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上最强副本系统-第7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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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这个世界上也是如此,能够影响男人的恐怕也只有赌场和青楼了,而这两个地方都是销金窟,大夏的普通百姓能玩得起的不多,也没有多少人愿意深陷其中,加上这个世界对思想的禁锢,以及完全不懂得洗脑的强大,在周而复始的操练,以及不停的洗脑下,渐渐的融入其中,而人一旦习惯了一件事物,想要改变却并不容易,就像吸烟喝酒,那都是有瘾的。
而这对小哥俩的情况还有所不同,只不过才十五岁,按理说这个年纪不算大,但是在乡下结婚者比比皆是,就像老话说的,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而孙家两兄弟那是富贵人家,不缺钱,对子女的溺爱可想而知,真可谓是含在嘴里怕化了。
不过溺爱归溺爱,孙福义有两条不可逾越的铁律,那就是赌场和青楼,而精力旺盛跟牛犊子似的哥俩,潜意识中接受了军营中的生活。
当然,说起来容易,做起来和思想上的转变,则需要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而今天沈沐风的这一处,无疑是在兄弟二人的心里埋下了一颗种子,就像老话说的,得不到才是最好的,这个世界的人多为执拗,有点一根线,认准了一条道跑到黑,所以在无形中,更加刺激了两兄弟对军营的渴望,想成为沈沐风那样的人,而这是孙福义没有想到的。
此刻马车上,沈沐风露出呲牙咧嘴的表情,这个时候行刑的两个执法大队的队员,一脸的忐忑,紧张的看着沈沐风,生怕沈沐风找后账,沈沐风拿出了金疮药恨恨的说道:“打得挺狠啊!解气了吧!”
两人吓得一个哆嗦,赶忙摇头否认,不过这心里爽不爽,也只有他们自己知道了。
“爽也不要紧,特么的,以后谁敢违反军纪就这么打,出了事情老子兜着!来,给我撒上!”
两人暗暗舒了一口气,刚刚可把心都提到了嗓子眼,如果军长秋后算账,自己二人是绝没有好果子吃,将药小心翼翼的给沈沐风上好,还不忘拍了一记马屁。
“军长治军有方,以身作则,小人誓死追随军长,报答军长大人的知遇之恩!”
“是啊!我们兄弟是打心眼里佩服军长啊!”
沈沐风将衣服穿好,清凉的感觉使疼痛感立刻消失了:“唉!别怪我狠就好,战场杀敌其实那么容易,平时多流汗,战时少流血,咱们既然是吃了这碗饭,就不能认命,什么军人最好的归宿是马革裹尸,那是敌人的归宿。
所以想要在战场上最大程度的保命,就必须给我玩命的训练!”
“军长说的在理,属下佩服!”
沈沐风心情大好,毕竟孙家兄弟都如此,那么手下的兵就应该更没什么问题了。
不过当沈沐风看到空空如也的药瓶后,顿时怒吼一声:“我靠,你们两个败家玩意,这可是整整一瓶金疮药,居然都给我用上了,你们两个兔崽子今天的训练量加一倍!”
原本松了一口气的两人听到这句话,只觉得眼前一黑,心说果然没那么容易就混过去,这小鞋穿的真快,都特么不隔夜。
傍晚十分,庞大的车队抵达军营,沈沐风亲自接手了这批物资,这一批物资的数量极为庞大,其中包括在万山县运来的十万斤的猪肉脯和三万只手榴弹,以及州城购买的二十万斤粮草。
肉脯不用说了,十万斤看是不少,可以一万人计算,一个人也不过十斤肉脯,沈沐风命人先分发下去,一个人五斤肉脯,肉脯是单独缝制的布袋盛装,而这五斤肉脯正是每个人五天的口粮。
至于那三万只手榴弹大部分发给了第八营,而粮食等物资则统一由后勤队伍负责。
平兰军十个营,前八个是战斗营,第九辎重营,有一千五百人,第十火头营二百人,负责全军的伙食。
而第八营是从平兰军中挑选出来的投掷高手,这一千人的队伍,每个人分发了十颗手榴弹,用皮质的武装带挂在身上,一个个手持藤牌钢刀,说不出的威武豪迈,剩下的手雷出了第十火头营没有,其余营每人一颗,然后全部交由第九辎重营负责保管。
物资发放完毕,号角声响起,上万人的平兰军解散,而沈沐风则回到营帐陷入沉思,沈沐风总觉得还是缺点什么东西。
第119章绿巾行动【一更】()
物资发放完毕,号角声响起,上万人的平兰军当场解散,而沈沐风回到营帐后就陷入沉思,总觉得还是缺了点什么东西。
片刻之后,沈沐风一拍脑袋,赶忙命人将执法大队大队长肖四龙叫了过来,沈沐风终于明白忽略了什么,那就是战争的本质,战争的本质就是杀戮,杀红了眼误伤自己人的事情也是时有发生,为了避免这种事情的发生,那就是要做个标志。
在战场上,绿色和鲜血有着鲜明的对比,也非常的醒目,所以沈沐风想要用绿巾警示战士,只要带着绿巾的就是自己人,以防误伤。
而且安平军已然在敌人之手,自己的军队和叛军穿的都是一样的军服,如果不区分好,误伤自己人是根本无法避免的。
当然,沈沐风也想弄出独特的军装,比如看着整齐的解放军绿色迷彩服,可惜也就是想一想,现在做肯定是来不及了,而且更改军装有易帜之嫌,等同于反叛,而自己羽翼未丰,远远没有这么做的本钱。
解释一番,给肖四龙拿了一千两银子,让肖四龙带着全部的执法大队队员,进城去购买绿色的绸子。
不过沈沐风也是糊涂,且不说天色已黑,就算将平兰州的绸缎铺扫荡一遍,也弄不出几匹来,毕竟是绿色绸缎,绸缎铺也不会有多少存货,这下子可苦了执法队,三百匹快马在州城横冲直撞,翻遍了绸缎铺,让肖四龙郁闷的是,偌大的平兰州居然只找到了四匹绿绸,平兰军上万人的队伍,四匹绿绸哪够用啊!
这可把肖四龙愁坏了,这个时候一个手下想出了个办法,那就是去青楼,如果说什么地方的绿绸最多,那么无疑是青楼,青楼的姑娘们一个个穿的花红柳绿,相信一定有所存货,最不济买下姑娘们的绿衣,也能解了燃眉之急。
肖四龙原本还有些犹豫,可想到完不成任务的责罚,顿时心下一横,带着所有兄弟奔着最近的青楼而去。
为了筹集绿绸肖四龙也算是拼了,用了两个多时辰,愣是将平兰州大大小小的青楼扫荡一遍,这才带着三大马车的绿绸,向着军营浩浩荡荡的驶去。
沈沐风得知后也只有苦笑,这确实怨不得肖四龙,毕竟在当时的情况下,也的确没有什么好的办法。
清晨,天边升起一抹鱼肚白,火头营三百人开始生火做饭,半个时辰后号角声响起,队伍整整齐齐排开,八千人的战营分成八列,火头营的三百个兄弟在队伍中穿行,每个人发了两个馒头一碗肉粥,八千人的队伍,沉默的吃着手中的食物,没有人说一句话。
一顿饭吃的很平静,入耳尽是咀嚼声,所有人都明白,今天是出征的日子,虽说一将成名万骨枯,可这三个月来的汗水,让他们有了无与伦比的信心,在加上那威力极大的手榴弹,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念头,不战则已,一战必胜。
沈沐风嘴角微微翘起,望着眼前的这些战士,心中升起一股豪迈之感,刚刚来到军营,当时的情况沈沐风可是看得一清二楚,然而不过三个月,已经有了如此之大的改变,而这一切,都是在自己的手中实现的。
沈沐风将平兰军分为四大主力兵种,步兵,四个营组成,分别是第一第二第三第四四个营,第二兵种为弓兵营,由第五第六两个营组成,然后便是第七营的骑兵营,以及第八投掷营。
步兵营是以特质的刺刀兵器,每个人身上配备一颗手榴弹,弓兵营是以硬弓,和一壶五十只精钢箭矢为兵刃,每个人配备一柄短刀以及一颗手榴弹。
骑兵大队清一色的骑兵,一身皮甲甲胄护身,两米的长枪和一颗手榴弹,而投掷大队则是十颗手榴弹,外加一柄钢刀。
说实话,对于战争沈沐风是一点都没有涉及,更不要说排兵布阵了,沈沐风有的只是关于战争的一些浅薄的见识而已,这支部队在沈沐风看来,只有两个优势,一个是不停洗礼的服从意识。
虽然沈沐风不知道这支部队的服从意识,到了何种程度,但绝对比这个世界上的任何一支军队都要强,在尊卑有别的世界,一个可以和普通士兵平起平坐的军事主官,怎么可能得不到敬重和爱戴,况且这还是一个愿为兄弟两肋插刀的时代。
而第二个优势就在于手榴弹,一个不属于这个世界的产物,却能动摇这个世界,只要给沈沐风时间,沈沐风相信,绝对可以撬动这个世界,而这就是手榴弹带给沈沐风强大信心的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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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着这些头戴绿巾的战士,沈沐风有些郁闷,不过这也没办法,带在手上万一看不到呢!自己的战士是绝不能死在自己人的手里。
强人心中的无奈,朗声说道:“兄弟们,告诉我,你们为了什么当兵!”
校场上,众将士身体站的笔直,肃杀之意油然而生,既然是出征,自然是要做战前动员,这对于沈沐风来说,也算不得什么太难的事情。
很快,近万将士也迅速给予了回应,整齐划一的呐喊道:“保家卫国,诛杀外敌!”
沈沐风拿着铁喇叭嘶声喊道:“好一个保家卫国,好一个诛杀外敌,在这里我告诉你们,这只是一小部分原因,真正的原因则是守护!
我们是军人,是爷们,是站着撒尿的爷们,外敌来侵我们难道要眼睁睁的看着,不,拿起武器将敌人赶出去,外敌杀我同胞怎么做,那就将敌人杀光,为了保护我们的亲人我们的国家,我们可以抛头颅洒热血,消灭来犯之敌。
一句话,犯我大夏者,虽远必诛!”
沈沐风很不要脸的再次抄袭了一把,不过也正因为这句话,瞬间点燃了台下众将士的热血。
“犯我大夏者虽远必诛!”
当然,如此的战前动员也算是比较成功了,不过沈沐风知道,还是欠缺了一点火候。
望着台下激动呐喊的众将士,沈沐风压了压手,仅仅数息之间,原本喧嚣的校场上瞬间化为寂静。
“男儿该当兵,男儿当杀敌,然而在我看来,还有一句话更加贴切,那就是不想当将军的士兵不是好士兵,一将成名万骨枯,只要兄弟敢想敢做,就没有什么能够阻挡我们的脚步!
从即日起,斩敌者授予军衔制,斩敌十人授予少尉,月俸八两,斩敌三十人,授予上尉月俸十两,斩敌百人授予上校月俸二十两,斩敌三百授予上校,月俸五十两”
第120章发兵万平【二更】()
“从即日起,斩敌者授予军衔制,斩敌十人授予少尉,月俸八两。
斩敌三十人,授予上尉月俸十两。
斩敌百人,授予少校月俸二十两。
斩敌三百授予上校,月俸五十两”
沈沐风说的来劲,可到了上校猛然停了下来,不是沈沐风不想说,而是在考虑自己的家当,这些算是自己的嫡系人马,这点钱也算不上太多。
可问题是以后呢!随着手中的兵马越来越多,又赶上两国交战,万一弄出数万的尉衔,自己就是砸锅卖铁也养不起啊!
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