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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1部分

首席宠妻入骨-第101部分

小说: 首席宠妻入骨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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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怎么,不想去?”

    他试探她。

    她回神,撇开他的眼,将空洞的目光,朝窗外看去,却不知此刻的她的眼眶红了。

    她的情绪有些失态,她也不知道,她这是怎么了?

    看着她转过去的脸,他竟然有些莫名的空虚,他在自责,‘黎绍卿,你这是做什么,在对她抱有期待吗?

    黎雨菲是他的姐姐,不是她的姐姐,她没有权利跟他一起无看她。’

    他不在说话,目光注视着前方。

    而她,躲开他的视线,独自收敛好自己的心情后,扭头看他:“带我去吧。”

    他侧脸,就看到她通红的眼仁。

    他确定,刚才她哭过了。

    **

    碧庭雅居,是富人的居住区。

    黑色迈巴赫,驶进小区,白芷晴就被这个小区的环境迷住。

    待黎绍卿将她带进新家时,眼球再次被房间的装修吸引住,宽大的房间,是欧式风格的装修,奢华不庸俗。

    里面的家具,是永远不过时的颜色,黑白色。

    这种绝美的搭配,加上匠心独运的设计,还有每个房间里的摆设,都是那么的协调,总会让白芷晴产生一种婚房的错觉。

    主卧里,白芷晴跟着黎绍卿进来。

    “黎绍卿,我们为什么要突然搬家?”

    她抱臂靠在衣柜上,看着黎绍卿将她带过来的衣服,亲手挂在衣柜里。

    他挑眉看她:“这里距离LS很近。”

    距离LS什么意思?

    难不成他……

    一语道破天机,无不让白芷晴有些咋舌,惊讶道:“黎绍卿,你不会早就知道,我在LS上班吧?”

    “不早,只是昨晚而已?”

    “昨晚?”她膛大眼:“不会是洛恬恬向你告密的吧?”

    昨晚他们可是跟洛恬恬一起吃饭的,难道席间,洛恬恬趁她跟姐姐聊天时,洛恬恬将所有的事,告诉了他。

    他摇头:“不是,是你在梦中告诉我的。”

    梦中?

    她知道她有说梦话的习惯,难道她又说梦话了吗?

    难怪,这个男人今天听到她说在LS上班的事时,一点也不惊讶。

    顿了几秒,她问他:“突然搬家,是因为我的工作?”

    “嗯。”

    他点头。

    突如其来的答案,让她再次震楞,心跳慢了半拍,这个男人,因为她的工作,竟然搬了家。

    看他震楞的模样,他会心的笑了,合上衣柜,学着她的样子,也依靠的衣柜上。

    唯一不同的是,她抱臂而立,他却将他的手,伸向她的脸。

    指尖轻轻触动了下,她蝶翼般纤长的睫毛:

    “白芷晴,我觉得你必须适应我的存在,适应我对你做出的,类似这种让你惊讶、感动的事,以后在别像只傻猫,用这样的眼神看我。”

    她回神,将目光移上他的脸。

    他继续说:“这种目光,好似对我很陌生,好似第一次见到我似得,早就说了,不要感动,不要惊讶,我很乐意为你做这些。”

    他不在说话,凝神看着他,如果说,面对他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他对她做过的事,她只是感动、感激,甚至,还让她无力承受的话。

    那么,在这种事,经历过好多次,让她记不清数目后,她的心已经麻木。除了想要回报他,她找不到任何报答的方式。

    她朝他过去,直接搂住他的脖子,点起脚尖,主动吻住他的唇。

    此刻,内心对他的感激,她已经无法用语言来形容了。

    他被她突入起来的话语震住,甚至有一秒钟的呆愣。

    “少爷,少夫人,晚上吃什么啊?”

    程嫂询问着进来,看到白芷晴主动搂着黎绍卿脖子,亲吻他的一幕,惊呼了医生,赶快转身。

    而着魔般的白芷晴,也在这一瞬间惊醒,她有些错愕的送开了他,追着程嫂出去。

    “程嫂,晚上我们一起吃开锅拉面吧!”

    看着她仓皇的背影,想到刚才她主动吻他的一幕,他眼里染上一层欣慰的笑意,甚至,想个情窦初开的愣小子般,不由自主的用手摸着他的唇。

    唇边,是她甜蜜的味道。

    他迈着脚步,追出去帮她一起做开过拉面,却不知他的手机砸响起来,看到那串号码时,眼里的笑容顿然消失。

第170章 按原计划行事() 
电话是袁昊打来的,一接通,袁昊就主动交代。

    “总裁,招标晚宴,晚上八点开始。”

    “好,我马上过去。”

    白芷晴正跟程嫂在厨房忙活,因为感激黎绍卿为她搬家的事,她决定亲手动手和面,却不知,刚开始和面,黎绍卿就走进来。

    “今晚我有个饭局,就不陪你在家吃饭了。”

    “哦。”

    她停下和面的动作,眸底扫过一丝失落。

    她好不容易要亲手动手做饭,却不知他又要离开。

    **

    黎绍卿跟袁昊到达竞标宴会时,温莎莎跟江恺已经到了,她们坐在主席位子上,正在跟市长说着说着客套的话。

    今晚是政府组织的竞标晚宴,来参加竞标的企业很多,大多数都是洛城的大企业,能拉动洛城经济命脉的龙头企业。

    而黎氏,就是这些龙头企业中的龙头,黎绍卿一身裁剪得体的阿玛尼黑色西服,清俊无双的他,一出现宴会现场,无不是鹤立鸡群,将会场所有的眼球都吸引了而去。

    他的光环太过耀眼,会场引起了很大的SAO动。

    “他是谁啊?”

    “一看就是哪家企业的大BOSS。”

    “……。”

    由于作为黎氏总裁的黎绍卿是第一次,在公众面前露脸,会场机会没有人能认出他。

    唯独江恺认出了他,那个站在白芷晴身边的男人,那个曾经向他挥出拳头的男人。

    会场对黎绍卿,非富即贵身份的猜测,定格到黎建国带着助理出现后。

    当黎建国站在黎绍卿身边时,所有的一切不言而喻。

    “他是黎氏总裁,黎绍卿?”

    很快人群中,传出了敲定黎绍卿身份的话语来。

    很快名流贵胄,朝他投来形态迥异的目光,打照在他身上的镁光灯,哗哗哗的闪着,而黎绍卿的目光,却唯独看在江恺的脸上。

    讳莫如深的眼里,噙着一种耐人寻味的笑,似冷非冷,似笑非笑。

    黎绍卿不是个锋芒毕露的人,讨厌在荧幕上抛头露面,总躲在暗处,将所有的光环,都给予叔叔黎建国。

    可是,今天他却来了,他要向外界曝光他的身份,无论是对叔叔的暗战,还是对江恺跟温莎莎的明战,一切他都要从这个宴会开始。

    黎绍卿出现在宴会上,不光惊呆了洛城的人,更惊了黎建国。

    “绍卿,你不是很少在这种场合露面吗?”

    他的出现给他,莫名的压力,无不让他有些心虚的问出来。

    黎绍卿知道,他的突然出现,给了黎建国一个致命一击。

    看着他紧张的脸,他唇角噙着一抹,似有似无的笑来:“叔叔不用紧张,我只是无意路过这里,知道你在这里,正代表黎氏参加政府招标计划,因为好奇宴会的样子,所以,无意走了进来。”

    他蹙眉看他,“您放心,我马上就离开,只是,离开前,我要特别叮嘱叔叔,您可一定要帮黎氏,把那块炙手可热的地皮给竞拍回来,我还正等着注资修建世界上最大的演播大楼。”

    黎建国,有些不满:“绍卿,你说这话是什么意思,难道怀疑我的能力吗?你别忘了,这几年你不在国内,黎氏的那些大项目,还不都是凭我的本事拿到的吗?”

    因为黎绍卿是个某后行动派,会出谋划策,拿主意,而黎建国却是名副其实的‘实施派’,因为黎绍卿不经常出面,久而久之,黎建国将自己当做了行动派,此刻听到黎绍卿的话,心里莫名的火大。

    “是啊。”

    黎绍卿附和。

    以前对黎氏忠,是因为他没回来,现在他回来的,而他也不在是以前的他,密谋新立门户的他,已经开始对黎氏展开了掠过计划,这样的他,让他如何能放心呢?

    他的目光,随意的看向江恺跟温莎莎,所在的位子,提醒道:“如果我没听错,这次竞标,看起来有很多企业参加,其实真正有实力的事白氏跟黎氏,叔叔,我听说白氏后面有巨大的后盾,还请叔叔一定要不惜一切代价帮我拿下那块地皮。”

    黎绍卿明知,白氏背后的操纵者是黎建国,他不用来,他都几乎知道这次竞拍的结果,可是他还是来了,甚至,当面说出,这些看似不放心,而实质是提醒黎建国的话,让他认清自己的立场,让他适可而止,现在回头还来得及。

    “我一定会竭尽所能,帮黎氏夺下这两块地。”

    已经做好全盘准备的黎建国敷衍道。

    最后,在竞标会议开始前,不喜欢宴会的黎绍卿,早早的离开。

    而他没回家,也没有回黎氏,而是直接去了监控室。

    知道黎建国将大数目资金注入白氏,修建演播厅的他,很想在此肯定他的想法,而这场招标宴就是他亲自,为黎建国所设的局。

    除了片面警告黎建国,他要亲眼看,这只老狐狸如何跟温莎莎勾结,是他突然出现在宴会上的另一个目的。

    果不其然,坐在监控室的黎绍卿,就看到穿梭的宴会中的黎建国,在他离开后,以去洗手间的借口,匆匆离场。

    他来到了酒店的套房,而温莎莎却已经等在了那里。

    “干爹,刚才的那个男人,是不是黎氏的总裁?”

    温莎莎虽为黎建国的干女儿,可是他们走的很远,几乎从不来往,甚至都不通电话。

    七年前,温莎莎跟江恺一起从农村,来到洛城找工作,因为学历低,也没有什么亲戚,所以在落成的他们很艰难。

    在洛城呆了一个月的他们也没找到合适的工作,后来,上了中介的当,她被送进酒店,说好的是酒店的经理,却不知是个公关经理。

    入了虎口的温莎莎,无意被送到了黎建国的床上,当时爱着江恺的温莎莎因为不能背叛江恺,就主动向黎建国求饶。

    却不知,他意外的救了她,将她收为干女儿。

    爱慕虚荣的温莎莎终于有了依靠,在她眼里,黎建国是恩人,对于黎建国的话,说一不二,言听计从。

    所以,就算他让他嫁给,几乎能当她父亲的白栋,她也毫不犹豫。

    她在黎建国的安排下,进了白氏,成功的吸引了白栋的眼,步步为营,成为她的宠爱。

    黎建国告诉她,让她嫁给白栋并不是将她往火坑里推,只想让她如愿以偿变成有钱人,他说你放心,你只大白栋女儿五岁,他看在女儿的面上,一定不会对你做什么。

    果不其然,结婚六年来,虽然跟白栋同处一室,可他却不曾碰过她,可他却比宠女儿还宠着她。

    直到她在黎建国的帮助下,夺了白家,赶走了白芷晴,成为白家的主人。

    虽然,感激着黎建国的这份恩情,可她从不过问黎建国的事,一直听从他的安排。

    只知道他是黎氏的主人,黎氏的总裁,却不知,刚才的晚宴上,亲口听到别人说那个男人是黎氏总裁。

    “恩,他就是黎氏正在的主人,我的侄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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