奶爸的田园生活-第2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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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爸爸还厉害吗?”
“呃……比爸爸厉害。爸爸根本都不会画。”程赫略有些窘。
不过,这是陆文鹏的专业,比不上他的大有人在,这没什么丢人的。
程心心真是被打击到了。
居然还有比爸爸还厉害的人!这怎么可能嘛?
她想了想,感觉不死心,又问道:“那他们家有小宝宝吗?”
“这个……我不知道啊!好像是没有吧。”据程赫所知,陆文鹏好像还是单身。
搞艺术的嘛,结婚晚也正常。
这下子程心心得意了。她说道:“那个老爷爷没有爸爸厉害,爸爸有可爱的小宝宝,他没有。”
程赫眼前一亮,孩子这脑筋转的弯,让他服气啊!
所以说,自己有了程心心,就比陆文鹏厉害了?
小丫头这逻辑可以,是想夸自己呢?还是想夸自己?
他一把将孩子抱起来,举过头顶,笑着说道:“对,爸爸比他厉害,爸爸有个可爱的小宝宝,他没有,所以他比不过爸爸……”
程心心就喜欢亲亲、抱抱、举高高,此时乐得哈哈大笑,都找不着北了,非常得意。
晒完了桑叶,程赫差不多就去做饭去了,程心心极不情愿的拿作业出来。
她嘴里嘟嚷着:“写作业还没有陪啾啾好玩,也没有洗桑叶好玩……”
不大一会儿,院子里就走进来一个人,正是刚刚的陆文鹏。
他已经很久没有来这个院子了,再来看也忍不住啧啧赞叹:“不错不错,还是我的手笔看着顺眼。”
当时这间房就是他设计的第一间村屋,院子的改造他很是费了脑筋,不过,成果很好,都住了半年了,还是很漂亮。
大黄狗闻出了他的气味,虽然很久没来了,气味却没有忘记。
不过,虽然没有大声“嗷嗷”叫,却还是几大步跑向程心心旁边,以防万一,十分警惕。
陆文鹏哈哈一笑,说道:“真是好狗。”
程赫听到了声音,说道:“陆大设计师,你怎么这么准时?正要打你的电话来着。”
陆文鹏说道:“我是狗鼻子,老远就闻到了你家的香味,我就想着,饭肯定好了。”
说话间,程赫已经端出来了菜,一盘凉拌樱桃萝卜,一盘紫色白菜蒸粉丝,一盘熏鸭炖腌笋干。
樱桃萝卜是一种小萝卜,皮的颜色就像樱桃那么鲜艳,个头也比樱桃大不了多少,所以叫这个名字。
这盘菜连着叶子带着萝卜,一起拌。绿色的叶子里,点缀着几粒红色的樱桃,看着就春意盎然,十分养眼。。。
而且凉拌后酸酸甜甜,味道非常开胃。
程赫刀功了得,樱桃萝卜切成蓑衣样,连而不断,却又薄而入味,使樱桃萝卜看起来是一整个,但实际吃起来时,里面都是入味的。
青青翠嫩的萝卜苗,红得发光的樱桃萝卜,看着就是一副田园画。
陆文鹏赞道:“这道菜真是诗意!也只有在这里,才能吃得上啊。”
说话间,他已经不客气的夹了一个萝卜放进嘴。
脆脆的,嚼起来嘎嘣脆,而且酸酸甜甜。特有的清香味,让他只要闭上眼睛,都仿佛置身于田园世界一般。
他猜想,这盘樱桃萝卜怕是下午刚刚从地里拔出来的。
那种新鲜的感觉,能吃得出来。
陆文鹏不自禁的连着又吃了一颗,说道:“程赫,明天我走的时候,你送我点新鲜菜呗?”
“新鲜菜送给你,你拿回家后,不就又不新鲜了吗?”程赫开了一瓶酒,说道。
而且,据他所知,陆文鹏并没有结婚,他拿了新鲜菜,能往哪里带?谁给他做?
陆文鹏咂了咂嘴,说道:“你说得倒也是,唉,我突然觉得,我要是也在这里买了房子,那不就可以天天吃上最新鲜的蔬菜了吗?其实你先前的点子,还真的挺好的!”
在桃花村后山再扩建别墅群——当然,是极具时代特色的顶级别墅群。
如果做好了,那将会是陆文鹏职业生涯的代表作,他还是挺期待的。
老实说,桃花村这地方,真的仿佛有魔性一般,总是能让他产生很好的设计灵感。
其实建好后,大概也许或者也能成为桃花村的宣传点吧?
他也看到了,桃花大道现在正在加紧修,通车指日可待。所以,交通方面不是问题。
酒店什么的也配得很全面,这里真的很宜居。
很多退休后的老人,确实想到一个好点的地方安度晚年,现在很多人都有这个条件了。
程赫笑道:“想过田园生活,你也就退休后能想想吧,大概还要几十年呢。”
陆文鹏失落的点点头。
他说道:“我现在是想早点完成我的构思,到时候我也在这里买一间。过一下鸟语花香的悠哉生活。”
他得加紧把概念做出来,预估一下成本,看看得多少钱。
人一旦有了自己特别想干的事情,就会非常积极。
不过,想当年,乔家大院可是经过两三代人续建的,让一代晋商倾几代人的努力建成的豪宅,花费可不小哦。
程赫给陆文鹏倒上了酒,也给自己倒了,很是豪气地说道:“先看看吧。钱的事情,只要有数就好说。”
桃花村旅游项目眼看就可以开办营业了,百万兰园开花后就能结籽,到时候就能卖钱。
不够的话,他再进几趟大山去。
总之,这样的大项目,是千万不能错过的。
为了建成桃花村的“乔家大院”,他愿意干。
不过,他这么豪气的一句话,在陆文鹏的听来,则被当成了程赫应该会四处拉投资、找赞助。
这是大工程,如果真的要行动的话,只一人之力,也不可能成功。
没有哪个大项目,不是四处拉投资的。
当然,他的任务,是设计出最顶级的作品来,投资的事情他不去想。
……
平淡的两天过去,程赫把自家菜地里空的地方,都种上了各种蔬菜。
还是跟以前一样,平常蔬菜种一些,特殊的蔬菜也种一些,所以菜地非常丰富。
这里的菜品类繁多,有时候一周都吃不重样。
父女俩吃这些菜,有些吃不完,他也会给村里谁家送一些。
毕竟以前他也吃过别人家的东西。而且就是现在,别家有了什么稀奇的好菜,都会往他家送。
村里就是这样,礼尚往来,尤其是程赫对村里帮助这么大,更是受到所有人的尊敬。
这一天,程赫给地里种上了绿色蕃茄和紫色辣椒。
记得买种子的时候,那店家跟程赫吹嘘:“亲,我们这绿色蕃茄,号称绿翡翠,营养成分相当丰富,对人体健康非常好的。您自己种着吃也行,种了卖菜也很好,保证很赚钱。”
程赫看了一些成品图片,跟普通的番茄长相一样,个头一般,比鹅蛋略大一些,翠绿翠绿的,就跟没熟的番茄似的。
但是那店老板说,这番茄就是绿色,怎么长就是绿色,不是没有熟的。
程赫感到好奇,也就买了一点种子回来。
还有一些紫色的辣椒,图片乍一看,还以为是茄子,又大又紫,他也尝试一下。
反正田地有那么多,他不想空着,就随便种点什么,如果真的好,就多种一些。
也有时候遇到奸商的,种子买回来根本不发芽。
按说程赫这里的种植条件算是最好了,基本只要没死就能活。在他这里都不发芽,八成他买的那些是熟的。
唉,哪里都有坑货。
撒完种籽,浇过水后,就静待种子发芽长大了。程赫顺手再挖了两把新鲜的蔬菜,打算做今天的晚餐。
回到家,刚放下东西,准备去接孩子放学,手机响了。
打开一看,是江予桐发过来的消息。
第二百九十一章 不是卖菜的()
江予桐说,她拿到了下一次竞标小莲山的机会,就在这几天就要去参加竞标。
前些天,小莲山那么大的动静,万鸟栖息潮的场景到现在都没有退热,不少人虽然没有鸟看了,还是愿意过来玩。
她自然是抓住这次机遇了,于她的项目竞标有利。
因为前不久,她还跑到桃花村来倒苦水,所以,她也想把这个好消息告诉程赫。
现在由于小莲山出现奇观,她的打造景区计划再次得到了重视,并有机会参与竞标。
比起他承包青玉峰,小莲山的承包项目可以说是旷日持久,但总算是迎来了一次重大的转机。
可以说,正是因为前不久那一次鸟栖息潮,才给市里带去了新思路。
看到人们去观鸟的热情,市里也能感觉出来,如果走旅游路线,说不定真的靠谱,所以,让江予桐再一次参与竞标。
虽然还没有竞标成功,但她已经迫不及待的将好消息告诉程赫。
程赫高兴的给她回复了一个“恭喜”,并预祝她成功竞标。
那天的万鸟栖息潮,也是他没有想到的。
不过,上次在小莲山,他的能量复原也非常的快,所以,要不再去一次?他心里计划着。
再说了,现在手头新项目要花大钱,他也想去碰碰运气什么的。
再去的话,就自己一个人悄悄去好了,趁孩子上学的时候。
上次一不小心,还带着孩子在外面过了个夜,虽然最终情况还行,没出什么事情,但总的来说,总不是正常的作息,孩子跟着也是受苦了。
下次自己一个人悄悄的去吧。
反正小莲山的鸟潮已经过了,他也不需要再多做什么。
上次去小莲山,虽然没有做什么,却是连一点宝物都没有时间找,显得很匆忙似的。
他一个人去,也总是方便些。
以后再看看吧。
与江予桐聊完天,他放下手机,出门去接孩子放学。
刚出门,就有人来找他。
给他做保安员的程双华,带着一个人走过来,差点与程赫撞上。
“黑子,这个人是来找你的。”程双华笑着说道。
看他的神情,眉飞色舞,大概是什么好事。
程赫点头应了一声。
程双华没有再多说,转身离开,继续他的工作去。
对保安这份职业来说,他是非常尽职的,从不磨洋工。
来人给了程赫一张名片,很客气地说道:“程先生您好,我有一个不情之请,不知道您能不能答应。”
这么客气?
程赫抬了抬眉,然后看了看名片。
上面写着职位是某公司的总经理,名叫刘志诚。
年龄跟程赫差不多大,居然已经有总经理的成就了。
不过,程赫也没有什么心思,去猜测别人是富二代还是富一代,这跟他没什么关系。
看这位的穿着挺正式的,说话也很客气,程赫也很客气地回答:“刘先生,不知道有什么事情找我呢?”
“是这样的,上个周末,我带我爷爷都来桃花村游玩了两天,住在另一户人家的民宿,也吃着他们的农家菜……”刘志诚说到这里,停了下来,眼睛看着程赫。
桃花村的旅游项目虽然还没有正式开始营业,但已经有很多人家开始接待游客赚钱了,这没什么问题吧?
程赫也看着他,有些不明所以,说道:“然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