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主〔完结)-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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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主》〔女尊1女N男〕作者:一寸相思【TXT】
妻主
相关设定(知道何为女尊者可不读)
更新时间2008…7…14 9:29:38 字数:5280
修改了一下关于生育部分的设定。
'题记'
波伏娃的《第二性》中有一段话:“女人并不是生就的,而宁可说是逐渐形成的。生理、心理或经济上,没有任何命运能决定人类女性在社会的表现形象。决定这种介于男性与阉人之间的、所谓具有女性气质的人的,是整个文明。只有另一个人的干预,才能把一个人树为他者……那不是因为有什么神秘的本能在直接注定她是被动的、爱撒娇的、富于母性的,而是因为他人对这个孩子的影响几乎从一开始就是一个要素。于是她从小就受到灌输,要完成女性的使命。”
我很赞同这段话。如果一个男子从生下来就被教导要三从四德、要和顺温柔,那么自然而然地会在成年后形成一种柔顺的气质,集中表现就是否定自我、或是压抑自我,屈从于母权或夫权,如同我国传统女性那样富有“牺牲精神”。
'设定'
一、社会法制:
君主制中央集权,与中国古代封建制度相仿。
国家的最高统治者为皇帝,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
帝位第一继承人称太女,往往是皇帝的嫡长女。嫡长女如早夭、有残疾或失德,则由嫡出次女继太女位,以此类推。嫡出无女,则从庶出女儿中选拔优秀的作为储君。
上至贵族下至民间,都奉行如上嫡长女继承制。
国家律法明文规定女尊男卑,男子没有社会地位,为女子附庸。
男子没有财产继承权,不能入学读书,不能为官。世人衡量男子的标准以忠贞、温顺、美貌为重,男子无才便是德。因此很多大户人家的公子甚至贵族子弟都是不识字的,见识短浅,除了刺绣烹饪别无所长,势必要依附女子而活。
男子在家从母,出嫁从妻,妻死从女。生女需报官府添丁纳税,获取正式户籍,生男则不用报备,也不入娘家族谱。
男子出嫁前随母姓,出嫁后冠以妻姓。男子卑贱,除贵族子弟官宦人家,少有给男子起正式名字的,只以乳名或族内兄弟排行称呼。如男子母家姓李,族内同辈兄弟行五,则出嫁前唤作李五儿;妻家姓张,男子出嫁后则称为张李氏;男子死时若为正夫可获得妻家祭奠,牌位上镌刻“张门某某之妻李氏五儿”。
正经男子一般都应在家相妻教女,不能抛头露面从事经营活动。
律法规定,除卖身契之外的任何契约,男子都无权签订。官府只承认女子签发的印信为有效凭证。男子若想为帮佣,则必须由女子作保,作保的女子与雇主签订协议,雇主发放佣金也是给女子,男子需从女子手中领取自己的报酬。以此律法限定,使男子在经济上完全无法独立。
二、婚姻制度:
普遍奉行一妻一夫多侍制,女娶男嫁。
女子可以娶纳多名夫侍,男子必须从一而终。
女子明媒正娶结发元配称正夫,为正室,在妻家享有相对较高的社会地位,死后与妻同葬,入妻家祖坟,牌位入宗庙受到子女供奉。元配先于妻主亡故,妻主可另娶门当户对的良家子为正室,称为续弦或续夫。续弦在世时与元配正室社会地位相同,死后则执侧室之礼下葬。
国家律法规定女子只能娶一名正夫。其余有名分的称为侧夫,能为侧夫的往往是与妻家门户相当的良家子。而出身卑贱本为奴仆的男子,受到妻主宠幸,可得小侍的名分。小侍中尤以为妻主破处的一侍为尊。
侧夫、小侍的存在被家族和社会认可,然而地位与正夫有云泥之隔。侧夫、小侍必须小心侍奉妻主及她的正夫、他们的孩子。甚至在他们自己所生养的孩子面前也只是奴仆身份。他们与妻主的官品带来的诰封无缘,不能在婚寿宴席上露面。在死后,他们也不能与妻主合葬,牌位不能入宗庙。
妻主若对夫侍不满,可以“七出”之罪休弃离婚。七出又称七去:不顺父母去,无女去,淫去,妒去,有恶疾去,多言去,窃盗去。妻主休夫后可以大大方方另娶,被休弃的夫侍则会受到社会歧视,往往寻短见、出家或孤苦终老。
夫侍若对妻主不满,可自请下堂,得妻主同意后离家,与被妻家休弃一样仍然会受到歧视;如果妻主不同意离婚,夫侍私自离开妻家,视为私逃,是重罪,男子当受重刑。
另有“三不去”,保护处于弱势群体的夫侍。夫侍无母家可归、无所依附的,不能休;与妻主一起为妻主父母服过三年丧的,不能休;结婚时妻家贫贱,曾与妻同甘共苦,后来富贵了,不能休。
三、皇室称谓:
皇帝正夫为皇后,也称中宫正君,掌后宫凤印。
皇后之下有两名贵君,分别称东贵君和西贵君。贵君之下有四名侧君,封号分别为德、淑、惠、庄。侧君之下为九侍君,封号分别为顺仪、顺容、顺华、修仪、修容、修华、充仪、充容、充华。九侍君之下为才人,数目不定。才人之下为良人,数目不定。
宫中男*仆称为侍人,比良人更低一等,从事打扫服侍等日常工作。
宫中女*仆,入宫时必须喝绝育汤,放弃生育能力,称为幽娘。幽娘一般只在外宫服役,侍奉皇帝、担任辅佐文书等工作,如无特殊情况不能进入男眷为主的内宫。幽娘有品级,领俸禄,可娶夫置宅,除了无法亲自生育后代之外,社会地位与普通女性差别不大,仍比男子要高出一等。
太女正夫称为驸马,侧夫称为小侧君,侧夫以下等级男眷称谓与民间相同。
太女之外的皇女在成年后封为亲王,其正夫称为王君,侧夫称为如君,侧夫以下等级男眷称谓与民间相同。
太女和亲王的嫡长女称为世女,可以继承母亲的封号。
亲王三代后如无特殊功绩就会自动降为郡王,郡王三代后则与普通贵族世家无异,不再享有皇室供奉。
四、生育:
男女正常行房无法产生下一代。男子必须在服用胎果后七日内与女子行房,女子才能受孕。女子受孕后七日诞下胎晶。而男子服用胎果七日后,肚脐处会长出胎囊。一个月之内如果不种入胎晶,胎囊会自动脱落。
将女子诞下的胎晶种入胎囊,胎囊会自动收拢闭合,如同体外子宫一样,附着在男子腹部,依靠男子的身体吸收营养。十个月左右,胎囊破裂,孩子就降生于世。
五、神树:
神树是这个世界人类生息繁衍的必备之物,所结果实称为胎果。
最初神树只有七棵,被后世尊为初始神树。聚居在这七棵神树周围生活的族群,慢慢演化成七个文明国家。
后来有人发现了神树移栽培育的方法,就是从初始神树上截下新枝,以神树树身分泌的桨汁浸泡可以暂时保存不死,寻找合适的土壤栽培十年后就可以开花结果,百年后新栽的神树也能截枝再次繁衍。
于是人们可以携带着神树新枝,四处迁徙。在一定规模的村镇城市,都会修建后嗣庙,移栽培育新的神树,繁衍人口。
历经千年,神树遍植,初始的七个国家到现在已经不复存在。
现世,许多初始神树都被天灾人祸毁坏,目前只有三棵被世人所知,分布在华国、宣国和栾国三个强大的国家。
六、胎果:
胎果是后嗣庙中供奉的神树所结。神树栽种十年后,才能结果。
胎果必须以童男之血浇灌神树,虔诚祭祀祈祷,才能催生。
因此后嗣庙中会供养一群童男,称圣童。圣童供养神树,主持催生胎果的仪式。
以鲜血催生胎果,非常损耗身体,往往会丧失生育能力折损阳寿。所以圣童一般供职到十八岁后就会离开后嗣庙,获得一定经济补偿,放回民间自行婚配。
男女婚后如想求儿女,就到后嗣庙中敬献一定的财物,换取胎果。
有钱人家往往敬献丰厚,可以自行选择修行高,体貌丰美,血统优良的圣童催生胎果。还能要求圣童提前一定时间斋戒沐浴,在后嗣庙中大做法事,隆重操办。人们认为这样获得的胎果易生女儿,孩子也会健康聪明。
七、贱民奴籍:
贱民是指社会地位世代低于普通百姓的特殊社会阶层,一般不能和普通百姓通婚。
贱民不许拥有姓氏,归入奴籍,禁止读书,不得科举入仕,无论男女都只能从事娼、伶、奴、乞等低贱行业。
贱民的来源有战俘、罪没、世袭、掠卖、债务等。
贱民如有特殊功绩,可由主人上报,经查证后可获得朝廷颁发的敕免令,脱离奴籍。其中女子尤以战功最易获得敕免,而男子被主人家纳为小侍也可脱奴籍。
律法规定属奴籍者,同于资财,没有独立人权,皆列入主人户下,可以买卖遗赠。主人除不得随意杀戮外可以任意处置私刑。贱民不得随意脱离主人,逃亡者被官府缉捕,一日杖六十,三日加一等。
贱民同类为婚,身份世代相袭。其为主人劳动是无期限无报酬的。
贱民对于主人,除十恶之罪外,其它罪行不能告发,告发者,贱民要被处死。而贱民的主人,即使诬告贱民或私刑致死,也只需缴纳少量罚金就能抵罪。
八、国家
1、华国
国姓姬,建国将近五百年,当今皇帝文帝姬懿。
华国居中,幅员辽阔,四季分明,物产丰富,文化发达。国土以易耕作的平原居多,百姓衣食富足,思想开放,学术流派繁多。文帝秉承祖训严谨治国,发展经济,与周边诸国交好,积极开展贸易。
2、宣国
国姓姜,建国二百年,当今皇帝圣宗姜蘅。
在华国西北,国土面积略小,多荒漠,气候不如华国温润,冬长夏短。境内矿产丰富,冶金业发达,民皆尚武,尤以剑术冠绝天下。天剑宗发源地就在其境内,广收门徒,散播侠义精神。
3、栾国
国姓赢,建国不足一百年,当今皇帝高宗赢炎。
在华国东南,境内多山川河流,林木繁盛,气候潮湿,各部族聚居谷地,能歌善舞。早年间栾国为南方荒蛮之地,无人开拓。后有中原地区百姓为避灾祸迁徙而入,散播中原文化,繁衍生息。数代后与当地部族融合,又百年,赢姓大家族征战统一各部,建立栾国。
栾国盛产药材,疆域比华国、宣国都小,但是地势险恶,易守难攻,兼之瘴气虫蛇较多,外人到此水土不服,华国早年曾有南下吞并之心却以失败告终。
4、其他小国
在三大强国周围有八个小国,分别依附三大强国生存,小国国君称王,以附庸国的姿态纳贡给所依附的强国寻求庇护。
九、各国朝廷主要官职:
(一)中央:
1、三公、三孤:
三公:太师、太傅、太保(正一品)。
三孤:少师、少傅、少保(从一品)。
另有太女太师、太女太傅、太女太保(从一品)。
太女少师、太女少傅、太女少保(正二品)这些均为加官,用来表明受官者的功绩与崇高身份,没有实际管辖范围。
2、六部:
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按顺序)六部各设尚书一人,直接对皇帝负责,尚书之下有左右侍女、司长、主事等。
吏部:负责官吏的管理,考核,升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