒,也喝出我一生难忘的记忆:因为喝到最后,当账单递上来时,这帮人居然一个也不表态,生生地看着我这个刚刚来美国的客人替他们出血买单!
  我当时显然没有假装抢着付账。但账单来了,老李不接手,朋友不下手,而我在那里,左手掐右手,虽然掐疼了手,但那个美国酒保把账单杵在大家眼前,死活不缩手,你说我怎么能够不出手?
  那次我付了多少钱已经记不得了,大概也就是10美元上下,但这肯定是我一生出血量最大的一次被宰——出血量大,不在于金额,而在于名额,我刚到美国两三天,这样的账单,怎么也不该派到我穷人家来付这笔相当于我一个月工资和总财产五分之一的巨款啊!
  但我还是付了。几天前,我把这个故事翻出来告诉在美国生活了很多年的朋友时,他们露出了难以置信的表情,感到义愤填膺,说这样的人不是朋友。朋友还是朋友,我写出来这样的故事,显然不是为了追回我那失去的几美元(如果朋友给我,我也要!),但我在追思一个东西:
  为什么有人成功有人不成功?为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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