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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部分

明朝宦官-第2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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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指甲般大小。刘瑾受刑那天,过去有人被刘瑾杀害的人家,多以一钱买下从刘瑾身上切下的一小片肉,祭祀被冤死者,甚至有生刘瑾的肉以泄愤的[62]。
  

九、刘瑾(7)
刘瑾处死后,张彩死在狱中,尸体被乱刀斫得粉碎。内阁大臣焦芳、刘宇、曹元以下,尚书毕亨、朱恩等一共六十多人,分别被降职或流放。不久,武宗又按朝臣建议,下令把刘瑾所变更的法制:吏部二十四项,户部三十余项,兵部十八项,工部十三项全部按原来的规定改正过来。
  抄没刘瑾家财的数字,各史籍记载不一,高岱《鸿猷录》记为:“金24万锭又57800两;银元宝500锭又1583600两;宝石2斗;金甲2;金钩3000;金银汤鼎500;蟒衣470袭;牙牌2椟;穿宫牌500;衮龙袍4;金龙盔甲30;玉印1;玉琴1;玉带4160束;他物称是。”这些财产全部被送到豹房。正德六年(1511),新进士柴奇上书,请以抄没刘瑾的家财修理白茆塘、瓦浦之水利,被朝议通过[63]。
  

十、孙洪
孙洪(1459—1523),御马监太监。河北涿州人。其家世代务农。成化十三年(1477)被选入宫,先后做长随、监工。又曾到裕陵(英宗陵墓)司香。
  弘治时,选侍太子朱厚照(后来的武宗)。一年后升奉御。弘治十八年(1505),升御马监左监丞,在乾清宫侍候。不久,升太监。
  正德初,调茂陵(宪宗陵墓)神宫监,后转调南京司设监。正德七年(1512),诏取回京,代理上林苑监事。十二年(1517),再任御马监太监,监督京师仓场。十四年(1519),升为总督仓场。监督仓场这是个肥缺,历来为宦官所垂涎,但孙洪在任期间,能清廉奉公,所以得到户部官员的好评。
  正德十六年(1521),武宗去世,嘉靖帝即位,革除旧弊,实行新政,认为宣府是京师的藩屏,一定要由老成稳重的人镇守,于是派孙洪前往。先是正德年间,武宗曾几次巡幸宣府,扈从人伍大肆扰民,边境官吏疲于奔命,镇守难于奉承,加上连年大旱,农业歉收甚至无收,以致公私俱困,流民处处。孙洪上任后,为政简净,注意抚恤百姓,戒谕隶役仆从虽一菜不得取之民,还减自己的俸禄,用来救济饥民。有人把前几任镇守如何搜刮自肥的事例告诉他,他说:“我是内臣,无内顾,无外交,一个人的生活用不了多少钱,祸害百姓来供奉自己,这是损阴德的事,我决不会那样做。”听见的人都很敬佩。
  一年多以后,孙洪患病,请求返回京师。提督军务刑部右侍郎臧凤、巡抚右佥都御史李铎分别上疏,推荐孙洪办事公平,不骚扰地方,百姓得以过比较安稳的生活。于是嘉靖帝下诏,谕:“孙洪廉静不扰,方膺委任。既有疾,写敕取回。”但孙洪未等到圣旨,已先病逝。
  孙洪去世时没有遗下什么财产,丧事都是他的名下、内官监左监丞马玉出资承办的。
  人“性相近,习相远”,历代宦官久居宫中,耳濡目染奢侈腐败的生活,很少有不追财逐利的,而孙洪始终自我约束,过俭朴的生活,实在难得。
  注释:本传资料源于李时:《明故御马监太监孙公墓志铭》,《北京图书馆藏中国历代石刻拓本汇编》第五十一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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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毕真(1)
毕真(1461—1521),尚膳监太监。进宫前曾娶妻周氏,并生有儿子毕鉴。后来与商忠、许满、刘、刘、杜裕、卢明、赵秀、秦用一起,各自私自净身后,被收入宫中。以后各人分别被陆续提升为少监或太监。
  正德二年(1507),毕真与刘瑾勾结,由刘瑾传批圣旨,派他往山东担任镇守太监。毕真在任期间,越权擅自受理诉讼案件,并借此敲诈勒索军民财物;又听刘瑾的指使,索取海货,侵夺商人的利益,“侵牟巨万”。[64]
  明代,泛海客商及风泊番船,是由镇巡官和三司官管理的。正德初年,市舶太监熊宣力图参与满剌加等各国商船的抽分,并奏请兼理。礼部认为市舶司的职责是只管进贡方物,不应越权,从而否决了他的请求。正德四年(1509),暹罗国船遇风飘至广东,熊宣奏请征其税。“旨以熊宣妄揽事权,令回南京管事”,而派内官监太监毕真接任[65]。毕真又提出要兼理各国商船抽分等事,刘瑾便支持他,谎称这是旧例,竟然得到了武宗的批准[66]。
  正德十二年(1517),毕真被调为江西镇守太监。上任时,他带着宝石、玉带、各色绫丝纱罗及马、羊、酒等礼物,进送给宁王朱宸濠,以拉拢关系,从此和朱宸濠勾结在一起。
  十三年(1518),御史范辂到江西清军,当时宁王令政府各部门官员穿朝服拜见自己,范辂坚决反对,双方争执不下,范辂把情况上奏,宁王亦上表力争,武宗把这事交付廷议,结果是肯定了范辂的意见,宁王非常不满。范辂又劾奏了毕真15项贪酷肆虐的事,武宗把他的奏疏压下,不予处理。于是毕真与朱宸濠合谋,诬控上奏范辂罪名。范辂竟因此被逮到诏狱,直至十四年(1519)四月,才被放出,但仍谪降为龙州宣抚司经历[67]。
  与此同时,朱宸濠为了取得虚名以取信朝廷,又和党羽致仕都御史李士实、王春等合谋,由他们捏造孝行上奏。毕真便让他们写成呈文,并胁迫南昌府、县学的教官、生员,里老人等联合上来,呈递给三司官签署后,封呈镇守太监、巡抚会奏。这样,毕真便和巡按御史正式会本上奏了宁王的“孝行”,为他谋反作了掩护。
  朱宸濠为了让毕真准备兵马助他谋反,又共同设法,疏通宫内太监帮助,把毕真调为浙江镇守太监。
  浙江当时是商品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富庶繁荣,毕真到任后,一方面大耍威风,搜刮财物,把监察御史当作佐贰一样支使,都指挥使司、布政使司、按察使司的官员,都得不停地奔走侍候他。他的参随等人恃势横行,收集里巷中一些琐碎的事向毕真报告,说是缉访奸弊,这对老百姓是极大的祸害。如有个参随,向唐栖一富户勒索未遂,刚好这时毕真得了一枝三尺来长的珊瑚,向他的下属夸耀。这参随便假装不满意地说:“这还不算珍奇,我曾见到唐栖某家那枝珊瑚,有七尺来高,株形很可爱,颜色像火一样鲜红,旁边还有一枝小点的,有些像石青。不过这个富户很珍惜它,所以不容易搞到手。”毕真听说后心痒难耐,立即称奉圣旨取宝物,把这家几代人都抓了起来,严刑拷打,一定要他们交出这件宝物。这家人被打得奄奄欲毙,无法解释。后来有人告诉他们,这是参随在捣鬼,解铃还须系铃人,要解决问题还是得找他。于是这富户用重金行贿参随,求他解救。参随给他们出主意。说,这不是用口舌争辩可以解决的。于是让人用琉璃烧成一枝他所说的那样的珊瑚,把它放到一个朱红色的雕花木柜里,抬着去献宝。毕真看到后大发脾气,召参随来看。参随见到后,给毕真叩头,高呼千岁,恭喜他得了宝物。毕真问他:“你看见的是这个吗?”参随说:“正是。”毕真便哈哈大笑,对参随说:“你错了,这不是珊瑚,这是琉璃呀。”这样,这家人才得到开释,可此时已无端陷入几乎家破人亡的境地了[68]。
  从这件事,可见参随是怎样依恃作为宦官的毕真,而毕真又是怎样依恃皇帝恣行作恶。
  

十一、毕真(2)
另一方面,毕真又打着操练军队的名义,给官军发重赏,以收买军心;又打造了盔甲共一千多副,堆放在镇守太监衙门内;并到余杭县买了一万石米,准备作为叛乱时的军饷。
  正德十四年(1519)六月,朱宸濠以祝寿的名义宴请官员,然后乘各官员前来谢酒的机会,把都御史孙燧、副使许逵杀了,囚禁了其他官员,起兵谋反,派校尉赵智到浙江会同毕真起兵。
  当时在南京的镇守太监刘琅亦集合精壮仆役百多人,将火药、武器暗藏在空棺内,要送给朱宸濠。毕真得到消息后,便制造谣言,到处散布,说宁王派太子来攻打浙江,以动摇人心。又在七月十四日,假称进贡奏表,收缴了城门的钥匙,约令浙江省官军全部带上器械,在本日三更时候,到镇守太监衙门伺候;又令三司府卫等官四更时到镇监衙门给毕真作揖,企图借机杀了他们,然后起兵。以致全城居民恐惧,人心惶惶。但是这情况被巡按张御史发觉了,他和各官员立即召集军队严加防范,毕真这才没有机会动手。
  朱宸濠的叛乱只四十三天便被平定了,随着朱宸濠的被俘,毕真亦被逮捕审讯。正德十六年(1521),毕真以通谋反逆罪被凌迟处死,抄没家产,其妻、子虽闻风逃逸,仍被通缉。
  

十二、毕云
毕云(1463—1537),总督东厂司设监太监。字天瑞,直隶保定府容城县人。成化年间选入宫,在惜薪司外南厂服役。正德初,以长期勤劳,授予长随,半年后升奉御,调到写字司房办事。毕云工作勤谨,受到同事好评。正德三年(1508)晋升左司副,再升司正,管理佥押之事。由于处理得宜,检举行贿赂的人,所以清廉谨慎之名日起。正德五年(1510),升司设监右少监,总理司房的事务。正德九年(1514),升太监,更加兢兢业业,没有宫中得势者那些骄横的习气,这是宦官中不可多见的。正德十六年(1521),武宗去世,降为右少监,不准再参与司房的事。但七天后,又复职。
  嘉靖三年(1524),世宗知他历事勤劳谨慎,复升为太监。他大力整顿弊政,支持嘉靖新政。嘉靖十二年(1533),命掌管本司印信。当时东厂出缺,众推毕云适任,于是命他总督东厂事。毕云约束东厂校尉,大力整顿治安,京师社会秩序良好。对于奏章的出入,更是小心处理,得到世宗嘉许,不久,便选拔为乾清宫近侍。但毕云以兼职不宜,辞谢了。世宗念他在东厂多年,有劳绩,一再给予褒奖,赐以羊酒、斗牛、蟒服、玉带。嘉靖十五年(1536),又特许在宫中乘马。嘉靖十六年(1537)死于任上[69]。
  

十三、张诚
张诚(1464—1519),陕西华阴岳前里人。内官监太监。
  张诚于弘治三年(1490)被选入宫,隶属于司礼监太监覃昌、贺能名下。弘治六年(1493),差使在左顺门接各地报上的文卷。九年(1496),以能干,有劳绩,升为甲字库管事,在任出纳清楚。十二年(1499),升奉御。十五年(1502),升印绶监左监丞,仍照旧管事。十八年(1505),转到上林苑监佥书管事。
  正德元年(1506),武宗认为他办事有经验,调度有方,提升他为太监,赐蟒衣、玉带,命往镇守云南金齿腾冲地方,兼理军务。正德七年(1512),调回宫中,转任内官监太监,准在宫中乘马。又兼仁寿宫答应,管理皇庄兼督真定府宁晋县等处庄田。
  张诚奉佛,弘治十六年(1503),修盖白云观,请僧德元住持,经常诵玉皇宝经[70]。
  

十四、张永(1)
张永(1465—1529),御用监太监。字德延,别号守庵。洪武初年,其曾祖父迁居至保定新城(今河北省新城县),遂成了新城人。成化十一年(1475)选入宫,在乾清宫侍候宪宗,当时年仅十岁。后升为内官监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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