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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部分

穿过骨头抚摸你-第1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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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怪,你起得晚,哈哈。

  十三

  高铮给了我一个新的称谓。

  灵魂纠缠至极乐的那刻,他把脸埋进我的颈窝这样叫出来:“桑桑……”

  他叫得情深意切,我却听得毛骨悚然。

  我这反应缘自于我小时候看过的一部琼瑶片,也就是我的人生第一部爱情电影——促使我八岁买项链的那部。故事的来龙去脉我已说不太清楚,甚至忘了片名,可我记得“桑桑”这名字贯穿始终。她并非女主角,她甚至未在片中真正出现过,因为开场时她就是个已不在世的角色。她疯狂地爱一个男人,却力遭家里反对,她的家人嫌弃他的出身他的家庭,不许她和他在一起,她不顾阻拦去找他,却看见他有了新的女孩,于是她自杀了。

  所以桑桑这名字,在我潜意识里一直就是个“为爱而逝的女子”的代名词;“桑桑”遭遇的爱情,是个十足的悲剧。现在他这样叫我,蜜一样的语调,浓得化不开。可我有心理阴影。

  我又欢喜,又恐惧,想不清楚应是不应。倒是他在耳边又喘息着问起,“以后…怎么办?…我不能总……射在里面……”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今天麻烦事接二连三,得一个个清除。好朋友刚告辞,可我们总不能只挑安全期行事。这事儿,没了即兴,成了计划,还有什么乐趣。

  他问到了我的痛处。

  导致我和沈东宁最终分崩离析的原因,其实有二:吵闹只是其中之一,既是表象的那个,也是根本的那个;表象下的原因是身体的疏离陌路。

  医生说我的身体条件不适合吃药。和沈东宁在一起的时候就是打雨伞,可我非常抵触那个东西,再薄的也抵触。初期我以为只是个别牌子的问题,后来在用遍了市场上能买到的所有牌子所有款,仍感到疼痛甚至事后充血后,医生又给我下了这样的诊断:橡胶过敏。何其不幸,双重障碍,最经典有效的俩渠道都不待见我。不吵架时沈东宁倒也曾一时兴起地说,那我们就快把孩子生了,之后我去做结扎。可不出两天,他就恨不得自己没说过这话——谁希望孩子初来乍到这世界,听见爸妈的日常对话,竟以争吵的形式进行?

  两个原因相互助长,成就了婚姻的迅速恶化,促使他最终上了别人的床。大家看到的只是:我们吵架,他出轨。却都不知他出轨的更深一层内幕:没有夫妻生活,不出才怪。没有必要知道。无法治愈的疾病,不能解决的私事,何必翻得太开,只给他人徒增话题——这大概是我俩唯一的默契。

  只是这脉理我虽看得透彻,可当张帆每每想为我俩复合而努力时,我都坚拒。理解是一回事,接受是另一回事,沈东宁给我这样的伤疤,如此打击我的自信,即便归根结底两层原因都在我,这回头草我也坚决不吃。

  “听见我说话了么?”高铮把我拉回到当下。

  “嗯。”我们仍连得紧密。我说,“你先出来好不好?有件事儿,我想跟你坦白。”

  他不依,“你说吧。这样没关系。我好好听着。”

  “高铮,我……”他的器官依旧带着热力,自与我连接之处起,向上,向上,那力量直抵心窝,我有了些勇气,“我心脏不好。”

  他忽地抬起脸来,一脸关切,“严重么?是不是我刚才太激烈,让你难受了?”

  我忍不住捧他的脸,摇头,“没有。……我喜欢呢。”

  他羞涩又得意,把脸又埋回去,埋回我的颈与肩筑成的暖巢,照着锁骨轻咬了一口,“那就没关系。你怕我嫌弃病弱儿童?别瞎想,我不会的。”

  “……医生说我不能吃避孕药。”

  “那就别吃。”

  “……我皮肤对橡胶也过敏。”

  他似乎不明白我的意思,静静琢磨着。

  “所以,安全套,我们也不能用。”我只得解释得更具体。

  “那你和……他……怎么做的?”他问得不安。

  “离婚前都有两个月没做了。这也是我们都想分的原因之一吧。这方面……不是很愉快。”这是纽带,没了它,不怪婚姻难维持。何况越不做就吵得越多,越吵越不想做——我和沈东宁就这样渐行渐远。

  他这才意识到事情的严肃性,起了身,用纸巾擦去液体,然后抱着我坐起来。我猫在他怀里,良久听见他说,“我们去医院,看看有没有别的办法。”

  办法不是没有,可要么不适合我们——比如某些手术;要么成分我不放心——比如药膜;要么不十分安全——比如喷雾。我这样说给他听。

  他思量了一下,低下来凑近我耳朵,说悄悄话似的,“那就……外边儿吧。”

  我脸有点红。好,第一个问题解决,现在着手另一个,“你能别那样叫我么?”

  他眯了眯眼,不太确定,“你说‘桑桑’?”

  我点点头。

  “那你想听我怎么叫?”他撩起我一束头发,指尖插进去滑下来,再进去再下来,如此反复。

  “比如……‘宝宝’、‘宝贝儿’什么的。”好吧我承认,这话一出口,还没等他有反应,我自己先肉麻住了。可我就是有这么点小心理,小时候听到别人家爹娘叫孩子宝宝,我嫉妒;长大了听别的女孩的男友叫她们宝宝,我嫉妒。“宝宝”是很俗,可在恋爱中,这是一种必要的态度,犹如通俗的“我爱你”,再俗也得说,再俗也得叫。

  他果然皱眉,“不好。”厌烦得很,“你不喜欢‘桑桑’?我喜欢。”

  “你看过琼瑶的电影么?”

  他笑出来,“恐怕没有。”

  “她有部电影里有个女的就叫内个,可她还没出场就光荣了。”原因状语我没说——男方太穷,家里不同意。

  他恍然大悟,“你还挺迷信。咱中国那么多电视电影小说话剧的,肯定也有个叫高铮的挂了,那我也改名去算了。”

  我被他说得无言以对,想想还真是那么个理儿。其实除却琼瑶原因,我还是喜欢这称谓的,他叫得好听,而且没别人这样叫。他的专署,更生暧昧。

  “桑桑。”

  “嗯。”这回我痛快答应了。

  “咱做饭去吧,”他说,“我急需补充体力。”

  。

  我们拿着食谱去厨房。其实那不算个厨房,只是一石砌的台子,砌在厕所和屋子之间的狭长过道的一端,另一端是高飞的窝——小木屋一座,离地三寸的高度,里面铺着草席,被收拾得干干净净。我突然想起高飞还被锁在门外,这大下午的,可别中暑了。

  他笑着把高飞带进来,对它说,“给你正式介绍,这是桑桑,我的……”他看了我一眼,宣布,“……女朋友。要认得,记得,她的地位等同于我,是你最亲的人。”然后贴过来赧赧问我,“……没意见吧?”

  我狠狠点头,一点不犹豫,生怕它过期作废似的。貌似我们俩都觉得占了对方很大便宜。

  他有简单的厨具,都是最基本的。我打算做腰果虾仁、土豆烧排骨和香菇菜心。他主动要求打下手,为了显示我的诚意和实力,我把最小工的任务给了他——切土豆块。其他的准备工作比如洗洗油菜,泡泡香菇,焯焯排骨,都是我将要完成的光荣艰巨任务。我忙得满头大汗,恨不得三头六臂,惊讶于他比我娴熟的刀工,“你会做饭?”

  “会做简单的。复杂了不行。”

  高飞在一旁立正,眼睛却瞅着食材不放,我问他,“高飞吃什么?”

  他叹口气,“它跟着我,真是受苦。已经是成犬了,按常理每天就需要一斤狗粮、一斤牛肉、五个鸡蛋、四五斤牛奶、还有剔骨鸡肉啊内脏啊什么的补充营养。可这样吃一天下来少说得五十块钱,我没这条件。有钱的时候能给他按上述标准减半,没钱的时候,我吃什么他就吃什么,甚至有时候还得跟我挨饿。”他一边说一边盯着高飞,万分对不住它的样子,“好几次我都想让人把它带走算了,跟着我我太不忍心了。可是,舍不得。”

  “夸张了吧?”我半信半疑,“我没听说谁家看门狗一天按五十块钱标准吃的,你看人家个个不都长得壮壮实实的,叫得都挺卖力。”

  他边笑边摇头,貌似挺无奈,对我说,“切好了。还有什么指示?”

  我研究着三道菜的耗时和程序,脑子里有了个大概顺序,便开始忙乎起来。虽然不是第一次照着菜谱做菜,可因为前几次都以失败告终,所以阴影还是存在的。我给高铮的任务就是在一边待着给我念程序,既然我说了是我给他做饭,那他就不许插手。一通手忙脚乱,半个多小时以后,我大汗淋漓地看到三盘成菜,很香很诱人,我却没胃口了。

  高铮高高兴兴地拉着我坐,给我冲了杯桂花酸梅晶。我战战兢兢开始品尝,出乎意料,味道竟然还不赖。他给我打九十分。我说怎么不是一百分。他说这样以后才有进步的空间。我想想觉得有道理,接受了。

  他吃得很带劲儿,还分给高飞不少,最后盘子干干净净。见他这么捧场,我也乐呵,生平第一次有极大的成就感。我忽然觉得,其实我是有成为一个好女人的天分的,只要那个让我甘愿的人出现。

  酒足饭饱后,我们回到床上,他躺着望天(棚),我趴着翻书。他的书不多,可对我来说比他架子上的大部分CD耳熟能详多了:翻来翻去不是海子王小波,就是卡尔维诺卡夫卡。都是旧版本,可保护得蛮好,看得出被他爱不释手了好多年。还有一本《狂犬吠墓》,我突然想起著名的“三百条短裤”一诗,于是把书给他,“帮我把那段找出来。”他翻了翻,递回给我。

  即便已经有了心理准备,可亲眼读到,我还是景仰地喷了。左兄这样写道:“临睡前我想出了一首诗:一条短裤,一条短裤,一条短裤,一条短裤,一条短裤,………(此处略去二百九十次“一条短裤”,原文三百个排下来一个不少,刷了一页多)………一条短裤,一条短裤,一条短裤,一条短裤,一条短裤,我藏着一条喝满精水的短裤。”

  “觉得怎么样?”他懒淡地问。

  我气儿还没顺回来,好不容易才止住了笑,清清嗓子假模假式地评论,“可以说他先锋,也可以说他庸俗。天才与白痴之间不也就一线之差?就像疼痛与快感,腐朽与神奇,生与死,爱与恨。”

  他歪头看着我,脑子里不知翻涌着什么,忽地把我拉近,让我枕着他胸口,对我说,“你答应我件事儿。”

  “说。”

  “以后不管发生什么,不许离开我。”

  十四

  买谱买菜,□做饭,吃饱吃好,翻书聊书。在又做了两次地球人都爱做的事后,我们看看表,七点半了——六个小时过得还挺快。

  我洗碗筷,他洗澡,然后准备出门,进行我们的首次正式约会。这么说是因为,第一次是偶然相遇,第二次我中途晕倒,第三次他贸然来访,哪也没去,都不算数。

  这次出行的交通工具——他的二八自行车,是个老永久。这种车我曾试着蹬过,结果是还没骑出去就当众跌倒。现下我眼见着高铮跨上去以后在车子不倾斜的情况下那脚还能轻易落地,就恍然大悟了:这压根就是男人的车,尤其是战士这种人高腿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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