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女医妃,不嫁渣王爷!-第6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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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着睨了眼桌上的银子,圆溜溜的眼中甚是不屑,好似在说:咱家小姐随便给人诊个病就会赚个盆满钵满,你拿一锭银子来寒碜谁啊?
而帷帽下,君绮萝险些被茶水噎着。她从来都不知道,在自家丫头心目中,自己还是个心地良善的主。
“本世子……”
“宛华。”
乐笙的态度让沈宛华气噎,正待发作,文殊唤住他,上前一步对君绮萝拱手道:“烦请姑娘见谅,实在是这天气太热,我们又赶了大半天的路,脾气燥了些。不知姑娘可否行个方便?”
对于文殊的谦恭,君绮萝稍稍有些好感,斜了沈宛华一眼,才淡淡对文殊道:“公子请便。”
她的声音婉转清透,不疾不徐,泠泠似珠落玉盘般美妙,即便只有短短几个字,莫不是让茶寮内众人心神一震,纷纷失神,就连一直神色冷肃的龙肃云亦是不例外,无不猜想着帷帽下会是怎样一副绝色的面孔。
“咳咳。”乐笙轻咳两声唤醒众人。得意的睃了眼还有些恍惚的龙肃云,撇了撇嘴,心道:你们只听见小姐声音便把持不住了,若是见了她的容颜,还不得失了心去?
“多谢姑娘。”文殊收起尴尬,道了声谢,便错开身子让龙肃云先入坐,然后自己才和沈宛华一起坐下。
一张八仙桌,君绮萝与乐笙各占一方,龙肃云占了一方正好与君绮萝面对面,沈宛华只得与文殊挤在一起,与乐笙大眼瞪小眼。
“掌柜的,来两壶上好的凉茶。”沈宛华大声喝着,瞪视着君绮萝二人,眼中的阴鸷毫不掩饰。
这茶寮离京不过三十里,多数应该是往京城去的,若你二人是往京城里去,爷寻了机会定会让你们好看!
掌柜的瑟缩着为龙肃云几人送了一壶茶便遁走了。
文殊涮了茶碗,为龙肃云倒了茶,又递了一碗给沈宛华:“宛华,来喝碗凉茶解解暑。”
沈宛华端了茶碗猛灌一口,又马上吐回碗中,把碗往桌上一撂,怒道:“呸!这什么茶,也是人喝的?殿……子洛,文殊兄,你们也喝得下去!” 夏日炎炎,骄阳似火。
前往京城的官道上,四匹矫健的骏马撒蹄奔驰,扬起一路烟尘滚滚。
路边行人本已被晒得汗流浃背,现又被扑了满脸的尘土,黏答答脏兮兮的更是难受了,不由纷纷怒目而视。
有人正欲张口唾骂,却是认出四骑中那匹白马上,身着宝蓝袍子的男子乃是鄱阳王府的世子沈宛华,赶忙闭上了嘴巴,生怕一个不注意,冒出不该说的话来,小命堪虞。
“这鬼天气,真是热得够呛!”沈宛华絮絮的抱怨道。
“呵呵,你倒是怨上了。”沈宛华左侧的青衣男子打趣道:“子洛要不是担心时间太过仓促,耽误了迎娶你妹妹的好日子,咱们何须紧赶慢赶的?”
“嘿嘿。”
沈宛华望向自己前面黑色骏马上的银色背影,得意之情溢满心头。那可是当东陵皇帝最得意的儿子,整个东陵少女最想嫁的男子,可是不足一个月,这个男子就将是自己的妹夫了。父王曾说,他最有可能是东陵的下一任君王!如果是那样,妹妹就是皇后了。到时候谁敢说父亲靠着女人上位?
“还有三十里路就到京城,咱们也不必太赶了。”银袍男子许是听了沈宛华的抱怨,忽地放慢马速,他身后三人也跟着慢下来。
“爷,前面有座茶寮,不如您与世子、文公子进去歇个脚吧。”走在最后面作侍卫装扮的黑衣男子说。
银衣男子望了望前方不远处简单的茶寮,点点头:“也好。”
几人拍马上前,停在茶寮门口,将手中缰绳丢给黑衣男子便走进茶寮。
说是茶寮,其实就是一个草棚子,里头摆了五张八仙桌。
然而就是这样简陋的场所,五张桌子几乎坐满人。
沈宛华桃花眼扫了一圈,眸中的厌恶毫不掩饰。径直走到靠里唯一只坐了两个人的桌前,掏出一锭银子重重往桌上一砸,道:“你们速速起来,这张桌我们要了,这锭银子当是对你们的补偿。”
这是两位姑娘,一蓝衣一白衫。
蓝衣那位容貌娇俏,圆圆的脸蛋红扑扑的煞是可爱;至于白衫那位,带着帷帽,模样隐隐约约的看不清楚,但是她气质不俗,吸引着人想要一窥全貌。
这二人不是别人,正是从毒医谷回京的君绮萝与丫头乐笙。
君绮萝没想到这样一个简陋的位置还有人抢。因为经常在外奔走,她知道出门在外诸多不便,如果他客客气气的,她不在乎让出一半的位置给他们,可是这人的态度实在让她很讨厌。
悠哉的抿了一口茶水,并未打算理他。
“小姐,他是沈宛华,沈锦城的大儿子。”乐笙传音道。
原来是沈锦城与周玉兰的儿子,难怪这副德行!不过有那样的父母,她又怎能期望他们教出一个礼貌谦逊的儿子来?
“他身后那一身书生气的青衣男子乃是太傅文渊的长孙文殊,文妃的侄儿,龙肃云的表哥;至于那银衣男子……”乐笙声音稍顿,望了眼自家小姐才道:“便是安王龙肃云了。”
君绮萝帷帽下的眉挑了挑,这才透过帷帽的白纱看向龙肃云。 君绮萝不以为意的道:“姐声名赫赫,财可敌国,一手医术比邪月尊那老东西还高超,只要抛出姐乃扶苏公子的消息,想娶姐的人定然可以从咱们毒医谷排到东陵去。”说着望向叶欢打趣道:“要不你把我娶了吧。”
“你扶苏公子的确美名盛传,可是别忘了你还有五毒仙子这个头衔呢!”叶欢拍拍胸脯,一脸怕怕的表情:“虽然本公子觊觎你的美貌多年,不过本公子可不敢拿自己的小命开玩笑。”
“呵呵呵,那就别怪我没给你机会啊。”君绮萝听闻他的话,笑的开颜:“对了,东陵不是还有个现成的安王爷吗?”
她可没忘记君绮萝自娘胎里便与东陵皇帝龙澈的第三子安王龙肃云定亲的事,那可是他母妃文妃请旨、父皇下的旨。
叶欢撇撇嘴,满目鄙夷:“君绮萝在东陵那些人眼中早已经死九年了,他会在知道你‘已死’的情况下等着你?据红楼刚刚传回的消息……你那所谓的未婚夫就要大婚了,时间定在八月初六,也就是说不足一个半月了。”
说完走到旁边的摇椅上躺下,翘着二郎腿晃着摇椅,眉毛轻挑,幸灾乐祸的眼神儿跟刚刚的小白如出一辙:“怎么样,未婚夫要成亲,新娘不是你的感觉如何?”
“呃。”
君绮萝倒是差点忘记自己在东陵那些人眼中,早就是个死人了。不过为毛听说未婚夫要大婚,新娘不是自己,她一点伤心难过的感觉都没有?
“他要成亲就成亲吧,难道还想让我给他送份大礼?”
叶欢丝毫不意外君绮萝的反应,想来接下来的话她应该不会淡定了。于是甩出一句:“新娘是鄱阳王府大小姐沈宛心!”
果然,君绮萝微微蹙了蹙眉。
虽然只是浅浅的一个表情,不过了解君绮萝的人都知道,除了笑,这世间能让她有多余表情的事太少了,她蹙眉,表示她在意了。
“是她……”
听闻那龙肃云丰神俊朗,武艺超群,是东陵无数女儿家的梦中情郎。不但如此,他还深得皇帝龙澈喜爱。东陵虽然立有储君,但据说他才是将来最有可能问鼎皇位的人。
那对贱/人的女儿,她怎么会容许她嫁得那么风光呢?!
君绮萝低喃着望向远方,幽黑的眸子渐渐变得迷离。
她本是m国z组织王牌狙击手,因仇人买通渣男友,被男友偷袭,心脏中枪来到这个世界,附身在不足七岁的小女孩君绮萝身上。
要说这君绮萝真是可怜,本是鄱阳王府唯一的嫡孙小姐,却不想娘亲生她时血崩至死,相依为命的祖父缠/绵病榻多年,终是抛下她撒手人寰。
鄱阳王府从此变了天,入赘王府的沈锦城在老鄱阳王离世三个月后,承袭了鄱阳王之位,没多久晋了以堂嫂之名寄宿在鄱阳王府的周玉兰为妃。
周氏晋妃后的第一件事,便是伙同沈锦城的母亲邵氏,以为亡母和病逝的老鄱阳王祈福为名,将君绮萝送到沈锦城老家祁州的一座尼姑庵。
这样便也罢了,没想到他们买通姑子,大冷天将她灌了剧毒丢弃在后山。
若非是遇到鬼医邪月尊,只怕她早已经死两回了!
往事历历在目,似乎就在眼前,可是却已经九年了呢。
九年,从最初的药人,到邪月尊看出她的天赋开始学医研毒,到接手毒医谷,到创建了自己的势力,再到名扬天下的扶苏公子……
当初的小女孩已长成,再不是往日那般任人宰割的小丫头了!
“他们悠哉了九年,”君绮萝收回思绪,阳光将她的眼瞳破碎成点点璀璨星辰:“该是我回京的时候了。”
有的帐,也是时候清算了不是?! 毒医谷,四季如春,鸟语花香。
一幢临湖而建的竹楼里,白衣翩跹的少年凭窗而立。他不过十五六岁的样子,五官俊逸,雌雄莫辨,仿佛每一样都是匠人精心雕就的杰作,不管是单看还是组合起来,都堪称完美;凝脂般的肌肤赛雪,完全找不到一点瑕疵;墨发只以一支白玉簪挽起,配上合体的白袍,整个人犹如画家笔下的水墨画般,简单,雅致,洒脱。
和煦的阳光洒进来,照在他的身上,为他渡了一层柔和光晕,连脸上细小的绒毛都清晰可见,浓密的睫毛微微轻颤,像是在阳光下调皮振翅的蝴蝶。
乐笙轻轻的推开竹门,原本迈出的步子停了下来,一瞬不瞬的看着窗前少年,满眼痴迷,看了这许多年似乎依旧看不够。
“再看口水就要流出来了。”少年眼波流转,视线从湖中的游鱼转到乐笙的脸上,光华潋滟:“有事?”
“嘿嘿。”乐笙傻笑着走近他,丝毫没有被抓包的尴尬:“回公子,孤桐传来消息,西越皇帝的毒已经全数解除。西越皇帝说,公子为人看诊的要求他都知晓,若哪一日公子有需要,只需遣人去送个信便可。”
“嗯。”少年点头,完美的脸上淡然如昔,好似一点不意外这个答案。视线又转向游鱼,如玉手指捻起窗台上的鱼食,悠闲的撒于水中,立时引得大群锦鲤争夺抢食。
就那么随意的一个动作,又让乐笙双眼冒心。
“孤桐可有说什么时候回谷?”
“西越皇帝让他协助抓那投毒之人,处理好就回。”
“知道了,你下去吧。”
“是。”
乐笙刚下去,一道红影便闪现在门口,迷倒众生的俊脸幽怨极了:“你扶苏公子真是悠闲,把什么事都丢给我,自个儿在这喂鱼。”
“能者多劳嘛。”少年并没看他,只是嘴角微微上翘,以戏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