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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部分

社会契约论第二卷-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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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士时代的斯巴达便是如此;塔尔干王朝以后的罗马便是

如此;我们当代驱逐了暴君之后的荷兰和瑞士也曾经是如

此。

然而这种事情是非常罕见的,它们只是例外;而其成为

例外的缘故,又总是可以从这种例外国家的特殊体制里找到

的。这种例外在同一个民族甚至不会出现两次;因为只有在

一个民族是野蛮的时候,它才能使自己自由,可是当政治精

力衰竭时,它就不再能如此了。那时候,忧患可以毁灭它,而

革命却不能恢复它;而且一旦它的枷锁被打碎之后,它就会

分崩离析而不复存在。自此而后,它就只需要一个主人而不

是需要一个解放者了。自由的人民啊,请你们记住这条定

理:“人们可以争取自由,但却永远不能恢复自由。”

青春不是幼年。每个民族正像个人一样,是有着一个青

春时期的,或者也可以说是有着一个成熟时期的,必须等到

这个时期才能使他们服从法律;然而一个民族的成熟往往不

容易识别,而且人们若是提早这个时期的话,这项工作就要

失败的。有些民族生来就是能受纪律约束的,另有些民族等

上一千年之久也还是不能。俄罗斯人永远也不会真正开化的,

因为他们开化得太早了。彼得有模仿的天才;但他并没有真

正的天才,没有那种创造性的、白手起家的天才。他做的事

有些是好的,但大部分却是不合时宜的。他看到了他的人民

是野蛮的,但他一点也没有看到他们还没有成熟到可以开化

的地步;他想要使他们文明,而当时所需要的却只是锻炼他

们。彼得首先是想造就出来德国人或者英国人,而当时却应

该是先着手造就俄国人;由于说服他的臣民们相信他们自

己乃是他们本来并不是的那种样子,从而彼得也就永远妨碍

了他的臣民们变成为他们可能变成的那种样子。有一位法国

教师也是这个样子培养他的学生,要使学生在幼年时候就显

姓扬名,然而到后来却始终一事无成。俄罗斯帝国想要征服

全欧洲,但是被征服的却将是它自己。它的附庸而兼邻居的

鞑靼人将会成为它的主人以及我们的主人的;在我看来,这

场革命是无可避免的。全欧洲所有的国王们都在努力配合加

速着它的到来。

第九章 论人民(续)

正如大自然对于一个发育良好的人的身躯给定了一个限

度,过了这个限度就只能造成巨人或者侏儒那样;同样地,一

个体制最良好的国家所能具有的幅员也有一个界限,为的是

使它既不太大以致不能很好地加以治理,也不太小以致不能

维持自己。每个政治体都有一个它所不能逾越的力量极限,

并且常常是随着它的扩大而离开这个极限也就愈加遥远。社

会的纽带愈伸张,就愈松弛;而一般说来,小国在比例上要

比大国更坚强得多。

有千百种理由证明这条准则。首先,距离愈远,行政也

就愈发困难,正好象一个杠杆愈长则其顶端的分量也就会愈

重。随着层次的繁多,行政负担也就越来越重:因为首先每

个城市都有它自己的行政,这是人民所要负担的;每个州又

有它自己的行政,又是人民所要负担的;再则是每个省,然

后是大区政府、巡抚府、总督府;总是愈往上则所必须负担

的也就愈大,并且总是由不幸的人民来负担的;最后还有那

压垮了一切的最高行政。如此大量的超额负担,都在不断地

消耗着臣民;这种种不同的等级,远没有能治理得更好,而

且比起在他们之上若是只有一个行政的话,反而会治理得更

坏。同时,他们简直没有余力来应付非常的情况;而当有必

要告急的时候,国家往往已经是濒于灭亡的前夕了。

还不仅如此;不只是政府会缺少勇气与果断来执行法律,

来防止骚动,来矫正渎职滥权的行为,来预防遥远地方所可

能发生的叛乱;而且人民对于自己所永远见不到面的首领、对

于看来有如茫茫世界的祖国以及对于大部分都是自己所陌生

的同胞公民们,也就会更缺少感情。同一个法律并不能适用

于那么多不同的地区,因为它们各有不同的风尚,生活在迥

然相反的气候之下,并且也不可能接受同样的政府形式。而

不同的法律又只能在人民中间造成纠纷与混乱;因为他们生

活在同样的首领之下,处于不断的交往之中,他们互相往来

或者通婚,并顺从了别人的种种习俗,所以永远也不知道他

们世袭的遗风究竟还是不是他们自己的了。在这样一种彼此

互不相识而全靠着一个至高无上的行政宝座才把他们聚集在

一起的人群里,才智就会被埋没,德行就会没有人重视,罪

恶也不会受到惩罚。事务繁多的首领们根本就不亲自视事,而

是由僚属们在治理国家。最后,为了要维持公共权威——而

这正是那些遥远的官吏们要规避的,或者要窃据的——所必

须采取的种种措施,会耗尽全部的公共精力;这样,他们就

再也没有余力关心人民的幸福了,在必要的关头,他们也几

乎毫无余力来保卫人民;就是这样,一个体制过于庞大的共

同体,就会在其自身的重压之下而削弱和破灭。

另一方面,国家应该被赋予一个可靠的基础,使之能够

具有坚固性,并能够经受住它少不了要遭到的种种震荡以及

为了自存所不得不作的种种努力;因为所有的民族都有一种

离心力,使他们彼此不断地互相作用着,并且倾向于要损害

邻人来扩张自己,就好像是笛卡儿的漩涡体那种样子。这

样,弱者就随时有被并吞的危险,而且除非是大家能处于一

种平衡状态,使得压力在各方面都接近于相等,否则就谁也

难以自保。

由此可见,既有需要扩张的理由,又有需要收缩的理

由;能在这两者之间求得一种对于国家的生存最为有利的

比例,那就是很不小的政治才能了。我们可以一般地说,前

者既然只是外在的、相对的,就应该服从于后者;后者乃是

内在的、绝对的。一个健全有力的体制乃是人们所必须追求

的第一件事;我们应该更加重视一个良好的政府所产生的活

力,而不只是看到一个广阔的领土所提供的富源。

此外,我们也曾见过有这样体制的国家,其体制的本身

就包含着征服的必要性;这些国家为了能维持下去,便不得

不进行无休止的扩张。也许它们会深自庆幸这种幸运的必要

性;然而随着它们的鼎盛之极,那也就向它们显示了无可避

免的衰亡时刻。

第十章 论人民(续)

我们可以用两种方式来衡量一个政治体,即用领土的面

积和用人口的数目;这两种衡量彼此之间存在着一个适当的

比率,可以使一个国家真正伟大。构成国家的是人,而养活

人的则是土地;因此,这一比率就在于使土地足以供养其居

民,而居民又恰好是土地所能够养活的那么多。正是在这一

比例之中,才可以发现一定数目的人民的最大限度的力量;因

为如果土地过多,防卫就会艰难,开发就会不足,物产就会

过剩,而这就是形成防御性战争的近因;如果土地不敷,国

家就要考虑向它的四邻寻找补充,而这就是形成攻击性战争

的近因。一个民族所处的地位,若是只能抉择商业或者战

争,它本身必然是脆弱的;它要依赖四邻,它要依赖局势,能

有一个短促不安的生命。它或者是征服别人而改变处境,或

者是被别人所征服而归于乌有。它只有靠着渺小或者伟大,

才能够保全自己的自由。

使土地的广袤与人口的数目这两者得以互相满足的确切

比率,我们是无从加以计算的;这既因为土地的质量、它的

肥沃程度、物产的性质、气候的影响有着种种差异;同时,也

因为我们察觉到的各种居民的体质也有着种种的差异:有的

人居住在肥沃的地方而消耗甚少,另外也有人居住在贫瘠的

土壤上却消耗很大。还必须顾及妇女生育力的大小、国土对

于人口有利与否的情况、立法者的各种制度可望起作用的程

度,等等;从而立法者便不应该依据自己所见到的,而是应

该依据自己所能预见到的来做判断;也不应该只站在人口的

实际状况上,而应该站在人口自然会达到的状况上。最后,各

地方特殊的偶然事件还有千百种情况,迫使人们或允许人们

拥有多于必要的土地。因而,山地的人们就要扩展他们的土

地;山地的自然物产,即森林、饲草,只需较少的劳动,而

经验也告诉我们这里的妇女比平原上的妇女生育力更强,

并且大片倾斜的山地上也只有小块的平地才能指望耕种。反

之,在海滨,人们便可以紧缩土地,哪怕在几乎是荒凉不毛

的岩石和沙滩上;因为渔业可以弥补一大部分土地上的出产,

因为居民更需要聚集在一起以便抵御海盗,也因为人们在这

里更容易以殖民的办法来减轻国土上负担过多的人口。

要为一个民族创制,除了这些条件而外,还须再加上另

外的一条;这一条虽然不能代替其他任何一条,但是没有这

一条则其他条件便会全归无效:那就是人们必须享有富足与

和平。因为一个国家在建立时,就像一支军队在组编时一样,

也就正是这个共同体最缺乏抵抗力而最易于被摧毁的时刻。

人们即使在绝对无秩序时,也要比在酝酿时刻更有抵抗力;因

为酝酿时,人人都只顾自己的地位而不顾危险。假如一场战

争、饥馑或者叛乱在这个关键的时刻临头的话,国家就必定

会倾覆。

在这些风暴期间,也并不是不曾建立过许多政府;然而

这时候,正是这些政府本身把国家摧毁了。篡国者总是要制

造或者选择多难的时刻,利用公众的恐惧心来通过人民在冷

静时所决不会采纳的种种毁灭性的法律的。创制时机的选择,

正是人们可以据之以区别立法者的创作与暴君的创作的最确

切的特征之一。

然则,是什么样的人民才适宜于立法呢?那就是那种虽

然自己已经由于某种起源、利益或约定的结合而联系在一起,

但还完全不曾负荷过法律的真正羁轭的人民;就是那种没有

根深蒂固的传统与迷信的人民;就是那种不怕被突然的侵略

所摧毁的人民;就是那种自身既不参与四邻的争端,而又能

独力抵抗任何邻人或者是能借助于其中的一个以抵御另一个

的人民;就是那种其中的每一个成员都能被全体所认识,而

他们又绝不以一个人所不能胜任的过重负担强加给某一个人

的人民;就是那种不需要其他民族便可以过活,而所有其他

的民族不需要他们也可以过活的人民;就是那种既不富有

也不贫穷而能自给自足的人民;最后,还得是那种能结合古

代民族的坚定性与新生民族的驯顺性的人民。立法工作之

所以艰难,倒不在于那些必须建立的东西,反而更在于那些

必须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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