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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部分

暗黑大领主-第39部分

小说: 暗黑大领主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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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会附加额外的治疗效果。

    反魔法领域:制造一个静态的反魔法领域,使所有处于该领域中的己方成员受到的法术伤害降低,中阶死亡骑士能制造的反魔法领域最多持续三秒。

    炼狱:邪恶的力量让你获得了超凡的能力,哪怕受到足以杀死凡人的伤害后你仍可继续战斗。激活本天赋后当你受到致命伤害时炼狱效果自动触发,使得伤害延续三秒后才发挥作用。在这三秒内如果你受到足够的治疗你可以避免死亡,该效果一天只能触发一次。

    巫妖之躯的反控制和法术吸血,反魔法领域的群体免伤,炼狱的免死,哪一样都足以成为战斗时的保命底牌,与中阶死亡骑士的天赋比起来初阶的动荡之血等就逊色多了,要不是吸血瘟疫的作用确实大马龙会将两点额外天赋点都保留下来。

    炼狱是鲜血天赋,马龙倒是不用费心,真正要伤脑筋的是在巫妖之躯和反魔法领域中究竟选择谁更合适。

    只是,马龙似乎忘了一件事——他距离晋升中阶死亡骑士还早着呢,考虑这些不嫌太早了么?

    就在马龙的思想开小差的时候,一根白玉般的手指点中他胸口,被点中的马龙眼前一黑,胸口发闷,一个没站稳差点跌倒。

    姐姐,我没招惹你吧,怎么好好的突然就翻脸了呢。

    马龙一脸迷糊的望着菲尼克斯,后者似乎想到了什么不开心的事正阴沉着脸。很明显,马龙被当做了出气筒。

    我去年买了表,菲尼克斯你个娘皮,我又不是你的出气筒,你心情不好凭什么把气撒在我身上。

    愤怒的瞪着双眼,马龙要菲尼克斯给自己一个交代,只可惜后者看都没看他一眼,在马龙还揉着胸口的时候径自走回了船舱。

    等了好一会才恢复过来,看着黑洞洞的舱门,马龙面临一道选择题:追还是不追,这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

    摸着胸口破了一个洞的钢甲,马龙很快有了答案——好男不跟女斗。

第62章 郁闷的普朗克() 
马龙在甲板上的武技修炼持续了一整天,哪怕早已完成了基础动作各一万次的修炼也没有停下来。他绝不会承认自己被刺激了,钢甲在菲尼克斯手下仿佛纸糊一般,手指轻轻一戳就破了个洞,位置还在防护力最强的胸甲上。

    你妹的,我知道你很强可你也不能这么打击我啊。我要化郁闷为动力,我练,我练,我练练练……

    他的表现让菲尼克斯连连摇头。

    些许不顺就让他这样,马龙还是太稚嫩了,心态尚需磨练。

    好吧,貌似某女一点也没有身为罪魁祸首的觉悟,明明是你刺激了别人还说别人不成熟,有比马龙更冤的吗?

    好在这是航行中的最后一天,马龙的郁闷苦修没持续太久,因为泰达希尔已经在望。

    “殿下,那里就是泰达希尔。天色已晚,不如我们先在码头休息一晚,明天再去见生命古树。”

    指了指黑下来的天空,马龙提出了这样的建议,未曾想遭到了菲尼克斯的无视。

    自然之灵又不是人类,白天黑夜对它来讲毫无分别。

    菲尼克斯给出的理由让马龙无言以对,说来也对,与一棵树见面是白天还是黑夜有分别吗?只要身为人类的菲尼克斯不介意,生命古树若真是自然之灵也应该不会有异议才对,马龙总不能硬说生命古树介意吧,真要这样说肯定会引起菲尼克斯的疑心。

    海上漂了整整四天好容易到陆地了还不休息,非要连夜赶路,这小娘皮也不嫌累。

    马龙无奈,只得答应了下来。

    船刚一靠上码头普朗克就腆着脸迎了上来,在他身后是列在道路两旁一脸疲惫却站得笔直的士兵。

    这是什么情况?

    马龙见状脚步一缓,他可从来没这样安排过,以前来泰达希尔的时候也没整过这排场。

    莫非是普朗克这小子搞出来溜须拍马的?

    如果是这样就得好好教训下这小子了,我这里可不兴那一套。

    脸色一沉,马龙正要呵斥普朗克,后者却满是严肃的喊道:“恭迎菲尼克斯殿下!恭迎领主大人!”

    原来是为了菲尼克斯的到来,不是专门来拍我马屁的。

    知道了原因马龙的心情并没有好转,普朗克你大爷,我来你不拍马屁,到了菲尼克斯出现时你小子就整得这么隆重,还想不想在我手下混了?

    狠狠的瞪了普朗克一眼,在后者不解的眼神中马龙侧身让到了一边同时弯了弯腰,做了一个请的姿势,示意菲尼克斯先走。

    普朗克很无辜的眨着眼,他就不明白了,马龙干嘛瞪他,难道自己做错了什么?斯维因那老小子不是说这样做能给领主大人长脸,让领主大人高兴的吗?

    菲尼克斯的目光在两侧一扫,她发现马龙的士兵与自己见过的士兵有些不同,至于不同在哪里她却说不上来。这个发现让菲尼克斯很是困惑,也让她对这些士兵留了心。

    说不上普朗克手下士兵的不同并不是菲尼克斯眼光不够锐利,事实上,她能一眼看出这些人的不同就是最大的本事。普朗克是马龙手下的海军统领,他带的兵自然是海军,与只在陆地上作战的士兵当然有区别。菲尼克斯没有带过海军,壁垒要塞别说海军连专门在内陆的江河上战斗的水丶军也没有,当然说不出这些士兵的不同。

    纳闷归纳闷,普朗克还是赶忙上前:“大人,我已为你和殿下准备好了住处。”

    准备了有什么用,菲尼克斯又不准备在这里过夜。

    撇了撇嘴,马龙对普朗克摆摆手,说道:“不用了,殿下要连夜赶去生命古树那里,你带几个人跟着我们就行。”

    不去了!

    怎么能不去了呢!

    普朗克急眼了,斯维因还在准备好的住处等着,他们忙活了三四天重心可全落在那里了。现在可好,菲尼克斯不去了,那不是说他们这几天都在白费功夫。

    普朗克一着急声音不由高了几分:“大人,天都这么黑了,还是休息一晚再去吧。”

    马龙奇怪的看了普朗克一眼,后者虽然行为粗鲁但也不是不懂规矩的人,这一次怎么就犯浑了呢。

    没听到我说的是菲尼克斯要连夜赶路吗,你以为我不想休息,你以为我愿意走夜路,快给我闪开,别一点眼色都没有。

    给了普朗克一个暗示,示意他不要再说话,马龙轻声斥责:“还不快去?”

    看来那一番心血真的白花了。

    普朗克颇为不甘,要知道那可是他和斯维因费尽心思才弄出来的,本想在菲尼克斯面前为马龙长长脸,谁曾想对方一点机会都不给他。

    马龙和普朗克间小动作菲尼克斯又怎会察觉不到,只是她的心思全都放在了即将见面的生命古树身上,并不想耽搁时间去细查,哪怕她明知在普朗克安排的住处会有特别的准备等着她的到来。

    “遵命,大人。”

    普朗克的回答依然响亮,可那股精神气却没有了,显得蔫蔫的,无精打采。要不是菲尼克斯在场马龙真要踹这小子一脚,搞什么鬼,又不是没给你吃饱饭。

    “吼!”

    “吼!”

    五只黑色猎豹被牵了过来,这几只猎豹身长两米,足有一人高,四肢有力,眼中泛着莹莹绿光,一看就知道不好惹。

    暗夜精灵族的夜刃豹!

    普朗克倒也有一手,把暗夜猎手的坐骑顺了几匹到港口来,还算不错。

    夜刃豹是训练暗夜猎手的副产物,从猎手大厅出师的暗夜猎手会自动获得一匹夜刃豹,后者并非真正的实体生物而是能量生物,尽管他们与实体生物看不出区别来。夜刃豹速度极快,战力也不弱,特别是在丛林里来无影去无踪的他们会是敌人的噩梦,配合暗夜猎手收割起人命来更是让人胆寒。

    有优势自然也有劣势,夜刃豹的劣势就在于他们惧怕法术攻击,魔法能对他们造成更大的伤害。

    摸着夜刃豹光滑柔顺的毛皮,菲尼克斯偏了偏头,目光落在了马龙身上,看样子是想让马龙说说关于夜刃豹的情况。对这种猛兽她很有兴趣,若是能获得驯服的方法,组建一支这样的骑兵于壁垒要塞的战力不无小补。

    “这是暗夜精灵驯服的坐骑,至于他的来历到了生命古树那里你自然就明白了,殿下。”

    马龙暗暗翻了个白眼,菲尼克斯这小娘皮真是过分,一见好东西就想着怎么弄上一手,我又不是土豪没田地给你分。

    没从马龙那里得到有用的信息菲尼克斯也不着恼,她一翻身坐在夜刃豹背上:“带路。”

第63章 功利心() 
紫色的皮肤,没有瞳孔的眼睛,尖尖的耳朵,能隐身的天赋,精准到足以媲美罗格的箭术,暗夜精灵让菲尼克斯大为心动。这个种族是天生的射手,他们使用弓箭的能力与生俱来,比起需要常年刻苦练习才能有所成就的罗格来暗夜精灵一开始就站在了更高的起点上。

    若是能把这个种族揽入麾下罗格军团的扩编根本不是问题。

    对暗夜精灵的潜力菲尼克斯很是看好,非常的看好,统领罗格军团的她恨不得取马龙而代之,让所有的暗夜精灵都成为自己的部下。

    马龙这小子也不知交了什么好运竟能与生命古树搭上关系,拥有暗夜精灵效忠的他若是有足够的时间组建一支能与罗格军团抗衡的射手军团并非难事。

    亲眼见过暗夜精灵射手的菲尼克斯心中马龙已经不是有潜力,而是非常的有潜力,有了这么一位下属菲尼克斯如虎添翼,她甚至在心里暗笑,王室这次真被山克给坑惨了。若非山克从中作梗王室又怎会对马龙视而不见,要是崔斯特瑞姆早些向暴风城伸出橄榄枝马龙未必不会投向占据正统名义的王室。

    不怕神一样的对手,就怕猪一样的队友,果然是至理名言。

    “马龙,这应该是两个种族才对。”

    当一棵大树在菲尼克斯面前迈着脚步似慢实快的走过时,菲尼克斯如此说。马龙闻言耸了耸肩,的确,暗夜精灵和战争古树远古守护者这样的树人除了同出一源外实在没什么相同之处,要说他们是两个种族也不算错。

    “或许因为他们是共生关系的缘故,暗夜精灵能保护森林,让森林里的树木更好的成长,树人用他们神奇的能力让暗夜精灵拥有更强的力量来护卫自己生存的家园。”

    菲尼克斯倒也勉强能接受这个解释,马龙的话虽然是猜测但还是有几分道理的,至于是否正确问问生命古树就知道了,可让菲尼克斯郁闷的是生命古树明显没有与她交流的意思。她都已经在生命古树下站了一整天了除了感觉面前这棵巨树不时发出一股让人浑身舒爽的生命能量滋润自己的身体外,其他的什么也没有。

    自然之灵果然是难以接近的存在,自然圣地赐予德鲁伊力量的那位如此,泰达希尔的生命古树同样如此,想要获得他们的信任比登天还难。

    想到这里菲尼克斯不禁羡慕起马龙来,据后者所说他稀里糊涂的就与生命古树有了联系,并在帮助生命古树后得到了对方的友谊,运气逆天到没朋友。

    古代遗迹,自然之灵旁人得到一个都算几辈子积德了,马龙两者兼有,他的运气怎么就那么好。

    也就是菲尼克斯了,换了胸襟不广气量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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