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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

都市之无敌神医-第1部分

小说: 都市之无敌神医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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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一场飞来横祸,意外让马义获得了初级异能。拥有异能后,他由一个默默无闻的农民工,一跃成为万人睹目的人物。他挑黑帮,报私仇;他杀外军,扬国威。在俗世,他无所不能,身边美女如云;在修真世界,他所向披糜,斩妖降魔,最终拥得众星捧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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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你是谁呀() 
滨海市,滨海花园小区。

    菊子刚从卡宴下来,挽着步仁的手准备离开小区停车场,突然身后传来一阵狂喊:

    “菊子,菊子……”

    她回头一看,一个乞丐一边呼喊,一边冲自己追来,她还没搞明白是什么回事,乞丐已经到了跟前。

    “菊子,我终于找到你了。”乞丐信手推开步仁,裂开大嘴,毫不掩饰自己的兴奋。

    菊子吓了一跳,本能地后退了一步,乞丐身上那股溲臭味熏死人不偿命。她一边捂着鼻子,一边挥着小手扇空气:

    “哎呀,你是谁呀?臭死了。”

    “菊子,我是马义呀!我是你未婚夫马义!”

    马义手忙脚乱地整理自己的仪容,可惜他落泊时间太久,仓促间要想恢复原貌,难度太大。

    “你胡说什么呀?我哪来什么未婚夫?仁哥才是我老公。”菊子紧张地望一眼步仁,生怕他动怒。

    其实她已经认出眼前的乞丐正是自己未婚夫马义,可是她早就决定与他一刀两断,勇敢投奔新生活了。

    仁哥年纪虽然赶得上自己的父亲,可是架不住人家有钱、有房、有车、有保镖,可以给自己想要的一切。马义是年轻、还有点小帅,可是他没出息,没钱、没房、没车、给不了自己想要的一切。

    人比人得死,货比货得扔,新生代的女性,哪个不是宁愿抱着土豪大叔的腿卖萌,也不愿坐在贫穷的帅哥怀里发嗲!

    差距明摆着,菊子的选择精明绝决。

    “菊子?!”

    马义惊呆了,她的话就象一把锋利的尖刀“噗”一声扎进自己心脏,他顿时心痛至极。可怜他苦苦寻找她一个多月,其间历经千辛万苦,几乎沦为乞丐,谁曾想到,最后居然会是这种结果!

    “操你麻逼,不想活了是吧?滚!”

    步仁的俩保镖扑上来,气势凶凶地推搡马义,他一趔趄,双手本能地乱抓,刚好拽到菊子挎包的带子,细细的带子一拽就断了,包掉到地上,“哗啦”一下里面的东西全掉了出来,有口红、小镜子、唇膏、避孕套……

    还有一包花花绿绿的药丸,一包白色粉末!

    步仁脸色顿时一变,保镖立即挟持住马义,菊子则慌忙将散落的东西捡起来,塞回挎包里。

    “菊子,你……你贩毒?”

    “别乱说话,否则老子宰了你!” 一把锋利的匕首顶住马义腰眼。

    马义立即闭嘴。

    毒贩最没人性了,杀人就象宰鸡,没有任何压力。况且他们人多势众,手里还有凶器,无论是群殴还是单挑,马义自知都不是他们的对手,要想保命,唯一能做的就是乖乖听话。

    保镖的手没有松开,锋利的匕首始终顶在他腰间。一行人坐电梯直上1011房,刚进门,马义就被保镖一记手刀削晕。

    “阿虎、阿豹,你们赶紧将他处理掉,我不想再见到他。”仁哥一挥手,吩咐两个马仔。

    “是,仁哥。”阿虎、阿豹应道。

    阿豹将马义塞进一个拉杆皮箱,拉上拉链,两人拉着皮箱,若无其事走出房间,来到车库,将皮箱放进汽车尾箱,开车离开小区。

    ……

    滨海市北荒郊,这里还未开发,杂草从生,人迹罕至,是毁尸灭迹的最佳地址。

    阿虎、阿豹下车,从尾箱抬出皮箱,几步远的地方已经挖好了一个坑,坑边站着四个神情冷漠的民工。还停着一辆带翻斗的拖拉机,车斗里有拌好的水泥浆。

    阿豹打开皮箱,与阿豹一人抬头一人抬脚,将马义丢进坑里。

    一个民工麻利地跳上拖拉机,升起车斗,将车斗里的水泥浆悉数倒进坑里,另外三个民工利索地在水泥表面填上泥土。然后,他们迅速离开。

    …………

    一道源于外太空的白光,穿过重重雾霾,在马义的坟头一闪而没。

    接着,坟坑下传来“卡嚓、卡嚓”的声响,那声音沉闷,诡异,时断时续,如果有人恰好路过,肯定以为是在闹鬼。

    坟坑表面上的泥土开始一点一点往上拱,然后,是成块成块的水泥块,大约过了几分钟,被水泥封住的马义,象刚孵出的小鸡,一边吃力地推开蛋壳,一边艰难地往外爬。

    费了九牛二虎之力,他终于爬出水泥坑,愣愣地站着。因为大脑长时间缺氧,他有点发懵。他使劲地晃了晃脑袋,试图让自己清醒一些。

    晃了半天,马义也想不起来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他懵懵懂懂地离开荒郊,徒步返回城市。

    刚走到城市边缘,城市的繁华就扑面而来,与荒郊的荒芜形成鲜明的对比,马义似有从洪荒骤然迈入现代文明之感。

    “啊!”

    迎面走来的两个女生突然捂脸尖叫,马义吓了一大跳,他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他紧张地四处张望,结果什么都没发现。

    两女生从他面前匆匆而过,其中一个比较胆大,她盯着他的脸,鄙夷地骂道:

    “变态!”

    “呃……”

    马义谔然,彼此只是路上偶遇,他不知道自己哪里得罪了她们,看着她们惊慌远去的背影,马义本能地搓衣角,结果……衣角没搓着,他竟然捏到了自己的肚皮,低头一看,眼珠子“叭”一声掉地上。

    麻逼造的,自己居然身无寸缕?!马义顿时惊慌失措,迅速逃入路边的草丛里躲起来。

    他的心怦怦狂跳,终于明白了那两个女生为什么见到自己会尖叫,还骂自己变态,原来自己在“裸走”!

    可是,自己明明是穿着衣服的呀!衣服到底哪去了?自己只是迷迷糊糊睡了一觉,衣服咋滴就不翼而飞了呢?就算是做春梦,也不至于脱精光吧?

    难道今天是愚人节?

    马义一阵茫然。

    他小心翼翼地从草丛中走出来,顺手捡起地上的一个黑色塑料袋子套在腰间,挡住自己的隐私,他是正常人,裸奔不是他的嗜好。

    因为自己这副尊容已经不适合城市,马义只好掉头往没有人的地方走。在路边的垃圾堆里,他捡到一条旧牛仔裤和一件旧工衣。

    他不顾衣服上的怪味,直接穿到身上。穿上衣服他才感觉自己又回归了文明社会。接着,他在垃圾堆里找到了两件宝:一个液体打火机,一支完好的香烟。

    马义将烟叼在嘴里,用打火机点燃香烟,香烟头随着马义的吸吐一明一暗,尼古丁也迅速渗入他的神经中枢,大大增加了他神经递质的量,神经元分泌的多巴胺分量开始增加,让他产生飘飘然的幸福和轻松感。

    他一路信马由缰走下去,也不知道走了多远,竟然走到了路的尽头,让他惊喜的是,路的尽头处居然是一个面积宽广的水库。

    马义立即将身上的衣服脱了,洗干净。这里远离人群,人迹罕至,他大胆裸身,将洗好的衣服挂上树梢上风干。

    挂好衣服,他跳入水中清洗身上的污垢。水库水面积宽广,月光下,水面波光粼粼,优美宁静,马义象一条硕大的人鱼,在水库里游弋。

    迎面一群鲢鱼游来,它们见到马义立即如临大敌,迅速掉头逃跑,马义两腿一蹬,鲨鱼一般冲向鱼群,出乎意料,他居然轻而易举地追上鱼群,再顺手一捞,又不可思议地轻松抓到了一条大约有两三斤重的鲢鱼。

    回到岸边,马义用一片竹片划开鱼肚,掏净内脏,然后再用竹签将它串起来,放在火上烤。

    鱼烤熟了,虽然缺盐少油,但是对于饥肠辘辘的马义,烤鱼依然香味扑鼻。他迫不及待地吹干净鱼身上的灰,开始大快朵颐。

    吃完鱼,他意犹未尽地拍拍肚子,一低头,他惊讶地发现,原本挂在他脖子上的兽牙居然嵌在他心脏之上,兽牙上的麻点变成一行行繁体字,他仔细研读:“无妄,天之命也,能育万物,天下雷行,物与无妄……”

    拷,兽牙竟然是一部名为《无妄真经》的修真密诀!

第二章 胖揍市霸() 
马义如获至宝,匆匆读完前文简介他才搞明白,自己小时候捡到的兽牙竟然来自于天银大陆,是玄冥神兽的兽牙。天银大陆无妄谷的碧海老祖将《无妄真经》刻在其中,然后将它抛入人间寻找有缘人,光大本门。

    可惜马义愚昧,居然不懂其中因缘,白白浪费十几年光阴,只到他被人活埋,眼看就命丧黄泉,碧海老祖紧急派出女弟子绿儿万里驰援,将真经强行度入他心里,并直接助他拥有元气一重,帮他逃过生死劫……

    最让马义xiaohun的是,他拥有了天眼。天眼受意识控制,能透视。透视?想想满大街的美女,呵……呵……马义顿时双眼狼光四射,口角的涎水长得象挂面……

    第二天一早,马义看看四周没人,再次脱光衣服,光溜溜钻进水里,象一条赤条条长着五条腿的美人鱼,在水里来去自如。

    水面上没有发现鱼群,可能它们都睡懒觉没起床,还躲在水库底下呢。马义深吸一口气,头下脚上钻进水里,他不知道水库到底有多深,他只感觉到水底光线比较黑暗,水温也低了很多。

    如果马义知道自己现在的潜水位置在20米左右的深度,身体不仅没有任何不适感,甚至比鱼还灵活,他肯定会疯掉。

    刚潜到水底,他就迎头遇到了一条鲇鱼,这条鲇鱼大约有2米多长,上百斤重。鲇鱼张着大嘴,惊恐地看着眼前这位不速之客,直到马义即将游到它跟前,它才想到要逃跑。

    可惜为时已晚,它刚刚掉转头,马义已经游上来,与它并排而行。鲇鱼一甩尾巴想甩掉他,马义却迅速伸手扣住它的鱼腮,人也贴着鱼身,与它共游。

    鲇鱼又惊又怒,它想用自己的鳍刺杀马义,可是马义附在它的鱼身之上,刺不着。它现在唯一的办法就是往水里钻,人类与鱼类不一样,他们不能长时间潜在水下,否则就会被水淹死,所以,鲇鱼直往深水处钻,想把马义淹死了。

    然而半小时过去了,鲇鱼惊恐地发现,马义居然还死死地扣着自己的腮,非但没有被淹死,反而越来越有精神,这人还是人吗?潜在水里半个小时竟然都没有被淹死!

    人类中怎么会有这么牛叉的异种?

    逆天了,公鱼下蛋了!小虾米登基当龙王了……

    鲇鱼神经错乱了……

    半小时多的豕突狼奔,让鲇鱼体力消耗殆尽,大脑严重缺氧,再不露头自己都得一命呜乎。于是它拼尽最后的一丝力气,驮着马义浮出水面,张开大嘴,大口大口地呼吸新鲜空气。

    它已经筋疲力尽,只能任由马义宰割了。它不甘心地摇摆着尾巴,到死都不会相信,在水中,它竟然被用肺呼吸、赤手空拳的人类打败。

    马义不知道鲇鱼的心情,挟持着它游回岸边,再给它脑袋一个重重的栗凿,鲇鱼顿时晕菜了,马义随即将它抱上岸。

    穿上衣服,马义抱着鱼往菜市场跑。他想趁着新鲜能卖到好价钱。

    马义的鱼马上引来了市民的围观,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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