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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部分

都市之无敌神医-第2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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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义愣了一下,旋即明白三金帮的人追到南云省来了。眼看事情已经不能善了,马义也不想再逃避了,该来的总会来,早点解决早点省心。

    只是让他闹心的是,明明路云说自己的脑袋值50万,转眼间咋就成了20万了呢?外边的物价不是一直在上涨吗?凭什么就自己的脑袋的价钱跌成了跳楼价?

    这世道也太不科学了吧?

    另外的四人听到秃瓢的呐喊,“唰唰”纷纷亮出随身携带的匕首,二话不说冲向马义,一个个仿佛冲向敌人的死士,眼里只有欲置人于死地的凶悍,绝对没有一丝一毫的恐惧与顾忌。

    这伙人正处于性格叛逆、不知死活、爱装B的年龄,下手凶残,不怕老娘白发人送黑发人,最怕兄弟嘲笑自己象娘炮,是怂货,所以个个宛如扑食的饿狼,恨不得自己是扑倒对手的第一人,赢得其他兄弟的顶礼膜拜,从此江湖地位扶摇直上。

    马义已经艺高人胆大,他们的凶悍对他没有任何的影响。只是他不知道,这几个土鳖混混其实不是三金帮的人,他们不过是大余乡的几个土混混,在乡下人五人六,到了城市,他们就如狗肉上不了台面。

    秃瓢认出马义只是因为他有一个表哥叫小东是三金帮的,几天前将马义的相片传给他,说这个人值20万,人在板纳州出现过,让他没事就出去溜达溜达,万一找到他就发财了。

    打虎亲兄弟,上阵父子兵,表哥一直想拉一把自己这个不成器的弟弟,今天终于有了机会,他当然不会错过。他把花红少说了30万,个中原因恐怕只有他自己才知道。

    秃瓢表面上活得潇洒,其实他穷得乒乓响,20万,对于他来说简直就是天文数字,别说拥有,他连摸都没摸过,表哥介绍的活错不了,他约上几个兄弟,没事就出门碰运气去,没想到马义真的就撞到自己手上。

    面对几个土鳖混混毫无章法的攻击,马义嘴角一抽,脸上挂着微笑,身子一晃,大耳环几个只觉得眼前人影一闪,接着就听到:“笃……笃……笃……”几声。

    再低头看时,他们的手掌已经被自己的匕首钉在桌面上,他们愣愣地望着马义。马义脸不红气不喘,已经坐在桌旁大口大口地吃着米线,仿佛什么都没有发生过。

    路云也愣愣地看着马义,她能猜到马义有手段,可是她没想到他的手段会高到逆天。

    她刚才根本就没有看清马义是怎么出手的,她只看到一道人的残影在土混混中一闪而过,然后他们的手就被钉在桌面上,再然后马义已经坐下吃上了米线。

    路红突然感到自己的手掌心酸凉。虽然她知道自己没有被钉,但是她潜意识里还是忍不住低头看了一眼自己完好无损的手掌。

    十秒钟后……

    “嗷……嗷……”

    一声声惨绝人寰的惨叫骤然响起,让人毛骨悚然,差点掀掉亚州饭店的屋顶,一直在发愣的老板一激灵,“咣当”,手中的大勺跌落,恰好砸到他的脚趾头,脚趾头顿时又红又肿,他居然忘了疼痛。

    今天刚好是墟日,门外人来人往都是赶墟的人,他们听到亚州饭店里的动静,纷纷伫足观望,几个好奇心强烈的人已经向饭店走来。

    门外聚集的人越来越多,路云发觉情况不妙,如果他们被闻迅赶来的仇家看到,必将是一场没完没了的追杀和反追杀,与客户约好的时间不多了,所以别说是小命,就是时间他们都耗不起。

    “别吃了,走!--不用找了。”

    路云丢下碗,拉上马义就走,临出门时随手给了老板一张红太阳。

    走出门外,路云抢先跨上摩托车,打着火,示意马义上车。马义还没坐稳,路云一松离合,一扭油门,摩托车狂吼着离开大余乡。

    离开大余乡街后,在一个偏僻的路段,路云停下车,然后将车推下深不见底的山崖。

    “快走。”路云催促马义,自己率先沿着一条崎岖的小路开始爬山。

    “你到底想干什么?”马义不理解路云的做法,将摩托车推下山崖,然后徒步爬山,他感觉路云有病,而且病得不轻。

    “你傻啊,你刚刚伤了人,而大余乡就只有这一条通向外面的公路,如果他们报警了,警察只需要在前面堵路,我们就逃不了。”

    路云边爬山边解释,马义恍然大悟,果然闯荡江湖也是一门学问,里面的弯弯道道要学的真不少。

    路云是一个很好的老师,免费给马义上了江湖第一课,向来尊师重道的马义顿时对美貌与智慧并存的路云老师肃然起敬。

第二十五章 镇店之宝() 
马义和路云一路翻山越岭,抄近道,紧赶慢赶终于在晚上8:00左右达了麻坡镇,麻坡镇规模比大余乡稍大些,条件也好些,最起码饭馆的卫生好多了,离饭馆不远的地方还有一个小旅馆。

    吃完饭,马义和路云来到饭馆旁边的旅馆开房。一个三十来岁的女人迎上来,模样勉强还行,就是风尘气太重。她头发盘在头顶,身上是廉价粉色连衣裙,布料略显薄弱,里边零碎的颜色隐约可见,上黑,下红,脚上的松糕鞋沾满灰尘,脚指甲涂着深紫色指甲油。

    “老板,住宿。”路云轻轻敲了一下柜台。女人的目光在马义和路云身上来回一瞄,然后施施然转身走进柜台,从抽屉里拿出一把钥匙放在台面上。

    “钟房1小时15元,过夜80元。”

    路云交给女人80元,问道:“需要登记身份证吗?”

    “登啥记呀,穷乡辟壤的,谁稀罕这东西?去吧,我和派出所的人熟着呢,他们不会来捣乱的。”女人大大咧咧地说道。

    路云也不多废话,抓起台面上的钥匙。马义站在一旁,看到路云只开了一个房,他顿时肾上腺素激升。出门在外,孤男寡女同居一室,接下来的剧情是个人都能猜到,房是路云开的,明显她是在主动暗示自己。

    马义的双手回味着路云tongti柔软Q弹的触感,虽然自己目前正在修真,不能破身,但是……马义脑海里翻腾着一幅幅活色生香的春宫画,路云在自己拨弄下欲死欲仙,gaochao迭起……

    路云似乎看穿马义的心思,冷冷地剜他一眼,将房间钥匙抛给他:

    “拿着钥匙,明早我来找你。”说罢,她头也不回地走了。

    “嘶……”丹田大火被劈头浇了一桶冷水,路云的眼神让马义有些恼羞成怒,麻逼造的,装什么纯情,若不是老子修真不能破身,在山上就嘿你的休了,你还会走得那么绝决?

    哼,鬼才信。

    马义舔了舔嘴唇,“嗞溜”吸回自己的口水,心说:这妞的身材确实不错。

    “帅哥,那女人是你什么人?”前台女神经兮兮地靠上前,一股劣质香水味冲鼻而来,呛得马义打了一个天崩地裂的喷嚏。

    “我老板。”马义回答。

    “怪不得那么屌。”前台女作恍然大悟状,随即话锋一转:

    “帅哥,要小妹耍么?”

    马义愣了一下,但很快就明白了她的意思,麻逼造的,DG那边的扫黄风暴居然刮不到这个崎角旮旯,听说那边早已经风声鹤戾,草木皆兵,小姐们要么逃离DG,要么摇身一变,变成地下“党”,一切行动都在秘密中进行,要想偷腥吃荤都必须对暗号,而这旮旯的妈妈桑却还敢公开拉客!

    莫非因为这里山高皇帝远,“春”风不度玉门关?

    “快餐50,包夜100,价钱公道,童叟无欺,还可以打折的。”前台女热情不减,热忱、熟练地向马义介绍卖肉行情。

    “……”马义被前台女的专业术语弄得一头雾水,幸好他脑子够灵活,从较容易理解的术语“包夜”中触类旁通,举一反三,理解了此“快餐”非彼快餐,而是指与小姐只打一炮,然后给钱走人那种。

    在过去的二十多年人生里,马义只买过猪肉,从来没有买过“鸡”肉,他不知道这行当里价格居然还有打折的,听起来倒挺新鲜。市场经济果然已经深入人心,连小姐都懂市场营销。

    “小妹都是从DG那边回来的,受过G式ISO培训,技术全面,开放大方,包你满意。”前台女用自家胸器磨蹭马义的手臂,马义顿觉鸡皮疙瘩汹涌而起,前台女察言观色看到马义似乎还不为之心动,干脆拿出店内珍藏,嗲声说道:

    “帅哥好高的眼界哦,G式小妹都不动心,那就让本美女亲自出马陪你玩怎么样?我可是本店的镇店之宝,价钱是要翻倍滴鹅。”

    一股沤酸味涌到喉咙,马义赶紧憋住,生生咽下那股异味,他不敢吐,他怕嘴一张,不仅刚刚的饭菜全都吐出来,恐怕隔夜的饭菜也会吐出来。马义一只手抚着辛辣的胸口,一手擦拭着眼角被憋出来的泪花。

    “美女,你太美了,简直沉鱼落雁,闭月羞花,可是,我没钱,我的钱都在我老板那里。除非你免费陪我玩。”马义为了摆脱纠缠,随口撒了一个谎。

    镇店之宝表示怀疑,她直接伸手掏马义的口袋,马义也不反对,任由她搜,他的钱都放在他的储物空间里,镇店之宝就是将他的衣服给剥了一样找不到。搜了半天果然一毛钱都没能搜到,镇店之宝只好悻悻放开马义,马义重获自由,立即上楼进房。

    马义洗了个冷水澡,然后四仰八叉躺床上,四周一片寂静,马义毫无睡意,他在猜测路云做的是什么生意。

    他蓦然想起自己对路云除了知道她名字是路云外,其实他对她并不了解。现在回想起来,她一点都不象生意人,她身上没有生意人的精明和市侩,反而在她美貌的外表之下,有一股萧杀之气时隐时现。

    “莫非她也是三金帮的人?”马义一激灵,随即就否定了自己的猜想,如果她是三金帮的人,恐怕早就取自己项上人头了,虽然她没有这个能力,而且她也说过她看不上50万花红,但她一定会有所行动。

    因为追杀令是三金帮老大东方鑫下的,她不可能敢违背。

    如果她真是生意人,也绝对不是普通生意人,生意绝对不是普通的生意,那么又是什么生意能让人有杀气呢?

    杀手!是的,只有杀人的生意才会让人身上有杀气。

    难道她是杀手?

    马义左想右想,觉得路云不象杀手,她没有杀手的冷酷无情,人性淡漠,而且,对于杀手而言,她似乎长得单薄了一些。

    “这小妞是干嘛的呢?”马义翻来覆去想不明白。他相信路云不会忽悠自己,她虽然是一介女流,但她不是奸佞狡诈之徒,不会欺骗自己的救命恩人。

    退一步来说,就算她的外表掩饰了她内心的邪恶,自己在大余乡展露的手段她不可能不会有所顾忌,最重要的是自己除了一具并不算很帅的皮囊之外,其实一无所有,没有什么可以让人家掂记的。

    想通了一切,马义也放下了心,夜色渐浓,马义也渐渐睡去。

    ……

    小东其实只是三金帮外围的马仔,要想加入三金帮还得付出艰辛的努力,但是小东是个有理想的人。

    有理想的人,活着才会有精气神。

    成功进军地下世界就是他的人生理想,他的偶像就是三金帮的东方鑫,虽然他从没有见过自己的老大,但是他听过N遍有关他的光辉事迹。东方鑫也许并知道他还有小东这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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